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小企業會計論文
A. 小企業會計問題畢業論文好不好寫啊
范圍廣,問題多!需要深入研究,充分了解才可以寫
B. 小企業會計控制論文的參考文獻
淺談小企業內部會計控制的問題及對策
江蘇商業會計-作者:路香娟
淺議小企業內部會計控制--《內蒙古農業科技》2005年S2期
小企業內部會計控制--《經濟研究導刊》2009年26期
建立健全小企業的內部會計控制
-作者:李珉,王懷棟
C. 大佬們,我的論文關於中小企業的財務分析,有哪些中小企業適合呢
這種財務分析對外應該是保密的,所以說樓主只能寫自己的中小企業的財務分析
D. 求一篇關於"中小企業會計核算的探討"論文
中小企業會計核算的探討
這個題目不怎麼新穎
這個我們偶能力解決
E. 中小企業會計准則畢業論文怎麼寫
關鍵詞
關鍵詞是標示文獻關鍵主題內容,但未經規范處理的主題詞。它是為了文獻標引工作,從論文中選取出來,用以表示全文主要內容信息款目的單詞或術語。一篇論文可選取3~8個詞作為關鍵詞。
正文
一般來說,學術論文主題的內容應包括以下三個方面:1.事實根據(通過本人實際考察所得到的語言、文化、文學、教育、社會、思想等事例或現象)。提出的事實根據要客觀、真實,必要時要註明出處;2.前人的相關論述(包括前人的考察方法、考察過程、所得結論等)。理論分析中,應將他人的意見、觀點與本人的意見、觀點明確區分。無論是直接引用還是間接引用他人的成果,都應該註明出處;3.本人的分析、論述和結論等。做到使事實根據、前人的成果和本人的分析論述有機地結合,注意其間的邏輯關系。
結論
結論應是畢業論文的最終的、總體的結論,換句話說,結論應是整篇論文的結局、是整篇論文的歸宿,而不是某一局部問題或某一分支問題的結論,也不是正文中各段的小結的簡單重復。結論是該論文結論應當體現作者更深層的認識,且是從全篇論文的全部材料出發,經過推理、判斷、歸納等邏輯分析過程而得到的新的學術總觀念、總見解。結論可采「結論」等字樣,要求精煉、准確地闡述自己的創造性工作或新的見解及其意義和作用,還可提出需要進一步討論的問題和建議。結論應該准確、完整、明確、精練。
F. 今天小企業會計准則正式開始普及了,我能寫這方面的畢業論文嗎誰給我想幾個相關的論文題目,我參考一下
您的會計專業論文具體准備往會計准則哪個方向寫呢
有什麼要求呢
論文是需要多少字呢
開題報告 任務書 都搞定了不
你可以告訴我具體的排版格式要求,希望可以幫到你,祝寫作過程順利
1、論文題目:要求准確、簡練、醒目、新穎。
2、目錄:目錄是論文中主要段落的簡表。(短篇論文不必列目錄)
3、提要:是文章主要內容的摘錄,要求短、精、完整。字數少可幾十字,多不超過三百字為宜。
4、關鍵詞或主題詞:關鍵詞是從論文的題名、提要和正文中選取出來的,是對表述論文的中心內容有實質意義的詞彙。關鍵詞是用作機系統標引論文內容特徵的詞語,便於信息系統匯集,以供讀者檢索。 每篇論文一般選取3-8個詞彙作為關鍵詞,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
主題詞是經過規范化的詞,在確定主題詞時,要對論文進行主題,依照標引和組配規則轉換成主題詞表中的規范詞語。
5、論文正文:
(1)引言:引言又稱前言、序言和導言,用在論文的開頭。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寫出作者意圖,說明選題的目的和意義, 並指出論文寫作的范圍。引言要短小精悍、緊扣主題。
〈2)論文正文:正文是論文的主體,正文應包括論點、論據、 論證過程和結論。主體部分包括以下內容:
a.提出-論點;
b.分析問題-論據和論證;
c.解決問題-論證與步驟;
d.結論。
6、一篇論文的參考文獻是將論文在和寫作中可參考或引證的主要文獻資料,列於論文的末尾。參考文獻應另起一頁,標注方式按《GB7714-87文後參考文獻著錄規則》進行。
中文:標題--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標題--出版物信息所列參考文獻的要求是:
(1)所列參考文獻應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讀者考證。
(2)所列舉的參考文獻要標明序號、著作或文章的標題、作者、出版物信息。
G. 小企業會計問題畢業論文具體可以寫什麼
會計方面的論文
我們寫過很多了
你這個題目是比較麻煩一些...
可以幫你弄個論文提綱和指導下寫作的思路!!!
H. 我想找一些關於中小企業會計核算方面的論文資料
一、會計資料信息不全是突出問題
(一)會計基礎工作混亂
1.原始憑證方面:我國會計原始憑證失真現象在當前經濟社會中較為嚴重與普遍。不僅嚴重影響了整體會計信息質量,也造成國有企業中的國有資產流失和國家財政收入減少。在民營中小企業的日常會計核算中也存在著類似問題,主要表現如下:
(1)原始憑證填寫不完整。民營中小企業核算的很多原始憑證不合乎國家相關法規的要求,各項原始憑證要素的填制存在漏填、少填、不填現象。如:開票日期時常不填寫;開票人、收款人,只填寫姓不填寫名,有的乾脆不填寫;購買企業的客戶名稱要麼不填、要麼填寫不明確現象較為普遍,金額數字填寫模糊,常出現漏填小寫金額或大小寫金額不符;有的原始憑證的填寫表面上看合乎規定要求,但實際上存在填制的隨意性和人為因素很大。有些企業在會計核算中忽視對費用的審核和控制,對原始憑證審核不認真,原始憑證規定的內容填寫不全,取得的原始憑證不符合有關制度規定,有的購買實物的原始憑證只有領導簽批,沒有驗收人或經手人簽字,而且白條入賬情況較普遍,給偷漏稅金等違規行為提供了方便。這些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不斷被納入民營中小企業的會計資料,影響了會計信息的准確性。
(2)原始憑證不真實。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一是會計原始憑證填寫的經濟業務項目與實際發生的項目內容不符。如:明明是購物券,卻填寫為材料等品名,有的將不能報銷的化妝品、手機、日用品等請客送禮的物品以「辦公用品」為名,堂而皇之地通過虛假的憑據合法報銷列支;二是經濟項目內容與發票使用范圍、經營范圍不符。如:使用商業零售發票,項目內容卻填寫為運輸費,飲食業發票項目內容填為復印費,既給會計監督製造了難度,又難保會計信息的真實度。三是使用過期作廢發票及收費收據等;不按規定開具微機列印發票或不能同時全聯次地復寫開具發票,而是按各自需要「大頭小尾」地開具各聯次不統一的票據,造成支出方實際支出少,卻以「大金額」票據列報,收入方實際收入大,卻以「小金額」的票據列收入賬,從中各得其所,從而達到偷漏稅款的目的。四是違規編制虛假的自製原始憑證,如:編造人員名單領取各種勞務費等款項,甚至編造到農貿個體市場購買材料等自製憑證從而套取現金。
2.記賬憑證方面:有的企業填制會計記賬憑證摘要寫得過於簡單。如汽車修理費、設備維修費、房屋修繕費等,摘要只寫「維修」二字,不能說明經濟業務的具體情況;會計科目名稱不規范,處理業務不及時。有些企業到月底結賬時,將當期發生不同經濟業務的多張原始憑證填寫在一張記賬憑證上,分不清會計科目對應的是哪些原始憑證內容,使同一張記賬憑證所附的原始憑證數量過多,業務記錄亂而不準確;有的民營中小企業在開設銀行賬戶時,將相關收支業務的會計憑證單獨記賬、單獨保管,未列入企業財務會計總賬內管理,或以個人名義開設儲蓄賬戶,形成「賬外賬」和「小金庫」;在年終結賬時,有的企業製作會計憑證不符合國家有關會計制度規定,使相關科目不能正確、完整地反映核算企業的盈餘狀況;填制會計憑證內容不完整,如附件張數不填寫,或編制人、出納、稽核等相關人員不簽字蓋章。
3.賬簿設置方面:一些企業設置兩套甚至更多賬簿,以應付不同部門,如「虧損賬」是專門應對國家稅務部門,「盈利賬」專門應對銀行部門,以套取貸款。個別企業不設置總賬,無法對各明細賬進行核對、控制和平衡;固定資產不入賬,形成「賬外資產」。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混用或一本賬多年度使用,賬簿在啟用時不填寫「經營人員一覽表」和「賬戶目錄」,會計人員調動時間和經營人員責任不清;賬簿登記發生錯誤時更正方法不規范,有挖補、塗抹、刮擦和數字書寫錯誤。
4.財務報告及其它方面:不少企業財務報告只有報表,沒有報表附註及財務狀況說明,財務報告內容不完整,「賬表不符」現象時有發生。
(二)會計核算中內控制度不健全
有些企業缺乏相互制約的財務監督機制,企業會計出納由一人兼任,移交不規范,內部會計管理失控,給違法違紀行為造成可乘之機。賒賬過多、過濫,不能實行統一有效的管理。有些為了企業利益,置國家政策法規於不顧,利用虛列費用、隱瞞收入等方式偷逃稅款。有些企業資產負債管理無序,不按基本建設程序辦事,不重視對企業固定資產的管理,新增固定資產不記賬,減少固定資產不沖賬等問題相當普遍。
(三)電算會計資料管理不完善
很多民營中小企業施行會計電算化後,由於電算化會計核算的特殊性,一些企業的電算化會計資料管理任務還不明確、電算化會計檔案的庫房管理達不到要求,部分企業又沒有及時修訂相應的電算會計資料管理制度和檔案保管人員職責,造成電算化會計資料被人為破壞和自然損壞嚴重。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由於會計電算化軟體近年來頻繁更換和升級,原相關的會計軟體和文檔資料也容易出現不相兼容的情況,如果處理不當這部分會計資料不僅得不到有效的保管和發揮應有作用,同時也不符合內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另外,目前許多會計電算化企業的憑證、賬表採用針式列印機列印輸出,特別是用針式列印機列印輸出的3年以上的紙質會計檔案,很容易褪色造成字跡不清,難以完好地保存到規定的保管年限。長期下去,必然導致會計檔案十分不完整和不安全。
二、制度不健全和執法不嚴是主要原因
存在上述問題的原因,筆者認為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相關法制不夠完善與健全,現有法規的宣傳和執法力度不夠,沒有形成一個有效的法制環境。盡管《會計法》、《現金管理條例》、《稅收征管法》等相關法規對弄虛造假者和會計核算不規范行為作了許多規定與限制,有不少制度法規范圍和標准滯後於新的經濟形勢,特別是針對民營中小企業的會計法規更是嚴重滯後。「《企業會計准則》(基本准則)中的一些內容已經不能適應形式發展的需要;具體會計准則絕大部分只適用於上市公司,也遠遠不能夠滿足規范會計行為,提高會計信息質量的要求」①,給會計核算中的不規范行為提供了溫床,有了可乘之機。另一方面,現有法規宣傳力度不夠和民營中小企業所處地位的特殊性決定了一部分民營中小企業為了企業自身利益,往往有通過逃避納稅的方式增加財富的想法,經營狀況不好時,逃廢債務的願望一般也比大型企業要強烈。當國家有關執法機關對民營中小企業監督檢查不夠及時,對資金的管理、盈餘情況監督不夠嚴格,對偷漏稅款問題的處罰力度不夠,外部監管力度不夠時,促使民營中小企業中會計不規范行為和會計信息失真的程度擴大。
(二)對會計人員管理方式欠缺、內部監督不力。從管理方式來看,民營中小企業的核心管理人員普遍沒有經過科學化管理的熏陶,管理水平不高。首先表現在對會計人員管理觀念陳舊,會計人員選用上任人唯親,相信血緣關系,強調忠誠老實, 不注重才能;其次,管理方式上過度集權,不夠民主,往往易傷害會計從業人員的積極性。家庭式管理現象普遍存在,強調家族利益,使企業中的會計從業人員覺得在為一個家庭服務,個人晉升發展的機會很少。而且管理隨意性強,缺乏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和程序化。獎懲沒有制度,財務不透明,不重視精神激勵,只注重物質激勵等。從企業內部監督來看,由於會計憑證的設計、印製、使用期限沒有統一規范,技術與管理存在著漏洞。雖然目前我國企業的各類發票和財政收據由財政部門或稅務部門監制,但各省、市、地區、各行業、各部門的票面樣式各異,種類繁多。加之市場經濟下企業部門的經營范圍的擴大,票種和票面的多樣、多變使財務人員目不暇給,在會計實務工作中很難辨別真偽,給企業內部財務人員的對業務工作的監管帶來了很大的困難。另一方面為了節省成本,民營中小企業配備會計人員人數十分有限,往往是一個人身兼數職,給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帶來了很大的困難。因此這些方面的因素都是造成民營中小企業會計行為不規范的重要原因。
(三)民營中小企業高素質會計人才相對匱乏。與國有企業和其它會計領域相比,民營中小企業高素質財務人員的數量略顯劣勢,由此也造成很多問題,如會計人員、經濟事項的經辦人在會計事項的處理和會計核算中,專業知識缺乏,業務水平不高,法規知識缺乏了解,法制觀念淡薄的現象嚴重,對違法違規的嚴肅性認識不足;有些民營中小企業的經營管理者對財務工作重視不夠,疏於管理,缺乏依法理財的意識。業務直接經辦人、個別財務人員為達到各自的目的,想方設法在會計核算上做文章,為各自部門或個人利益所驅動,鑽管理上的漏洞,將不能報銷的項目填寫成能列支的項目,編造虛假憑證,達到侵吞企業資產的目的,損害民營中小企業的長遠利益。再如對高科技會計設備和網路的應用方面就更為突出,會計人員電算化會計知識缺乏現象較其它會計領域嚴重。許多會計人員和企業財務領導電算會計知識缺乏或老化,對本企業電算化會計的軟體、硬體及生成的會計資料的組成內容不甚清楚,或缺乏對電算化會計資料的管理經驗,重有形的、紙介質的檔案管理,輕無形的、光、磁等介質檔案管理,管理無序,許可權混亂。造成存有會計數據、會計軟體的光、磁介質會計檔案和其它會計文檔資料未及時歸檔納入正常管理程序。
(四)會計核算主體界限不清。中小企業的組織形式有獨資、合夥和有限責任公司。獨資、合夥的組織形式無法人資格,卻要負無限連帶責任;有限責任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以其出資額負有限責任。無論採用哪種組織形式,都存在企業產權與個人財產界限不清的問題,民營中小企業的經營權與所有權的分離遠不如大企業那麼明顯,投資者就是經營者,企業財產與個人家庭財產經常發生相互佔用的情況。組織結構也多採用集權制,經營機構會計工作規范等都很少,有也不全面,給會計核算工作帶來困難。
三、會計規范化管理是基本對策
針對以上存在的問題,筆者提出以下解決問題的對策:
(一)完善和健全國家制定的會計法規制度,特別是針對民營中小企業的法規更應有專門的人員加以研究以應對當前民營中小企業的現狀,加大宣傳法律法規力度和執法力度。在法規體系建設上,要有較強的操作性、實用性、科學性、嚴謹性,完善其配套措施,注意各相關法規的銜接,避免執行的混亂,健全科學的財務管理制度,使會計各項工作及監管部門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堵住會計核算不規范的法律漏洞。與此同時加大會計法規實施力度,強化企業負責人的第一負責人意識,增強法紀觀念,對檢查發現的問題除要求及時整改外,應嚴格依法處理並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涉及違法犯罪的要移交司法部門,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從而使會計違規違法行為無立足之地。
(二)吸引高素質會計人才強化民營中小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建設。首先民營中小企業大力吸引高素質會計人才,相比之下,民營中小企業高素質人才還相對缺乏,因此吸引人才是解決民營中小企業會計核算不力的重要解決辦法。其次,要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各企業應根據自己的實際,建立一套內控嚴格、切實可行的財務管理制度,對現金的管理、財產的審批、審批許可權的分配、財務計劃的制定和實施、資金的籌集和使用都要有明確、具體的規定。其次要做到各項制度堅決執行、堅持始終。
(三)加大外部監督檢查力度。各監督部門不僅要對稅收情況監督,還要對一些違紀違規問題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稅務、工商等國家機關和業務主管部門對民營中小企業進行檢查和審計時,要以《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稅收征管法》、《公司法》等法規作為衡量會計工作的基本標准和依據,對會計工作質量進行監督;要進一步規范民營中小企業的會計基礎工作,對不依法設置會計賬簿、私設會計賬簿和設有「賬外賬」的企業,依照財政會計法規的有關規定從嚴進行處罰。
(四)提高民營中小企業投資人和管理者依法理財的意識和財務人員的素質,增強責任心。財務管理的好與不好與企業管理者關系極大,尤其是會計人員如何理財,如何進行會計核算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制於企業主管人員。因此,要解決會計核算不規范的問題要首先解決企業所有者和管理者的依法理財的觀念問題。
(五)加強對財務人員培訓。各級財政部門要對民營中小企業的會計人員進行培訓,進一步組織以會計法、會計制度、會計准則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法規為主要內容的培訓,使會計人員熟練掌握各基本環節的規定和要求。相關業務主管部門還要對民營中小企業的會計人員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試、考核,不斷提高其業務素質和法制觀念。
(六)建立企業電算化會計資料管理的具體法規。對企業電算化會計資料的保管方式、保管條件以及企業電算化會計檔案保管人員的工作職責應做出明確的規定,並按要求嚴格執行。應對紙質檔案和磁性介質檔案進行分類保管。其中,光、磁介質會計檔案應以只讀形式保管,做雙份備份,並呈異地存放。這樣做既可防止光、磁碟損壞丟失數據,又可防止一些人為因素破壞會計數據。由於光、磁介質的特殊性,管理人員必須對這些存儲在光、磁介質上的電算化會計檔案進行定期檢查、復制,以防止會計信息損壞。應使用噴墨或激光列印機以保證紙質會計檔案列印質量和存儲時間,一般情況下,企業每一至兩年應對會計檔案進行一次大的清理,發現紙質檔案有損壞要進行修補,而對磁性介質檔案每年應進行一次復制,以防磁碟等介質損壞造成會計數據丟失。考慮到磁碟存貯的會計數據局限性,不僅磁碟備份的有效期限不能滿足會計檔案保管的要求,而且磁碟數據可以不留痕跡地修改或者會因計算機病毒破壞造成會計數據的丟失,目前的光碟刻錄技術能夠較好解決會計賬簿實現安全無紙存檔的問題。即每年年終決算後,將會計信息(為解決軟體升級帶來的不兼容問題,最好包括應用軟體系統)記錄在一次性刻寫光碟上。這樣不僅光碟有效保存期限長(超過十五年),完全能夠滿足一般會計賬薄保管的需要;而且一次刻錄後,光碟不再能重復擦寫,可以有效防止數據被非法修改或病毒破壞。要建立嚴格的電算化會計檔案借閱手續制度和使用許可權制度,會計數據磁碟不得帶出財務(檔案)室,對需要查詢會計資料的,須經主管領導批准方可進行,管理人員要對查詢事件進行登記備查。
總之,盡管由於各種原因造成民營中小企業日常會計核算中存在各種不完善之處,但是只要認真分析存在問題的原因,找准解決問題的對策,這些問題也就會逐步消失,使國內的民營中小企業的會計核算工作納入正常、有序的發展進程中,從而規避可能的會計風險,有助於我國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
注釋:
①《關於完善我國會計法規體系研究》課題組.我國會計法規體系存在的問題與思考[J].財會月刊,2004,(9).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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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Beaver.FinancialReporting:AnAccountingRevolution[M].PrenticeHall,Inc,1998.
I. 求關於小企業會計制度的探討論文
按照我國企業會計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將打破行業、所有制的界限,並根據企業的性質和規模,將全部企業會計制度分為《企業會計制度》、《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和《小企業會計制度》。目前,前兩個制度已經實施,後一個制度也正在制定之中。對此,我們就小企業會計制度應當明確的內容及關注的問題進行了研究,提出了一些看法和建議。 一、關於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實施 1. 制度的實施范圍 根據財政部「關於印發《企業會計制度》的通知」(財會[2000]25號),所有股份有限公司(包 括上市公司)均須執行《企業會計制度》。但按照《暫行規定》的標准,股份有限公司中也可能有 一部分(如投資型或高科技企業)屬小規模企業。根據財政部「關於印發《金融企業會計制度》 的通知」,各類金融企業都應執行《金融企業會計制度》;根據財政部《外商投資企業執行〈企業 會計制度〉有關問題的規定》(財會[2001]62號)以及2002年5月20日發布的《外商投資企 業執行〈企業會計制度〉有關問題解答》,自2002年1月1日起,外商投資企業須執行《企業會 計制度》,其中外商投資金融企業應執行《金融企業會計制度》,但並未指明其中的小企業可另行 執行。這樣,《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實施實際上就限定在除股份有限公司、金融企業、外商投資企 業以外的小企業范圍內了。問題的關鍵在於:這些小企業是否必須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是強 制性執行還是備選性執行? 在我國,國家統一會計制度屬於行政法規性的規范性文件,而行政法規具有強制性的特點。據此而論,則凡符合小企業標準的就必須嚴格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但我們認為,對小企業實行備選性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的政策是合適的,即小企業既可以執行《企業會計制度》,也可以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因為會計制度的強制性特點可以從整體上考量,只要企業嚴格按照規定執行了某一會計制度即可;目前許多小企業實際上已經在執行《企業會計制度》,若實行備選性執行政策,這些小企業就無需轉換會計制度;從鼓勵企業加強內部管理、建立和完善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出發,也應該允許並鼓勵有條件的小企業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如此,則符合小企業標准只是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必要條件而已,即凡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的企業規模必須符合小企業的標准,但並非符合小企業標準的企業就必須執行,如有條件也可執行《企業會計制度》。 當然,外商投資企業中的小企業與內資小企業在執行會計制度上是否應該享有同等「國民待遇」,即同樣實行備選性執行政策,也應予以考慮。另外,按財政部「除小企業和金融企業以外,自2003年1月1日起,新設立的企業應當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並編制財務報告」的規定,建議對新設立的小企業(金融企業除外),如同正常界定的小企業一樣實行備選性執行政策。 2. 企業規模變化產生的變更調整 由於企業的發展以及中小企業經營上的靈活性,據以判斷企業規模大小的職工人數、銷售額及資產總額等指標值在不同時期會發生變化,其中職工人數、資產總額在同一會計年度的不同時點都有可能變化,因此,嚴格對照劃分標准,許多中小企業在不同年度甚至在同一會計年度的不同時點都會發生企業規模歸屬的變化,年初屬中型企業的,年末可能變成了小企業;年初屬小企業的,年末也可能發展成中型企業。但如前所述,企業通常只能在年初先根據上一會計年度的指標數值對照標准值來判斷企業規模大小並據以確定能否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由此產生的問題是:當年末企業規模與年初相比發生變化時,原先執行的會計制度是否需要變更調整?具體而言: (1)當年初為中型企業,年度內執行的是《企業會計制度》,年末變成了小企業,則該企業年末時 是否可以按《小企業會計制度》進行調整?若可以調整,則涉及會計政策變更部分是否需要追 溯調整? (2)當年初為小企業,若年度內執行的是《企業會計制度》,則年末不論企業規模是否變化都無需調整;若年度內執行的是《小企業會計制度》,年末變成了中型企業,則年末是否必須按《企業會計制度》進行調整? 根據「一貫性」和「可比性」原則,企業的會計政策一經確定就應保持穩定,不應隨意變更,這樣,企業前後各會計期間的會計信息才具有可比性。因此,只有在特定的情況下,如依據相關法規的要求或由於經濟環境變化,使原先採用的會計政策所提供的會計信息的可靠性和相關性受到影響時,才使企業有理由進行會計政策的變更。據此,我們認為,若原先已經執行《企業會計制度》,不管企業原先的規模大小,也不論此後企業規模如何變化,都應嚴格限制會計制度的變更;若原先是小企業並且執行的是《小企業會計制度》,到了年末企業規模已經符合中型企業標准,在當年末也不宜按《企業會計制度》進行變更調整,但下一會計年度必須按《企業會計制度》執行,同時考慮到制度轉換的規定性,建議可以規定下一年度企業無需採用追溯調整法計算會計政策變更的累計影響數並進行調整。 3. 合並會計報表時不同會計制度的調整 由於界定小企業的對象強調的是法律主體,即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個體,因此,企業集團內各成員企業可能存在大中小不同規模的情況。最常見的是母公司為大中型企業,子公司中有的屬於小企業。為了控制行業風險而採取「防火牆」措施以及經營上的靈活性所需,越來越多的企業(尤其是民營企業)採用了「集團綜合、法人分業」的經營模式,根據不同業務需要注冊子公司,由此產生出大量的母子公司同為小企業的企業集團。由於中小企業標準的人為劃分,一大批中小企業徘徊在標準的臨界點周圍,一些投資型公司,資產總額較大,但因職工人數少而被界定為小企業,這就有可能產生母公司為小企業、而子公司卻為中型企業的企業集團。上述現象體現在會計制度的執行中,則表現為企業集團存在母子公司執行不同會計制度的情況。那麼在編制合並會計報表時,企業集團應當如何統一會計政策?一般有以下三種觀點: (1)若母公司為大中型企業,其子公司中的小企業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的,母公司在編制合並會計報表時,應當按照母公司的會計政策對該等子公司的個別會計報表進行調整,並按調整後的子公司會計報表進行合並。 (2)若母子公司均為小企業,不論母公司執行的是《企業會計制度》還是《小企業會計制度》,均以母公司的會計政策為統一標准,對執行的會計制度與母公司不一致的子公司個別會計報表進行調整,並按調整後的子公司會計報表進行合並。 (3)若母公司為小企業,而子公司中存在非小企業(如中型企業),在母公司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情況下,非小企業的子公司與母公司執行的會計制度已經一致,因此,只需對子公司中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個別會計報表進行調整即可;但在母公司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的情況下,母公司在編制合並會計報表時,是按照母公司會計政策對子公司中執行不同會計制度的會計報表進行調整,還是按照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子公司會計政策調整母公司及其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其他子公司個別會計報表,這是值得探討的問題,我們傾向於後一種觀點。 二、關於小企業會計制度的特殊考慮 1. 謹慎性原則的適度運用 根據會計核算的一般原則,企業在會計核算時,應當遵循謹慎性原則的要求,不得多計資產 或收益,少計負債或費用。通常,謹慎性原則需要通過會計政策的選擇和會計估計來實現。合理的會計估計是保證會計信息可靠和相關的前提,濫用會計估計勢必導致會計信息失去真實性、可靠性。《企業會計制度》要求企業計提八項減值准備和預計負債,就是充分體現了謹慎性原則。但對小企業而言,由於會計基礎相對薄弱,會計人員的專業素質有限,對可收回金額、可變現凈值或資產減值額等會計估計不但不能准確把握,還有可能成為調節利潤的工具,因此,為防止小企業濫用謹慎性原則,小企業會計制度應特別關注該原則的適度運用問題。我們建議,小企業會計制度可以取消八項減值准備,允許小企業對資產減值採取直接轉銷法核算;不計提和確認預計負債;若存在較大的減值和預計負債,則採用報表附註披露形式替代。 2. 會計處理與稅收制度的協調 不少小企業提出,為了簡化小企業的會計處理,避免繁瑣的納稅調整,小企業會計制度應與現行稅法一致,凡涉及稅務方面的事項,會計處理完全可以按照稅法規定執行。納稅調整真的能避免嗎?不是的。畢竟財務會計與稅法所遵循的原則和規范的對象是不同的。具體來講,有以下兩個情況要考慮。 (1)對於永久性差異,設想通過設置「稅後支出」和「稅後收益」之類的科目直接列支稅法不允 許稅前抵扣的費用支出項目或直接確認稅法允許免稅的收入是不合適的,這並不能消除會計收 益與應稅收益的差異。因為對於稅法允許稅前列支但限定列支標準的費用支出項目,如業務招 待費、宣傳費等,在發生時並不能確定是否全部或有多少份額可以稅前列支,直到年度終了才 能確定。因此,發生時就不能直接計入」稅後支出」科目,即使當月計入了,下月可能又要部 分轉回,年度內始終處於變數之中,人為增加會計程序,使得主觀願望想簡化、客觀結果卻復 雜化。而對於一些如憑證手續等與稅法規定不符的收入和費用支出項目,企業執行中往往與稅 法規定存在偏差,在所得稅年終匯算清繳時仍存在納稅調整事項。另一方面,由於國家稅收政 策不是一成不變的,相關的標准、內容等都可能發生變化,隸屬的稅務主管部門不同(國稅或 地稅)、地區不同,稅收政策標准也不完全一樣,並且每年都會有政策變動或調整,因此,企 業事先要做到完全按稅法規定一致執行是不可能的,不論怎樣,納稅調整項目始終存在。 (2)對於時間性差異,在應付稅款法下,設想通過設置「稅後支出」和「稅後收益」科目達到會 計處理與稅法規定完全一致也是不現實的,因為對於會計上快於稅法規定的時間或速度確認的 費用支出項目(如開辦費),到後期會計上實際已無需確認或確認的費用支出金額小於稅法允 許稅前抵扣的金額,因此,納稅調整仍不可避免。在納稅影響法下,則是通過遞延所得稅資產 或負債的確認與跨期攤配程序予以解決。 如此看來,試圖找一條會計處理與稅收法規相一致的捷徑是不現實的。我們認為,小企業會計制度在協調會計處理與稅收法規關系方面,無需考慮也不可能消除或減少永久性差異,只有盡可能減少(但不能消除)時間性差異並簡化時間性差異的會計程序才是明智選擇。 所謂盡可能減少時間性差異,是指在不違背會計核算一般原則和會計要素確認與計量原則的前提下,小企業會計制度與稅收法規能夠一致的盡量保持一致,或者提供可以保持一致的備選方法。如:(1)取消八項減值准備和預計負債,實行資產報損和預計負債經稅務部門批准後據實入賬的方法,則消除了該時間性差異。(2)對於開辦費的攤銷期限,除一次性攤銷法外,可以增加與稅法規定一致即分五年攤銷的備選方法,由小企業視情況自行擇定。(3)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和折舊年限,原先的行業會計制度及其他相關制度都有明確規定,但實際執行中大多數小企業偏向於採用稅法規定允許的標准,以避免納稅調整;《企業會計制度》則規定由企業根據相關因素自行確定。《小企業會計制度》可以與《企業會計制度》保持一致,即僅作原則性規定,使小企業具有能按稅法規定的折舊方法和折舊年限進行備選的餘地。當然,為了防止小企業利用折舊政策調整賬面利潤,也可以對折舊年限作出具體規定,但應盡可能與稅收制度保持一致。(4)在收入確認方面,《企業會計制度》與現行稅收法規存在不一致,若《小企業會計制度》能予以考慮,即可減少因收入確認時間不一致產生的時間性差異。 至於簡化時間性差異的會計程序,就是小企業會計制度可以不採用應付稅款法和納稅影響法兩種備選的模式,取消納稅影響法,則僅採用應付稅款法處理。 3. 會計科目的簡化與一致性 會計科目的設置應滿足企業對各項交易或事項進行確認、計量和記錄的要求。根據小企業的界定標准,其與大中型企業相比僅僅是職工人數較少、年銷售額較小或資產總額較小,這並不意味著小企業的各項經濟活動與大中型企業有本質區別。如一個小企業也可能存在投資關系,甚至存在子公司,因而就需要長期投資、投資收益等科目來核算該投資的事項。另一方面,如上所述,由於中小企業標準的人為劃分,加之企業的發展及中小企業經營的靈活性,許多中小企業會出現規模大小的變化。因此,我們認為,對小企業會計科目的設置,總的原則應是:在《企業會計制度》的框架內,能與其保持一致的盡可能一致,確需簡化或取消的,也應盡量避免或減少企業因規模大小變化需變更適用會計制度時調整會計科目的困難,以及便於合並會計報表時不同會計政策的統一調整。 為此建議:(1)取消小企業一般不可能發生和發生頻度極少的交易或事項所對應的會計科目,如「待轉資產價值」、「已歸還投資」、「應付債券」、「委託貸款」、「未確認融資費用」等;(2)取消小企業因簡化或改變會計程序所對應的會計科目,如八項資產減值准備涉及的八個科目以及「預計負債」、「遞延稅款」等科目;(3)合並一些小企業沒有必要劃分過細的交易或事項所對應的會計科目,如將營業費用和管理費用合並設「營業費用」科目核算,不單設「應收股利」、「應收利息」科目等;(4)保留小企業可能發生的與大中型企業同性質的交易或事項所對應的會計科目 4. 編制現金流量表的備選性 根據《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企業的會計報表至少應包括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爭論的焦點主要集中在:小企業到底是否必須編制現金流量表?就目前小企業執行情況看,大部分不具備編制現金流量表的會計基礎,很多小企業到了年末編制該表也只是為了應付審計或呈報,有些企業則依賴會計師事務所代為編制,因而使該表的數字實際上具有統計的性質。從小企業會計報表的外部使用者看,由於使用者較少,而對該表提供的信息予以關注的則更少,實際上現金流量表成了擺設而已。再從企業內部管理者角度看,一般都非常重視現金流量信息,但提供這一信息的現金流量表並非與現行會計制度規定的現金流量表一致,企業往往根據內部管理上需要分內部核算單位、按不同業務來源和去向編制現金流量日報表或資金流量月報,而這些報表會透視出企業的許多商業秘密,因此,企業不願對外披露。可見,小企業按現行會計制度編制現金流量表不僅操作上存在困難,在實際功效上也只是流於形式。因此我們傾向於採取備選性政策,即允許企業根據自身條件選擇是否編制現金流量表。
J. 關於中小企業會計核算論文的參考文獻有哪些
參考文獻的話CNKI(中國知網)和萬方資料庫里都有很多,你可以自己去查,不過這些資料庫下載論文都是要付費的,但是如果你們學校圖書館有免費下載這些資料庫資料的授權的話就可以不用付費。
我在中國知網裡面檢索「中小企業會計核算」找到四十一篇文獻,如果你不能免費下載的話我可以下載之後給你。但是希望你不要隨便傳播這些論文(比如上傳到網上之類的),個人使用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