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給員工繳個人所得稅的會計分錄
工資會計分錄。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製造費用或營業費用貸:應付工資及薪金借:應付工資及薪金貸:銀行存款基本養老保險費等「三險一金」的會計處理基本養老保險費等「三險一金」的會計處理,簡單來說,「三險一金」一般都是企業從單位職工工資里直接扣除。保險金的處理養老保險是按職工工資的一定比例繳納到社會保險機構的,其中,單位承擔一部分,個人承擔一部分,個人承擔的部分由單位代扣代交,一般在當期繳納,因此,在繳納時,職工應交的那部分應由單位先承付。1.當期繳納時賬務處理借:管理費用--養老保險費(注:單位承擔的部分)其他應收款--養老保險費(注:個人承擔的部分)貸:銀行存款2.發工資時,把單位代交的部分收回,從職工工資中扣回時賬務處理借:應付職工薪酬貸:其他應收款--養老保險費3.如果當期未繳納①當期的賬務處理借:管理費用--養老保險費貸: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費②發工資時個人應交的部分照扣借:應付職工薪酬貸: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費4.企業以後期間向勞動保障部門繳納企業代扣養老金部分的賬務處理借: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費貸: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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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企業替員工繳的個人所得稅如何入賬
計入其他應收款。
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然後扣回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會計分錄:
借:其他應收款---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2)企業給員工繳個人所得稅的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除存出保證金、拆出資金、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應收保戶儲金、應收代為追償款、應收分保賬款、應收分保未到期責任准備金、應收分保保險責任准備金、長期應收款等經營活動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暫付的款項。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其他應收款的項目和對方單位(或個人)進行明細核算。
三、企業發生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收回或轉銷各種款項時,借記「現金」、「銀行存款」、「賠付成本」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收回的其他應收款。
㈢ 個人所得稅由公司繳納,怎麼做會計分錄
沒辦法。對外的工資表只能做成實發9255。
745隻能讓當事人找發票來做帳支出。要不這745一樣要和入當月工資再計個稅。
㈣ 公司給員工繳納養老保險,會計分錄要怎麼做
公司給員工繳納的養老保險費,一般計入管理費用-養老保險費科目進行核算,會計分錄可參考:
借:管理費用-養老保險費(單位承擔的部分)
其他應收款-養老保險費(個人承擔的部分)
貸:銀行存款
溫馨提示:以上信息僅供參考。
應答時間:2021-05-07,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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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公司員工有交個人所得稅,會計分錄是怎樣的
你好,代扣時,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貸銀行存款,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繳交時,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貸銀行存款,
㈥ 企業交納個人所得稅會計分錄怎麼做
如是企業承擔的做如下分錄1、計提時:借
利潤分配
貸
應交稅金——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2、支付時: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現金)
如果是個人交納的分錄如下1、支付工資時: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應交稅金——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2、上交稅金時:借應交稅金——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企業給員工承擔的個人所得稅是從企業的凈利潤中支出的,不允許在稅前扣除。
㈦ 企業為替員工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之後員工退還給公司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企業為員工繳納個稅,應該從員工工資中扣回。扣款之後交到稅局。
如果是只有代繳,沒有從工資裡面扣除的,再由員工交回的個稅,可以直接計入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代繳個稅時,借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貸銀行存款。
收回時,借現金,貸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㈧ 公司代交個人所得稅如何做會計分錄
借:費用/成本 貸 應付工資 /應交稅費 個人所得稅 實際繳納的 借: 應交稅費- 個人所得稅 貸 現金/銀行存款 查看原帖>>
㈨ 公司給員工交的個人所得稅分錄應該怎麼做
1、計提工資時:
借:管理費用-工資(根據部門不同來劃分科目)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銀行存款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其他應收款-個人社保
3、支付個稅時:
借: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應付職工薪酬是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按照「工資,獎金,津貼,補貼」、「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解除職工勞動關系補償」、"非貨幣性福利"、"其它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 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9)企業給員工繳個人所得稅的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企業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將應付的職工薪酬確認為負債,除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外,應當根據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對象,分別下列情況處理:
(一)應由生產產品、提供勞務負擔的職工薪酬,計入產品成本或勞務成本。
(二)應由在建工程、無形資產負擔的職工薪酬,計入建造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成本。
(三)上述(一)和(二)之外的其他職工薪酬,計入當期損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