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繳社保會計分錄
⑴ 繳納社保怎麼做會計分錄
1、繳納社保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2、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1)企業繳社保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1、納費檢查的主體是各級地方稅務機關。
2、納費檢查的客體是納費人、代扣代繳義務人實際應繳費基數與納費申報數或核定數是否一致,是否存在漏費和偷費現象。
3、納費檢查中發現未按規定繳費的,由地稅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
4、地稅機關進行檢查時,必須首先開具《社會保險費納費檢查通知書》,提前3日以書面形式通知被檢查單位。
⑵ 關於公司繳納社保的會計分錄
交社保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按照國家規定的計提基礎和比例,在職工提供服務期間根據受益對象計入當期損益或相關資產成本,並確認相應的應付職工薪酬金額:
借:生產成本、製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在建工程、研發支出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
對於職工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由職工所在企業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
貸: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醫療保險、工傷保險)
企業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應付職工薪酬的計提、結算、使用等情況。「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應按照「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非貨幣性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帶薪缺勤」「利潤分享計劃」「設定提存計劃」「設定受益計劃義務」「辭退福利」等職工薪酬項目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⑶ 繳納員工社保會計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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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已成功辦理登記手續後,當月15日(含當日)內所申報的社保業務屬當月繳費記錄,15日後的屬次月繳費記錄;
看情形你應該是下半月辦的社保。我公司給新員工辦社保是13日去辦的,當月就繳納了;
每月向社保公司繳納的是當月的社保額。而每月工資發放的都是上月的工資額。所以,繳納社保時分錄(按據實列支的原則可以不計提):
借:管理費用—保險費(單位應繳納部分)
借:其他應收款—代扣代繳員工社保(企業墊付員工個人應繳納部分)
貸:現金(我們這里交現金,有的地方可通過銀行劃款)
次月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工資
貸:其他應收款—代扣代繳員工社保(企業墊付員工個人應繳納部分)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⑷ 企業繳納社保會計分錄
社保是按照工資基數來的。
社會保險分為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目前國家規定只要是簽了就業合同的就必須參加社會保險。
比例是:養老保險 單位20% 個人8%
醫療保險 單位 6% 個人2%
失業保險 單位 2% 個人1%
月末計提時(一月份): 借:管理費用—工資 3200
貸:應付工資薪酬 3200
待二月份發放工資時 : 借:應付工資薪酬 3200
貸:其他應收款—代扣個人部分(金額)
現金 (金額)
拿到企業配繳金額時計提:借:管理費用(企業部分)(金額)
貸:應付職工薪酬 (企業部分)(金額)
二月初繳納社保時 : 借:應付職工薪酬 (企業部分)(金額)
其他應收款—代扣個人部分(金額)
貸:銀行存款(企業+個人)(金額)
⑸ 社保代扣代繳會計分錄如何做
繳納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數)
貸: 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庫存現金 (實發數)
(5)企業繳社保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格式
第一:應是先借後貸,借貸分行,借方在上,貸方在下;
第二:貸方記賬符號、賬戶、金額都要比借方退後一格,表明借方在左,貸方在右。
會計分錄的種類包括簡單分錄和復合分錄兩種,其中簡單分錄即一借一貸的分錄;復合分錄則是一借多貸分錄、多借一貸以及多借多貸分錄。
需要指出的是,為了保持賬戶對應關系的清楚,一般不宜把不同經濟業務合並在一起,編制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為了反映經濟業務的全貌,也可以編制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
⑹ 繳納社保費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計提社保、工資
借:管理費用——工資
——社保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社保費 (單位承擔的部分)
發放工資、代扣社保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銀行存款 (實發工資)
其他應付(收)款 (個人承擔的部分)
繳納社保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費 (單位承擔的部分)
其他應付(收)款 (個人承擔的部分)
貸:銀行存款
(6)企業繳社保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會計分錄不同於記賬憑證:
記賬憑證要求要素齊全,並有嚴格的審核與編製程序,而會計分錄則只是表明記賬憑證中應借應貸的科目與金額,是記賬憑證的最簡化形式。會計分錄通常只是為了講解方便而出現在書本之中,在會計實務中是很少出現會計分錄的。
初學者在編制會計分錄時,可以按以下步驟進行:
第一:涉及的賬戶,分析經濟業務涉及到哪些賬戶發生變化;
第二:賬戶的性質,分析涉及的這些賬戶的性質,即它們各屬於什麼會計要素,位於會計等式的左邊還是右邊;
第三:增減變化情況,分析確定這些賬戶是增加了還是減少了,增減金額是多少;
第四:記賬方向,根據賬戶的性質及其增減變化情況,確定分別記入賬戶的借方或貸方;
第五:根據會計分錄的格式要求,編制完整的會計分錄。
企業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將應付的職工薪酬確認為負債,除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外,應當根據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對象,分別下列情況處理:
(一)應由生產產品、提供勞務負擔的職工薪酬,計入產品成本或勞務成本。
(二)應由在建工程、無形資產負擔的職工薪酬,計入建造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成本。
(三)上述(一)和(二)之外的其他職工薪酬,計入當期損益。
職工薪酬包括:
(一)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二)職工福利費;
(三)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
(四)住房公積金;
(五)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
(六)非貨幣性福利;
(七)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
(八)其他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
企業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委託企業的開戶銀行以「委託銀行收款(無付款期)」結算方式按月扣繳,按企業職工工資總額的20%繳納。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在發放工資時代為扣繳,按個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的8%繳納。
⑺ 繳納社保費的會計分錄
分析如下:
1、繳納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現金
2、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3、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應發數)
貸: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銀行存款/現金 (實發數)
(7)企業繳社保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會計分錄在實際工作中,是通過填制記賬憑證來實現的,它是保證會計記錄正確可靠的重要環節。會計核算中,不論發生什麼樣的經濟業務,都需要在登記賬戶以前,按照記賬規則。
通過填制記賬憑證來確定經濟業務的會計分錄,以便正確地進行賬戶記錄和事後檢查。會計分錄有簡單分錄和復合分錄兩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