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發放工資的會計分錄實例
Ⅰ 發放工資會計分錄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個人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企業應當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應付職工薪酬的提取、結算、使用等情況。該科目的貸方登記已分配計入有關成本費用項目的職工薪酬的數額,借方登記實際發放職工薪酬的數額,包括扣還的款項等;該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應付未付的職工薪酬。“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應當按照“工資”、“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非貨幣性福利”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1)企業發放工資的會計分錄實例擴展閱讀:
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等,借記“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企業從應付職工薪酬中扣還的各種款項(代墊的家屬葯費、個人所得稅等),借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其他應收款”、“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等科目。
企業支付職工福利費、支付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用於工會運作和職工培訓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或住房公積金時。
借記“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或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企業以自產產品作為職工薪酬發放給職工時,應確認主營業務收入,借記“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同時結轉相關成本,涉及增值稅銷項稅額的。還應進行相應的處理。企業支付租賃住房等資產供職工無償使用所發生的租金,借記“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一、企業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將應付的職工薪酬確認為負債,除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外,應當根據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對象,分別下列情況處理:
(一)應由生產產品、提供勞務負擔的職工薪酬,計入產品成本或勞務成本。
(二)應由在建工程、無形資產負擔的職工薪酬,計入建造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成本。
(三)上述(一)和(二)之外的其他職工薪酬,計入當期損益。二、企業為職工繳納的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根據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計算,並按照準則第四條的規定處理。
三、企業在職工勞動合同到期之前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或者為鼓勵職工自願接受裁減而提出給予補償的建議,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當確認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補償而產生的預計負債,同時計入當期損益:
(一)企業已經制定正式的解除勞動關系計劃或提出自願裁減建議,並即將實施。該計劃或建議應當包括擬解除勞動關系或裁減的職工所在部門、職位及數量;根據有關規定按工作類別或職位確定的解除勞動關系或裁減補償金額;擬解除勞動關系或裁減的時間。
(二)企業不能單方面撤回解除勞動關系計劃或裁減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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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發工資的會計分錄怎麼寫
借: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工資 18547.15
貸:現金/銀行存款 18037
其他應收款--個人社保 510.15
上面貸的現金/銀行存款,以實際發放工資的方式填寫.
據我所知是這樣的.
Ⅲ 工資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工資分錄
1、計提時:
借:生產成本(生產車間生產工人薪酬)
製造費用(生產車間管理人員薪酬)
管理費用(行政人員薪酬)
銷售費用(銷售人員薪酬)
研發支出(從事研發活動人員薪酬)
在建工程等(從事工程建設人員薪酬)
合同履約成本
貸:應付職工薪酬
2、實際發放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
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職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離職後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企業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受贍養人、已故員工遺屬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屬於職工福利。
Ⅳ 發放工資會計分錄怎麼做
需要先計提工資
計提工資會計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
計提企業承擔社保部分
借:管理費用
貸:其他應付款—社保
發放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
其他應付款—社保(個人承擔)
其他應付款—個人所得稅
Ⅳ 發放工資會計分錄
1、工資計提(應發工資數)
借:製造費用—工資 (生產人員)
管理費用—工資 (管理人員)
銷售費用—工資 (銷售人員)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計提企業繳納的五險一金
借:製造費用 (生產人員)
管理費用 (管理人員)
銷售費用 (銷售人員)
貸:其他應付款—養老 / 醫療等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上面1和2可以合並處理,這里分開是為了說明問題
3、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應發工資數)
貸:庫存現金 / 銀行存款 (實發工資數)
其他應付款—養老 / 醫療等 (代扣代繳金額)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代扣代繳金額)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代扣代繳金額)
4、實際交納
借:其他應付款—養老 / 醫療等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5)企業發放工資的會計分錄實例擴展閱讀
會計分錄亦稱「記帳公式」。簡稱「分錄」。它根據復式記帳原理的要求,對每筆經濟業務列出相對應的雙方帳戶及其金額的一種記錄。
在登記帳戶前,通過記帳憑證編制會計分錄,能夠清楚地反映經濟業務的歸類情況,有利於保證帳戶記錄的正確和便於事後檢查。每項會計分錄主要包括記帳符號,有關帳戶名稱、摘要和金額。會計分錄分為簡單分錄和復合分錄兩種。
簡單分錄也稱「單項分錄」。是指以一個帳戶的借方和另一個帳戶的貸方相對應的會計分錄。復合分錄亦稱「多項分錄」。是指以一個帳戶的借方與幾個帳戶的貸方,或者以一個帳戶的貸方與幾個帳戶的借方相對應的會計分錄。
為了保證帳戶對應關系的正確、清晰、便於了解經濟業務的內容,會計分錄必須嚴格掌握一借多貸或一貸多借的基本原則,不允許多借多貸。
三要素
一,記賬方向(借方或貸方)
二,賬戶名稱(會計科目)
三,金額
種類
根據會計分錄涉及賬戶的多少,可以分為簡單分錄和復合分錄。
簡單分錄是指只涉及兩個賬戶的會計分錄,即一借一貸的會計分錄;
復合分錄是指涉及兩個(不包括兩個)以上賬戶的會計分錄[2]
方法
層析法
層析法是指將事物的發展過程劃分為若干個階段和層次,逐層遞進分析,從而最終得出結果的一種解決問題的方法。利用層析法進行編制會計分錄教學直觀、清晰,能夠取得理想的教學效果,其步驟如下:
1、分析列出經濟業務中所涉及的會計科目。
2、分析會計科目的性質,如資產類科目、負債類科目等。
3、分析各會計科目的金額增減變動情況。
4、根據步驟2、3結合各類賬戶的借貸方所反映的經濟內容(增加或減少),來判斷會計科目的方向。
5、根據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的記賬規則,編制會計分錄。
此種方法對於學生能夠准確知道會計業務所涉及的會計科目非常有效,並且較適用於單個會計分錄的編制。
Ⅵ 發放工資的會計分錄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個人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企業應當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應付職工薪酬的提取、結算、使用等情況。該科目的貸方登記已分配計入有關成本費用項目的職工薪酬的數額,借方登記實際發放職工薪酬的數額,包括扣還的款項等;該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應付未付的職工薪酬。
「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應當按照「工資」、「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非貨幣性福利」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6)企業發放工資的會計分錄實例擴展閱讀:
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等,借記「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企業從應付職工薪酬中扣還的各種款項(代墊的家屬葯費、個人所得稅等),借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其他應收款」、「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等科目。
企業支付職工福利費、支付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用於工會運作和職工培訓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或住房公積金時。
借記「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或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企業以自產產品作為職工薪酬發放給職工時,應確認主營業務收入,借記「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同時結轉相關成本,涉及增值稅銷項稅額的。
還應進行相應的處理。企業支付租賃住房等資產供職工無償使用所發生的租金,借記「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一、企業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將應付的職工薪酬確認為負債,除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外,應當根據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對象,分別下列情況處理:
(一)應由生產產品、提供勞務負擔的職工薪酬,計入產品成本或勞務成本。
(二)應由在建工程、無形資產負擔的職工薪酬,計入建造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成本。
(三)上述(一)和(二)之外的其他職工薪酬,計入當期損益。
二、企業為職工繳納的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根據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計算,並按照準則第四條的規定處理。
三、企業在職工勞動合同到期之前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或者為鼓勵職工自願接受裁減而提出給予補償的建議,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當確認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補償而產生的預計負債,同時計入當期損益:
(一)企業已經制定正式的解除勞動關系計劃或提出自願裁減建議,並即將實施。該計劃或建議應當包括擬解除勞動關系或裁減的職工所在部門、職位及數量;根據有關規定按工作類別或職位確定的解除勞動關系或裁減補償金額;擬解除勞動關系或裁減的時間。
(二)企業不能單方面撤回解除勞動關系計劃或裁減建議。
Ⅶ 發放工資屬於什麼會計分錄
發放工資屬於企業的一個流程,涉及到一系列分錄,具體如下:
1、企業計提工資時:
工資(含個人繳納部分社保和公積金)先計提,計入相關費用
借:管理費用等——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企業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銀行存款等 (實際發的工資)
其他應付款——社保 (扣除個人繳納部分的社保和公積金)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扣除個稅部分)
3、企業計提單位繳納的社保及公積金時:
借:管理費用——社保 (社保和公積金)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含公積金)
4、企業繳納社保和公積金的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其他應付款——社保
貸:銀行存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