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會計不交帳案例
會計不交出財務賬目,這其中肯定是企業與財務之間有些約定或制度未認真履行。建議執行雙方約定或制度。
Ⅱ 單位會計離崗時,拒不交出帳目。求解決對策請高人指點
我查了會計法,只是規定必須交接,但不交接要負什麼法律責任,卻沒有。你可以在咨詢一下律師。
《會計法》第四十一條 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一般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監交;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單位負責人監交,必要時主管單位可以派人會同監交。
Ⅲ 會計出納不交賬怎麼辦
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帳,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佔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第四十一條 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一般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監交;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單位負責人監交,必要時主管單位可以派人會同監交。
按會計制度規定,移交人員拒絕移交的,經單位負責人批准可以指定他人代辦移交。移交人員並不因此而轉移其應承擔的責任。如果是企業負責人,可以指定相關人員強制移交,也可以找當地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強制移交並取消其會計上崗證和通過法院起拆。
會計人員在向單位或者有關機關提出調動工作或者離職的申以便會計機構早請時,應當同時向會計機構提出會計交接申請,做准備,安排其他會計人員接替工作。為了防止調動工作或者離職申請被批准後,少數會計人員不辦理會計交接手續;
單位或者有關機關在批准其申請前,應當主動與本單位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溝通,了解該會計人員是否申請辦理交接手續,以及會計機構的意見等。交接申請的內容通常應當包括: 申請人姓名、申請調動工作或者離職的緣由、時間、會計交接的具體安排、有無重大報告事項或者建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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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
1、交接前的准備工作。
會計人員在辦理會計工作交接前,必須做好以下准備工作:
①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填制完畢;
②尚未登記的賬目應當登記完畢。結出余額,並在最後一筆余額後加蓋經辦人印章。
③整理好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和遺留問題要寫出書面說明材料。
④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該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公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薄、發票、文件、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等內容;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從事該項工作的移交人員應在移交清冊上列明會計軟體及密碼、會計軟體數據盤、磁帶等內容。
⑤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移交時,應將財務會計工作、重大財務收支問題和會計人員的情況等向接替人員介紹清楚。
2、移交點收。
移交人員離職前,必須將本人經管的會計工作,在規定的期限內,全部向接管人員移交清楚。接管人員應認真按照移交清冊逐項點收。
具體要求是:
①現金要根據會計賬簿記錄余額進行當面點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員發現不一致或「白條抵庫」現象時,移交人員在規定期限內負責查清處理。
②有價證券的數量要與會計賬簿記錄一致,有價證券面額與發行價不一致時,按照會計賬簿余額交接。
③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不得遺漏。如有短缺,必須查清原因,並在移交清冊中加以說明,由移交人負責。
④銀行存款賬戶余額要與銀行對賬單核對相符,如有未達賬項,應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各種財產物資和債權債務的明細賬戶余額,要與總賬有關賬戶的余額核對相符;對重要實物要實地盤點,對余額較大的往來賬戶要與往來單位、個人核對。
⑤公章、收據、空白支票、發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須交接清楚。
⑥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交接雙方應在電子計算機上對有關數據進行實際操作,確認有關數字正確無誤後,方可交接。
3、專人負責監交。
對監交的具體要求是:
①一般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監交。
②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單位負責人監交,必要時主管單位可以派人會同監交。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會計交接
Ⅳ 公司財務拒不交賬交錢怎麼辦
不交帳是絕對違法的,因為工作崗位調整或被辭退等不再擔任會計,必須按相關規定,如實按要求辦理移交。
根據我國《會計法》第四十條 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帳,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佔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第四十一條 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一般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監交;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單位負責人監交,必要時主管單位可以派人會同監交。
Ⅵ 民營企業財務總監給公司不交賬和總監一同消失法定代表人有罪嗎
對此,不能一概而論有罪或是無罪。
- 民營或是國營,財務總監都是需要具有國家承認資格的人才能從事,財務會計的基本准則是非常清楚的,不按規定上交財務報表是違法違規的。
- 法定代表人是企業在政府部門的備案和聯絡人,需要對企業本身的經營,包括財務部門的情況負責,如果其本人沒有參與或者不知曉財務總監的前述行為,我想負責主要就是監管不力,要負領導責任。
- 如果法定代表人參與其中,或是知情不報,那就需要負責了,具體的量罪需要司法機關來確定了。
Ⅶ 私營企業會計帳不清而且不交給老闆的帳咋處理
私營企業的會計賬目不清是一種普遍存在的現象,這一方面是由於企業的經營管理不健全,另一方面是由於私營企業的會計的專業素質不高。同時也存在會計從中做手腳的現象,如果會計的賬目不清或者是賬目情況不交老闆,導致企業經營損失或者失控,要及時辭退會計,如果會計有貪污現象,要申訴到監察部門,通過法律手段去處理。
Ⅷ 會計拒不交帳怎麼辦請高人指點。。。
還要看問題出在哪。解鈴還需系鈴人
Ⅸ 小企業會計不交賬怎麼辦
我理解這好像是少報業務量從而自己裝腰包。怎麼叫老清帳很辛苦啊?涉及到少交款瞞錢的事情,就是企業再小也得弄清楚的!一個是建立制度,要有制約,例如收款和辦手續分開人辦,分別報賬,定期核對。這個成本是必須要花的。再一個就是殺一儆百,如果發現證據確鑿的藏款,按職務侵佔報案。
你確實沒說清楚,只是按自己理解。
Ⅹ 公司會計不交帳違法嗎
不交帳應該是有原因的,不能只盯著會計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