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購土地建廠的會計分錄
❶ 請問企業購土地怎樣入賬
一般購入土地是要用於建廠房的,計入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土地
貸:銀行存款
如果不如在建工程,那就計入無形資產——土地
新公司購買土地的會計分錄:
(1)購入
借: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
貸:銀行存款
(2)攤銷
借:管理費用-無形資產攤銷
貸:累計攤銷-土地使用權
(2)企業購土地建廠的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無形資產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予以確認:
1、與該無形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作為無形資產確認的項目,必須具備其生產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這一條件。因為資產最基本的特徵是產生的經濟利益預期很可能流入企業。
如果某一項目產生的經濟利益預期不能流入企業,就不能確認為企業的資產。在會計實務中,要確定無形資產所創造的經濟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企業。
需要對無形資產在預計使用壽命內可能存在的各種經濟因素做出合理估計,並且應當有明確的證據支持。
2、該無形資產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企業自創商譽以及內部產生的品牌、報刊名等,因其成本無法可靠計量,不應確認為無形資產。
❸ 公司購買土地部分用於建廠房及辦公室,部分用於出售怎麼做會計分錄
租來的廠房用於生產無須做固定資產會計分錄,只能在租入資產登記冊上登記管理。
租來的廠房用於生產每月租賃費計入製造費用作分錄,
借:製造費用—其他費用(租賃費)
貸:有關科目
❹ 以公司名義購買的土地作為廠房,賬務該如何處理
處理方法:
1、先做評估報告,再以評估報告為依據作賬務處理:
借:固定資產-A
-B
貸:實收資本
同時要交不少稅金,土地轉讓要補,增資也要繳,只是主要在轉讓上面。
處理方法:
2、作為以前遺留未處理事項先補以前的賬(這首先要稅務同意)
借:貨幣資金
貸:實收資本
借:在建工程
貸:貨幣資金
借:固定資產A
貸:在建工程
借:固定資產B
貸:貨幣資金
借:貨幣資金
貸:其他業務收入-租金收入
借:管理費用-固定資產維修及折舊
其他業務成本-出租廠房折舊
貸:累計折舊
兩種方法都要補繳稅金,只是補繳的不一樣。
但注冊資金增加的都一樣
借:管理費用-稅金
貸:貨幣資金
方法一要補繳土地轉讓的營業稅及相關附征、土地增值稅、印花、所得稅
方法二補繳租金收入的營業稅及相關附征、印花、所得稅,土地轉讓的營業稅及相關附征、土地增值稅、印花則由土地出讓方補繳,如果有納稅憑證直接提供即可。
❺ 購買土地作為建造廠房怎麼入賬
一、如果購買的土地取得了相關的文件、證件(土地證)和發票,那麼應該確認無形資產在使用期限內攤銷。攤銷年限由土地證上的使用年限為准,一般工業用地為50年。
借:無形資產-土地使用證
貸:銀行存款-**行
攤銷(按土地證上的使用所限確定攤銷年限)
借:管理費用-無形資產攤銷
貸:無形資產-土地使用證
二、如果購買的土地沒有相應的證件,新建廠房先做「在建工程」,建好後記入「固定資產」
建造時:
借:在建工程-廠房項目
貸:銀行存款-**行
建好後:
借:固定資產-廠房
貸:在建工程-廠房項目
每月折舊:(廠房按20年攤銷)
借:管理費用-折舊費
貸:累計折舊-廠房
(5)企業購土地建廠的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基建、技改等在建工程發生的價值。
企業與固定資產有關的後續支出,包括固定資產發生的日常修理費、大修理費用、更新改造支出、房屋的裝修費用等,滿足固定資產准則規定的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也在本科目核算;沒有滿足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應在「管理費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建築工程」、「安裝工程」、「在安裝設備」、「待攤支出」以及單項工程進行明細核算。
在建工程發生減值的,應在本科目設置「減值准備」明細科目進行核算。
三、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完工的在建工程的價值。
❻ 企業從購買到在所購買的土地上建廠房,請問賬務處理具體分錄怎麼作啊
購買土地:
借:無形資產----土地所有權
貸:銀行存款
建廠房與土地無關,土地所有權不用計入廠房的入賬價值
借:在建工程----廠房
貸:銀行存款(或工程物資、應付職工薪酬等科目)
借:固定資產----廠房
貸:在建工程----廠房
土地是在合同規定的使用期之內平均攤銷,是取得土地所有權的當月攤銷。
地上建築物在未完工期間,土地進行攤銷。
❼ 購買土地使用權,企業建辦公樓及廠房如何賬務處理
購買土地使用權
借: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
貸:銀行存款-**行
企業建辦公樓及廠房
借:在建工程—辦公樓
借:在建工程—廠房
貸: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
按照企業會計准則,土地使用權確認為無形資產;地上建築物計入在建工程一般企業已開發土地的土地使用權,應按所開發的各個工程項目的佔地面積和預計使用期限,計算確定各個工程項目應分攤的金額,在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再轉入工程項目。
工程項目指可作為單項固定資產入賬核算的建設項目。某個工程項目的佔地面積,包括該項目實體及其周圍直接相關配套設施(如樓外走廊、綠化地等)佔地面積之和。
對於開發項目預計使用期限短於土地使用權有效期限的,其差額期限內應分攤的土地使用權部分,不應計入工程項目,而應保留在無形資產賬戶中,待工程項目使用期滿報廢後,再轉入新建工程項目或按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攤銷。
關於土地使用權轉人工程項目的時間,由於工程項目建設期限一般較長,且不盡相同,在不同時間轉入所帶來的結果也不相同,在此之前,土地使用權應攤銷計入管理費用。
對此,《企業會計制度》應作相應調整,其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已開發土地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總額÷全部土地面積×已開發土地佔地面積 或已開發土地的土地使用權=每單位面積購價×已開發土地佔地面積 某項目應分攤的土地使用權=每單位開發面積攤銷額(每單位面積購價)×該項目佔地面積÷該土地使用權有效期限×該項目預計使用期限。
(7)企業購土地建廠的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27條規定,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
土地使用權作為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必須經過評估,評估需要如下文件:
1、提供專土地使用權證,房地產證,土地平面位置圖,與無形資產出資有關的轉讓合同,交接證明等。
2、填寫無形資產出資驗證清單。要求填寫的名稱,有效狀況,作價等內容符合合同,協議,章程,由企業簽名或驗收簽章,獲得各投資者認同,並在清單上簽名。
3、無形資產應辦理過戶手續(知識產權辦理產權轉讓登記手續;非專利技術簽定技術轉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辦理變更土地登記手續)但在驗資時尚未辦妥的,填寫出資財產移交表,由擬設立企業及其出資者簽署,並承諾在規定期限內辦妥有關財產權轉移手續;
交付方式,交付地點合同,協議,章程中有規定的,應與合同,協議,章程相符:「接收方簽章」欄,由全體股東簽字蓋章。
4、資產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目的,評估范圍與對象,評估基準日,評估假設等有關限定條件滿足驗資要求的評估報告和出資各方對評估資產價值的確認文件。
5、一般無形資產出資最高可達企業注冊資本的70%。
6、以劃撥土地使用權出資的,提供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辦理的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❽ 企業購入廠房和土地應該怎麼入賬
先將購入款下在在建工程,建築工程完工後,將房屋佔用土地隨基本建設支出轉入固定資產,余者轉入無形資產。
1、購入時
借:在建工程-土地5000萬元
貸:銀行存款5000萬元
2、完工時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土地
在建工程-基建
借:無形資產-土地
貸:在建工程-土地
轉入固定資產的土地按房屋折舊年限提取折舊,無形資產按使用年限平均分攤,分錄(土地證上的年限)
借:管理費用-無形資產攤銷
貸:無形資產-土地
❾ 跪求!高分!企業購土地建廠房採用分期付款,會計分錄怎麼做
首先根據規定,企業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通常應確認為無形資產。地地使用權用於自行開發建造廠記等地上建築物時,土地使用權的賬面價值不與地上建築物合並計算成本,而仍作為無形資產進行核算。
所以購土地時,可做如下分錄,
1、如果是支付款項時,即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憑具,做:
借:無形資產
貸:銀行存款等
其他應付款
以後分期支付款項時,做分錄:
借:其他應付款
貸:銀行存款等
2、如果是分期付款,待款項付清,才取得使用權憑據的,每期做分錄:
借:其他應收款
貸:銀行存款等
等取得使用憑據時,做分錄:
借:無形資產
貸:其他應收款
建廠房,做分錄:
自營方式建造廠房領用的工程物資、原材料或庫存商品,應按實際成本轉入所建工程的成本,支付訴職工薪酬,輔助生產部門為之提供的水、電、修理、運輸等勞務支出也應計入所建工程的成本。
分錄:
借:在建工程
貸:原材料
庫存商品
應付職工薪酬等
(以上貸方科目可能會涉及更多的科目,據具體情況)
待該工程達到可使用狀態時,將在建工程的科目余額轉入固定資產科目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
❿ 企業購買的土地怎麼作會計分錄
企業購入土地,如果用於建造不動產的,則按照購買價及相關稅費計入在建工程,待不動產建築物建造好之後,一並計入固定資產。
企業購買土地支付的使用稅的賬務處理
1、確認的時候會計處理
借:管理費用-稅費/土地使用稅
貸:應交稅金-土地使用稅
2、等到實際繳納的時候會計處理
借:應交稅金-土地使用稅
貸:銀行存款
3、購買土地使用權的賬務處理
借: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
貸:銀行存款-工商銀行
企業建辦公樓及廠房
借:在建工程—辦公樓
借:在建工程—廠房
貸: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
(10)企業購土地建廠的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按照企業會計准則,土地使用權確認為無形資產;地上建築物計入在建工程一般企業已開發土地的土地使用權,應按所開發的各個工程項目的佔地面積和預計使用期限,計算確定各個工程項目應分攤的金額,在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再轉入工程項目。
工程項目指可作為單項固定資產入賬核算的建設項目。某個工程項目的佔地面積,包括該項目實體及其周圍直接相關配套設施(如樓外走廊、綠化地等)佔地面積之和。
對於開發項目預計使用期限短於土地使用權有效期限的,其差額期限內應分攤的土地使用權部分,不應計入工程項目,而應保留在無形資產賬戶中,待工程項目使用期滿報廢後,再轉入新建工程項目或按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攤銷。
關於土地使用權轉人工程項目的時間,由於工程項目建設期限一般較長,且不盡相同,在不同時間轉入所帶來的結果也不相同,在此之前,土地使用權應攤銷計入管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