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業增值稅減免會計處理
⑴ 我們是小企業會計准則,去年12月份未將減免的增值稅入營業外收入,今年可以直接入營業外收入嗎
財政部印發《關於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和營業稅的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財會[2013]24號規定如下:
小微企業在取得銷售收入時,應當按照稅法的規定計算應交增值稅,並確認為應交稅費,在達到《通知》規定的免徵增值稅條件時,將有關應交增值稅轉入當期營業外收入。
小微企業滿足《通知》規定的免徵營業稅條件的,所免徵的營業稅不作相關會計處理。
小微企業對本規定施行前免徵增值稅和營業稅的會計處理,不進行追溯調整。
該通知明確應該計為營業外收入,另外,你公司是小企業會計准則,實行的是未來適用法,所以不需要調整以前年度損益,直接在今年計入營業外收入
供參考
⑵ 關於小規模納稅人減免稅的賬務處理
把減免的稅款計入營業外即可,小規模納稅人最常見就是增值稅減免,例如:
借:應收賬款
貸 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未交增值稅
借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
貸 營業外收入
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並兼營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的納稅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簡稱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下(含本數,下同)的;
「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是指納稅人的年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的銷售額佔全年應稅銷售額的比重在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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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對小規模納稅人採用簡易徵收辦法,對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的稅率稱為徵收率。
考慮到小規模納稅人經營規模小,且會計核算不健全,難以按增值稅稅率計稅和使用增值稅專用抵扣進項稅額,因此實行按銷售額與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的建議辦法。自2014年7月1日起,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徵收率一律調整為3%。
小規模納稅人(除其他個人外)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減按2%徵收率徵收增值稅。只能夠開具普通發票,不得由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⑶ 小微企業享受免徵增值稅如何會計處理
小微企業在取得銷售收入時,應當按照稅法的規定計算應交增值稅,並確認為應交稅費,在達到《通知》規定的免徵增值稅條件時,將有關應交增值稅轉入當期營業外收入:
小規模納稅人平時取得銷售收入正常會計處理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繳稅費-應繳增值稅在達到《通知》規定的免徵增值稅條件時
借:應繳稅費-應繳增值稅
貸:營業外收入
月末或季末時不計提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⑷ 小微企業當季度享受免徵增值稅,增值稅如何會計處理
根據《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關於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的會計處理按以下方法處理:
小微企業在取得銷售收入時,應當按照稅法的規定計算應交增值稅,並確認為應交稅費,在達到增值稅制度規定的免徵增值稅條件時,將有關應交增值稅轉入當期損益。
通常是將免徵的應交增值稅轉入營業外收入科目。
⑸ 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賬務如何處理
小規模納稅人如何核算免徵的增值稅,應根據其適用的會計准則來進行分析。
一般情況下,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小企業會計准則》較多,但《小企業會計准則》也規定符合條件的小企業也可以適用《企業會計准則》。
1、《企業會計准則》
如適用《企業會計准則》,應通過「其他收益」科目進行核算。
根據《關於印發修訂<企業會計准則第16號—政府補助>的通知》(財會〔2017〕15號),與企業日常活動相關的政府補助,應當按照經濟業務實質,計入其他收益或沖減相關成本費用;與企業日常活動無關的政府補助,應當計入營業外收支。
企業應當在利潤表中的「營業利潤」項目之上,多帶帶列報「其他收益」項目,在該項目中反映計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補助。增值稅是因為企業實現銷售收入而產生的,顯然其免稅額是與企業日常活動相關的政府補助,應通過「其他收益」科目進行核算。
2、《小企業會計准則》
如適用《小企業會計准則》,應通過「營業外收入」科目進行核算。
根據《關於印發<小企業會計准則>的通知》(財會〔2011〕17號)之附件《小企業會計准則—會計科目、主要賬務處理和財務報表》, 《小企業會計准則》並會計科目未設「其他收益」科目,其規定「5301營業外收入」科目核算小企業實現的各項營業外收入。
「5301營業外收入」科目包括:非流動資產處置凈收益、政府補助、捐贈收益、盤盈收益、匯兌收益、出租包裝物和商品的租金收入、逾期未退包裝物押金收益、確實無法償付的應付款項、已作壞賬損失處理後又收回的應收款項、違約金收益等。
故其免徵的增值稅應通過「營業外收入」科目進行核算。</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