吸收合並企業會計准則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20號——企業合並》的規定,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吸收合並,合並方對於合並日取得的被合並方資產、負債應按其在被合並方的原賬面價值確認;合並方對於合並中取得的被合並方凈資產賬面價值與支付的合並對價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應當調整資本公積(資本溢價),資本公積(資本溢價)不足沖減的,調整留存收益;合並方為進行企業合並發生的各項直接相關費用,包括為進行企業合並支付的審計費用、評估費用、法律服務費用等,應當於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管理費用);為企業合並發行的債券或承擔其他債務支付的手續費、傭金等,應當計入所發行債券及其他債務的初始計量金額。企業合並中發行權益性證券發生的手續費、傭金等費用,應當抵減權益性證券溢價收入(資本公積),溢價收入不足沖減的,沖減留存收益
『貳』 淺析「吸收合並和控股合並」兩者會計處理的不同之處
非同一控制下吸收合並
支付貨幣資金、出讓存貨實施合並
借:有關資產賬戶 [取得的被並方資產公允價值] A
商譽 [C大於(A?B)之差]
貸:有關負債賬戶 [承擔的被並方負債公允價值] B
銀行存款、主營業務收入 [支付的合並對價的公允價值] C
營業外收入 [C小於(A?B)之差]
2.出讓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實施合並
借:有關資產賬戶 [取得的被並方資產公允價值] A
商譽 [C大於(A?B)之差]
貸:有關負債賬戶 [承擔的被並方負債公允價值] B
固定資產清理 [支付的合並對價的公允價值] C
無形資產 [支付的合並對價的公允價值] C
營業外收入 [處置資產的損益]
營業外收入 [C小於(A?B)之差]
3.發行權益性證券
借:有關資產賬戶 [取得的被並方資產公允價值] A
商譽 [(C+D+E)大於(A?B)之差]
貸:有關負債賬戶 [承擔的被並方負債公允價值] B
股本 [發行證券的面值總額] C
資本公積 [發行證券的溢價?手續費等] D
銀行存款 [實際發生的手續費] E
營業外收入 [(C+D+E)小於(A?B)之差]
4.發行債券與發行權益性證券類似
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並
1.支付資產實施的合並
借:長期股權 B=A
貸:庫存現金、營業收入等 [支付的合並對價的公允價值] A
2.發行權益性證券實施的合並
借:長期股權 [A+B+C]
貸:股本 [發行證券的面值總額]
資本公積 [發行證券的溢價?手續費等]
銀行存款 [實際發生的手續費]
3. 發行債券與發行權益性證券類似
註:無論何種合並方式,發生的評估、審計、咨詢等費用都需要
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等
同一控制下吸收合並與控股合並最大的不同在於取得被方的資產、負債和支付的合並對價均要以賬面價值計算。其次,無論是吸收合並還是控股合並,支付對價的公允價值和取得的被方凈資產的賬面價值的差額均計入「資本公積」。
『叄』 論述我國現行企業會計准則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吸收合並會計核算的基本原理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20號--企業合並》的規定,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吸收合並,合並方在合並日應按取得的各項可辨認資產、負債的公允價值確認為入賬價值。合並方將合並對價的資產、發生或承擔的負債以及發行的權益性證券的公允價值確認為合並成本。
合並方為進行企業合並發生的各項直接相關費用也計入企業合並成本。將合並對價的非貨幣性資產購買日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合並成本大於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差額確認為商譽,合並成本小於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差額作為合並當期損益(營業外收入)。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取得的各項可辨認資產、負債的計稅基礎與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的確定方法相同。會計上按取得的各項可辨認資產、負債的公允價值確認的入賬價值與稅法上確認的取得資產、負債的計稅基礎不同而產生的暫時性差異,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或遞延所得稅負債。
『肆』 對於吸收合並,合並方對合並商譽的下列賬務處理方法當中,符合我國現行會計准則的是
A. 單獨確認為商譽,不予以攤銷
D. 調整減少吸收合並當期的股東權益
A確定,D不太確定
『伍』 吸收合並會計賬務如何處理
【問題】 母公司若對全資子公司進行吸收合並,子公司喪失法人資格,會計賬務如何處理? 【解答】 母公司吸收子公司,這種情形屬於會計上的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並。 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是指參與合並的企業在合並前後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終控制,且該控制並非暫時性的合並。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一般發生於企業集團內部,這些合並在母公司控制下,實現企業集團內部的資源整合;吸收合並是指合並方通過企業合並取得被合並方的全部凈資產,合並後被合並方被注銷法人資格,被合並方原持有的資產、負債在合並後成為合並方的資產、負債。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20號——企業合並》的規定,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吸收合並,合並方對於合並日取得的被合並方資產、負債應按其在被合並方的原賬面價值確認;合並方對於合並中取得的被合並方凈資產賬面價值與支付的合並對價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應當調整資本公積(資本溢價),資本公積(資本溢價)不足沖減的,調整留存收益;合並方為進行企業合並發生的各項直接相關費用,包括為進行企業合並支付的審計費用、評估費用、法律服務費用等,應當於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管理費用);為企業合並發行的債券或承擔其他債務支付的手續費、傭金等,應當計入所發行債券及其他債務的初始計量金額。企業合並中發行權益性證券發生的手續費、傭金等費用,應當抵減權益性證券溢價收入(資本公積),溢價收入不足沖減的,沖減留存收益。
『陸』 吸收合並中,進行的會計處理和稅務處理都有哪些
一、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吸收合並: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20號--企業合並》的規定,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吸收合並,合並方對於合並日取得的被合並方資產、負債應按其在被合並方的原賬面價值確認;合並方對於合並中取得的被合並方凈資產賬面價值與支付的合並對價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應當調整資本公積(資本溢價),資本公積(資本溢價)不足沖減的,調整留存收益;合並方為進行企業合並發生的各項直接相關費用。
包括為進行企業合並支付的審計費用、評估費用、法律服務費用等,應當於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管理費用);為企業合並發行的債券或承擔其他債務支付的手續費、傭金等,應當計入所發行債券及其他債務的初始計量金額.企業合並中發行權益性證券發生的手續費、傭金等費用,應當抵減權益性證券溢價收入(資本公積),溢價收入不足沖減的,沖減留存收益.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股權投資業務若干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0]118號)的規定,企業合並的稅務處理分為應稅合並和免稅合並.應稅合並是指通常情況下,被合並企業應視為按公允價值轉讓、處置全部資產,計算資產的轉讓所得,依法繳納所得稅,合並企業接受被合並企業的有關資產計稅時可以按經評估確認的價值確定計稅基礎;免稅合並是指合並企業支付給被合並企業或其股東的非股權支付額。
高於所支付的股權票面價值20%的,經稅務機關審核確認,當事各方可選擇免稅處理,即被合並企業不確認全部資產的轉讓所得或損失,不計恭繳納所得稅.被合並企業的股東以其持有的原被合並企業的股權交換合並企業的股權,不視為出售舊股,購買新股處理;免稅合並下,合並企業接受被合並企業全部資產的須以被合並企業原賬面凈值為基礎確定.
因此,當合並企業支付給被合並企業或其股東的非股權支付額高於所支付的股權票面價值20%時,會計上確認的取得資產、負債的入賬價值與稅法上確認的取得資產、負債的計稅基礎相等,不會產生暫時性差異。
但當應稅合並或合並企業支付的非股權支付額高於所支付的股權票面價值20%時,會計上確認的資產、負債的入賬價值與稅法上確認的資產、負債的計稅基礎不同,會產生暫時性差異,應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或遞延所得稅負債.
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吸收合並: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20號--企業合並》的規定,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吸收合並,合並方在合並日應按取得的各項可辨認資產、負債的公允價值確認為入賬價值.合並方將合並對價的資產、發生或承擔的負債以及發行的權益性證券的公允價值確認為合並成本。
合並方為進行企業合並發生的各項直接相關費用也計入企業合並成本.將合並對價的非貨幣性資產購買日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合並成本大於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差額確認為商譽,合並成本小於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差額作為合並當期損益(營業外收入)。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取得的各項可辨認資產、負債的計稅基礎與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的確定方法相同。
會計上按取得的各項可辨認資產、負債的公允價值確認的入賬價值與稅法上確認的取得資產、負債的計稅基礎不同而產生的暫時性差異,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或遞延所得稅負債。
『柒』 新舊會計准則有什麼區別呢
"新企業會計准則除了對原有的16條准則進行修訂之外,此次新增22條准則。原有的的16條具體准則偏重工商企業,新准則擴展到橫跨金融、保險、農業、石油等眾多領域。覆蓋了存貨、債務重組、投資性房地產、固定資產、企業年金等項經濟業務,填補了我國市場經濟條件下新型經濟業務會計處理規定的空白。
(1)存貨准則。這是對原准則的修訂。主要修訂內容為:
新企業會計准則取消後進先出法,規定企業應當採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或者個別計價法確定發出存貨的實際成本。原先採用「後進先出」法、存貨較多、存貨周轉率較低的公司,採用新的存貨記賬方法後,其毛利率和利潤將可能出現不正常的波動。
對於借款費用的資本化問題,允許為生產大型機器設備、船舶等生產周期較長的資產所借入的款項所發生的利息資本化,計入存貨價值,而不再直接計入損益,也就是可資本化的資產不再限於使用專門借款購建的固定資產。
(2)固定資產准則。主要變化是在確定凈殘值時,引入預計未來現金流量折現概念。取消了後取消了固定資產減值轉回,新的會計准則體系增加了資產減值准則,其明確規定,減值損失不允許轉回。
(3)生物資產准則。本准則主要規范農墾企業對生物資產的會計處理,將生物資產劃分為生產性、消耗性、公益性三類,分別進行會計處理。該准則的可操作性較強,其規定與農墾企業的現行會計實務也比較接近(另一項與相關企業的會計實務比較接近的是《石油天然氣開采》准則)。該准則不引進公允價值計量,其原因是農林主管部門持反對意見。
(4)資產減值准則。明確了若干項資產減值跡象,以及可收回金額為協議銷售價格減去處置成本後的凈額或者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兩者中的較高者。同時明確所計提的減值准備不得轉回。
(5)投資性房地產准則。該准則是一項新准則,用於規范土地、房產中專門用於投資(而不是自用)項目的處理。在會計報表中將單列「投資性房地產」項目,會計處理可以採用成本模式(與固定資產差異不大)或者公允價值模式,但以成本模式為主導。同時規定如有活躍市場,能確定公允價值並能可靠計量,也可以採用公允價值計量模式。在公允價值計量模式下不計提折舊或者減值准備。
(6)職工薪酬准則。主要取消計提應付福利費的規定,而改為所有企業一律據實列支,職工福利類支出超過稅法規定的企業所得稅稅前列支限額的部分進行納稅調整。
(7)債務重組准則。改變現行將由於債權人讓步而導致債務人豁免或者少償還的負債計入資本公積的做法,而是恢復最初債務重組准則的原狀(但規定限制條件),將債務重組收益計入營業外收入,對於實物抵債業務,引進公允價值作為計量屬性。
(8)所得稅准則。該准則是新准則體系中實施難度最大的准則之一。與現行的應付稅款法相比,該准則的理念有重大變化,強調權責發生制原則和資產負債表觀的理念,以利潤總額為基礎調整若干項目後求得所得稅費用的計算基礎(按資產負債表觀調整利潤總額)。
(9)非貨幣性交易准則。引入公允價值和評估作價。如沒有活躍市場,則非關聯的交易雙方在無第三方干預的情況下協商作價,也可視為公允價值。
(10)企業合並准則。本准則的影響較大。企業合並在法律形式上有吸收合並、新設合並和控股合並。按照合並雙方是否處於同一控制下,分為處於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目前在中國的企業合並中為大多數)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控股合並不取消法人資格,實質是股權投資,在投資准則中規范;吸收合並和新設合並是本准則所規范的內容。目前中國的企業合並大部分是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例如中央、地方國資委所控制的企業之間的合並,或者同一企業集團內兩個或多個子公司的合並,這不一定是合並方和被合並方雙方完全出於自願的交易行為,合並對價也不是雙方討價還價的結果,不代表公允價值,因此以賬面價值作為會計處理的基礎,以避免利潤操縱。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包括吸收合並和新設合並)可以有雙方的討價還價,是雙方自願交易的結果,因此有雙方認可的公允價值,並可確認購買商譽。商譽的減值問題在資產減值准則中單獨予以規定,只減值不攤銷。
(11)合並財務報表准則。與《合並會計報表暫行規定》相比,該准則所依據的基本合並理論已發生變化,從側重母公司理論轉為側重實體理論。合並報表范圍的確定以控制的存在為基礎,更關注實質性控制,母公司對所有能控制的子公司均需納入合並范圍,而不一定考慮股權比例。准則排除了比例合並方法,但要求業務與母公司差異較大的子公司也應納入合並范圍。所有者權益為負數的子公司,只要是持續經營的,也應納入合並范圍。
(12)每股收益准則。該准則為新制定的披露准則,不涉及確認和計量問題。重點是解決可轉債、期權性質的認股權證等問題。
(13)關聯方披露准則。本准則基本維持現狀,無重大變化。但與IAS24相比存在實質性差異。IAS24中已取消了「同受國家控制的企業不能僅僅因為同受國家控制而成為關聯方」這一豁免規定,但中國的國有企業,其性質不同於西方,國有經濟規模大,取消該豁免條款不具有可操作性。因此,對國有企業之間的關聯方關系的確定延續目前的規定,即國有企業之間只有當存在投資紐帶或者其他實質性控制關系時才認定為存在關聯方關系。
(14)政府補助准則。IFRS對政府補助和政府援助採用全面收益法,但中國有所不同,准則規定對研發撥款等文件明確會計處理方法的,應從其規定(例如將專項撥款視同國家投資,計入資本公積);沒有特殊規定的才計入收益。這是中國會計准則與IFRS的第三項實質性差異。
(15)金融工具准則。這些准則對金融企業的影響較大,例如將金融資產分為四大類。衍生金融工具一律以公允價值計量,並從表外移到表內反映。
"
『捌』 吸收合並企業的實收資本和未分配利潤的會計處理
實收資本是企業注冊時投入的資本金.
資本公積是企業由於接受捐贈等非生產原因的資本增加,一般情況下每年的結轉數字不變.
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是企業的留存收益,盈餘公積是企業每年從稅後的利潤中提取的用於企業轉增資本或集體福利設施或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未分配利潤是企業滾存的收益.也可以用來轉增資本.
具體:
一、資本公積從來源上看,不是由企業實現的利潤轉化而來,本質上屬於投入資本的范疇。資本公積主要用途是用來轉增資本,其明細科目有八個,其中不能直接轉增資本的有3個。盈餘公積是從企業實現的凈利潤轉化而來的,因此屬於留存收益的組成部分。分為兩種,第1是按國家規定必須提取的,稱為法定盈餘公積金與法定公益金;第2是企業自願提取的,由股東大會決定留存企業的利潤,稱為任意盈餘公積。盈餘公積的用途包括三個,其中之一是發放現金股利或利潤。
二、有限公司創立時,出資者認繳的出資往往與注冊資本一致,不會產生資本公積。在有新的投資者界入時,投入的等於按投資比例計算的出資額,計入實收資本,超過部分計入資本公積——資本溢價。這點與長期股權投資中的資本公積——股權投資准備區別開來。
三、企業接受投資者以非現金資產投入的資本,在辦理產權轉移手續後,按投資各方確認的資產價值作為實收資本,確認的資產價值超過其在注冊資本所佔份額的部分,應計入資本公積。
四、股份公司溢價發行股票時,要確認資本公積——股本溢價。發行股票所支付的手續費或傭金等發行費用,減去發行期間凍結期間產生的利息收入後的余額,沒有溢價或溢價金額不足以支付發行費用的部分,直接計入財務費用,不作為長期待攤費用。
五、企業為減資等目的,回購本公司股票,屬於所有者權益變化,回購價格與所對應股本之間的差額不計入損益。依次沖減股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等科目。如回購價格低於所對應的股本,差額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六、資本公積——撥款轉入:按形成資產並留存企業的計入資本公積,形成資產後上交的部分不計入資本公積。對未形成資產報經核銷後(費用化)不計入資本公積。
七、具體核算規定:1、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賬款,先全額轉入資本公積,計算應交所得稅時再另行調整。2、接受現金損贈時也是通過待轉資產價值進行核算,年底再進行所得稅的計算。3、企業改組時評估增值應調整資產賬面價值,同時在扣除未來應交所得稅後的金額計入資本公積。4、評估日與調賬日不一致時,是以調賬前的賬面金額為基礎,評估增值的用加法,評估減值用減法。如果這期間數量發生了變化,已減少的數量評估差額不再調整,需要調整的是在調賬日仍然保留在企業中的部分與原賬面價值的差額。實踐中是計算原材料增值率。5、會計核算上,未分配利潤是通過利潤分配科目進行的。收入與成本通過本年利潤歸集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然後進行分配。分配時採用利潤分配的其他明細科目。
八、資本公積——股權投資准備:是當企業對其被投資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採用權益法核算時,因被投資單位資本公積變動影響其所有者權益變動,企業按持股比例計算增加的資本公積,以及投資時,初始投資成本小於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的差額。
九、外商投資企業的盈餘公積包括三項,1是儲備基金,2是企業發展基金,3是利潤歸還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