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檢測企業會計制度
A. 求工程機械行業管理制度,比如采購、物管、財務核算這一塊的與供應商結算的制度
機械設備管理制度
為提高公司施工機械設備完好率、利用率,提高機械的作業程度,減輕作業人員的勞動程度,根據《建築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特製訂本制度。
一、施工機械的管理
(一)公司質量安全部負責全公司的機械設備管理,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有關部門機械設備管理的方針、政策,制訂公司機械設備管理制度,指導、檢查公司各項目部的設備管理工作。負責公司機械設備供應商的審定,建立設備台帳,定期組織設備檢查、審核設備報廢工作,負責機械設備的技術更新,開展技術培訓等工作。
(二)項目部機管員負責本項目部使用機械設備的管理。建立機械設備使用、運行台帳,檢查機操工或維修工做好日常保養,故障修理、記錄等工作,參與公司機械設備的檢查。
(三)機械設備操作工必須持證上崗,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接受公司和上級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做好自身的安全保護工作,對所操作機械做好使用、保養調整,做好運轉,保養記錄。
二、機械設備的使用管理
(一)凡量進入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必須手續齊全,設備性能良好。進場檢驗合格後,由檢驗人員簽字,方能使用。
(二)作業區要懸掛安全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有關安全警示牌等標牌。
(三)使用機械設備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對調換工作、經常出現操作原因造成事故的或不適宜繼續操作機械設備的人員應收回操作證。
(四)機械設備的保養和修理
1、塔吊的基礎施工和安裝、拆除應符合原製造廠規定,施工前要有書面交底,資料齊全、經驗收合格後方准安裝。安裝完成後對塔吊進行四方驗收,其安全裝置(力矩限制器、超高限位、超重限位,變幅限位和吊鉤防脫鉤保險)必須齊全可靠並經驗收合格後,方准投入使用,使用前對塔吊司機信號指揮進行書面交底。
2、砼攪拌機:離合器、鋼絲繩符合規定要求,保險持鉤齊全,清潔潤滑良好,運轉正常,持證操作。
3、砂漿攪拌機:全機清潔潤滑,防護罩蓋齊全,運轉正常。
4、木工機械:外露傳動部分有防護罩,無帶病運轉。
5、鋼筋機械:外露傳動部位有防護罩,運轉良好。
6、電焊機:有防護罩,焊鉗及絕緣良好,有接線樁。
(五)機械設備報廢制度
凡超過期限的設備,經檢驗、檢測不合格的,實行產品報廢制度。由項目部根據機械設備報廢單,報公司質量安全部審核後,報公司總工程師審批,進行銷帳。
三、大型設備裝拆制度
由於塔式起重機機身較高,其穩定性就較差。操作不當或違章裝、拆極有可能發生塔機傾覆的機毀人亡事故。因此,塔機安裝、拆卸單位及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必須全面地掌握塔機的技術性能,從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視,從業務上掌握正確的安裝、拆卸、操作的技能,保證塔機的安裝、拆卸安全進行。
(一)塔機安裝、拆卸的安全注意事項
1、對拆卸人員的要求
①參加塔機裝拆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核,持有效的操作證上崗。
②裝拆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塔機的裝拆方案和操作規格中的有關規定、程序進行裝拆。
③裝拆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有關制度,並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2、對塔機裝拆的管理要求
①裝拆塔機的施工單位,必須具備裝拆作業的資質,按裝拆塔機的資質等級進行裝拆相應的塔機;
②必須建立塔機的裝拆專業班組,配備起重工(裝拆)、電工、起重指揮、塔機操作司機和維修鉗工等。
③進行塔機裝拆,必須編制專項的裝拆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並經公司總工程師審批,總監理工程師審核。
④塔機裝拆前,必須由專業技術人員向全體作業人員進行裝拆方案和安全操作技術的書面交底,並履行簽字手續。
3、裝拆過程中的安全要求
①裝拆塔機的作業,必須在班組長的統一指揮下進行,並配有現場的安全監護人員,監控塔機裝拆的全過程。
②塔機的裝拆區域應設立警界區域,派專人值班。
③作業前,對制動器、連接件,臨時支撐要進行調整和檢查。對起重作業需要的吊索具要保持完好,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④作業中遇有大雨、霧和風力超過6級時停止作業。
⑤塔機在安裝中對所有的螺栓都要擰緊,並達到緊固力矩要求。對鋼絲繩要進行嚴格檢查是否有斷絲磨損現象,如有損壞,立即更換。
4、塔機安裝完畢後,必須經專門的檢測機構檢測驗收合格後,報當地建設主管部門備案方能使用。
(二)塔機的安全使用
1、塔機的基礎必須符合安全使用的技術條件規定;
2、塔機各操作人員應持有特種設備操作證方可上崗;
3、起吊作業必須遵守「十不弔」的規定:指揮信號不明顯無指揮不弔,超負荷不弔;細長物件單點和綁扎不牢不弔;吊物上站人不弔;吊物邊緣鋅利,無防護措施不弔,埋在地下的物體不弔;安裝裝置失靈不弔;光線陰暗看不清吊物不弔,6級以上強風不弔;放物裝得太滿或捆紮不牢不弔;
4、塔機運行時,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要求規定執行。起吊前,吊物禁止從人的頭上越過。起吊時吊索保持垂直,起降平穩,操作盡量避免急剎車或沖擊,嚴禁超載。
5、塔機停用時,吊物必須落地不準懸在空中,並對塔吊的停放位置和小車、吊鉤、電源等加以檢查,確認無誤後,方能離崗。
6、定期對塔機的各安全裝置進行維修保養,確保其在運行過程中發揮正常作用。
四、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一)嚴格執行《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采購或租賃起重機械必須有生產許可證,合格證和安全技術監督檢驗合格證的產品,特種機械安裝完畢後,在使用前,應到當地的安全部門備案,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後的安全操作證。
(二)建立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建立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經常檢查起重機械,包括年檢、月檢和日檢,停用一年以上的起重機械,使用前應做全面檢查。經檢查發現起重機械有異常情況,必須及時處理,嚴禁帶病運行。
B. 車輛檢驗檢測費怎麼做會計憑證
計入管理費用。
借:管理費用---汽車費
貸:銀行存款/現金
企業應通過「管理費用」科目,核算管理費用的發生和結轉情況。該科目借方登記企業發生的各項管理費用,貸方登記期末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的管理費用,結轉後該科目應無余額。該科目按管理費用的費用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2)工程檢測企業會計制度擴展閱讀:
企業應通過「管理費用」科目,核算管理費用的發生和結轉情況。該科目借方登記企業發生的各項管理費用,貸方登記期末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的管理費用,結轉後該科目應無余額。該科目按管理費用的費用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開辦費,包括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注冊登記費等,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企業行政管理部門人員的職工薪酬,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企業按規定計算確定的應交礦產資源補償費,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應交稅費」等科目;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發生的辦公費、水電費、差旅費等以及企業發生的業務招待費、咨詢費、研究費用等其他費用,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研發支出」等科目。
期末,應將「管理費用」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借記「本年利潤」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科目。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
第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6年以內的摩托車免於到檢驗機構檢驗,需要定期檢驗時,機動車所有人可以直接到公安交管部門申領檢驗合格標志。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六)超過報廢年限的車輛不可以再過戶(買賣),但可以繼續使用;買賣的話可以先到車管所辦理該車的報廢單(注銷該車的檔案),然後買賣。
第十七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進行安全技術檢驗時,機動車行駛證記載的登記內容與該機動車的有關情況不符,或者未按照規定提供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的,不予通過檢驗。
第十八條
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標志圖案的噴塗以及警報器、標志燈具的安裝、使用規定,由國務院公安部門制定。
第十九條
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駕駛許可條件的人,可以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證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式樣並監制。
第二十條
學習機動車駕駛,應當先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後,再學習機動車駕駛技能。 在道路上學習駕駛,應當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路線、時間進行。
在道路上學習機動車駕駛技能應當使用教練車,在教練員隨車指導下進行,與教學無關的人員不得乘坐教練車。學員在學習駕駛中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練員承擔責任。
第二十一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對申請機動車駕駛證的人進行考試,對考試合格的,在5日內核發機動車駕駛證;對考試不合格的,書面說明理由。
第二十二條
機動車駕駛證的有效期為6年,本條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機動車駕駛人初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後的12個月為實習期。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的,應當在車身後部粘貼或者懸掛統一式樣的實習標志。
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不得駕駛公共汽車、營運客車或者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以及載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劇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機動車;駕駛的機動車不得牽引掛車。
C. 求一份工程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8、對於貨到款未付,存貨采購部門也應根據有關憑據及時辦理入庫手續,並於年末前將存貨入庫單交財務部門進行帳務處理,不得跨年,以便財務部門帳目與倉庫帳目相符。第一章 總則
一、為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製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於總公司下屬的各獨立核算的公司、施工項目部、及其它獨立核算部門。
二、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三、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1、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2、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3、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信息的及時性和准確性。
4、監督公司財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企業管理部門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5、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和考核工作。
四、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部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並嚴守公司秘密。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
第二章 貨幣資金管理
一、資金由集團財務統一管理,公司財務要做好資金的計劃、組織和協調工作,並做好信貸的組織實施。
二、實施現金核算與管理的合理分工,將經管現金崗位和記帳崗位(不包括現金日記帳)分開設置,即堅持「錢賬分管」的內部牽制原則。
三、必須在公司核定的庫存限額內保管現金,超過限額部分必須送交銀行。
四、嚴格現金收支核算,做到先憑證後收付,收付款憑證必須經稽核人員簽字後方可辦理收付款項,同時要認真審核原始單據,凡不符合制度規定或手續不完善的一律不予辦理。
五、企業的空白現金支票、轉賬支票等結算憑證,由出納在保險櫃中保管,印鑒實行分別管理,不得在空白支票和結算憑證上預蓋印鑒備用。
六、出納人員必須逐日逐筆根據現金收支業務登記現金日記賬,每天必須將庫存現金與日記賬余額核對相符。月終要與總帳核對相符,做到日清月結,確保賬款一致。
七、財務部門要定期或不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檢查,防止白條抵庫貪污挪用,公款私存等現象發生。上述行為一經查出,將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八、任何單位一律不準私設小金庫,一切現金收入包括廢舊物資出售或其他現金收入都必須交回財務部,任何單位或個人都不準私自截留,自行處理,更不能貪污挪用,一經發現,視同貪污,依法處理。
九、銀行出納對發生的結算業務,要根據合法、正確和完整的收支憑證,依業務發生的先後順序登記入帳,每日終了應結出余額。銀行出納工作與銀行存款對帳工作不能由一人擔任。月份終了,銀行存款日記帳必須與銀行對帳單核對並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對於未達帳項均應及時查明原因,妥善做出處理,防止差錯。
十、預付款應填制支款申請單,必須按照已簽訂的合同付款相關條款,由經辦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和企業負責人簽字後付款。
十一、凡辦理預付款手續的部門和個人,款項一經付出,經辦部門和經辦人應督促款項的落實情況。業務結算後,及時將餘款清回,否則,由此造成的呆(死)壞帳損失,要追究經辦人的責任。
十二、公司職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和單位負責人批准簽字後方可借用。職工因私原則上不予借款,特殊情況下,在一個月工資幅度內,按上述簽批程序辦理,並及時從工資中扣回。
十三、金額在5000元以上的工程、采購和設計等付款業務,需有雙方簽定的合同,財務根據合同中的付款條款審核後按前述付款程序辦理。
第三章 債權管理
企業債權包括應收賬款、應收票據、其他應收款和預付賬款,是企業的主要流動資產之一,其管理狀況直接影響著企業的資產質量和資產應運能力。為切實加強債權管理,制定如下規定:
一、應收款項明細帳管理制度
總公司各企業須按照客戶設立應收款項明細,詳細反映內部各業務部門以及各個客戶應收款項的發生、增減變動、余額及其每筆帳齡財務信息。同時加強合同管理,對債務人執行合同情況進行跟蹤分析,防止壞帳風險的發生。
二、各項目財務管理部門需按月編制應收款項明細表,向項目管理人員和公司財務部反映應收款項的余額和賬齡等信息,及時分析應收款項管理情況,提請有關責任部門採取相應的措施,減少企業資產損失。
第四章 存貨管理
一、為了加強存貨的管理,規范存貨核算和管理行為,根據有關制度和規定,結合公司生產經營特點,須遵循以下辦法:
1、存貨分為:原材料、周轉材料和未結算的工程施工成本。
2、原材料下設二級科目主要材料和輔助材料,根據各單位具體情況下設三級四級科目;周轉材料下設二級科目低值易耗品和包裝物;低值易耗品下設三級科目:模具類、管材類、扣件類、辦公類、工具類及其他類,然後再根據工作需要和不同情況下設四級科目。
3、核算辦法:倉儲部門不直接隸屬於財務部門,但須接受財務部門正常的監督管理,並配合財務部門做好各項稽核工作,同時倉儲部門應按照存貨管理規定建立台賬,對收、發、存、進行登記。財務部門進行存貨的總分類核算和「數量、金額式」的分品種二、三、四級明細分類核算,倉儲保管員進行存貨的數量明細核算並按照存貨的品名、規格反映收入、發出和結存情況。
4、財務部門每月10日前及時結出各品種存貨的結存數量和金額,以便與保管台賬進行稽核,確保賬賬相符。所有存貨均建立存貨明細賬,入庫登記應以<<入庫單>>、<<請購單>>為依據,出庫應以<<領料單>>有效的報損報告書和盤點表為依據。
二、計價方法
1、存貨成本計價的原則是按實際成本入賬。即在存貨收發憑證、存貨明細賬和總賬上均以實際價格反映存貨的收發存情況。填制的外購存貨入庫單的價格組成:買價,即發票所填列貨款金額(不含增值稅進項稅款);各項雜費(包括運輸費、裝卸費、運輸中的保險費)繳納的稅金(進口關稅等)。
2、填制的完工產品入庫單的價格組成包括:直接材料成本(生產耗用的構成產成品的材料成本),直接人工費用(第一線生產人員的工資),存貨發出按加權平均法計算確定的成本價格,計算出發出存貨的金額。
三、購貨與付款
1、存貨采購實行計劃審批制,由使用部門簽發「請購單」,列明該批擬采購存貨有品種、規格、數量、單價等,按照企業內部規定程序審批。
2、采購人員憑審批手續齊全的「請購單」,與供應商進行采購交易談判,並將采購的相關條款明確後簽定«購銷合同»,合同要將主要條款如:品名、規格、數量、質量、單價、金額、交付地點、驗收依據和違約責任等填寫齊全。
3、采購的存貨運抵企業後,先由質量檢驗部門或使用部門對此存貨進行質量驗收和檢測,檢測的依據是«請購單»、«購銷合同»和企業內部質量管理要求,確認無誤後再「入庫單」上簽名蓋章。
4、采購人員憑«請購單»、«購銷合同»,將購入存貨移交倉庫保管員辦理入庫手續, 保管員應根據上述單據重點對購入存貨的數量、品種、規格查驗,無誤後填寫「入庫單」。如數量有不符,應按實物入庫。
5、采購人員將«請購單»、«購銷合同»、«入庫單»和合法的正式發票的相關資料按照企業內部審批手續辦理審批後,財務部門接受單據進行審核付款。
6、若月末采購的存貨已入庫但發票未到,財務應暫估入帳,待下月發票到達後紅字沖回,再根據發票作正確的會計分錄。
7、財務部門應在每次付款前與供應商進行貨款結算的核對,審核其餘額是否與企業「應付款」余額一致。
9、采購存貨時采購人員和部門應做好統籌安排,合理選擇采購批量和次數,努力降低采購間接費用,經常使用的外購存貨可適當增加庫存量。
四、施工領用
1、企業施工單位、部門領用存貨時,先由領用部門指定專人填寫統一的「出庫單」,將需領用存貨品種、規格、數量等信息填寫齊全後,經部門和財務人員簽字後,到倉庫保管員處辦理領用,不得以白條抵庫。
2、每月月末,施工單位應對生產所耗用後結存的「領用存貨物資」進行盤點,同時編制盤點報表報送財務一份。
3、月終所有出入庫單(連同申購單存根聯)存根歸類建檔,裝訂成冊,以便查閱,出、入庫名稱以企業統一標准稱謂為准,有俗稱的備注俗稱。
4、退庫和退貨分別已紅字辦理領料單和入庫單。
五、存貨放置規則
1、易燃物品置放於庫房靠里邊不易接觸火源地方。
2、易潮物品置放於庫房通風較好的地方(全置放貨架之上)且不得堆放過高,不得亂碼亂放。
3、貴重物品須分類放置。
4、品種多、數量大、常用原材料應全部置放於庫房靠外邊貨架之上,貨架上應注意劃分區域,並貼上該區域存放貨物名稱標簽。
5、凡屬堆放產品,應堆放規則,整齊、嚴禁亂碼、亂堆。應根據貨物的性質採取不同的堆碼方式,便於物品的採光、透氣、以防物品霉爛、變質;易碎類的堆放要整齊,置放在不易碰撞的地方;保質期短的放在外,保質期長的放在較裡面;回收廢品、包裝物應單獨置放一個地方,遠離原材料區域,擺放要整齊嚴禁亂丟亂放,防止腐臭影響正常工作環境。
6、保持庫房清潔、衛生、整齊,注意庫房通風設備等環境設施的運行狀況。
六、周轉材料特定規定
1、除一次性用品外,必須實行「以舊換新」,否則一律不得領發新品。專業性較強的用品須經非使用者的專業人員鑒定確屬自然損壞不能使用的才能換新。
2、財務部門設相應帳進行低值易耗品(在用、在庫、報廢)反映,對報廢低值易耗品的,隨時記錄形成報廢原因,詳細列出清單;對管理不善和人為浪費及損毀造成報損的,應追究使用人和部門直接負責人責任。
3、企業員工凡個人領用的易耗品除在出庫領用單上具備齊全手續外,還必須由登記部門在台帳上登記;工作變動,個人必須辦理清退手續,財務部方能給予結算工資。
4、周轉材料的確認:
(1) 辦公類:采購單價為500元以下。
(2) 工具類:采購單價為200元以下含200元超出200元做為固定資產管理。
(3) 模具、管件、扣件類的無論采購價格為多少一律按周轉材料核算。
(4) 其他類:采購單價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如生活用品等)。
5、周轉材料攤銷;
(1) 按五五攤銷法攤銷。
(2) 攤銷年限為3年如公司內部企業有償轉讓只要未滿3年無論使用年限,攤余價值由調入單位承擔。調入單位按轉讓價採用五五攤銷直至報廢。
第五章 固定資產管理
為加強固定資產的保管及使用管理,特製定本規定:
一、所成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雖不屬於生產、經營的主要物品,但是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也作為固定資產管理。未作為固定資產管理的工具、器具等,列入周轉材料管理。
1、財務部門分類核算:
(1)房屋及建築:辦公室、廠房、倉庫、宿舍、圍牆、停車場、道路和硬化場地等。
(2)交通及運輸工具設備:小轎車、客貨車、推土機、壓路機、挖掘機、裝載機、起重機、機車、手推車和叉車等。
(3)機器設備:攪拌設備、灰土拌和設備、油料拌和設備、其他生產製造和輔助設備。
(4)電器設備:輸電、配電、變電設備和照明設備。
(5)空氣調節設備:冷氣機、抽送風機和空調等。
(6)辦公設備:復印機、打字機、計算機、傢具設備、通訊設備和監控設備等。
(7)供水設備:水塔、儲水池、過濾設備、抽水機、馬達和給水配套設備。
(8)其他設備:防護設備(警衛、醫療)、裝潢設備和健身娛樂設備等。
2、固定資產由總公司統一采購、統一調撥。調入單位和部門進行管理。
總公司應設置固定資產實物台帳,詳細記錄分類編號、購建、驗收、保管、調撥、出售、報廢和定期盤點等有關事項,對每項固定資產的使用落實到人,並訂立相關的使用、交接、丟失和損壞賠償規定。
二、固定資產按類別由各企業指定部門負責管理,其管理及保養細則由各企業管理部門會同使用部門自行制定。
三、固定資產取得後,即歸管理部門管理,並會同財務部門依其類別及會計科目統馭關系,予以分類編號並貼粘標簽。
四、人員移交時,對於固定資產應規定詳列清冊辦理移交。
五、固定資產的增置、營造、修繕、報廢、出售應依照有關規定辦理。房屋及建築物等不動產取得所有權後,有管理部門統一辦理產權登記後,記入「房屋及建築物登記台賬」。
1、項目工程修造金額較大的應編列預算表和簽定工程合同,並送財務部備查復合。
2、固定資產的購置,先由使用部門填寫請購單,經企業負責人同意後,報集團批復同意,由總公司采購部門統一購買。
3、固定資產在公司內部部門之間轉移調撥,須到管理部門辦理固定資產轉移登記手續。管理部門將固定資產轉移登記情況書面通知財務部門,以便進行帳務處理。
4、固定資產如需出售處理,管理部門須申報出售處理固定資產的報告並列出明細表,註明出售處理原因,報送總經理批復同意後方可出售。
5、固定資產報廢由管理部門會同相關技術人員檢測後提出報廢申請報告,送總公司批准。
6、固定資產要按規定嚴格管理、定期維護保養,未經企業負責人批准不得外借。
7、財務部門每月按各類固定資產規定的使用年限,折舊率計算固定資產折舊,列入相關的成本費用核算。
8、固定資產在企業內相互撥轉時應由調出部門填寫「固定資產調撥單」一式三聯由管理部門簽章後,由調入部門簽認,第一聯管理部門留存,第二聯送財務部門,第三聯送固定資產管理部門。
9、固定資產出租或外借,管理部門應先會同財務部門制定合同後按程序經總經理核准後始得辦理。
第六章 臨建設施
一、臨建設施科目主要核算公司下屬各施工單位,為施工而建造的房屋及建築物、施工便道、水電設施等。施工單位可根據與建設方簽訂的合同清單設置二級科目;
二、臨時設施攤銷根據與建設方簽訂施工合同的施工期限按實際施工期攤銷。
第七章 負債管理
一、總公司各企業負債應遵循效益性、合理性、及時性、合法性原則。
二、應合理確定負債的規模,選擇適當機會,綜合考慮負債的總成本和總收益。
三、應盡量降低負債成本,爭取較好的負債期限,選擇最佳負債結構。
四、取得負債後經辦人員須將協議合同送存財務部門,以備記帳和還本付息時核對。
五、財務負責人要嚴格核對利息支出的合理性和正確性,發現差錯及時與金融等部門交涉。
六、總公司財務部門須建立負債資金台賬,以詳細記錄各項資金的籌集、運用和本息歸還情況。
七、總公司財務部應依據公司的經營狀況、現金流量等因素合理安排借款的償還期以及歸還借款的資金來源。
1、總公司財務部應按季分月編制資金收支預算,並每月向總公司財務總監匯報下月到期負債的資金及資金來源。
2、總公司財務部對到期資金和還款壓力較大的負債,至少提前一個月作好統籌安排,必要時集中資金專戶管理。
3、總公司及各核算單位財務部門在負債將到期時應合理控制支出項目,償付順序為:銀行到期貸款、應交稅費、應付職工工資、應付主輔材料款、應付工程款、其他負債項目。
八、負債期限的安排應也企業的經營周期相匹配,並為企業可消化,合理控制一面舉債一面還款的比例。
九、 當企業出現暫時財務困難時,應主動與債權人協商,取得債權人的諒解。
十、及時核對應付款余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凡應付不付的款項應查明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報企業負責人和總公司財務部批准後處理。
第八章 權益管理
一、權益包括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未分配利潤等。
二、實收資本(股本)是指公司投資者按出資合同、協議規定實繳的的出資額及公司設立後按程序轉增和新增部分,公司收到的投資者的出資,必須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資並出具驗資報告,由公司據此發給投資者出資證明。
三、公司的投資各方必須按合同、章程和國家有關規定及時足額地繳付資本。投資者未按投資合同、協議的約定履行出資義務的,公司及其他投資者應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
四、公司對實收資本依法享有經營權。在經營期間,投資者對投入公司的資本,除依法轉讓、減資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投資者按其出資比例對公司的凈資產享有所有權,並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潤,承擔相應風險和虧損。
五、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並具此入帳投資者實際繳付的出資額超出其資本金的差額以及資本匯率折算差額等記入資本公積金。
六、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准,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七、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在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或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具實調整。
八、投資者投入的資本金,在生產經營期間內,除投資者依法轉讓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
九、企業每年須按照稅後利潤的10%提取法定公積金,記入「盈餘公積」科目,累計達到注冊資本50%以上可不在提取。
十、利潤是企業在一定時期內生產經營活動的財務成果。集團公司所屬企業年度完成利潤指標由企業上報,集團公司審核、下達並予以考核。
十一、股份制企業的利潤分配,應根據每年股東大會的有關規定依法表決後進行合理的分配和留存。
第九章 收入管理
一、當期實現的主營業務收入—銷售收入、工程收入、營業收入、經營收入,要及時入帳,並與之對應的銷售成本、工程施工成本、營業成本、經營成本相互對應配比,主營業務利潤要反映出企業的主要經營成果。
二、其他業務收支、營業外收支項目的設置要合法、合理,金額要准確,帳務處理要適當。
三、企業的凈利潤按規定提取盈餘公積後,可按一定比例分配。
四、企業執行的價格政策,由企業負責人召集的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如需變更定價,由銷售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審查後報企業負責人批准後實行。
五、對工程結算收入的取得,各標段、分公司財務應按照建造合同、出庫單、發票內容會同工程施工部門嚴格測算,及時溝通相關部門確認計算工程收入、營業收入、經營收入。
六、對於公司對資產、材料等處理取得的收入由公司財務部門按照公司要求安排使用。
第十章 成本費用管理
一、管理的基本任務
認真執行財經紀律,嚴格控製成本費用開支范圍和開支標准;通過預測、控制、分析和考核,挖掘降低成本潛力,提高經濟效益。
二、實行管理責任制
1、總公司下設各獨立核算部門、施工項目部:負責制定年度生產、施工計劃、備品件定額,運行材料消耗定額,檢修材料消耗定額,機械台班測算。努力提高設備健康水平,挖掘設備潛力,提出年度的運行、檢修、設備大中小修費用計劃。
2、物資設備部門:負責制定原材料消耗、工器具消耗總額,做好節約代用、修舊利廢工作。
3、安防部門:負責安全保衛及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提出年度消防、警衛等費用計劃。
4、勞資部門:負責制定勞動定額,控制工資總額和勞動保護用品的發放。提出年度工資及勞保費用計劃。
5、辦公室:負責低值易耗品、電話、接待的管理工作。提出年度低值易耗品購置計劃、電話及接待費用計劃。
6、企管部門:負責房屋、建築物、福利設施等日常管理,以及福利物品的發放,提出所管轄資產的年度修理費用計劃及福利發放計劃。
7、財務部門:是成本費用管理的綜合部門,匯總編製成本計劃;掌握成本費用開支范圍和標准,控製成本;參與制定有關成本費用的各項定額;如實核算成本費用,並進行綜合分析。
三、開支范圍及標准
1、工資:生產和管理人員工資及津貼、補貼,按規定發給的超產獎、先進獎、優秀獎等。
2、職工福利費:按實際發生額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3、折舊費:按應計提固定資產原值扣除殘值後的金額,採用平均年限法提取的費用。計提折舊的依據為月初應計提固定資產原值,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計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照提折舊。
4、稅金:按規定支付的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車船稅、印花稅等。
5、保險費:參加投保的財產物資的保險費用。
6、失業保險:按與就業局協商繳交。
7、養老保險:按與社保部門協商繳交。
8、醫療保險:按與社保部門協商繳交。
9、生育險:按與社保部門協商繳交。
10、工傷險按與社保部門協商繳交。:
8、工會經費:按實際發生額計入當期損益;
9、教育經費:按工資總額范圍和提取的費用。
10、物料消耗:生產運行、維護檢修、事故檢修用各種材料、備品備件、不構成固定資產的小型技術革新用料;車間通風、照明及消防、衛生用料;生產耗用的燃材料;生產和管理部門的房屋、建築物、設備、儀器、儀表等維修用料。
11、修理費:固定資產發生的中、小修理及生產、管理用器具、非機動車輛的修理費。
12、辦公費、生產及各管理部門用的文具、紙張、印刷品、清潔衛生用品、報刊雜志等費用。
13、水電費:生產及管理部門和公共場所的水電費。
14、差旅費:職工因公出差的差旅費、市內交通費、上下班交通補貼。差旅費交通補貼應按公司財務規定標准執行。
15、低值易耗品攤銷:生產及管理部門用的家器具、辦公桌椅及不構成固定資產的儀器、儀表等。
16、勞動保護費:按規定發給職工的勞保服裝用品、安全防護用品、防暑降溫用品及值班被褥。
17、運輸費用:生產及管理部門發生的物品搬運費;租用汽車、吊車租賃費;運輸用機動車輛養路費、過橋過路費、年檢費及委託外單位的小修、保養等。
18、租賃費、生產和管理部門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從外單位臨時租入的各種固定資產(除汽車)及工具而支付的租金。
19、業務招待費、根據經營業務的合理需要,按規定的標准據實列支的費用。
20、油然費:辦公用車輛和運輸車輛消耗的汽、柴油。
21、電話費: 公司給予報銷的企業員工的手機話費和企業固定電話費。
22、其他費用:不屬於以上范圍應記入成本費用的支出。入:咨詢費、訴訟費、警衛消防、綠化環境衛生、會議費、團體會費、黨團活動費、試驗檢驗費等。
四、合理劃分生產成本、費用和期間費用的界限
為規范管理,使單位與單位之間有可比性,下列各項在生產成本中列支:
1、直接為生產、施工、耗用的各種材輔料。
2、直接生產、施工人員的工資及福利費等。
3、委託加工費用。
4、生產用的動力、燃料、電費、備品備件和低值易耗品等費用。
5、直接生產人員的勞動保護、防護用品及防暑降溫費、值班被褥。
6、生產用房屋、建築物及生產生產設備的修理費用。
7、生產用固定資產折舊費。
8、因生產需要從外單位租入固定資產的租金。
9、與生產有關的其他支出。
五、計劃的編制
1、編制計劃必須以企業下達的生產計劃及費用開支標准等為依據,在各企業負責人的領導下,財務部門負責組織,各管理部門必需通力協作,保證計劃指標的先進性和可行性。
2、計劃除列示數字外,還應附文字說明,主要內容是:對預計完成情況的分析,保證完成計劃主要措施方案,計劃中存在的問題和解決問題的意見
3、計劃的編製程序:年度開始前或施工期前一個月,由管理部門按年分季編制本部門的用款計劃,有定額標準的,按定額標准,沒有定額標準的,按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的實際需要,本著節約的精神編制;而後由財務部門綜合匯總後提交企業負責人,企業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根據年度生產計劃進行成本預測,平衡後於次年或施工前1月上報成本計劃數。
六、計劃的控制
各單位接到企業下達的正式成本計劃後,應將其費用按其性質分解落實到管理部門或個人,由其負責控制。各部門應抓好成本費用的日常控制,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如電話費、招待費、油燃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管理辦法等。
D. 檢查行政事業單位賬務時發現工程類發票都沒有經辦人簽字就入賬,這種做法符合財務規定嗎
當然不符合財務規定,根據財務規章制度。
E. 工程質量檢測行業適用什麼會計制度
商業企業會計制度
F. 裝飾企業制度--------財務管理制度
財務管理制度補充細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企業財務通則》和本公司財務管理實施細則第一次股東大會通過決議的財務管理制度的精神,特製定本財務管理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遵照有利於國家,有利於社會,有利於企業,有利於職員的企業宗旨,是企業內部財務管理的最高准則,亦是對企業經營管理進行審計的基本准則。
第三條 公司設立財務部門,審計部門,本辦法的實施經董事會授權,由公司財務部門實施,對公司的經營管理過程中經濟行為的審計經監事會授權,由公司審計部門或聘請中介審計機構實施。
第四條 公司下屬各分支機構,各門店有關財務管理細則,不得與本細則相違背,如有違背均以本細則為准。
簡介
公司財務管理實施細則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財務部門職責
第三章 財務人員管理
第四章 商品管理
第五章 現金管理
第六章 固定資產管理
第七章 工程、設備管理
第八章 車輛、大型設備維修管理
第九章 費用管理
第十章 工資結構與資金管理
第十一章 借支、報銷管理
第十二章 社會養老保險及醫療保險
第十三章 舉債、擔保
第十四章 審計
第十五章 附則
有限公司財務管理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企業財務通則》和本公司財務管理實施細則第一次股東大會通過決議的財務管理制度的精神,特製定本財務管理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遵照有利於國家,有利於社會,有利於企業,有利於職員的企業宗旨,是企業內部財務管理的最高准則,亦是對企業經營管理進行審計的基本准則。
第三條 公司設立財務部門,審計部門,本辦法的實施經董事會授權,由公司財務部門實施,對公司的經營管理過程中經濟行為的審計經監事會授權,由公司審計部門或聘請中介審計機構實施。
第四條 公司下屬各分支機構,各門店有關財務管理細則,不得與本細則相違背,如有違背均以本細則為准。
第二章 財務部門職責
第五條 嚴格執行《會計法》、《企業會計准則》和《商業企業會計制度》及其它財務規章制度,認真、負責貫徹實施本公司財務管理實施細則。
第六條 根據會計核算原則,組織好公司的財務核算,包括購進、存貨、往來、貨幣資金、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短期、長期投資、費用工資、稅金、利潤及利潤分配等核算,按要求建帳、記帳、算帳、結帳、對帳。
第七條 及時,完整,准確,真實編制月報和年報報表。
第八條 及時編制公司各門店,下屬分公司的經濟效益考核表,為計提工資和資金提供財務依據。
第九條 負責對財務活動進行分析,做到月度重點分析,年度全面分析,並根據企業經營計劃和目標,編制財務收支計劃,定期檢查計劃執行情況。
第十條 參與公司對固定資產,項目投資,重大經營業務的預測、決算工作,跟蹤檢查在建工程和大型維修項目的計劃執行情況。
第十一條 負責組織安排並參與公司庫存商品,固定資產的定期清查盤存工作,對其盈虧和結構情況及時提出處理報告和意見。
第十二條 負責對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分公司和控股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財務人員實行會計委派制。
第十三條 負責財務會計檔案工作,按《會計法》和《會計工作達標辦法》要求建立會計檔案制度,做到會計憑證、帳冊、報表及其它會計資料的及時歸檔,建立檔案保管、查閱、銷毀的規章制度。
第十四條 根據稅務的要求,按規定計算,申報納稅事項,負責辦理發票、收據的購買、使用、保管和繳銷工作。
第十五條 負責處理好銀行、稅務、會計、審計事務所等外圍關系,為公司創造良好的財務環境。
第十六條 檢查、落實公司財務制度執行情況,對違規行為進行財務調查,並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七條 負責組織財務人員業務學習和專業培訓,安排財務人員的輪崗競崗工作。
第十八條 負責處理好財務核算、財務服務與審計稽查三者之間的關系,既要真實、准確、及時、完整地反映經濟活動,又要立足服務於供應商、服務於門店,同時要配合審計稽查人員對經濟活動進行財務監督。
第十九條 負責財務會計資料、信息的保密工作,接受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第三章 財務人員管理
第二十條 公司所屬的財務人員統一歸口公司財務部門管理,包括聘用、培訓、調配和業務指導,公司下屬全資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公司門店的財務人員由公司統一委派。
第二十一條 公司財務管理人員的工資、獎金由公司統一發放。
第二十二條 財會人員須持證上崗,考核上崗,擇優錄用。財務人員的聘用或解聘均須報董事長批准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第二十三條 財務人員每年考核一次,採取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方法,採用末位淘汰制,對不適合財務工作崗位者,建議調離財務部門,對於有突出貢獻者,建議給予榮譽和物質獎勵。
第二十四條 財務工作人員實行定期輪換崗位制度,公司每年對財會人員進行統一輪換調整崗位,特殊情況下,經執行監事提議,經董事長批准可隨時對財務人員進行調整。
第四章 商品管理
第二十五條 商品采購
1、 由采購員編制采購計劃;
2、 業務總監對計劃進行審查、審批;
3、 采購員按計劃采購商品;
第二十六條 商品配送
1、 貨到配送中心後,保管員對其商品的品名、規格、數量、批號、效期及外觀質量驗收簽收;
2、 質檢部對商品質量進行認證、驗收、簽章;
3、 物價員對商品核算;
4、 電腦列印:「商品入庫單」,入庫確認,電腦帳與倉庫同時增加庫存;
5、 商品進帳單與進貨發票配單,交財務部門商品二級帳會計簽收;
6、 商品由配送中心配送到門店時,由電腦開具商品配送單一式五聯(存根聯、隨貨同行聯、門店驗收聯、財會聯、結算聯),並將隨貨同行,門店驗收二聯交押運員對貨驗收裝車,門店收到商品並驗收後,在隨貨同行聯簽字交押運員帶回配送中心,門店自留驗收聯,核對庫存數量是否與電腦庫存相符。
7、 配送中心將簽收的隨貨同行聯存檔備案,將財會聯、結算聯交財務部核算;
第二十七條 商品銷售
1、 門店發生銷售,電腦收銀打出票據,同時減少實物庫存;
2、 如顧客需要報銷發票,憑收銀票根開具發票,收銀票據加蓋「發票已開」戳記;
3、 每天將營業款項存入指定的銀行帳戶內,下午的營業款項在銀行關門前送繳銀行,晚上的營業款存放在保險櫃內,收銀員不得私自攜帶回家,否則發生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第二十八條 商品結算
1、 財務部門每天將各部門報送的單據進行復核簽收,相關會計對其進行帳務處理;
2、 出納員每天到銀行核對各門店的銷售金額是否相符;
3、 貨款支付需持商品購銷合同先填寫「請款單」有請款人、質量負責人、業務總監簽字。由財務總監審核,按審批許可權審批承付。其審批許可權為:貨款總額在8萬元(含8萬元)以內的由總經理審批;貨款總額在8萬元以上的由總經理、董事長或授權人共同審批;
4、 貨款末付的應付款項,財務部門負責往來款項的會計每月與采購部進行帳務核對,保證帳目清楚,金額准確無誤;
5、 財務部門對每月發生的進、銷、存及費用支出須認真負責的計算,做到成本准確;
第二十九條 商品庫存
1、 根據商品驗收制度,對於各門店和配送中心已驗收入庫的商品,其保管責任歸各門店和配送中心的第一負責人;
2、 商品的損耗率為:配送中心千分之0.5以下,門店千分之3以下;
3、 每月末由財務部門組織各門店、每季末組織對配送中心庫存商品盤點、對帳;對於損耗率高於規定比率的,由配送中心和各門店負責人追回賠償金額;
4、 商品報損必須符合規定,由報損單位書面編制報損表,註明報損原因、品名、規格、單位、總金額等,分報總經理和審計部門,經總經理和審計部門共同簽署,方可交財務部門進行商品銷帳,報損審批件應分別報送董事長及公司董事會和監事會,以便於備查和審計;
5、 每年末,由財務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對所有庫存商品進行全面清查和盤點,編制盈虧表,分析原因,提出改進意見,並做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第五章 現金管理
第三十條 公司所有現金支出手續,統一歸口公司財務部門管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在門店支取現金。
第三十一條 門店營業收入,由收銀責任人當日送存銀行,並通告財務部門,異常情況必須與財務部門取得聯系,否則造成損失由收銀責任人承擔,收銀責任人承擔與各收銀口對帳的責任。
第三十二條 公司財務部門每天庫存現金限額5000元。特殊情況需要多存現金備用時,需經總經理同意方可。
第三十三條 庫存現金不得挪用或公私混用,並隨時接受公司領導和審計的抽查、核對,如有差錯由責任人承擔全額賠償責任並按公司制度給予處罰。
第三十四條 負責登記現金銀行日記帳,並按期與會計核對現金帳,銀行存款帳並做好月末余額調節表和現金流量表。
第六章 固定資產管理
第三十五條 凡單價超過價值人民幣1000元,使用年限2年以上的物品,全部納入固定資產管理,由行政人事部門登記造冊,每項固定資產要指定責任人,制定固定資產卡片報表交財務部門入帳。
第三十六條 固定資產(設備)購置,應由使用部門提交專題報告,由總經理簽署意見後,報董事長審批,其他各類固定資產的添置須編制計劃報董事會批准方可購置。
第三十七條 固定資產的內部調撥,由所需部門向行政部門填寫固定資產調撥申請單,由行政部門簽字同意後,報公司財務總監核准,經總經理審批後方能調撥,所開具固定資產調撥單底單交財務部門入帳。
第三十八條固定資產的損壞、遺失由保管責任人負責追回賠償,並承擔損失責任。
第三十九條 固定資產的自然損耗使之不能繼續使用或固定資產失去使用價值變價出售,須由行政人事部門提出書面報告,經總經理和財務總監共同審核簽字,報董事長批准方可出售。
第七章 工程、設備管理
第四十條 公司大型基建、裝飾、裝修工程項目,原則上採用招標方式選擇施工隊伍。一般裝飾、裝修工程由下屬裝飾工程公司承擔。
第四十一條 公司大型設備購置應採取公開指標方式進行。一般設備購置採取「貨比三家」的原則進行,行政部門應在設備購置前提供三家以上的設備供應商,將品種、規格、型號、價格、質量、付款方式等因素進行比較,寫出報告報總經理辦公會議審核通過。設備購置前需簽有購銷合同,所有合同及法律文書均須經公司法律顧問審核簽字後方可簽署。
第四十二條 工程、設備款(含預付款、進度款)首次支付必須附有合同及合同有關價格明細和其他有關附件,並經董事長審批後,方可支付。餘款由總經理和財務總監嚴格按照合同付款條款審批後支付。
第四十三條 經辦財務人員在支付工程、設備款時應對照合同條款執行。出現支付差錯,由責任人全額賠償。
第四十四條 設備的管理、使用、報損和變賣的有關規定,與前章固定資產相同。
第八章 車輛、大型設備維修管理
第四十五條 車輛維修採用定點維修的辦法,維修費用由行政部門會同審計部門結帳。
第四十六條 財務、審計部門應參與車輛定點維修廠的選廠,修理過程實行跟蹤監控。
第四十七條 大型設備的維修,應編制維修項目明細表,註明更換零、配件名稱、規格、銷售單位、維修工時和費用等,經總經理審批同意後,方可送修。
第四十八條 公司成立驗收小組,對購置固定資產、設備已交工的基建項目、裝修工程以及維修工程等的質量進行鑒定驗收,對費用進行審計審核,凡末經驗收的項目費用不予支付。
第九章 費用管理
第四十九條 差旅費實行總額包干,限額補貼,節約歸己,超支不報的原則,其出差人員的交通費和住宿費包干標准如下:
直轄市(天) 一般地區 省內 當日返住地市
一般職員 160 100 60 20
經理級 180(住宿不超過三星級酒店) 120 80 30
正副總經理級 200(住宿不超過三星級酒店) 150 100 40
第五十條 公司人員出差乘坐飛機,須經總經理審核,董事長批准後方可乘坐,乘坐飛機出差人員的交通費、住宿費不在總額包干之列,其報銷按公司董事會特別規定並由董事長特批執行。
第五十一條 出差補貼
1、公司出差人員,乘坐火車,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或連續,乘車超過12小時,可購硬卧票,符合上述規定標准而未購硬卧票的,不給予路途補貼;
2、出差人員夜間,乘坐長途汽車,輪船最低一級艙位(統艙)超過6小時,每人每夜省內補貼15元,省外20元,特區25元;
3、有關補助天數的計算。公司人員到外地出差時間按往返車票時間(包括乘車返回時間)扣減一天,全額包干計算;
第五十二條 不實行「總額包干」的人員及標准
1、公司人員外出參加會議、已交納會務費的,會議時間內可憑會議證明據實報銷費用,路途時間按包干辦法計算差旅費;
2、在外設立機構和銷售網點的,工作人員住宿費、交通費不包干,伙食費每人每天補貼15元;
第五十三條 差旅費的報銷規定
1、報銷時間。出差人員在返回公司所在地五個工作日內,須到財務部門按報銷程序核報本次差旅費,否則,前帳不清,後帳不借。因個人原因,逾期一個月不結清借支的,按千分之二每天計息,連同所借款在工資中一並扣除;
2、差旅費報銷的原始憑證必須真實、合法,否則,不予報銷。差旅費報銷單須由本人填寫齊全,不得塗改,不得填報與本次出差無關的費用,凡經財務人員及審批人違規報銷的,除追回所報款額外,違規責任人員須承擔等額賠償責任;
3、報銷程序:出差人員填寫報銷單 交費用會計審核費用標准 交財務總監審核簽字 總經理審批報銷(限額之外的按審批許可權報銷);
第五十四條 業務招待費
1、全年招待費用控制在年銷售額3‰限額內使用,超過部分的業務費用需經董事長批准方可列支;
2、業務招待費須嚴格執行「先批後支」的原則,由主管負責人簽字,財務總監核准,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借支;
3、業務招待費的發票必須為正式真實的稅務發票,必須有經辦人簽字,證明人證明,方能報銷;
4、單項招待費用超過2000元以上的,報董事長審批;
第五十五條 電話費,手機費,交通費。
1、各部門的工作電話,由公司統一制定標准,經總經理批准後實施,超出部分由部門自行負責;
2、門店一律安裝磁卡電話,公用磁卡由店長掌握;
3、中高級管理人員的話費標准,根據需要確定為400、300、200、100元四個檔次,每月憑話費發票報銷,做到節約歸公,超額自付;
1、 交通費補貼根據工作性質、職務級別按100元/月補貼,每月憑票報銷。
第十章 工資結構及獎金管理
第五十六條 員工工資採取基本工資+浮動工資的辦法實施,基本工資按下列標准執行。浮動工資由董事長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逐月確定。工資發放日為每月15日發放上月工資,工資的發放按人事部門通知,財務部門製表,經總經理審核簽字後發放。浮動工資由董事長發放。門店實行法人制單獨核算,門店員工的工資按法人責任制掛勾的辦法確定,具體方案另行公布。
員工基本工資標准
單位:月/元
職位(崗位) 基本工資標准 職位(崗位) 基本工資標准
董事長 5000 部門副職 1000
總經理 4000 文員 800
副總經理 3000 普工 500
部門經理 2000 試用工 300
第五十七條 獎金方式。
1、獎金來源在公司指定產品的利潤中提取,按各門店的實際銷售數量,並根據不同的商品的提成額按實計算獎金。每月末統計,月初發放獎金;
2、門店如每月都能完成營銷計劃,根據門店等級的實績年終發放年終獎金;
3、門店如連續二個月完不成營銷計劃,門店進行降等,工資按等級下降,如連續三個月完不成營銷計劃,除降等外,該店店長將被撤銷或解聘,並取消年終獎(產品銷售獎金不受影響,按實發放);
4、公司總部及各部門的獎金,按每月營銷業績及利潤實際情況結合部門及崗位績效考評結果予以確定,總部發放的獎金為保密發放,經財務部門編制發放表,總經理審核,董事長批准後由總經理直接發放到本人。
5、公司總部人員在任何情況下,不得打聽他人獎金額,不準擅自向他人泄露本人的獎金額,一經發現,除全額追回所發放的獎金外並取消全年獎金及年終獎。
第五十八條 有關福利待遇
重大慶典,節假日,經總經理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報董事長批准可對公司員工發放節日物資或過節費。
第十一章 借支審批程序
因公需借支款項,由借支申請人填寫借支單,註明時間、金額、原因,經借支人簽字,由財務負責人簽字並交財務總監審核,由審批許可權人審批後借支,金額低於2000元的由總經理審批,金額高於2000元(含2000元)由董事長審批。
第五十九條 報銷規定
借支人公務辦理完後的五個工作日內,必須到財務核報費用。所有發票應為正式稅務發票,要有經手人、證明人、審批人的簽字,報銷程序同借支程序。總經理、副董事長的報銷,須經董事長簽字方可報銷。
第十二章 社會養老保險及醫療保險
第六十條 公司為職員辦理社會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但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與公司簽定正式的勞動合同,中高級管理人員履行合同一年以上,員工履行合同兩年以上;
2、職員在原單位或其他方式已辦理社會養老保險及醫療保險者,公司不予重復辦理;
3、簽訂勞動合同後,在履行合同期間業績有重大貢獻者,公司予以提前辦理養老保險及醫療保險。
第十三章 舉債、擔保
第六十一條 公司因發展需要,須向銀行、企業融資、貸款時,由總經理辦公會議討論並報董事會審核,董事長批准方可對外舉債。
第六十二條 公司下屬各全資子公司,分公司或直營門店均無對外擔保,舉債之權力。
第六十三條 內部公司與公司之間擔保,需經董事長審批後方可生效。
第六十四條 公司不對外擔保,如確因需要時,須召開股東大會審議、決議方可。
對外擔保主要審核內容:
(一) 項目考查
(二) 企業資格審查
(三) 企業商業資信審查
(四) 投資回收率和投資回報率審查
(五) 被擔保單位提供所有文件真實性審查
(六) 根據擔保法規定的其他條件和法律責任的審查
(七) 擔保合同的審查
第六十五條 擔保一旦成立,公司應對被擔保單位委派財務人員代表,參與對方財務管理,跟蹤監控財務執行真實情況。
第十四章 審計
第六十六條 公司設立審計部門,歸口公司監事會管理,向監事會報告工作。
第六十七條 審計部門分定期審計和不定期審計二種方式開展工作,定期審計為季度審計和年度審計,不定期審計根據董事會、監事會要求進行。
第六十八條 審計部門職能,根據審計法和相關審計法規開展工作。
第六十九條 審計部門審計公司工作時,任何部門、任何人均須積極配合,協調合作。
第十五章 附則
第七十條 本實施細則經公司董事會討論通過,從公布之日起生效執行。
第七十一條 本實施細則的內容與國家法律、法規不符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准。
第七十二條 本實施細則解釋權屬公司董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