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企業會計准則情況
⑴ 現行的新會計准則和企業會計制度同時執行還是選擇其一,執行那個還有具體規定嗎有什麼依據嗎
新會計准則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內施行,鼓勵其他企業執行。執行《企業會計准則――基本准則》的企業,不再執行現行准則、《企業會計制度》、《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各項專業核算辦法和問題解答.
國務院國資委要求所有中央企業自2008年1月1日起全面執行新准則,同時要求各省積極推動本地區企業執行新准則。中國銀監會也明確要求所有城市商業銀行等從2008年1月1日起執行新准則。中國保監會要求所有商業保險公司2007年開始按照新准則編制財務報告,2008年1月1日起,全面執行新准則。一些省、市也要求本地區大中型企業自2008年起開始實施新准則。擴大新准則實施范圍已成為各方面的自覺行動。鑒於目前情況分析,中國用3年左右的時間能夠實現在所有大中型企業實施新准則的目標。小企業繼續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
⑵ 所有企業都必須執行企業會計准則
小企業需要執行小企業會計准則,跟企業准則不一樣
⑶ 什麼企業執行06年的企業會計准則
上市公司執行06年的企業會計准則,其他企業也可以執行。
2006年2月,財政部頒布了新的《企業會計准則》(以下簡稱新會計准則),要求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圍內施行,同時鼓勵其他企業執行。
該公司可以執行06年的企業會計准則。
(3)執行企業會計准則情況擴展閱讀:
新會計准則施行工作中的幾點注意事項:
(一)公司應嚴格按照新會計准則的要求,穩健選用適當的公允價值計量模式,並建立、健全確定公允價值的內部控制制度。
(二)公司應全面執行新會計准則的各項規定,不得根據需要選擇執行。公司應根據新會計准則的有關要求和公司實際情況,制定合理的會計政策,做出恰當的會計估計,明確區分會計政策變更、會計估計變更和會計准則變化造成的影響。
(三)公司應在金融工具初始確認時客觀分析持有意圖,合理劃分各項金融工具,並形成明確的書面結論;在後續計量過程中如涉及採用估值模型確定公允價值,公司應謹慎選用相關計算參數。
(四)新會計准則的施行是證券行業的一件大事,各公司負責人應給予足夠重視,全力支持,保證按照要求完成新會計准則施行工作。
(五)各公司應認真組織學習新會計准則,深入理解新舊會計准則、制度之間的差異,在施行階段全面貫徹落實新會計准則精神,保證新舊會計准則、制度體系之間的順利銜接,同時還要保證日常工作的完成,高標准滿足各項業務及監管要求。。
(六)各公司應配合新會計准則施行工作,完善公司管理制度,調整相關內控制度,保證新會計准則的長期有效執行。
(七)各公司應積極參加我會在下一階段組織的新會計准則施行培訓工作,做好內部學習、討論、消化,提高會計核算和風險控制水平。
⑷ 企業現執行什麼企業會計制度
小型企業執行《小企業會計准則》
上市公司和大中型企業執行《企業會計制度》
國有企業執行《企業會計制度》
(4)執行企業會計准則情況擴展閱讀:
企業會計制度是各項會計業務的具體處理辦法,通常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有關會計制度的原則規定。一般稱為總則,包括會計工作的任務,會計制度所應遵循的原則等。
2.有關會計業務核算的具體規定。如會計科目及其使用方法的規定;會計憑證、帳簿、記帳程序和記帳方法的規定;會計報表的格式及其編制方法。
3.有關財產管理、成本計算方面的規定。如有關固定資產和各項流動資金核算辦法的規定,成本計算辦法等。
4.有關財產清查、會計人員交接和會計檔案管理方面的規定等。
⑸ 我國上市公司2009年執行企業會計准則情況分析報告)
黨中央有關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總後勤部、武警總部,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各中央管理企業:
為了貫徹實施《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國發[2005]44號),加強企業研發費用管理,促進企業自主創新,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企業研發費用(即原「技術開發費」),指企業在產品、技術、材料、工藝、標準的研究、開發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
(一)研發活動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
(二)企業在職研發人員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人工費用以及外聘研發人員的勞務費用。
(三)用於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房屋等固定資產的折舊費或租賃費以及相關固定資產的運行維護、維修等費用。
(四)用於研發活動的軟體、專利權、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的攤銷費用。
(五)用於中間試驗和產品試制的模具、工藝裝備開發及製造費,設備調整及檢驗費,樣品、樣機及一般測試手段購置費,試制產品的檢驗費等。
(六)研發成果的論證、評審、驗收、評估以及知識產權的申請費、注冊費、代理費等費用。
(七)通過外包、合作研發等方式,委託其他單位、個人或者與之合作進行研發而支付的費用。
(八)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包括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會議費、差旅費、辦公費、外事費、研發人員培訓費、培養費、專家咨詢費、高新科技研發保險費用等。
二、企業應當明確研發費用的開支范圍和標准,嚴格審批程序,並按照研發項目或者承擔研發任務的單位,設立台賬歸集核算研發費用。企業依法取得知識產權後,在境內外發生的知識產權維護費、訴訟費、代理費、「打假」及其他相關費用支出,從管理費用據實列支,不應納入研發費用。企業研發機構發生的各項開支納入研發費用管理,但同時承擔生產任務的,要合理劃分研發與生產費用。
三、對技術要求高、投資數額大、單個企業難以獨立承擔的研發項目,或者研發力量集中在集團公司、由其統籌管理集團研發活動的,集團公司可以在所屬全資及控股企業范圍內集中使用研發費用。集團公司集中使用的研發費用總額,原則上不超過集團合並會計報表年營業收入的2%.使用後的年末余額連續3年超過當年集中總額20%或者出現赤字的,集團公司應當調整集中的標准。集團公司集中使用研發費用的,應當按照權責利一致等原則,確定研發費用集中收付方式以及研發成果的分享辦法,維護所屬全資及控股企業的合法權益。
四、企業可以建立研發准備金制度,根據研發計劃及資金需求,提前安排資金,確保研發資金的需要,研發費用按實際發生額列入成本(費用)。
五、企業應當在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中,按規定披露研發費用相關財務信息,包括研發費用支出規模及其占銷售收入的比例,集中收付研發費用情況等。會計師事務所在審計企業年度會計報表時,應當對企業研發費用的使用和管理情況予以關注。
六、本意見所稱企業研發人員,指從事研究開發活動的企業在職和外聘的專業技術人員以及為其提供直接服務的管理人員。本意見所稱企業研發機構,指按照《國家認定企業技術中心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53號)認定的企業技術中心及分中心,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建的國家(重點、工程)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及其他形式的研發機構,以及企業內部設置的、經當地市級以上有關主管部門認定的研發中心、研究院所,與高等院校及科研機構聯合設立的博士後站、中試基地、實驗室等。
七、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實行企業化管理的科研事業單位參照執行。企業研發費的納稅扣除,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規定執行。以前有關規定與本文不符的,以本文為准。
註: 企業研發費用不需交任何稅收
⑹ 執行企業會計准則的企業,不再執行相關企業會計制度這句話對嗎
執行企業會計准則的企業,不再執行相關企業會計制度這句話對嗎 ?
這句話是對的。理由是:
新會計准則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內施行,鼓勵其他企業執行。執行《企業會計准則――基本准則》的企業,不再執行現行准則、《企業會計制度》、《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各項專業核算辦法和問題解答.
國務院國資委要求所有中央企業自2008年1月1日起全面執行新准則,同時要求各省積極推動本地區企業執行新准則。中國銀監會也明確要求所有城市商業銀行等從2008年1月1日起執行新准則。中國保監會要求所有商業保險公司2007年開始按照新准則編制財務報告,2008年1月1日起,全面執行新准則。一些省、市也要求本地區大中型企業自2008年起開始實施新准則。擴大新准則實施范圍已成為各方面的自覺行動。鑒於目前情況分析,中國用3年左右的時間能夠實現在所有大中型企業實施新准則的目標。小企業繼續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
⑺ 首次執行企業會計准則要做哪些調整
企業會計准則第38號--首次執行企業會計准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首次執行企業會計准則對會計要素的確認、計量和財務報表列報,根據《企業會計准則——基本准則》,制定本准則。
第二條 首次執行企業會計准則,是指企業第一次執行企業會計准則體系,包括基本准則、具體准則和會計准則應用指南。
第三條 首次執行企業會計准則後發生的會計政策變更,適用《企業會計准則第28 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
第二章 確認和計量
第四條 在首次執行日,企業應當對所有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的規定進行重新分類、確認和計量,並編制期初資產負債表。
編制期初資產負債表時,除按照本准則第五條至第十九條規定要求追溯調整的項目外,其他項目不應追溯調整。
第五條 對於首次執行日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分別下列情況處理:
(一)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20 號——企業合並》屬於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並產生的長期股權投資,尚未攤銷完畢的股權投資差額應全額沖銷,並調整留存收益,以沖銷股權投資差額後的長期股權投資賬面余額作為首次執行日的認定成本。
⑻ 執行企業會計准則 還要執行會計核算辦法嗎
我國現行企業會計制度有三個:
1、《企業會計制度》,2001年1月1日起在大、中型企業執行。
2、《小企業會計制度》,2005年1月1日起在除大、中型企業以外的執行。
3、《企業會計准則》,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執行,2008年鼓勵大、中型企業執行。
你的情況可以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
小企業會計制度:
一、總 說 明
(一)為了規范小企業的會計核算,提高會計信息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和法規,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
本制度中所稱「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是指不公開發行股票或債券,符合原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原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財政部、國家統計局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業標准暫行規定》(國經貿中小企[2003]143號)中界定的小企業,不包括以個人獨資及合夥形式設立的小企業。
(三)符合本制度規定的小企業可以按照本制度進行核算,也可以選擇執行《企業會計制度》。
1.按照本制度進行核算的小企業,不能在執行本制度的同時,選擇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選擇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小企業,不能在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同時,選擇執行本制度的有關規定。
2.集團公司內部母子公司分屬不同規模的情況下,為統一會計政策及合並報表等目的,集團內小企業應執行《企業會計制度》。
3.按照本制度進行核算的小企業,如果需要公開發行股票或債券等,應轉為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如果因經營規模的變化導致連續三年不符合小企業標準的,應轉為執行《企業會計制度》。
(四)小企業可以根據有關會計法律、法規和本制度的規定,在不違反本制度規定的前提下,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適合於本企業的具體會計核算辦法。
(五)小企業應當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機構,或者在有關機構中設置會計人員並指定會計主管人員;不具備設置條件的,應當委託經批准設立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代理記賬。
(六)小企業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管理會計檔案等,應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七)小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以持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為前提。會計核算應當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賬目,會計期末編制財務會計報告。
本制度所稱的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和月度,年度和月度均按公歷起訖日期確定。會計期末,是指月末和年末。
(八)小企業的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業務收支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為主的小企業,可以選定其中一種貨幣作為記賬本位幣,但編報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折算為人民幣。
小企業發生外幣業務時,應當將有關外幣金額摺合為記賬本位幣金額記賬。除另有規定外,所有與外幣業務有關的賬戶,應當採用業務發生時的匯率或業務發生當期期初的匯率摺合。
期末,小企業的各種外幣賬戶的外幣余額應當按照期末匯率摺合為記賬本位幣。
(九)小企業的會計記賬採用借貸記賬法。
(十)小企業會計記錄的文字應當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會計記錄可以同時使用當地通用的一種民族文字。
(十一)小企業在會計核算時,應當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1.小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以實際發生的交易或事項為依據,如實反映其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2.小企業應當按照交易或事項的經濟實質進行會計核算,而不應僅以法律形式作為會計核算的依據。
3.小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能夠滿足會計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4.小企業的會計核算方法前後各期應當保持一致,不得隨意變更。如有必要變更,應將變更的內容和理由、變更的累積影響數,或累積影響數不能合理確定的理由等,在會計報表附註中予以說明。
5.小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會計指標應當口徑一致、相互可比。
6.小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及時進行,不得提前或延後。
7.小企業的會計核算和編制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清晰明了,便於理解和運用。
8.小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凡在當期已經實現的收入和已經發生或應當負擔的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都應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凡是不屬於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在當期收付,也不應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
9.小企業在進行會計核算時,收入與其成本、費用應當相互配比,同一會計期間內的各項收入與其相關的成本、費用,應當在該會計期間內確認。
10.小企業的各項資產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實際成本計量。其後,各項資產賬面價值的調整,應按照本制度的規定執行。除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另有規定外,企業不得自行調整其賬面價值。
11.小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合理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的界限。凡支出的效益僅及於本年度(或一個營業周期)的,應當作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於幾個會計年度(或幾個營業周期)的,應當作為資本性支出。
12.小企業在進行會計核算時,應當遵循謹慎性原則。
13.小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遵循重要性原則,在會計核算過程中對交易或事項應當區別其重要性程度,採用不同的核算方法。
(十二)小企業如發生非貨幣性交易,應按以下原則處理:
1.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
2.非貨幣性交易中如果發生補價,應區別不同情況處理:
(1)支付補價的小企業,應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補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
(2)收到補價的小企業,應按以下公式確定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和應確認的損益:
換入資產入賬價值=換出資產賬面價值-(補價÷換出資產公允價值)×換出資產賬面價值-(補價÷換出資產公允價值)×應交的稅金及教育費附加+應支付的相關稅費
應確認的損益=補價×[1-(換出資產賬面價值+應交的稅金及教育費附加)÷換出資產公允價值]
3.在非貨幣性交易中,如果同時換入多項資產,應按換入各項資產的公允價值占換入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的比例,對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總額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等進行分配,以確定各項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
(十三)小企業如發生債務重組事項,應按以下規定處理:
1.以低於債務賬面價值的現金清償某項債務的,債務人應將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支付的現金之間的差額,確認為資本公積;債權人應將重組債權的賬面價值與收到的現金之間的差額,確認為當期損失。
2.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的,債務人應將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轉讓的非現金資產賬面價值和相關稅費之和的差額,確認為資本公積或當期損失;債權人應將重組債權的賬面價值作為受讓的非現金資產的入賬價值。
如果債務人以多項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的,債權人應按取得的各項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占非現金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的比例,對重組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之和進行分配,按分配後的價值作為各項非現金資產的入賬價值。
3.以債務轉為資本的,債務人應將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債權人因放棄債權而享有的股權的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為資本公積;債權人應將重組債權的賬面價值作為受讓的股權的入賬價值。
4.以修改其他債務條件進行債務重組的,應分別情況處理:
(1)作為債務人,如果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大於將來應付金額,應將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減記至將來應付金額,減記的金額確認為資本公積;如果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等於或小於將來應付金額,則不作賬務處理。
(2)作為債權人,如果重組債權的賬面價值大於將來應收金額,應將重組債權的賬面價值減記至將來應收金額,減記的金額確認為當期損失;如果重組債權的賬面余額等於或小於將來應收金額,則不作賬務處理。
(十四)本制度中所稱的賬面余額,是指某科目的賬面實際余額,不扣除作為該科目的備抵項目(如壞賬准備等);賬面價值,是指某科目的賬面余額減去相關的備抵項目後的金額。
(十五)小企業應按本制度的規定,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
1.在不影響對外提供統一財務會計報告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增設或減少某些會計科目。
2.明細科目的設置,除本制度已有規定外,在不違反本制度統一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根據需要自行確定。
3.本制度統一規定會計科目的編號,以便於編制會計憑證,登記賬簿,查閱賬目,實行會計電算化。企業不應隨意打亂重編。某些會計科目之間留有空號,供增設會計科目之用。
(十六)小企業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除應當包括本制度規定的基本會計報表外,還應提供會計報表附註的內容。本制度中規定的基本會計報表是指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企業也可以根據需要編制現金流量表。
小企業應按照本制度規定,對外提供真實、完整的財務會計報告。企業不得違反規定,隨意改變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基礎、編制依據、編制原則和方法,不得隨意改變本制度規定的財務會計報告有關數據的會計口徑。
(十七)執行本制度的小企業,轉為執行《企業會計制度》時,應按會計政策及其變更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⑼ 在什麼情況下應執行《企業會計制度》
個別計價法適用於收發量特別小,產品單價特別大,物品特別貴重的企業
比如珠寶、字畫、黃金
如果超市適用個別計價法,天天收發那麼多貨物,個個都單獨計價,累死了
⑽ 已執行《企業會計准則》的上市公司、大中型企業,小企業不得轉為執行本准則如何理解
《企業會計准則》明確規定上市公司必須執行《企業會計准則》。
而大中型企業,小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情況選擇執行《企業會計准則》或者《小企業會計准則》(2013.1.1以前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一旦選擇執行《企業會計准則》不得再執行《小企業會計准則》。但是選擇執行《小企業會計准則》的,可在需要時執行《企業會計准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