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會計企業案例分析
㈠ 財務會計案例分析題
我本身是從事會計師事務所工作的,對於這些案例見過很多次了。多數情況下我們進行如下處理:
(1)對於被審計單位把票據利息部分都進入「應收利息」科目的會計做法是錯誤的,正確的應該是把利息直接計入「應收票據——利息」科目下面。如果被審計單位之前的所有票據利息計入「應收利息」科目,則應該做一筆調整分錄,
借:應收票據
貸:應收利息
然後針對到期票據未轉出「應收票據」科目的處理是再做一筆調整分錄,調整被審計單位的原賬面值,
借:應收賬款——A公司
貸:應收票據——A公司
上述調整具體的金額為A公司開具的帶息商業承兌匯票票面金額和11月20日止被審計單位按照票面利率所計提的利息之和。
對被審計單位針對A公司的這張票據期末繼續計提的應收利息全額予以沖減,不得確認為資產(原因下附)
借:財務費用
貸:應收利息
相應要調整被審計單位計提的年度所得稅以及轉入資產負債表上的「未分配利潤」的金額
(2)未計提的利息部分必須補提,
借:應收票據
貸:財務費用
金額為7月20日-12月31日之間的應收利息額:500萬*0.003*(4+1/3)=6.50萬元(如果已經計提了一部分,那麼只要補提計提不足的部分即可)
相應要調整被審計單位計提的年度所得稅以及轉入資產負債表上的「未分配利潤」的金額
原因為:
1、根據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到期不能收回的帶息應收票據,轉入「應收賬款」科目核算後,期末不再計提利息,其所包含的利息,在有關備查簿中進行登記,待實際收到時再沖減收到當期的財務費用。
2、根據票據法的規定:持票人未按照規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說明後,承兌人或者付款人仍應當繼續對持票人承擔付款責任。
關於補充問題。
對於帶息的商業匯票到期未獲付款的,根據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期後不再計提利息。具體規定請參見上文。
之所以企業會計制度做出如此規定,其原因在於,期後利息不符合資產的定義。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制度)的規定:資產,是指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並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資源,該資源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
既然票據到期值(票面金額加到期利息)未獲付款,已屬重大違約,那麼,也就沒有確鑿證據能夠表明到期日後的所謂利息肯定能夠獲得,這就是說,該些利息不能「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因此,不能將期後利息確認為資產,也就是不能計提利息收入。只有在實際獲得這些利息的時候,才能按照規定沖減收到當期的財務費用。
對於已轉入「應收帳款」科目的票據到期值,如果有證據表明不能全部或者部分收回,則根據企業會計准則(制度)的規定,應當計提相應的壞帳准備,其原因也在於該些價值量已不符合資產的定義。
㈡ 財務會計案例分析解答
盡管新准則已禁止使用後進先出法計算存貨期末成本,但就題論題了,權做學習探討:
1. 在"鋼、鐵、銅等原材料價格大幅上漲"的情況下,採用後進先出法計算存貨發出成本,將多計算存貨成本,造成當期銷售成本加大,侵蝕了利潤空間.而後續存貨購置成本依然在上漲中,給存貨重置增加壓力(現金流量不足)
2.由於存在銷售額下降的外部壓力,將存貨計價方法變更為先進先出法,將使年末存貨余額增加70000元,從而導致當期銷售成本少結轉7萬元,當期利潤總額多結轉7萬元,當期所得稅多計提7*25%=1.75萬元,從而使當期稅後利潤凈增加=7萬-1.75萬=5.25萬元
3. 在主要原材料價格上漲(外部因素)和銷售額下降(內部因素)雙重壓力下,擅自變更存貨計價方法,進而粉飾財務報表,虛構銷售利潤,屬於人為調節利潤的會計舞弊行為
㈢ 財務會計案例分析題 急!!!!!!!!
按慣例,這個會計是不入對稅務局的帳的。
1.違背了會計的真實性原則
2.借:固定資產-小汽車198600
貸:應收賬款-東方汽車有限公司198600
3.做賬的老會計和法人應對會計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4.小李不應照本宣科,學校的知識是書本的,在實際中學到的才是真本領。
㈣ 財務會計案例分析題,急
首先,這應該是一道財務管理而非財務會計的題.. 給你個較詳細的答案吧..
1.先看短期償債能力
我們一般用以下幾個指標:
營運資本=流動資產-流動負債=626.8-599.1=27.7>0
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626.8/599.1=***(我身邊沒有計算器,懶得在電腦上算了,你自己算算,思路給你就行了)
速動比率=速動資產/流動負債=(626.8-42.7)/599.1=***
現金比率=現金/流動負債=205.2/599.1=***
這些值都是越大越好.. 以前認為流動比率大於2比較好,現在其實都沒有這樣提了,因為這種提法找不到理論根據.. 現在通常的作法是用本企業的流動比率與同行業其它有代表性的公司進行比較.. 從直觀上來看,這個企業的速動比率和現金比率都小於1,短期償債能力是不足的!
2.長期償債能力
這個數據就不完整了.. 需要看的指標主要有這些:
資產負債率=負債/資產*100%
產權比率=負債/所有者權益
權益乘數=1/(1-資產負債率)=1+產權比率=資產/所有者權益
已獲利息倍數=EBIT/I,即息稅前利潤/利息
資產負債率,產權比率,權益乘數到底多大為好,這是不好說的,因為它其實是要取決於企業的加權資本成本,這是資本結構的問題.. 不過就長期償債來說,企業的負債相對於自有資金越少,則長期的償債能力就越強.. 所以,這些比率較低的話對長期償債比較好. 已獲利息倍數則是越高越好..
3.盈利能力
這個主要看幾個利潤率了
銷售利潤率=凈利潤/銷售收入
資產凈利率=凈利潤/總資產=凈利潤/銷售收入*銷售收入/總資產=銷售凈利率*總資產周轉率
權益凈利率=凈利潤/所有者權益
其中,權益凈利率是最重要的指標,可以用於杜幫分析.. 而資產凈利率是驅動權益凈利率的主要指標.. 這些當然都是越高越好,而且,最好還要做趨勢分析(跟公司過去比)以及橫向比較(跟同行業其它公司比)
4.營運能力
這主要就是那幾個周轉率
應收賬款周轉率=銷售收入/應收賬款
存貨周轉率=銷售收入(或成本)/存貨
流動資產周轉率=銷售收入/流動資產
總資產周轉率=銷售收入/總資產
要注意的有幾點,存貨周轉率用收入還是成本,取決於分析的目的,這個書上應該有,不多說了.. 主要一點是一般來說希望這些周轉率(也就是周轉次數)越低越好,說明周轉得快.. 但是,也要分情況,有些企業周轉率很高是因為銷售減少,收不到應收賬款,當然周轉率也就低,其實這種情況是不好的.. 所以,其實財務分析到最後還得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不過就一般做題而言, 周轉率越低越好..
說得有點多,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㈤ 會計案例分析
問題一,目的虛增收入和利潤,影響,東方公司銷售收入增加,利潤增加。注冊會計師在審計的時候從賬表查到後面的原始單據是逆查,為了證實發生認定。後期查出來原始憑證沒有而且庫存商品在倉庫,年後要作銷售退回,就證明這3比交易是為了增加銷售收入而入賬的,不是正常的交易。問題二,將該3筆銷售沖回。
㈥ 財務會計案例分析 跪求
可以的
㈦ 企業財務會計的案例分析...急....
1、實收資本5000元。
2、借:庫存商品
貸:應付帳款
3、預估產品質量賠付率,乘以當月銷售額,計提當月的預計保修金。
借:銷售費用
貸:預計負債-保修金
體現了會計信息的權責發生制和謹慎性原則、配比原則等。
㈧ 《財務會計》案例分析
1、「30天不滿意就退貨」的體驗活動的銷售收入確認的會計處理是待商榷的。
退還需要合理估計退貨的金額,預提出來,並相應沖減收入後,即可確認銷售成立。
如果企業不能合理估計退貨可能性,此種情況因與銷售商品相關的風險、報酬並沒有完全轉移,不符合銷售商品確認收入的條件,故不能在發出商品時就確認收入,應將發出的商品反映在「發出商品」科目中,在退貨期滿才能確認收入。
2、銷售費用(selling expenses)是指企業在銷售產品、自製半成品和提供勞務等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由企業負擔的包裝費、運輸費、廣告費、裝卸費、保險費、委託代銷手續費、展覽費、租賃費(不含融資租賃費)和銷售服務費、銷售部門人員工資、職工福利費、差旅費、折舊費、修理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以及其他經費等。 與銷售有關的差旅費應計入銷售費用。
維修費正常應入管理費用。
㈨ 舉兩個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的案例分析
中冶集團財務有限公司案例分析、海爾集團
㈩ 急,財務會計案例分析
巨額虧損的原因就是多計提2億壞賬損失
差不多佔了應收賬款的一半,這是典型的人為調節利潤案例,稅務機關有權令其它補交企業所得稅
另:從2008年新的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不得計提壞賬損失,只有在發生時,在能夠計提計入當期損益。避免逃避國家稅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