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會計准則2016收入
企業會計准則規定收入確認應滿足 5個條件,原因是:
(1)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買方;
(2)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控制;
(3)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
(4)相關的收入能夠可靠地計量 ;
(5)相關的已發生或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的計量
❷ 按照企業會計制度、企業會計准則等國家會計規定核算的營業收入
按照企業會計制度、企業會計准則等國家會計規定核算的營業收入為: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
主營業務收入是指企業經常性的、主要業務所產生的收入。如製造業的銷售產品、半成品和提供工業性勞務作業的收入;商品流通企業的銷售商品收入;旅遊服務業的門票收入、客戶收入、營業收入餐飲收入等。主營業務收入在企業收入中所佔的比重較大,它對企業的經濟效益有著舉足輕重的影響。
其他業務收入,是指除上述各項主營業務收入之外的其他業務收入。包括材料銷售、外購商品銷售、廢舊物資銷售、下腳料銷售,提供勞務性作業收入,房地產開發收入,咨詢收入,擔保收入等其他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在企業收入中所佔的比重較小。
通常在營業收入管理中主要應考慮以下幾項影響因素:價格與銷售量、銷售退回、銷售折扣、銷售折讓。
銷售退回是指在產品已經銷售,營業收入已經實現以後,由於購貨方對收到貨物的品種或質量不滿意,或者因為其他原因而向企業退貨,企業向購貨方退回貨款。銷售折扣是企業根據客戶的訂貨數量和付款時間而給予的折扣或給予客戶的價格優營業收入惠。按折扣方式分為現金折扣和商業折扣。
現金折扣是企業給予在規定的日期以前付款的客戶的價格優惠,這種折扣是企業為了盡快收回款項而採取的一種手段。
商業折扣是在公布的價格之外給予客戶一定比例的價格折扣,通常是企業出於穩定客戶關系,擴大銷售量的目的。
銷售折讓是企業向客戶交付商品後,因商品的品種、規格或質量等不符合合同的規定,經企業與客戶協商,客戶同意接受商品,而企業在價格上給予一定比例的減讓。
❸ 我國企業會計准則中的「收入」是指什麼
收入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所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
一般業務准則是規范普遍適用的一般經濟業務的確認、計量要求,如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職工薪酬、所得稅等。
特殊行業和特殊業務准則是對特殊行業的特定業務的會計問題做出的處理規范;如生物資產、金融資產轉移、套期保值、原保險合同、合並會計報表等。財務會計報告准則主要規范各類企業通用的報告類准則;如財務報表列報、現金流量表、合並財務報表、中期財務報告、分部報告等。
(3)企業會計准則2016收入擴展閱讀:
同一企業不同時期發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項,應當採用一致的會計政策,不得隨意變更。確需變更的,應當在附註中說明。
不同企業發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項,應當採用規定的會計政策、確保會計信息口徑一致、相互可比。
所有者權益的來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資本、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留存收益等。
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是指不應計入當期損益、會導致所有者權益發生增減變動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利得或者損失。
❹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收入》規定,企業的日常收入不包括()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收入》規定,企業的日常收入不包括(B出售固定資產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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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請問企業會計准則收入的含義是什麼
總結一下。企業會計准則「收入」的關鍵詞:
一、限定收入准則適用范圍的一個前提:
本准則所涉及的收入,包括銷售商品收入、提供勞務收入和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
二、銷售收入確認的五項條件:
(一)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
(二)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有效控制;
(三)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四)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五)相關的已發生或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三、銷售收入范圍的二個限定:
1)企業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項,應當作為負債處理,不應當確認為收入。
2)長期股權投資、建造合同、租賃、原保險合同、再保險合同等形成的收入,適用其他相關會計准則。
四、銷售收入計算依據:
1)從購貨方已收或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
2)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與其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應當在合同或協議期間內採用實際利率法進行攤銷,計入當期損益;
3)現金折扣在實際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4)商業折讓應當按照扣除商業折扣後的金額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
5)銷售退回的,應當在發生時沖減當期銷售商品收入。
五、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
1)確認: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2)計算:利息收入金額,按照他人使用本企業貨幣資金的時間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使用費收入金額,按照有關合同或協議約定的收費時間和方法計算確定。
❻ 問《企業會計准則——收入》規定,企業的日常經營收入不包括( )。
企業收入准則規定的收入,就包括銷售商品、提供勞務、讓渡資產使用權,很顯然C選項里說的正式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比如出租的房地產收取的租金收入,在核算時計入其他業務收入,學財務的應該知道,營業收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既然如此,C肯定屬於日常經營收入。
而D,屬於處置非流動資產利得,不適用收入准則,賬務處理的時候也是計入營業外收入中的。
❼ 2016會計准則有變化么
26年2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在北京發布了39項企業會計准則(以下簡稱「新准則」)和48項審計准則。會計准則自2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施行,鼓勵其他企業施行。
新會計准則的實施,有利於貫徹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有利於完善市場經濟體制,有利於提高對外開放水平,有利於資本市場健康穩定發展,有利於解決中國市場經濟地位和反傾銷問題,有利於金融改革和化解金融風險問題,有利於提高中國企業的形象。
為便於學習理解和實施新會計准則,本文對16項修訂後發布的具體准則與修訂前的原會計准則做了對比。
新准則是對原准則的繼承、發展和完善,大部分規定與原准則相同。拋開體例和文字表述等形式上的差異,兩者的主要差異(並非全部差異)如下:
1.《企業會計准則第1號——存貨》
①存貨發出計價
原准則:個別計價法、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和後進先出法等
新准則:個別計價法、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
②借款費用
原准則:不能計入存貨成本
新准則:符合條件的可以資本化
2.《企業會計准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
①規范的范圍
原《投資》准則包括股權投資、債權投資且劃分為長期投資和短期投資。
新准則僅規范長期股權投資,債權投資和短期股權投資納入《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規范。
②權益法的應用范圍
原准則: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應採用權益法核算。
新准則: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應採用權益法核算;投資企業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採用成本法核算;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並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採用成本法核算;短期投資和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公允價值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規定核算。
3.《企業會計准則第4號——固定資產》
①規范的范圍:新准則分離出部分固定資產由《企業會計准則第3號——投資性房地產》規范。
②新准則規定確定固定資產成本時,應當考慮棄置費用因素。
③新准則取消了後續支出的確認原則
固定資產發生後續支出時其確認原則同初始確認固定資產的原則:該固定資產包含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該固定資產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④利息
原准則:不考慮購買固定資產延期付款的折現和利息問題;
新准則:購買固定資產的價款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固定資產的成本以購買價格的現值為基礎確定。實際支付的價款與購買價款的現值之間的差額,除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17號——借款費用》應予以資本化的以外,應當在信用期間計入當期損益。
⑤減值:原准則允許轉回;新准則不允許轉回。
⑥新准則增加了至少每年末對固定資產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和折舊方法進行復核的規定。
4.《企業會計准則第6號——無形資產》
①規范的范圍
原准則包括可辨認無形資產和不可辨認無形資產,不可辨認無形資產即商譽;
新准則僅包括可辨認無形資產,不包括商譽。商譽由《企業會計准則第2號——企業合並》規范。
②企業內部研發費用
原准則:依法申請取得前發生的研究與開發費用,應於發生時確認為當期費用;
新准則:研究階段的支出計入當期損益;開發階段的支出符合條件的確認為無形資產。
③利息
原准則:不考慮購買無形資產延期付款的折現和利息問題;
新准則:購買無形資產的價款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無形資產的成本以購買價格的現值為基礎確定。實際支付的價款與購買價款的現值之間的差額,除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17號——借款費用》應予以資本化的以外,應當在信用期間計入當期損益。
④攤銷
A、攤銷方法
原准則:無形資產的成本,應自取得當月起在確定的期限內分期平均攤銷。
新准則:無形資產的攤銷方法,應當反映企業預期消耗該無形資產所產生的未來經濟利益的方式。無法可靠確定消耗方式的,應當採用直線法攤銷。
B、攤銷年限
原准則:攤銷年限為預計使用年限、合同規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規定有效年限三者中較短者,如果合同沒有規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沒有規定有效年限的,攤銷年限不應超過1年。
新准則: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其應攤銷額應當在使用壽命內系統合理攤銷;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不應攤銷。
C、殘值
原准則:無形資產攤銷時不考慮殘值;
新准則:考慮殘值。
⑤減值:原准則允許轉回;新准則不允許轉回。
⑥新准則增加了至少每年末對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以及未來經濟利益消耗方式和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使用壽命進行復核的規定。
5.《企業會計准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
①規范的范圍
原准則:不涉及企業合並中的非貨幣性交易;
新准則:未明確排除企業合並中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
②計價
原准則:
A、企業發生非貨幣性交易時,應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
B、如果發生補價,支付補價的,應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補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收到補價的,應按公式確定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和應確認的損益(公式略)。
C、除收到補價方按比例確認一部分收益外,不確認其他利潤或損失。
新准則:
A、交換具有商業實質且換入或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的,應當以公允價值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成本,公允價值與換出資產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B、交換不滿足上述條件的,應當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成本,不確認損益;
C、以上兩種情況涉及補價的,直接用補價調整換入資產的成本,不用象原准則那樣分配補價。
6.《企業會計准則第12號——債務重組》
債務重組利潤
原准則計入資本公積;新准則計入當期損益。
7.《企業會計准則第13號——或有事項》
①規范的范圍
原准則:不涉及債務重組、建造合同、所得稅、保險合同、終止營業、租賃、企業重組、環境污染整治等項目引起並由其他會計准則規范的或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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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則:建造合同、所得稅、企業合並、租賃、原保險合同和再保險合同形成的或有事項,適用其他相關會計准則。
②新准則明確了:
A、符合預計負債確認條件的待執行虧損合同和企業承擔的重組義務應當確認為預計負債;
B、未來經營虧損不能確認為預計負債。
8.《企業會計准則第14號——收入》
①商品銷售收入計量
原准則:收入應按企業與購貨方簽訂的合同或協議金額或雙方接受的金額確定,即計量採用名義金額。
新准則:
A、企業應當按照從購貨方已收或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確定銷售收入金額,已收或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顯失公允的除外。
B、合同或協議價款的收取採用遞延方式,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應當按照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的公允價值確定商品銷售收入金額。
C、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與其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應當在合同或協議期間內採用實際利率法攤銷。
②提供勞務收入
新准則明確了混合銷售(銷售商品同時提供勞務)時的處理方法:能夠區分的單獨計量;不能區分的作為商品銷售處理。
9.《企業會計准則第15號——建造合同》
追加資產的建造
原准則:無規定
新准則: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作為單項合同:A、該追加資產在設計、技術或功能上與原合同包括的(一項或數項)資產存在重大差異;B、議定該追加資產的造價時,不需考慮原合同價款。
1.《企業會計准則第17號——借款費用》
①規范的范圍
原准則:不涉及與融資租賃有關的融資費用和房地產商品開發過程中發生的借款費用。
新准則:與融資租賃有關的融資費用適用《企業會計准則第21號——租賃》;房地產商品開發過程中發生的借款費用適用本准則。
②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
原准則:固定資產,不包括房地產商品開發企業作為存貨管理的房地產。
新准則:需要相當長時間的購建或者生產活動才能達到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的資產,包括固定資產和需要相當長時間的購建或者生產活動才能達到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的存貨、投資性房地產等。
③借款費用資本化的借款范圍
原准則:專門借款
新准則:專門借款和一般借款
11.《企業會計准則第21號——租賃》
①租賃開始日
原准則:企業應當將起租日作為租賃開始日。但是,在售後租回交易下,租賃開始日是指買主(即出租人)向賣主(即承租人)支付第一筆款項之日。
新准則:指租賃協議日與租賃各方就主要租賃條款作出承諾日中的較早者。
②融資租賃承租人租賃資產入賬價值及未確認融資費用
原准則:在租賃開始日,承租人通常應當將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原賬面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兩者中較低者作為租入資產的入賬價值,將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長期應付款的入賬價值,並將兩者的差額記錄為未確認融資費用。但是如果該項租賃資產占企業資產總額的比例不大,承租人在租賃開始日可按最低租賃付款額記錄租入資產和長期應付款。
新准則:
A、在租賃開始日,承租人應當將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兩者中較低者作為租入資產的入賬價值,將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長期應付款的入賬價值,並將兩者的差額記錄為未確認融資費用。
B、取消了「如果該項租賃資產占企業資產總額的比例不大,承租人在租賃開始日可按最低租賃付款額記錄租入資產和長期應付款。」的規定。
③承租人融資租賃初始直接費用
原准則:在租賃談判和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承租人發生的、可直接歸屬於租賃項目的初始直接費用,如印花稅、傭金、律師費、差旅費等,應當確認為當期費用。
新准則:在租賃談判和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承租人發生的、可直接歸屬於租賃項目的初始直接費用,如印花稅、傭金、律師費、差旅費等,應當計入租賃資產價值。
④融資租賃承租人應收融資租賃款及未確認融資收益
原准則:在租賃開始日,出租人應當將租賃開始日最低租賃收款額作為應收融資租賃款的入賬價值,並同時記錄未擔保余值,將最低租賃收款額與未擔保余值之和與其現值之和的差額記錄為未實現融資收益。在租賃談判和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出租人發生的、可直接歸屬於租賃項目的初始直接費用,如印花稅、傭金、律師費、差旅費等,應當確認為當期費用。
新准則:在租賃開始日,出租人應當將租賃開始日最低租賃收款額與初始直接費用之和作為應收融資租賃款的入賬價值,並同時記錄未擔保余值,將最低租賃收款額與未擔保余值之和與其現值之和的差額記錄為未實現融資收益。
⑤未確認融資收益/費用D的分攤
原准則:
A、承租人分攤未確認融資費用時,可以採用實際利率法,也可以採用直線法、年數總和法等。
B、出租人應當採用實際利率法計算當期應當確認的融資收入;在與按實際利率法計算的結果無重大差異的情況下,也可以採用直線法、年數總和法等。
新准則:
A、承租人分攤未確認融資費用時,應當採用實際利率法;
B、出租人應當採用實際利率法計算當期應當確認的融資收入。
⑥新准則取消了原准則「超過一個租金支付期未收到租金的,應當停止確認融資收入,其已確認的融資收入,應予沖回,轉作表外核算。在實際收到租金時,將租金中所含融資收入確認為當期收入。」的規定。
12.《企業會計准則2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
①追溯調整法
新准則增加了「不切實可行」的規定:確定會計政策變更對列報前期影響數不切實可行的,應當從可追溯調整的最早期間期初開始應用變更後的會計政策;在當期期初確定會計政策變更對以前各期影響數不切實可行的,應當採用未來適用法進行處理。
②差錯更正
原准則:
A、包括本期差錯和前期差錯;
B、前期差錯劃分重大和非重大差錯採用不同的處理方法。
新准則:
A、僅規范前期差錯,且不區分重大和非重大差錯;
B、採用追溯重述法改正前期差錯;
C、「追溯重述不切實可行」時的處理方法類似於追溯調整法「不切實可行」的規定。
13.《企業會計准則29號——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
股利或利潤分配
原准則:資產負債表日後至財務報告批准報出日之間由董事會或類似機構所制定利潤分配方案中分配的現金股利(或分配給投資者的利潤),應在資產負債表所有者權益中單獨列示。
新准則:資產負債表日後,企業利潤分配方案中擬分配的以及經審議批准宣告發放的股利或利潤,不確認為資產負債表日負債,但應當在附註中單獨披露。
14.《企業會計准則31號——現金流量表》
新准則與原准則沒有實質上的變化。
15.《企業會計准則32號——中期財務報告》
新准則增加了以下規定:
①基本的和稀釋的每股收益應當在中期利潤表中列報。
②企業在確認、計量和報告各中期財務報表項目時,對項目重要性程度的判斷,應當以中期財務數據為基礎,不應以年度財務數據為基礎。中期會計計量與年度財務數據相比,可在更大程度上依賴於估計,但是,企業應當確保所提供的中期財務報告包括了相關的重要信息。
16.《企業會計准則36號——關聯方披露》
新准則:
①關聯方關系擴大到包括
A、兩方或兩方以上同受一方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
B、母公司的關鍵管理人員及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
C、受主要投資者個人、關鍵管理人員或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間接地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響的其他企業
②母子公司關系披露的層次:母公司、最終控制方、對外公開提供財務報表的最低中間控股公司
③關聯方發生交易披露,取消金額或比例選擇,要求企業必須披露交易金額
④強調只有在提供充分證據的情況下,企業才能披露關聯方交易採用了與公平交易相同的條款。
❽ 企業會計准則保費收入
企業會計准則。2008年8月7日,財政部印發了《企業會計准則解釋第2號》(以下簡稱「《2號解釋》」),要求境內外上市保險公司對同一交易事項採用相同的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進行確認、計量和報告。經商財政部,現就保險業執行《2號解釋》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號解釋》總體實施要求
(一)《2號解釋》的總體實施方案是「統一執行,一步到位」。「統一執行」是指所有保險公司,無論是否在境內、境外上市,均執行新的統一的會計政策;「一步到位」是指保險公司在編制2009年年度財務報告時,對目前導致境內外會計報表差異的各項會計政策同時進行變更。
(二)包括境內、境外上市保險公司在內的所有保險公司,編制2009年年度境內、境外財務報告時應遵循以下會計政策:
1、保費收入的確認和計量引入重大保險風險測試和分拆處理;
2、保單獲取成本不遞延,計入當期損益;
3、採用新的基於最佳估計原則下的准備金評估標准。
重大保險風險測試標准、保費分拆標准、新准備金評估標准另行發布。在上述新標准發布實施前,各公司暫按目前會計政策核算,待新標准實施後,再對以前年度數據進行追溯調整。
(三)在境內外同時上市的保險公司,除上述報表差異外,其它報表項目存在的差異,原則上也應按《2號解釋》的要求,對同一交易事項採用相同的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消除境內外會計報表的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