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企業會計核算中心
1. 如何加強會計核算工作
一、會計核算中心下會計基礎工作的變化
(一)會計核算內容。
會計核算的內容,是指應當及時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的會計事項。《會計法》對會計核算的基本內容作過規定,《規范》第三十七條重申了《會計法》的這一規定,即要求對下列會計事項,必須及時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包括有款項和有價證券的收付;財物的收發、增減和使用;債權債務的發生和結算;資本、基金的增減;收支與成本費用的計算;財務成果的計算和處理;其他會計事項。
(二)建立預算執行情況審計制度。
會計核算對企業的會計管理的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企業進行審計制度的安排中,應將促進企業管理、會計管理的規范化、科學化作為會計工作的主要目標,促進企業改進預算,把會計收支審計與管理審計結合起來,作為會計工作的方法。
(三)會計基礎工作相對較為薄弱。
會計機構設置與會計人員任用不符合會計規范要求。基於會計核算相關的成本考慮,在會計機構設置上,有的企業乾脆不設置會計機構,有的即使設置會計機構,一般也是層次不清、分工不太明確,而且設施簡陋,缺乏一些必要的硬體設備,辦公條件差。在會計人員任用上,企業最常見的做法就是任用自己的親屬當出納,外聘「高手」做兼職,這些人往往身兼數個單位,一般定期來做賬,會計核算的及時性和准確性難以保證。
二、加強會計核算中心的會計基礎工作的措施
(一)規范企業內部的會計成本核算方法。
規范企業內部的會計成本核算方法是提高我國企業會計成本核算有效性的重要前提。企業應該在其成本的核算過程中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適合的核算方式,收付實現制以及責權發生制等均有其各自的優越性,企業應該根據自己的現實情況及需要進行科學、合理的選擇。此外,企業還應該做好其固定資產的核算工作,銷售成本的核算工作以及存貨和材料采購的成本核算工作等,將企業獨特的特點與企業相關的財務法規相結合,制定出一種具有科學性和可行性的企業會計成本核算方法。
(二)完善企業各項收支的項目管理工作。
完善企業各項收支的項目管理工作是提高我國起來會計核算有效性的基礎。個人認為,企業的賬目之所以含混不清、企業的核算之所以取不到應有的成效,其中很大一部分的原因便來自於企業項目管理的不完善,其財務人員無法清晰的辨明項目的成本應該歸於何方,而企業的管理者也因為項目的紛繁復雜而難以進行有效的歸類,這便導致了我國企業會計核算的模糊和低效。所以,完善企業各項收支的項目管理,才有助於財務人員理清項目,從而對項目進行有效、科學的核算及控制。
(三)提高財會人員的綜合素質能力。
會計基礎工作要規范化,廣大財會人員的綜合素質十分關鍵。財會人員的綜合素質應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廣大財務人員應具有優良的職業道德。要求財務人員具有強烈的使命感和責任心。要使他們主動學習,領會會計職業道德內涵,依法辦事,努力提高自身職業道德水準,樹立良好的職業形象。要加強宣傳和培訓,使遵守會計職業道德成為財會人員的自覺行動。二是要不斷加強財會人員的專業理論學習,使其不斷更新業務知識,提高業務素質。各單位領導和財會部門要重視財會人員的在職培訓工作,建立考核制度,使其能更好地為單位服務。
(四)加強外部監督和規范化建設。
從當前很多企業的現狀來看,靠企業管理來規范會計工作是不太現實的,這時候,應該更多地藉助於外部監管,幫助企業實現會計規范化。我國的會計監督是由國家監督、社會監督和企業內部監督三位一體的監督體系,其中前兩種屬於外部監督。國家監督是由財政、稅務等部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實施監督;社會監督則以會計中介機構為主體,由其接受他人委託,對有關單位的會計工作進行審計、驗資等工作。財政部門應指導督促企業依據《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建立健全賬簿體系,督促企業建立、健全會計內部控制制度和內部核算制度。
在適應本企業環境與工作的基礎上不斷變更會計核算工作,創新核算的方法,並使之與社會的發展相適應。個人認為,企業在選擇適合其發展的會計核算方法與模式時,應該在其原有的基礎上進行適當的創新,使之符合時代的發展需要,緊跟社會的發展步伐。
三、小 結
會計核算作為一種會計組織和管理的模式已經得到廣泛應用,我們提出了會計核算下單位會計核算工作的加強措施,希望能對企業的健康發展提供有效詳實的會計信息和可以借鑒的地方。
2. 會計核算中心與財政局有什麼區別
會計核算中心跟財政局是。沒什麼任何交集,也沒什麼任何的核心的溝通,因為財政局核算中心以會計核算中心是兩碼事的,本身的業務是不同的,另外本身的核算方法也是不一樣的,因為財政局使用了以行政單位的財務會計核算制度和會計單位的核算政策,是企業會計准則來進行核算的,兩者是很不相同的,另外一個藍顏業務的流程藍顏也是不相同的定位the的都是股東。而財政局的來源卻是上級的撥款。
3. 如何完善會計核算中心
會計核算中心的運行,需要借鑒、總結、完善。會計核算中心成立並非新生事物,早在戰國時期的秦朝,有之,現行的西方公共財政支付、國庫支付制度有之。為使會計核算中心真正達到預期目的,應從以下方面入手:
(一)完善會計核算制度。會計核算中心最初核算單位多是財政供給的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核算中心不能只考慮應用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核算制度的共性特點,還應考慮不同類型單位、行業的個性特徵,要在財政財務管理與行業管理上尋找交叉點,使會計核算既適應財政財務制度管理需要,又適應被核算單位的部門管理需要,有結算業務的,期未有結余的,可能要求財政預算的收付實現制改良為權責發生制,使被核算單位(預算執行單位)會計核算基礎、收付實現制,也改為權責發生制,這樣使財政及預算執行單位的往來賬、家底明晰,年末年初預算銜接。世界上一些國家的預算管理改革已經實行,並取得了成效。
(二)實行定期財務賬目公布制度。鑒於會計核算中心背離了人、財、事內控格局,或者設定的內部控制制度失效,宜實行財務收支監督的民主監督。即由會計核算中心將被核算單位的財務收支細目按半月期定期公布,使財務收支真正置於民主監督之中,彌補財務內部失控的欠缺。
(三)界定會計人員與被受理單位的責任。一方面會計人員不能只滿足業務技術的要求,除應遵循相關會計制度外,還應熟悉財政部門的相關財經法規,如:預算收入項目收入的依據、標准、核算科目、程序,預算外收入核算的內容;預算支出的標准以及相關法規制度。涉及受理單位的財經法規制度,應告知被受理單位負責人,並由責任人簽署告知手續、依據。改變過去收入核算,只有受理單位收據,而無單位領導審批的錯誤習慣,因為收入的合法性、標準是否預算內、預算外核算等涉及一些制度責任問題。改變現狀下的支付只看單方票據證明、原始憑證或銀行轉賬單,而不要對方出具收到證明的核算,使受理單位、業務結算、會計人員、經辦人員等的責任清晰。
(四)制訂相關經費列支標准和會計人員責任認定標准。為實現會計核算中心的目標控制,真正做到規范收支行為,應盡快制訂預算總額與相關明細經費的列支標准,可以按照會計核算的支出科目,逐一制訂支出標准,區別於業務性質不同單位制訂出既有利於會計受理的具體規范操作,又有利於不同單位職能有效發揮的財務控制,以保證經費列支真實、合法、合規、有效,使行政事業單位的熱點費用:如招待費、燃修費、通訊費、辦公費、會議費等,得到有效控制;確保會計核算中心總體設計目標的實現。同時還要制訂會計行為標准,即怎樣的會計行為、結果才符合標准要求;制定出未達到標准和會計差錯責任認定處理處罰標准,使會計工作真正做到有目標、有標准、有約束、有鑒別、有責任。財經制度的制訂應注重防犯性、周延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五)合理使用會計人力資源。首先作為會計核算中心成立的主體,應制訂相應的從業人員的准入制,對會計人員應具備的素質、能力等要有個界定,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競爭上崗,擇優錄用的原則、程序選用從業人員。對那些原單位被實踐證明了的確有真才實學、業務精湛會計人員仍安排到會計崗位上來,使會計人員的現有資源得到合理配置,切勿將會計核算中心當成安排再就業的渠道,把一些不符合業務要求的人員安排到會計崗位,這樣做只能導致財政財務管理的更加混亂。
(六)制訂相應的法律法規。一是要制訂主體生成法規;二是要制定主體行為法規或業務規范;三是要銜接相法法規,財政預算會計與單位權責發生制會計銜接;四是要制訂配套法規;五是探索核算方法,使會計核算中心依存的法律環境適合職能發揮和目標實現的需要。
4. 會計核算中心什麼時間開始有的
每個單位時間不一樣啊,其實就是單位內部負責會計核算的部門
5. 成立會計核算中心的前期准備工作有哪些
成立會計核算中心的前期准備工作:
一、要向編制部門申請成立機構;
二、制定實施方案;
三、完成崗位設置,配備會計集中核算專業人員;
四、聯系浪潮、新中大的集中核算軟體,安裝調試;
五、培訓;
六、制定與會計集中核算單位的交接辦法;
七、進行會計交接。
............................
6. 會計核算中心存在什麼樣的問題
(一)核算簡單不適應管理需要。核算中心會計核算形式簡單,多囿於傳統的收支流水賬,或簡單的收、支分類單一模式核算,不能適應預算管理部門及單位財務管理或項目主管部門專項工程管理的需要。如:一些單位的專項工程投資核算,有的要按照建築單位專項控制項目設立會計科目,有的要根據專項工程投資進行適時分析等,而會計人員只是一味的收支流水賬核算,只顧及自己賬面數字的技術性平衡,機械地執行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核算制度,沒有適應其他行業會計制度需要,不適於財務分析,財務管理專項報告,適時報告的需要。常常出現單位財務、管理需求與會計人員提供服務供給不相一致。
(二)人、財、事權分離,內控制度脫節。按照內控制度要求,會計業務受理,須經辦人、證明人、審批人、會計人員等一應俱全,實行會計核算中心集中核算以後,經濟業務事項發生後,單位知情人,只有經辦人與審批人,而會計核算中心只受理的是會計業務原始憑證,審核的只是票面形式,而不是形式與實物的統一,至於對單位收入或支付款項的實物的計價、數量、質量全然不知,這樣構成了人、財、事權分離,經濟事項由原來的多人知情,多重內部控制,變為只有單位兩人知情,這無疑給財務管理、會計核算的真實、合法增加了當事人舞弊的可能,同時這種分離也促成了內部控制的突節。
(三)會計人員與被受理單位責任不清。實行會計核算中心統一核算,無疑使原先由被受理單位全部承擔的責任得以分解,這種分解,由於制度上不銜接,手續不嚴密,往往會造成,會計行為後果違紀違規的責任不清。如在審計某由會計核算中心統一核算單位財政財務預算執行情況時,發現該單位當年應納入預算管理的收入,被會計人員列入單位預算外資金核算,當審計機關對該單位進行處理處罰時,被審計單位的理由是:該資金列不列預算內管理是由財政部門下文通知的,我單位會計核算是由會計中心主辦的,會計核算中心是財政部門的管轄單位,我單位收了錢如數交會計核算中心,至於會計中心放在哪個科目核算,那是他們的事,以預算內資金轉預算外資金過錯處理處罰我單位,責任追究依據不足。這里顯然,當事會計人員也有過錯,因為使用科目差錯,處理會計人員的依據也不足。不能只規定並追究會計人員的責任,應借鑒古代做法,追究單位負責人的連帶責任,即單位違反財經紀律,單位負責人要受到「連坐」處理。
(四)支出受理標准不明。現行會計制度下的會計受理衡定其標准極為含糊,造成這種含糊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外部法律法規不健全;二是內部制度不配套;三是政策反饋不及時;四是監督和利益導向所為不關注。誠然不可能把所有的法律法規都制訂的那麼詳盡,有一些具體的財務制度需要單位按照有關制度的原則,結合本單位的實際具體化才能有效。諸如單位收入中,收費收入由物價部門核定了標准,罰沒收入彈性較大;在支出中:人員工資有了標准,由人事局核發,並有個人所得稅調節,但在諸如:辦公費、招待費、燃修費、會議費、固定資產購置費等並無具體標准。諸如招待費列支吧,一餐20元可以,200元也可以,2000元也可以,只要票據形式合法都可以列支,雖然財政部有了關於行政事業單位的招待費年列支標准最多不超過當年的公務費的3‰,但這制度所訂的標準是防犯性的,文件並沒有明確超過了怎麼辦、怎麼對責任人處理。況且列支的招待費招待對象都是些頭頭腦腦,得罪不起的人。正是這種制度上的漏洞,招待費設置的本意被扭曲了,請客送禮等支出,都堂而皇之的變成「招待費」,如數列支了。有的「招待費」大了,還可以變成「會議費」。一個有執罰收入的單位或預算寬松單位的經費列支也許還未覺緊張。若年人均經費包干單位(硬性預算單位)在總經費有控制的前提下,當其他經費支出無標准、無限額列支時,無疑會出現公務經費擠占工資現象,最終導致的是單位人員工資發不齊(低於標准發放),有特權的人無所謂,這種由經費列支無標准侵佔工資現象,滿足少數人私慾,是欠發達地區縣鄉兩級財政財務中突出問題,應引起重視,是當前要解決的迫在眉睫的事情。當前黨中央提出的「兩個務必」確有必要。
(五)會計人力資源使用不充分。會計核算中心的成員,必然引起會計管理體制的變改和會計組織核算形式的重組,會計核算中心的成立,需要大量的專業的會計人員聚集,而另一方面,一些單位多年從事會計工作,具有適應能力的會計工作人員因為會計實行中心統一核算卻被閑置。這樣一方面要新進專業人員;另一方面,又造成嫻熟會計專業人員的改職或閑置,這無疑造成會計人力資源浪費。
(六)主體成立法律支持力度不足。任何一種經濟組織的成立應該有法律生存環境和條件,即便是地方試行的改革嘗試,也應該有地方按預期實現目標,匹配職能,操作規范標准,承擔責任等設定,現行模式的會計核算中心,一方面缺乏有力法律支持,同時,還存在與現行的相關法律,如《會計法》等抵觸;另一方面,地方規定也存在諸多問題,試想這樣會計改革嘗試,如果其正面效應發揮還算取得成效;若是其負面效應發揮,那麼改革的後果只能是失敗。
7. 請問會計核算中心是如何運做的
建立會計核算中心,按「單一賬戶,集中支付,統一核算」的管理辦法,對行政單位或視同行政單位進行財務管理的事業單位的財務收支集中進行統一核算,取消各單位原有的銀行賬戶和會計核算崗位,實行單位報賬會計制度,加強財政監督和會計監督,從而改變了分單位、分部門、按級次逐級開戶的現狀,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在會計核算中心運行過程中,與核算中心聯系最密切的是單位報賬會計,作為會計信息的傳遞人員,其所傳送信息的有效性、可靠性直接關系核算中心會計信息的正確性,報賬會計結報工作的質量直接影響著核算中心會計工作的質量。從某種意義上講,報賬會計已成為會計核算中心的「第一線」工作人員,所以,報賬會計結報工作的規范化就顯得特別重要。
辦理報銷手續
支出費用的辦理。報帳會計要嚴格按照行政事業單位各項經費支出標准執行,節約使用各項資金,提高經費使用效率,對專項資金做到專款專用,以保障本單位各項工作正常運轉。
在報銷各類支出費用中須注意:報銷會議費,須附會議通知、會議預算表及會議報到名冊;報銷接待費,須附接待標准和審批表;
報銷大額裝修費,須附相關審批文件;購買專控物品要按規定程序先報批後統一采購,屬於政府采購范圍的,須按政府采購程序辦理。
另外,在資金結算中,須轉賬支付的業務,不得採用現金支付。
8. 當初為何要成立會計核算中心
會計核算是對一個經濟體 經濟運行情況的總體反映,成立核算中心,其職能也在與此,這是會計職能所賦予的任務。
有些人不滿會計核算中心的建立,就是希望能逃避會計的監督,任其為所欲為。這些人不是老百姓,只是個別心懷叵測混入共產黨內的「人物」。
9. 如何健全和發揮會計核算中心的職能
如何加強會計集中核算
會計集中核算制是會計委派制的基本形式之一。會
計集中核算是以統一核算為手段,集中資金為基礎。它在
規范會計基礎工作,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增強財政資金透
明度,有效控制財政支出,加快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規
范收費行為等方面都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就目前各地會計集中核算而言,它的主要模式是實
行「一賬戶,二集中,三不變」。「一賬戶」是指納入會計核
算中心的單位取消原有銀行賬戶,由核算中心開設單一
賬戶,實施分戶核算。「二集中」是指集中支付和集中核
算。集中支付是單位的現金、轉賬、匯兌等資金結算業務
由會計核算中心統一辦理。集中核算是指各單位納入核
算中心後不再設置會計核算崗位,由核算中心負責填制
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會計報表、報送會計信息、管理
會計檔案。「三不變」是指實施會計集中核算遵循的三個
不變原則,即:①預算管理體制不變,年度經費預算仍由
各單位編報,財政審核後批復給各單位包干使用;②單位
理財機制不變,資金的使用權和審批權仍在各單位;③會
計主體法律責任不變,單位的各項收支仍由單位審批,並
承擔相應的會計法律責任。海寧市的會計核算中心除此
之外,同時還實行了財政「四統一」的管理辦法,即收費統
一征管,財務統一核算,會計統一管理,分配統一政策。中
心是2000年2月起成立的,其變化最大的主要來自兩個
方面:①將各單位分散核算為集中核算,變「暗箱」操作為
「陽光」操作;②所有經費集中管理統一開戶,由中心分戶
核算。截止到2004年6月底,已有260家行政事業單位納
入會計核算中心。中心運作兩年多來,總體運行情況良
好,月報均按時報出,中心與銀行之間、各分類賬和總賬
之間的數據核對無誤。實現了規范行政事業單位福利待
遇的目標,行政事業單位個人分配差距過大,分配不公問
題得到充分緩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