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會計准則折舊攤銷
① 新舊企業會計准則的區別到底有那些
(五) 明確規定固定資產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和折舊方法的改變均屬於會計估計變更。 (六) 將發生的固定資產後續支出計入固定資產成本的,應當終止確認被替換部分的賬面價值。 六、 《企業會計准則第5號——生物資產》 (一)明確了生產特產的分類。生物資產分為消耗性生物資產、生產性生物資產和公益性生物資產。國際會計准則第41號對生物資產並沒有明確的分類要求。 (二) 規定企業應採用成本模式計量生物資產。但有確鑿證據表明生物資產的公允價值能夠持續可靠取得的,應當對生物資產採用公允價值進行計量。而國際會計准則第41號要求全面採用公允價值計量生物資產。 (三) 要求生產性生物資產計提減值准備,而且計提的減值准備不得轉回,但公益性生物資產不得計提減值准備。 七、《企業會計准則第6號——無形資產》 (一)無形資產的定義發生了變化。新准則規定無形資產是指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把可辨認作為無形資產的基本特徵,從而將商譽排除在無形資產准則之外;取消了無形資產必須是「長期資產」的限制,與國際會計准則的無形資產定義相同。 (二)允許外購無形資產借款費用的資本化。購買無形資產的價款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無形資產的成本以購買價款的現值為基礎確定。實際支付的價款與購買價款的現值之間的差額,除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17號——借款費用》應予資本化的以外,應當在信用期間內計入當期損益。 (三)改革研究開發費用的會計處理。新准則規定對企業在研究開發過程中發生的費用進行區別對待:研究過程中發生的費用應予以費用化;研究達到一定的階段而進入開發程序後發生的費用,如果符合相關條件,允許資本化。我國關於研究、開發費用的會計處理與國際會計准則一致,但美國會計准則規定所有研究開發支出均資本化,但這一規定並沒有完全貫徹到所有準則中去。 (四) 根據無形資產使用壽命是否能夠確定分別采有不同的攤銷方法。使用壽命確定的無形資產,在其使用壽命內進行攤銷;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不進行攤銷。 (五) 取消了「企業為首次發行股票而接受投資者投入的無形資產,應以該無形資產在投資方的賬面價值作為入賬價值」的規定。 八、《企業會計准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 1. 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取得的資產,分別採用賬面價值和公允價值計量。交易具有商業實質且換入資產或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的,以公允價值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成本,公允價值與換出資產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否則,應當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成本,不確認損益。 2. 交易是否具有商業實質是判斷非貨幣資產交換公允性的基本標准。判斷一項非貨幣交易是否具有商業實質,主要考慮兩項因素:一是換入資產與換出資產在產生現金流量時間、金額、風險方面是否發生變化,以及換入資產與換出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是否不同,以及其差額與換入資產和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相比是否重大;二是交易的雙方是否具有管理關系——存在關聯方關系的情況下,非貨幣交易一般不具有商業實質。這一規定與國際會計准則基本一致,與美國最近修訂的第154號准則完全相同。 3. 改變了非貨幣交易損益的處理方式。對於具有商業實質的非性資產貨幣交易,按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來計量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同時確認資產處置損益和非貨幣交易損益;對於不具有商業實質的非貨幣交易,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來計量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交易的雙方均不確認損益。 九、《企業會計准則第8號——資產減值》 (一)單列准則規定資產減值的會計處理。准則主要對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使用成本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的減值會計處理進行了規范。 (二)引入的資產組及資產組組合。資產組是指企業可以認定的最小資產組合,其產生的現金流入應當基本上獨立於其他資產或者資產組產生的現金流入,這一規定與定義與國際會計准則一致。資產組組合,是指由若干個資產組組成的最小資產組組合,包括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以及按合理方法分攤的總部資產部分。資產組在國際會計准則中稱作現金產出單元,而對資產組組合則沒有單獨定義。
② 折舊攤銷計算 折舊和攤銷怎麼算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九條規定,固定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折舊,准予扣除。企業應當自固定資產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算折舊;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應當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而《企業會計准則第4號——固定資產》應用指南中,關於固定資產折舊也明確規定,固定資產應當按月計提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不計提折舊。
直線法其計算公式如下:
固定資產年折舊率=(1-預計凈殘值率)/預計使用壽命(年)
固定資產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固定資產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月折舊率
③ 新會計准則下,固定資產大修折舊怎麼計提
大修不計提折舊,發生的費用計入「長期待攤費用」 至少攤銷2年。
④ 小型企業會計制度的折舊方法有幾種
平均年限法(一):
月折舊率=(1-凈殘值率)/使用年限*12
月折舊額=原值*月折舊率
平均年限法(二)
月折舊率=月折舊額/(原值-凈殘值)
月折舊額=(原值-累計折舊-凈殘值)/(使用年限-已計提月份)
工作量法:工作量發是根據實際的工作量計提折舊額的一種方法。基本計算公式為:
每一工作量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1-凈殘值率)/預計工作總量
某項固定資產月折舊額=該項固定資產當月工作量*每一工作量折舊額
雙倍余額遞減法:雙倍余額遞減法是在不考慮固定資產凈殘值的情況下根據每期期初固定資產賬面余額和雙倍的直線法折舊率計算固定資產折舊的一種方法。計算公式為:
年折舊率=2/預計使用年限*1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賬面凈值*月折舊率
實行雙倍余額遞減法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應當在其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到期以前兩年內,將固定資產凈值(扣除凈殘值)平均攤銷。系統將根據該固定資產預計使用月份和已計提折舊月份兩項的內容,自動判斷剩餘使用期間,如剩餘使用期間為12-24個月時(取決於折舊年限是否為整年,如為整年是24個月,如不為整年,會在12與24個月之間),計提折舊的金額會按照規定方法重新計算。
年數總和法:年數總和法又稱合計年限法,是將固定資產的原值減去凈殘值後的凈額乘以一個逐年的減低的分數計算每年的折舊額,這個分數的分子代表固定資產尚可使用的年數,分母代表使用年數的逐年數字總和。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尚可使用年數/預計使用年數的年限總和或者
年折舊率=(預計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預計使用年限*(預計使用年限+1)/2*1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預計凈殘值)*月折舊率
⑤ 新會計法的固定資產攤銷年限是多少
《企業會計制度》第三十六條規定: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消耗方式,合理地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使用年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規定: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企業確定的折舊年限等於或大於稅法規定年限的,折舊費用可以稅前扣除;企業確定的折舊年限少於稅法規定年限的,比按稅法計算多計提的折舊應做納稅調整。
⑥ 關於會計:為什麼要按中國方式攤銷折舊差異
因為必須要向雙方母公司匯報嘛,子公司在中國,採用中國的折舊方法,而向國外母公司匯報時,當然要採用母公司所在國的折舊方法,而調整的話,不能在年末一次性調整,必須在每個會計期間調整啦
⑦ 固定資產折舊和低值易耗品攤銷有什麼不同
1、性質不同
折舊的是資產,攤銷的是費用,折舊是針對固定資產而言的,攤銷是針對無形資產和費用而言的,攤銷一般有低值易耗品的攤銷,無形資產的攤銷,待攤費用的攤銷,長期待攤費用的攤銷。
2、計算方法不同
折舊的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又稱直線法、工作量法、雙倍余額遞減法、年數總和法又稱合計年限法,攤銷的計算方法有一次攤銷法、分期攤銷法、五五攤銷法等。
3、成本期限不同
折舊至少兩年以上,攤銷期限一般不超過10年,固定資產在這種年限內版單位時間如年,月,使用成本最低來確定折舊年限。
企業籌辦費應自開始生產經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攤銷,攤銷期不少於權5年.土地使用權應作為無形資產單獨計算攤銷,無形資產的攤銷期,凡合同有年限規定的,按合同規定的年限攤銷,無合同規定的,按不少於10年的期限攤銷。
⑧ 企業多提折舊 根據會計准則或會計制度是否需要調利潤總額謝謝!
如果是執行制度錯誤地多提折舊,則屬當期的調整當期的成本費用,從而影響當期的利潤總額
屬以前年度的,要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調整當期的 未分配利潤科目,不影響當期利潤總額。
如果是會計制度與稅法不同,不要進行賬務調整。
⑨ 試分析固定資產 資產折舊 會計准則(其中一個)在業務方面對企業經濟核算的影響
固定資產對企業經濟核算的影響
-----固定資產核算對企業所得稅的影響分析
企業所得稅是獲利企業的一項重要稅費支出,因此獲利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成為稅收籌劃的重點。本文主要是對固定資產取得時計價和固定資產折舊對所得稅的影響做了分析,提出利用固定資產取得時的計價以及固定資產折舊方法、折舊年限的有效選擇,可以使企業獲得一筆較大的稅收收益。
關鍵詞:固定資產;折舊;借款利息資本化;稅收收益
固定資產是指企業使用期限超過1年的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於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並且使用年限超過2年的,也應當作為固定資產。固定資產同時具有以下三個特徵:一是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二是使用年限超過一年;三是單位價值較高。固定資產的價值隨著產品的生產而轉移到產品的生產成本中,因產品的銷售而形成銷售成本,或者隨固定資產的耗用而形成管理費用或營業費用,從而影響企業的利潤總額,最終影響企業的凈利潤。在一個企業中,特別是生產型企業,固定資產在資產中佔有相當大的比重,因此,固定資產的核算對所得稅額的多、少有重大的影響。
1 固定資產取得時的計價對企業所得稅的影響
固定資產取得時的成本包括企業為購建固定資產並使其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一切合理的、必要的支出。這些支出既有直接發生的,如買價、進口關稅、運輸和保險等相關費用,也有間接發生的,如:應分攤的借款利息、外幣借款摺合差額以及應分攤的其他間接費用等。今天的固定資產就是明天的成本和費用,固定資產取得時的成本會影響到以後的折舊,從而影響到成本和費用及應納稅所得額。因此,企業可以通過固定資產取得時的計價來節約納稅成本。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規定, 納稅人在生產、經營期間,向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實際發生數扣除;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於按照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以內的部分,准予扣除(利息支出是指建造、購進的固定資產竣工決算投產後發生的各項貸款利息支出)。又規定企業為購建固定資產而發生的借款,若在有關資產購建期發生的借款費用,應作為資本性支出計入有關資產的成本。不得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必須按稅收法規規定分期折扣,這就為企業所得稅籌劃提供可空間。企業在生產經營中為生產經營的需要,會考慮購建固定資產,其中對外借款是購建固定資產的一項重要資金來源。因此,企業在進行借款籌資時,可根據其借款利息對所得稅的影響考慮將借款利息資本化或費用化,使企業獲得稅收收益,最終決定所借款項的用途。
1.1.1 若在正常納稅期間,企業計劃購建固定資產,企業貨幣資金不足,需專門借入款項購建。在這種情況下,企業可以考慮將其他用途的資金(如計劃用來購買原材料的資金)用來購建固定資產,避免借入專門款項,再從外借入款項來滿足其生產經營所需的資金。這樣,企業就可以將借款費用在稅前扣除,從而減少當期應納稅額。例如,企業計劃在2006年期間新建一棟辦公樓需1000萬元,辦公樓於2006年1月1日開工,年底完工。企業於2005年12月1日從銀行獲得兩年期貸款500萬元,貸款利息率為5%.則:
2006年的應計利息=500×5%=25萬元
若不採用上述方法,企業為新建辦公樓專門借入500萬元,25萬元的利息應該資本化,不能抵減2006年應納稅所得額;若採用上述方法,25萬可以稅前扣除,2006年應納稅額將減少25×33%=8.25萬元,相當於從國家得到了一筆無息貸款。1.1.2 若在免稅期間,企業在借款時應說明其用途,盡量將所借款項用於購建固定資產,使借款利息計入成為固定資產成本,增加固定資產的應計折舊額,從而減少以後各期的應納稅款,這樣就可以避免白白亂廢掉一筆可扣除費用。
1.2 國稅發[2003]45號文件規定,企業接受捐贈的非貨幣性資產,須按接受捐贈時資產的入賬價值確認收入,並入當期應納稅所得,依法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取得的捐贈收入金額較大,並入一個納稅年度繳稅確有困難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可以在不超過5年的期間內均勻計入各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在這種情況下,企業可以根據稅法允許的范圍和企業的納稅期來確定應稅收入的期間,如果在正常的納稅期,企業將固定資產捐贈收入均勻計入5年的應納稅所得額,可以推遲稅款的繳納,以獲得時間價值;如果在免稅期,企業應該將固定資產捐贈收入一次性計入當期所得,以避免遞延到正常納稅期後為此繳納稅款。當然,其他非貨幣性資產捐贈收入可以參照上述辦法處理。
1.3 企業在購進固定資產時,同時也可能購進無形資產。無形資產是否單獨計價,納稅應事先測算,正確判斷,尋求稅收收益。《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第30條規定:「納稅人購買計算機硬體所附帶的軟體,未單獨計價的,應並入計算機硬體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單獨計價的軟體,應作為無形資產管理。」因有此規定,企業在購買計算機硬體時,其所附帶的軟體,是單獨計價、還是合並計價,應從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與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孰長、孰短考慮,另外,還需考慮固定資產折舊要預計殘值;而無形資產攤銷一般是攤完為止,企業應該應在購買前加以測算,然後作出最有利的決策。
2 固定資產折舊與企業所得稅
固定資產折舊是指在固定資產使用壽命內,按照規定的方法對應計折舊額進行系統分攤。固定資產折舊是繳納所得稅前准予扣除的項目。因此,折舊額越大,應納稅所得額就越少。我國會計制度允許使用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和加速折舊方法中的年數總和法和雙倍余額遞減法。不同的折舊方法對納稅企業會產生不同的稅收影響。首先,不同的折舊方法對於固定資產價值補償和補償時間會造成早晚不同。其次,不同折舊方法導致的年折舊額提取直接影響到企業利潤額受沖減的程度,因而造成累進稅制下納稅額的差異及比例稅制下納稅義務承擔時間的差異。企業正是利用這些差異來比較和分析,以選擇最優的折舊方法,達到最佳稅收效益。
目前,國家採用比例稅制對企業徵收所得稅,因此,企業只需考慮不同的折舊方法對於固定資產價值補償和補償時間造成的影響。企業在選擇折舊方法時,應考慮不同的折舊方法給企業帶來的影響,即所取得的稅收籌劃收益如何。加速折舊方法由於前期折舊額大,後期折舊額小,就遞延了一部分的所得稅款,相當於從國家那裡得到了一筆無息貸款。因此,相比較而言,採用加速折舊法計提折舊是一種有效的節稅方法。另外,企業財務制度雖然對固定資產折舊年限作了分類規定,但仍有一定的彈性。對沒有明確規定折舊年限的固定資產可盡量選擇較短的年限,以盡快將固定資產折舊提完,這樣就遞延了稅款。
企業所得稅是對企業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徵收的稅種,企業所得稅的輕重、多寡,直接影響企業稅後凈利潤的形成,關繫到企業的切身利益。綜上所述,固定資產取得時的計價以及固定資產折舊方法、折舊年限的有效選擇,能給企業帶來一筆較大的稅收收益。
⑩ 根據新會計准則,汽車折舊年限是多少年
4年。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規定: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10)企業會計准則折舊攤銷擴展閱讀
有關汽車折舊的幾個基本概念:
汽車折舊基數是指以貨幣表示的汽車價值,當汽車價值增加或減少時,折舊基數也隨之變化。
賬面殘值是指汽車使用期終時的賬面價值,主要用於財務計算,它並不等於此時的實際價值。無論何種折舊方法都不考慮賬面殘值以下的資產價值。
估計殘值是指在更新計算時對不同使用年限汽車的估價。
實際殘值是指汽車在轉賣或報廢處理時實際成交的價格。
折舊壽命是指完全回收汽車投資的時間長度。它一般不等於汽車投資有效使用期,也不等於汽車實際使用壽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