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會計准則跟制度
《企業會計制度》和《企業會計准則》兩者均屬於行政法規性的規范性文件,均對會計要素的確認、計量、披露或報告等作出規定,均由財政部制定並公布,均在全國范圍內實施,所以同屬於國家統一的會計核算制度的組成部分。 但會計制度是以特定部門、特定行業的企業或所有的企業為對象,著重對會計科目的設置、使用和會計報表的格式及其編制加以詳細規范;會計准則是以特定的經濟業務(交易或事項)或特定的報表項目為對象,它詳細分析各項業務或項目的特點,規定所引用概念的定義,然後以確認與計量為中心並兼顧披露,對圍繞該業務或項目有可能發生的各種問題做出處理的規范。 兩者之間的不同之處在於:
第一,適用范圍不同,具體會計准則大多隻適用於股份有限公司,有些也適用於其他企業。而《企業會計制度》適用於除金融保險企業以外的所有符合條件的大、中型企業。
第二,側重點不同,具體會計准則大會計要素的確認、計量、披露或報告方面作了原則性的規范。側重於確認和計量,重點規范會計決策過程。而會計制度則側重於對會計要素的記錄和報告作可操作性規范,確認和計量的內容只是有機在體現在會計科目及使用說明中。即會計制度重點規范會計的行為與結果。
第三,結構體系不同,統一的會計制度自成體系,它由三個層次構成:《企業會計制度》、《金融保險企業會計制度》、《小企業會計制度》為第一層次;在此基礎上,分別一般企業、金融保險企業、小企業建立各自操作性較強的有關會計科目的設置、具體賬務處理和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和對外提供辦法;對於各個行業、企業專業性較強的特殊業務的會計核算,財政部將陸續制定專業會計核算辦法。而各具體准則之間相互獨立,分別就企業的某項業務或某一方面核算內容作出規定。 第四,規范形式不同,會計准則的規范形式、語言表述比較符合國際通用形式,並已構成國際通用會計慣例的一個組成部分。而會計制度的科目、報表式的規范形式則符合我國廣大會計人員長期形成的思維方式和習慣,具有明顯的中國特色。
Ⅱ 企業會計制度和企業會計准則有什麼區別
企業會計制度和企業會計准則之間的區別有:
①側重點不同:會計制度重於對會計要素的記錄與報告的規范性,規范會計的行為與結果;會計准則則注重會計要素的確認、計量、報告等的規范,規范會計決策過程。
②適用范圍不同:會計制度適用於大部分的大中型企業;會計准則更適用於股份有限公司。
③規范形式不同:會計制度的科目、報表式的規范形式則符合中國會計人員的使用習慣;會計准則比較符合國際通用形式。
④對會計人員的素質要求不同:會計准則對會計人員職業判斷能力要求較高;會計制度則較低。
Ⅲ 企業會計制度和企業會計准則的區別
企業會計制度是企業的一項重大制度,一方面是受國家法令和制度的約束,另一方面要適應專業的條件。基層單位的會計制度要根據統一《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並適應企業的內部條件。
《企業會計准則》由財政部制定,於2006年2月15日發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准則對加強和規范企業會計行為,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和會計規范處理,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起到指導作用。
企業會計制度和企業會計准則兩者之間的不同之處在於:
適用范圍不同
具體會計准則大多隻適用於股份有限公司,有些也適用於其他企業。而《企業會計制度》第二條規定
除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以及金融保險企業以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企業(含公司,下同),執行本制度。
側重點不同
具體會計准則大會計要素的確認、計量、披露或報告方面作了原則性的規范。側重於確認和計量,重點規范會計決策過程。而會計制度則側重於對會計要素的記錄和報告作可操作性規范,確認和計量的內容只是有機在體現在會計科目及使用說明中。即會計制度重點規范會計的行為與結果。
結構體系不同
統一的會計制度自成體系,它由三個層次構成:《企業會計制度》、《金融保險企業會計制度》、《小企業會計制度》為第一層次;在此基礎上,分別一般企業、金融保險企業、小企業建立各自操作性較強的有關會計科目的設置、具體賬務處理和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和對外提供辦法;對於各個行業、企業專業性較強的特殊業務的會計核算,財政部將陸續制定專業會計核算辦法。而各具體准則之間相互獨立,分別就企業的某項業務或某一方面核算內容作出規定。
第四,規范形式不同,會計准則的規范形式、語言表述比較符合國際通用形式,並已構成國際通用會計慣例的一個組成部分。而會計制度的科目、報表式的規范形式則符合我國廣大會計人員長期形成的思維方式和習慣,具有明顯的中國特色。
Ⅳ 企業會計准則和企業會計制度的區別有哪些
《企業會計准則》是由財政部制定指在加強和規范企業會計行為,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和會計規范處理,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的文件,企業會計制度則是企業的一項重大制度,受國家法令和制度的約束。
《企業會計准則》是由財政部制定指在加強和規范企業會計行為,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和會計規范處理,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的文件,企業會計制度則是企業的一項重大制度,受國家法令和制度的約束。一般來說,《企業會計制度》與《企業會計准則》本身是配套使用的。兩者之間的不同之處在於:
第一,適用范圍不同,具體會計准則大多隻適用於股份有限公司,有些也適用於其他企業。而《企業會計制度》適用於除金融保險企業以外的所有符合條件的大、中型企業。
第二,側重點不同,具體會計准則大會計要素的確認、計量、披露或報告方面作了原則性的規范。側重於確認和計量,重點規范會計決策過程。而會計制度則側重於對會計要素的記錄和報告作可操作性規范,確認和計量的內容只是有機在體現在會計科目及使用說明中。即會計制度重點規范會計的行為與結果。
第三,結構體系不同,統一的會計制度自成體系,它由三個層次構成:《企業會計制度》、《金融保險企業會計制度》、《小企業會計制度》為第一層次;在此基礎上,分別一般企業、金融保險企業、小企業建立各自操作性較強的有關會計科目的設置、具體賬務處理和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和對外提供辦法;對於各個行業、企業專業性較強的特殊業務的會計核算,財政部將陸續制定專業會計核算辦法。而各具體准則之間相互獨立,分別就企業的某項業務或某一方面核算內容作出規定。
第四,規范形式不同,會計准則的規范形式、語言表述比較符合國際通用形式,並已構成國際通用會計慣例的一個組成部分。而會計制度的科目、報表式的規范形式則符合我國廣大會計人員長期形成的思維方式和習慣,具有明顯的中國特色。
Ⅳ 企業會計制度和企業會計准則區別
企業會計制度是企業根據本企業的具體情況制定,而企業會計准則是國家財政部統一制定,企業必須要執行的准則。
Ⅵ 企業會計准則和《企業會計制度》可以同時用嗎
不可以,只能採用一個,執行會計准則就不能執行會計制度,反過來一樣。
Ⅶ 企業會計准則和企業會計制度的區別
《企業會計准則》由財政部制定,於2006年2月15日發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准則對加強和規范企業會計行為,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和會計規范處理,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起到指導作用。
企業會計制度和企業會計准則兩者之間的不同之處在於:
適用范圍不同
具體會計准則大多隻適用於股份有限公司,有些也適用於其他企業。而《企業會計制度》第二條規定
除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以及金融保險企業以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企業(含公司,下同),執行本制度。
側重點不同
具體會計准則大會計要素的確認、計量、披露或報告方面作了原則性的規范。側重於確認和計量,重點規范會計決策過程。而會計制度則側重於對會計要素的記錄和報告作可操作性規范,確認和計量的內容只是有機在體現在會計科目及使用說明中。即會計制度重點規范會計的行為與結果。
結構體系不同
統一的會計制度自成體系,它由三個層次構成:《企業會計制度》、《金融保險企業會計制度》、《小企業會計制度》為第一層次;在此基礎上,分別一般企業、金融保險企業、小企業建立各自操作性較強的有關會計科目的設置、具體賬務處理和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和對外提供辦法;對於各個行業、企業專業性較強的特殊業務的會計核算,財政部將陸續制定專業會計核算辦法。而各具體准則之間相互獨立,分別就企業的某項業務或某一方面核算內容作出規定。
第四,規范形式不同,會計准則的規范形式、語言表述比較符合國際通用形式,並已構成國際通用會計慣例的一個組成部分。而會計制度的科目、報表式的規范形式則符合我國廣大會計人員長期形成的思維方式和習慣,具有明顯的中國特色。
Ⅷ 企業會計准則與企業會計制度有什麼聯系
《企業會計准則》與《企業會計制度》的聯系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兩者均屬於行政法規性的規范性文件,均由財政部制定並公布,也就是說著兩者都是由財政部制定的,不是由全國人大制定的法律;
2、兩者均對會計要素的確認、計量、披露或報告等作出規定,均在全國范圍內實施,所以同屬於國家統一的會計核算制度的組成部分。
但會計制度是以特定部門、特定行業的企業或所有的企業為對象,著重對會計科目的設置、使用和會計報表的格式及其編制加以詳細規范;會計准則是以特定的經濟業務(交易或事項)或特定的報表項目為對象,它詳細分析各項業務或項目的特點,規定所引用概念的定義,然後以確認與計量為中心並兼顧披露,對圍繞該業務或項目有可能發生的各種問題做出處理的規范。
Ⅸ 請問《企業會計准則》和《企業會計制度》有何區別
(一)適用范圍不同
《小企業會計制度》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不包括以個人獨資及合夥形式設立的小企業)。符合《小企業會計制度》規定的小企業,按照制度規定可以選擇執行《企業會計制度》。若選擇執行了《企業會計制度》,就不能同時選擇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而《企業會計制度》的適用范圍,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除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以及金融保險企業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企業(含公司),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從《小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看,符合《小企業會計制度》規定的小企業也可執行《企業會計制度》。
(二)會計科目設置不同
《小企業會計制度》比《企業會計制度》少設了25個一級科目。原因主要有如下兩個方面:第一,小企業經濟業務相對簡單,因此可將《企業會計制度》中的部分科目進行歸並,如應收股利和應收利息合為應收股息科目,原材料和包裝物歸並為材料科目等。第二,小企業會計核算簡化或者沒有某科目所要反映的經濟業務,從而可少設。如資產科目少設了自製半成品、分期收款發出商品、各項長期資產的減值准備、未確認融資費用和待處理財產損溢;負債科目少設了應付股利、預計負債、應付債券;所有者權益科目少設了已歸還投資;損益類科目少設了補貼收入、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三)賬務處理不同
1.資產清查的處理不同。《小企業會計制度》中沒有設置「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小企業在財產清查中發生資產的盤盈或盤虧時直接進行處理。筆者認為這種處理方法簡明扼要,與資產負債表中所反映的內容相符。而《企業會計制度》中的資產負債表中已取消了資產待處理項目,企業在編報前必須將待處理的資產進行處理,因此財產清查還要通過「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核算,筆者認為這是一種多餘。
2.不計提長期資產減值准備。長期資產的可收回金額較難確定,計提減值准備時需要進行較多的職業判斷,而小企業會計人員少,高素質的會計人員更少,所以《小企業會計制度》僅要求對短期投資、存貨和應收款項計提跌價或壞賬准備,不要求對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長期資產計提減值准備。
3.簡化長期投資的核算。小企業投資的業務比較少,按重要性原則對長期股權投資採用簡化了的成本法或簡化的權益法核算。
Ⅹ 企業會計准則與企業會計制度的區別
企業會計准則與企業會計制度是我國目前並行的兩大會計規范體系。
但是兩者的側重點是不同的。企業會計准則是以特定的經濟業務(交易與事項)或特定的報表項目為對象,側重於確認與計量,強調會計信息質量的基本要求、會計政策的選擇和會計估計的作出等。企業會計制度則更注重會計科目的設置與運用、會計報表的格式及其編制方法。兩者比較,准則更抽象一些,它為會計人員的會計核算提供了較大的選擇空間,適應市場經濟條件下對企業會計處理的基本要求。制度則更具體一些,易於掌握和操作。
另外,兩者框架體系及其適用范圍不同。2006年2月15日,財政部發布新修訂的《企業會計准則》,包括1項基本准則和38項具體准則。新會計准則體系從2007年1月1日起施行。並隨著時間推移不斷更新和完善。 我國現行的企業會計制度按照企業性質和規模,分為《企業會計制度》、《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和《小企業會計制度》三個方面。隨著與國際准則趨同、涵蓋企業各項經濟業務、可獨立實施的新企業會計准則的逐步推行,企業會計准則的作用和地位將逐步被強化,而企業會計制度的作用和地位將逐步被弱化,甚至最終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