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局向企業介紹會計的規定
A. 稅務局公職人員私自給企業做會計違反了哪一條例
你說的這個問題,屬於公職人員的展業問題。
我的看法如下——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59條:公務員應當遵紀守法,不得有下列行為:
(十六)違反有關規定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
第107條: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的,原系領導成員、縣處級以上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在離職三年內,其他公務員在離職兩年內,不得到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活動。
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後有違反前款規定行為的,由其原所在機關的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沒收該人員從業期間的違法所得,責令接收單位將該人員予以清退,並根據情節輕重,對接收單位處以被處罰人員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上述規定,應當是清晰、明白、確定的。
2、稅務局的公職人員,私自在企業做會計,應當屬於「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禁止性規定的情形,顯然是違反了59條第16款的規定。
上述看法,供你參考。
B. 小縣城稅務局領導為什麼都吃拿卡要給企業介紹會計和事務所
小縣城服務意識沒有大城市高,更多是人情世故,在小縣城要想有所作為,人情關是比業務還要花精力的事情,這也是為何無法吸引人才的原因之一。
C. 稅局對企業費用發票入賬的時限有何規定
稅局對企業費用發票入賬的時限,還真沒有什麼成文的規定,一般情況都是這樣要求的:
1.根據會計准則的對企業財務會計信息質量要求「及時性」原則的規定:企業對於已經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應當及時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不得提前或延後。
2.發生了費用支出就應在發生的時間入賬。如果發生了沒及時記錄,可以補記,但仍應作為發生當期的成本費用,如果跨年度應作為會計差錯,調整以前年度的相關科目。
1).現實工作中:對於成本類,比如要入庫的材料費用,可以跨年度,因為計征增值稅或是營業稅;
2.).但是對於費用類(即直接沖減利潤的支出)的就不行了,因為要計征所得稅,年度終了後就不能再抵扣了。
(3)稅局向企業介紹會計的規定擴展閱讀;
發票是指一切單位和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所開具和收取的業務憑證,是會計核算的原始依據,也是審計機關、稅務機關執法檢查的重要依據。收據才是收付款憑證,發票只能證明業務發生了,不能證明款項是否收付。
發票是指經濟活動中,由出售方向購買方簽發的文本,內容包括向購買者提供產品或服務的名稱、質量、協議價格。除了預付款以外,發票必須具備的要素是根據議定條件由購買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須包含日期和數量,是會計賬務的重要憑證。中國會計制度規定有效的購買產品或服務的發票稱為稅務發票。政府部門收費、征款的憑證各個時期和不同收費征款項目稱呼不一樣,但多被統稱為行政事業收費收款收據。為內部審計及核數,每一張發票都必須有獨一無二的流水賬號碼,防止發票重復或跳號。
簡單來說,發票就是發生的成本、費用或收入的原始憑證。對於公司來講,發票主要是公司做賬的依據,同時也是繳稅的費用憑證;而對於員工來講,發票主要是用來報銷的。
D. 企業什麼時間向稅務機關報送財務會計制度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國務院第362號)第二十四條規定:「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件之日起15日內,將其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報送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納稅人使用計算機記賬的,應當在使用前將會計電算化系統的會計核算軟體、使用說明書及有關資料報送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納稅人建立的會計電算化系統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並能正確、完整核算其收入或者所得。」
E. 新辦有限責任公司,稅務局要提供財務會計制度,該如何制定 有沒有制定好的給我參考下。謝謝
你的這個問題太廣泛了,財務制度有很多,關鍵是你要的是哪種類型企業的財務制度。
您們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具體做什麼?是商業企業還是生產企業?
你可以根據自己公司的具體情況,來網路查查,會有具體的財務制度條款的。
不好意思,我沒有回答你的具體問題。
F. 新辦企業什麼時間向稅務機關報送財務會計制度等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國務院令第362號)第二十四條規定:「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件之日起15日內,將其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報送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納稅人使用計算機記賬的,應當在使用前將會計電算化系統的會計核算軟體、使用說明書及有關資料報送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納稅人建立的會計電算化系統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並能正確、完整核算其收入或者所得。」
G. 去國稅局辦理稅務登記時要求提供「企業財務會計制度」,請問該怎麼寫呀
總 則
第一條:為規範本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適應發展的需要,依據《企業會計准則》和《企業財務通則》,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心執行《企業會計制度》會計年度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財會機構設置及會計崗位責任責任制
本公司根據業務需要設置財務科,配備相應的業務素質合格的會計人員4名。其中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會計主管人員兼管公司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工作,並定期組織檢查、考核、培訓會計人員。
三、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一)現金管理制度
1、錢帳分管。
2、逐日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日記帳,做到日清月結,帳款相符。
3、嚴格現金收付范圍,不坐支、不白條或借據抵充,不挪用現金。
(二)銀行結算制度
1、嚴格執行《銀行結算辦法》規定。不出租、出借帳戶;不簽發空白、空頭支票。
2、逐日逐筆順序登記銀行日記帳,做到日清月結。並按月調整未達帳項,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3、支票管理
①支票領用需本人填寫支票審批表,並由中心領導簽字。
②支票簽發時要登記支票領用簿,註明簽發日期、收款單位、用途、限額,誰領用誰簽字。
③印鑒、支票分開保管。
4、作廢支票要加蓋「作廢」戳記,連同存根一起妥善保管。
同時要加強有關貨幣資金收支的原始憑證的管理,保證其真實、合法、完整、及時,使各項收支有憑有據。
H. 稅務局安排會計到我們公司
聽說安排了,那也就是定了。此人應該不是稅局的人。
來了不是監督你,完全是看得起你們企業,他們安排人進來,純是為了會計的個人工作。這樣也好,以後你們就讓這個會計干稅務。當然,你們得開工資了,不用對他特別照顧。
I. 新辦企業什麼時間向稅務機關報送財務會計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國務院令第362號)第二十四條規定:「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稅務登記備案之日起15日內,將其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報送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納稅人使用計算機記賬的,應當在使用前將會計電算化系統的會計核算軟體、使用說明書及有關資料報送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納稅人建立的會計電算化系統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並能正確、完整核算其收入或者所得。」
J. 急啊!!!稅收專管員介紹會計好嗎
公務員法里有規定,如果行政執法人員執法時被檢查單位與執法人員有血緣關系及經濟利益關系,應迴避,(具體的條款和原話不記得了,但是意思就是這個意思)
所以你父親以後要對這些企業進行納稅檢查時就必須迴避了。
其次:你父親介紹你給企業當會計本身沒有錯
稅收征管法規定納稅人無法建賬或者無建賬能力,可以申請中介機構或者其他第三方來幫助建賬,以此作為稅收檢查的查賬依據,你雖然同你父親存在血緣關系但是你相對於稅務局以及納稅人來說是屬於第三方。所以無違法現象
但是我建議你不要讓父親介紹你,而是你自己借個企業資質,會計事務所或者稅務事物所得,或者你找個熟人讓你掛靠一個事務所,然後以事務所的名義幫企業做會計,這樣對你父親在單位以及企業中的形象等各方面都有好處。
我也是你父親的同行,國稅的。
後面回帖的別噴我啊,我知道很多人對稅務局都有意見,別來我這里撒,我只是一個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