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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會計准則8

發布時間: 2021-05-16 22:24:41

㈠ 《企業會計准則》包括什麼

基本准則:

· 《企業會計准則——基本准則》

具體准則:

· 財政部關於印發《企業會計准則第1號--存貨》等38項具體准則的通知

· 《企業會計准則第1號――存貨》

· 《企業會計准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

· 《企業會計准則第3號――投資性房地產》

· 《企業會計准則第4號――固定資產》

· 《企業會計准則第5號――生物資產》

· 《企業會計准則第6號――無形資產》

· 《企業會計准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

· 《企業會計准則第8號――資產減值》

· 《企業會計准則第9號――職工薪酬》

· 《企業會計准則第10號――企業年金基金》

· 《企業會計准則第11號――股份支付》

· 《企業會計准則第12號――債務重組》

· 《企業會計准則第13號――或有事項》

· 《企業會計准則第14號――收入》

· 《企業會計准則第15號――建造合同》

· 《企業會計准則第16號――政府補助》

· 《企業會計准則第17號――借款費用》

· 《企業會計准則第18號――所得稅》

· 《企業會計准則第19號――外幣折算》

· 《企業會計准則第20號――企業合並》

· 《企業會計准則第21號――租賃》

· 《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

· 《企業會計准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

· 《企業會計准則第24號――套期保值》

· 《企業會計准則第25號――原保險合同》

· 《企業會計准則第26號――再保險合同》

· 《企業會計准則第27號――石油天然氣開采》

· 《企業會計准則第2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

· 《企業會計准則第29號――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

· 《企業會計准則第30號――財務報表列報》

· 《企業會計准則第31號——現金流量表》

· 《企業會計准則第32號——中期財務報告》 -

· 《企業會計准則第33號——合並財務報表》

· 《企業會計准則第34號——每股收益》

· 《企業會計准則第35號——分部報告》

· 《企業會計准則第36號——關聯方披露》

· 《企業會計准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

· 《企業會計准則第38號——首次執行企業會計准則》

應用指南:

· 財政部關於印發《企業會計准則——應用指南》的通知

· 《企業會計准則第1號——存貨》應用指南.pdf

· 《企業會計准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應用指南.pdf

· 《企業會計准則第3號——投資性房地產》應用指南.pdf

· 《企業會計准則第4號——固定資產》應用指南.pdf

· 《企業會計准則第5號――生物資產》應用指南.pdf

· 《企業會計准則第6號——無形資產》應用指南.pdf

· 《企業會計准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應用指南.pdf

· 《企業會計准則第8號——資產減值》應用指南.pdf

· 《企業會計准則第9號——職工薪酬》應用指南.pdf

· 《企業會計准則第10號——企業年金基金》應用指南.pdf

· 《企業會計准則第11號——股份支付》應用指南.pdf

· 《企業會計准則第12號——債務重組》應用指南.pdf

· 《企業會計准則第13號——或有事項》應用指南.pdf

· 《企業會計准則第14號——收入》應用指南.pdf

· 《企業會計准則第16號――政府補助》應用指南.pdf

· 《企業會計准則第17號——借款費用》應用指南.pdf

· 《企業會計准則第18號——所得稅》應用指南.pdf

· 《企業會計准則第19號——外幣折算》應用指南.pdf

· 《企業會計准則第20號——企業合並》應用指南.pdf

· 《企業會計准則第21號——租賃》應用指南.pdf

· 《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應用指南.pdf

· 《企業會計准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應用指南.pdf

· 《企業會計准則第24號——套期保值》應用指南.pdf

· 《企業會計准則第27號――石油天然氣開采》應用指南.pdf

· 《企業會計准則第2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應用指南.pdf

· 《企業會計准則第30號——財務報表列報》應用指南.pdf

· 《企業會計准則第31號——現金流量表》應用指南.pdf

· 《企業會計准則第33號——合並財務報表》應用指南.pdf

· 《企業會計准則第34號——每股收益》應用指南.pdf

· 《企業會計准則第35號——分部報告》應用指南.pdf

· 《企業會計准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應用指南.pdf

· 《企業會計准則第38號——首次執行企業會計准則》應用指南.pdf

㈡ 企業會計准則的具體准則可分為哪幾種

領學網為你解答:
新會計准則體系的主要內容
1.基本會計准則
基本准則的修訂徵求意見稿是以1992年版本的《企業會計准則——基本准則》為基礎,以2000年國務院頒布的《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為依據,借鑒IFRS《編報財務報表的框架》,結合中國的具體情況修訂而成的。它在整個准則體系中起到統馭的作用。一方面,它是「准則的准則」,指導具體會計准則的制定;另一方面,當出現新的業務,具體會計准則暫未涵蓋時,應當按照基本准則所確立的原則進行會計處理。
基本准則規定了整個准則體系的目的、假設和前提條件、基本原則、會計要素及其確認與計量、會計報表的總體要求等內容。會計准則體系的總體目標是規范會計行為,提高會計信息質量,滿足投資人、債權人、社會公眾、有關部門和管理測光對會計信息的需求,這是全社會對會計信息共同的基本標准。總則部分同時也明確了會計的基本假設,包括持續經營(表明該准則體系中不含破產清算會計准則)、會計主體、會計分期、貨幣計量。其中對會計分期問題,由於《會計法》的限制,仍然規定以日歷年度作為會計年度。
基本准則第二章為會計信息的質量要求,也就是會計基本原則。其中繼續保留了重要性原則、謹慎原則、實質重於形式原則等,也強調了可比性、一致性、明晰性等原則。劉玉廷認為:信息披露的明晰性和重要性原則貫徹不夠,造成了大量「垃圾」信息,並不是越多越好。權責發生制和歷史成本不再作為會計核算的基本原則。權責發生制並入會計分期基本假設,歷史成本體現在會計要素的計量中。
新會計准則體系下的會計要素仍保留原先的六要素分類,規定的主要內容為定義和相關的定性規定。各會計要素的定義表述與《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類似,但在內涵上借鑒了IFRS《框架》,有所擴大。
會計要素的計量單列一章。計量是本次准則修改中重點把握的問題。美國會計准則和IFRS比較側重公允價值的應用,體現會計信息的相關性。為此財政部多次與IASB討論相關問題,例如生物資產是否採用公允價值計量的問題等。公允價值反映現時價值,與決策確實比較相關,但如何取得並確保其可靠性?而且公允價值增值的收益並無相應的現金流。基本會計准則明確以歷史成本為各會計要素的計量基礎,但如果能取得公允價值並且公允價值可以可靠計量,則採用公允價值計量。考慮到中國市場發展的現狀,本次准則體系中主要在金融工具、投資性房地產、非共同控制下的企業合並、債務重組和非貨幣性交易等方面採用了公允價值。財政部認為:投資性房地產可視同投資,且各大城市均有房地產交易市場,該市場的交易機制正在不斷完善中,可以認為有活躍的市場。但是總體上說,新會計准則體系對公允價值的運用還是比較謹慎的。另一方面,IFRS也並未完全否定歷史成本計價,因此公允價值運用程度上的差異不構成中國新會計准則體系於IFRS之間的重大差異。
本次會計准則體系中對公允價值的運用已經引起中評協的關注,認為是拓展評估師業務的重要時機。
主要變化
2. 各具體會計准則的主要變化
(1)存貨准則。這是對原准則的修訂。主要修訂內容為:
l 取消後進先出法,原因是IAS2在2003年度的改進計劃中已經取消了後進先出法,理由是成本流與實物流在大多數情況下不一致。本次准則體系建設中,對於非原則性問題,盡可能與IFRS保持一致。
l 對於借款費用的資本化問題,允許為生產大型機器設備、船舶等生產周期較長的資產所借入的款項所發生的利息資本化,計入存貨價值,而不再直接計入損益,也就是可資本化的資產不再限於使用專門借款購建的固定資產。
(2) 投資准則。主要修訂內容為調整投資的分類方式。調整後的投資分類為:
l 交易性證券投資,類似於原先的短期證券投資。期末按交易所市價計價(視為公允價值)。公允價值的變動計入當期損益,而不再採用現行的單邊調整的成本與市價孰低法。
l持有到期投資,即原先的長期債券投資,期限、面值、利率均固定,且持有期限較長,主要為債券。此類投資以歷史成本計量,但如發生減值,則需計提減值准備。
l 權益性投資,即長期股權投資。其成本法、權益法核算基本維持現狀,這與IFRS僅在合並報表中使用權益法不同,可稱為「會計核算的權益法」,准則同時管到會計核算而不僅僅是報表列報,IASB對此也已認同。
(3) 固定資產准則。基本變化不大,主要變化是在確定凈殘值時,引入預計未來現金流量折現概念。由於尚難直接借鑒和全面引進IFRS5《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產和終止經營》,經與IASB協調,要求改變固定資產凈殘值的確定方法。
(4) 生物資產准則。本准則主要規范農墾企業對生物資產的會計處理,將生物資產劃分為生產性、消耗性、公益性三類,分別進行會計處理。該准則的可操作性較強,其規定與農墾企業的現行會計實務也比較接近(另一項與相關企業的會計實務比較接近的是《石油天然氣開采》准則)。該准則不引進公允價值計量,這里的部分原因是在調研時農林主管部門反對。
(5)資產減值准則。明確了若干項資產減值跡象,以及可收回金額為協議銷售價格減去處置成本後的凈額或者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兩者中的較高者。同時明確所計提的減值准備不得轉回(這是考慮到借減值准備的計提和轉回操縱利潤的問題很大。新會計准則體系與IFRS的實質性差異之一,對此IASB表示,因美國准則也不允許減值准備轉回,所以他們將與美國方面協調此問題)。在執行該准則時,應注意避免在計提金額確定上「拍腦袋」。
(6) 投資性房地產准則。該准則是一項新准則,用於規范土地、房產中專門用於投資(而不是自用)項目的處理。在會計報表中將單列「投資性房地產」項目,會計處理可以採用成本模式(與固定資產差異不大)或者公允價值模式,但以成本模式為主導。同時規定如有活躍市場,能確定公允價值並能可靠計量,也可以採用公允價值計量模式。在公允價值計量模式下不計提折舊或者減值准備。財政部的觀點也是謹慎使用公允價值,但在准則中不能排除公允價值的使用,這與IAS40以公允價值為主導還是有差異的,但IASB也已表示認可。
(7) 職工薪酬准則。對應於IAS19,職工薪酬也就是企業付給職工的所有報酬,包括工資、福利、基本養老保險、補充養老保險、其他社會保障性繳款、住房公積金等。該准則規范的內容與現行政策基本比較接近。與徵求意見稿相比,最終定稿可能會取消計提應付福利費的規定,而改為所有企業一律據實列支,職工福利類支出超過稅法規定的企業所得稅稅前列支限額的部分進行納稅調整。補充養老保險在准則中也有規定,並已在深圳、上海等城市試運行企業年金。年金繳款可以交給信託管理人或者其他受託投資管理機構。年金在IFRS中有設定提存計劃和設定受益計劃兩大類,其中設定提存計劃的處理基本與補充養老保險一致。設定受益計劃在國內的法規中未作規定,實務上國內也沒有,所以准則中對此未作規定。
(8) 債務重組准則。改變現行的「一刀切」將由於債權人讓步而導致債務人豁免或者少償還的負債計入資本公積的做法,而是恢復最初債務重組准則的原狀(但規定限制條件),將債務重組收益計入營業外收入,對於實物抵債業務,引進公允價值作為計量屬性。財政部認為,此時抵債物資雖然可能沒有活躍的交易市場,但是可以通過評估確定其公允價值,如果雙方是非關聯方,雙方的協商作價也可視為公允價值。
(9)所得稅准則。該准則是新准則體系中實施難度最大的准則之一。與現行的應付稅款法相比,該准則的理念有重大變化,參照IAS12的規定,強調權責發生制原則和資產負債表觀的理念,以利潤總額為基礎調整若干項目後求得所得稅費用的計算基礎(按資產負債表觀調整利潤總額)。
(10) 非貨幣性交易准則。引入公允價值和評估作價。如沒有活躍市場,則非關聯的交易雙方在無第三方干預的情況下協商作價,也可視為公允價值。
(11) 企業合並准則。本准則的影響較大。企業合並在法律形式上有吸收合並、新設合並和控股合並。按照合並雙方是否處於同一控制下,分為處於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在中國的企業合並中為大多數)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控股合並不取消法人資格,實質是股權投資,在投資准則中規范;吸收合並和新設合並是本准則所規范的內容。而中國的企業合並大部分是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例如中央、地方國資委所控制的企業之間的合並,或者同一企業集團內兩個或多個子公司的合並,這不一定是合並方和被合並方雙方完全出於自願的交易行為,合並對價也不是雙方討價還價的結果,不代表公允價值,因此以賬面價值作為會計處理的基礎,以避免利潤操縱。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包括吸收合並和新設合並)可以有雙方的討價還價,是雙方自願交易的結果,因此有雙方認可的公允價值,並可確認購買商譽。商譽的減值問題在資產減值准則中單獨予以規定,只減值不攤銷。該准則對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並的處理方法與IFRS3一致;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IFRS中尚無規定,因此該項規定不作為中國會計准則與IFRS之間的差異看待。
(12)合並財務報表准則。與《合並會計報表暫行規定》相比,該准則所依據的基本合並理論已發生變化,從側重母公司理論轉為側重實體理論。合並報表范圍的確定以控制的存在為基礎,更關注實質性控制,母公司對所有能控制的子公司均需納入合並范圍,而不一定考慮股權比例。准則排除了比例合並方法,但要求業務與母公司差異較大的子公司也應納入合並范圍。所有者權益為負數的子公司,只要是持續經營的,也應納入合並范圍。
(13)每股收益准則。該准則為新制定的披露准則,不涉及確認和計量問題。重點是解決可轉債、期權性質的認股權證等問題。該准則的制定背景是:繼續沿用2001年證監會發布的第9號編報規則《凈資產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計算及披露》已不能滿足要求。本准則借鑒IAS33的規定,要求計算基本EPS和稀釋EPS,且這里的稀釋EPS概念不同於證監會9號編報規則中的攤薄EPS,計算方法更加科學化。同時,在利潤表的後面直接披露EPS數值。
(14) 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准則。本准則基本維持現狀,無重大變化。但與IAS24相比存在實質性差異。IAS24中已取消了「同受國家控制的企業不能僅僅因為同受國家控制而成為關聯方」這一豁免規定,但中國的國有企業,其性質不同於西方,國有經濟規模大,取消該豁免條款不具有可操作性。因此,對國有企業之間的關聯方關系的確定延續已有的規定,即國有企業之間只有當存在投資紐帶或者其他實質性控制關系時才認定為存在關聯方關系。IASB表示對中國國有企業之間的關聯方關系問題將在IASB下次理事會會議上作專題研究,並且在資產減值准備轉回、國有企業之間的關聯方關系、捐贈與補助視同國家投資等現中國會計准則與IFRS存在實質性差異的方面,以及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的研究中希望得到中國的幫助。
(15) 捐贈與補助准則。IFRS對政府補助和政府援助採用全面收益法,但中國有所不同,准則規定對研發撥款等文件明確會計處理方法的,應從其規定(例如將專項撥款視同國家投資,計入資本公積);沒有特殊規定的才計入收益。這是中國會計准則與IFRS的第三項實質性差異。
(16) 金融工具准則。這些准則對金融企業的影響較大,例如將金融資產分為四大類。衍生金融工具一律以公允價值計量,並從表外移到表內反映。 中國自1987年在中國會計學會年會上,成立了七個研究組,其中一個就是「會計原則和會計基本理論研究組」。該組織曾先後於1989年起開始研究和探索會計准則的制定工作。於1989年1月及1991年1月召開了二次研討會,分別討論了會計准則和物價變動與外幣業務會計兩個專題。
1989年1月,這個研究組在上海召開的第一次會議,討論了制定中國會計准則的必要性、會計准則的性質和內容、會計原則與現行統一會計制度的關系、研究和制定會計准則的思路等問題,會後提出了《工作程序》、《形成會計原則說明和研究報告的程序》等一系列文件,並更名為「會計基本理論和會計准則研究組」。研究組以合適的形式發表自己的意見和成果,並向財政部有關部門提出建設性建議。
財政部會計事務管理司也於1988年10月建立了會計准則課題組。課題組在1989年3月提出了《關於擬定中國會計准則的初步設想(討論稿)》和《關於擬定中國會計准則需要討論的幾個主要問題(徵求意見稿)》,並在全國會計工作會議上提交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准則(草案)提綱(討論稿)》。
1991年11月26日財政部下發了《關於印發(企業會計准則第1號——基本准則)(草案)的通知》,向全國廣泛徵求意見;在1992年7月的全國財政工作會議上討論後,1992年11月30日以部長令形式正式發布了建國以來中國第l號會計准則《企業會計准則》,並決定自1993年7月1日起在全國正式實施。
從1992年《企業會計准則》發布以後,財政部即著手草擬制定具體會計准則,為保證准則質量,分別成立了國外、國內兩個咨詢專家組和財政部會計准則委員會。
經過三年多的努力,1996年完成了30多個具體會計准則徵求意見稿,分四輯印發各地徵求意見。到2001年先後修訂、頒發了16項具體會計准則。
2006年2月15日頒發38項具體准則形成企業會計准則體系。這些具體准則的制定頒布和實施,規范了中國會計實務的核算,大大改善了中國上市公司的會計信息質量和企業財務狀況的透明度,為企業經營機制的轉換和證券市場的發展、國際間經濟技術交流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2014年1月至7月,財政部陸續發布/新增了八項企業會計准則,要求於2014年7月1日開始實施。其中新增企業會計准則第39號——公允價值計量;企業會計准則第40號——合營安排;企業會計准則第41號——在其他主體中權益的披露。
最新准則
一、《企業會計准則第39號——公允價值計量》
二、《企業會計准則第30號——財務報表列報》
三、《企業會計准則第9號——職工薪酬》
四、《企業會計准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
五、《企業會計准則第41號——在其他主體中權益的披露》
六、《企業會計准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
七、《企業會計准則第33號——合並財務報表》
八、《企業會計准則第40號——合營安排》
小企業會計准則
什麼樣的企業適合小企業會計准則標准
小企業會計准則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准規定》所規定的小型企業標準的企業。
下列三類小企業除外:
(一)股票或債券在市場上公開交易的小企業。
(二)金融機構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質的小企業。
(三)企業集團內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前款所稱企業集團、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定義與《企業會計准則》的規定相同。
第三條 符合本准則第二條規定的小企業,可以執行本准則,也可以執行《企業會計准則》。
(一)執行本准則的小企業,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本准則未作規范的,可以參照《企業會計准則》中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二)執行《企業會計准則》的小企業,不得在執行《企業會計准則》的同時,選擇執行本准則的相關規定。
(三)執行本准則的小企業公開發行股票或債券的,應當轉為執行《企業會計准則》;因經營規模或企業性質變化導致不符合本准則第二條規定而成為大中型企業或金融企業的,應當從次年1月1日起轉為執行《企業會計准則》。
(四)已執行《企業會計准則》的上市公司、大中型企業和小企業,不得轉為執行本准則。
第四條 執行本准則的小企業轉為執行《企業會計准則》時,應當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38號——首次執行企業會計准則》等相關規定進行會計處理。
小企業的劃分詳見:中小企業劃型標准規定
財政部關於小企業會計准則執行的通知
關於印發《小企業會計准則》的通知
財會[2011]17號
國務院有關部委、有關直屬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了規范小企業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行為,促進小企業可持續發展,發揮小企業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其他有關法律和法規,我部制定了《小企業會計准則》,現予印發,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業范圍內施行,鼓勵小企業提前執行。我部於2004年4月27日發布的《小企業會計制度》(財會[2004]2號)同時廢止。
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反饋我部。
附件下載:小企業會計准則.pdf
小企業會計准則——會計科目、主要賬務處理和財務報表.pdf
財政部
二○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框架比起公認會計原則需要公開的信息較少:例如,無需現金流報表,更少使用公允價值等。
民營中小實體(SMEs)不需要根據公認會計原則(GAAP)報告財務信息,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昨日公布(AICPA)其擬議的框架,民營中小實體有自己提議的一套財務報表標准。
框架是專門為有限股東公司的所有權管理者設計的,據AICPA,這項框架可以幫助美國2000多萬民營中小實體不必遵循美國GAAP標准,除了一些私人公司自己自願,否則只有上市公司按照要求必須在財務報告中需要遵守GAAP。
AICPA主席及首席執行官巴里·梅蘭肯在一份聲明中說, 協會曾收到注冊會計師和服務中小企業的銀行家「迫切希望解除財務報告的請求」。指導的設計比上市公司的財務報表更簡單,易於理解且更便宜,例如,根據發布在AICPA網站上一個情況說明書來看,框架中不再要求現金流量表,框架將以歷史成本為其計量標准,及不再使用公允價值。除此之外,指導中不再需要對衍生產品、對沖活動和股票報酬進行復雜的敘述。
框架中還包括其他內容,例如其他綜合會計基礎(OCBOA)方法,以及不符合一般公認會計准則將收益所得稅和傳統會計合為一體的做法,這已經被會計專業人員所使用。AICPA中小企業財務報表框架特別小組主席大衛·摩根,以及會計咨詢管理合作人布萊、摩根、該隱在一份聲明中說:「這樣做對許多小公司來說,既可以節省時間和成本,同時產生的財務報表與業務所有者和貸款機構的相關度更高。」新框架還將減少協調納稅申報收入和賬面收益的需要。
AICPA聲稱:銀行會特別歡迎新框架,因為它將包括傳統的會計原則和利息所得稅計算方法,貸款銀行對這些已經非常熟悉了,多年來一直使用這些為貸款方服務。

㈢ 《企業會計准則第8號——資產減值》

出台的意義:規范資產減值的確認、計量和相關信息的披露。
希望達到的效果:使會計信息的確認、計量和相關信息的披露更加規范,使會計信息更加真實可信。

㈣ 企業會計准則和具體准則一共有多少

一、《企業會計准則》包括基本准則和具體准則。

二、《企業會計准則》基本准則1個、具體准則41個,最新的一項為2017年5月發布的《企業會計准則第42號——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產、處置組和終止經營》。

三、《企業會計准則》由財政部制定,於2006年2月15日財政部令第33號發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我國企業會計准則體系包括基本准則與具體准則和應用指南。

四、基本准則為主導,對企業財務會計的一般要求和主要方面做出原則性的規定,為制定具體准則和會計制度提供依據。

五、基本准則提綱包括總則;會計信息質量要求;財務會計報表要素;會計計量;財務會計報告等十一章內容。具體准則是在基本准則的指導下,處理會計具體業務標準的規范。

(4)企業會計准則8擴展閱讀

企業會計准則最新更改:

一、企業會計准則最新更改原因:為了適應我國企業和資本市場發展的實際需要,實現我國企業會計准則與國際財務報告准則的持續趨同,經財政部部務會議決定,將《企業會計准則——基本准則》第四十二條第五項修改。

二、企業會計准則最新更改條文:《企業會計准則——基本准則》第四十二條第五項修改為:「(五)公允價值。在公允價值計量下,資產和負債按照市場參與者在計量日發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資產所能收到或者轉移負債所需支付的價格計量。」

㈤ 《企業會計准則第8號——資產減值》新舊差異產生的原因

任何一種資產都會有增值或貶值的產生:他們的增減來自於這個市場和時間的差導.萬物不可以
一塵
不變的.有新的產品就必然有舊的產品.只是一個有規律的循環演變過程。

㈥ 企業會計准則第8號——資產減值的第四章 資產減值損失的確定

第十五條 可收回金額的計量結果表明,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低於其賬面價值的,應當將資產的賬面價值減記至可收回金額,減記的金額確認為資產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計提相應的資產減值准備。
第十六條 資產減值損失確認後,減值資產的折舊或者攤銷費用應當在未來期間作相應調整,以使該資產在剩餘使用壽命內,系統地分攤調整後的資產賬面價值(扣除預計凈殘值)。
第十七條 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認,在以後會計期間不得轉回。

㈦ 企業會計准則第8號 如何體現中國特色

:《企業會計准則第8號——資產減值》關於資產減值的規定,對夯實企業資產、提高會計信息質量發揮了積極作用,體現了全面性和穩健性的原則,是與國際會計准則接軌的重要一步。本文是在理解的基礎上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獨到的見解。關鍵詞:資產減值 可收回金額 資產減值損失 資產組 資產組組合 2006年2月我國財政部發布了新的企業會計准則——《企業會計准則第8號——資產減值》,並於2007年1月1日開始在上市公司施行。本准則在借鑒了國際會計准則第36號(IAS36)的基礎上又考慮到了我國的具體情況,它的實施對治理上市公司的盈餘管理,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具有積極的作用。我對此准則的理解有以下幾個方面:一、資產減值的定義及范圍資產減值是指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低於其賬面價值。企業所有的資產在發生減值時,原則上都應當對所發生的減值損失及時加以確認和計量,因此,資產減值包括所有資產的減值。但是,由於有關資產特性不同,其減值會計處理也有所差別,因而所適用的具體准則也不盡相同。例如,存貨、消耗性生物資產的減值分別適用《企業會計准則第1號——存貨》和《企業會計准則第5號——生物資產》;建造合同形成的資產、遞延所得稅資產、融資租賃中出租人未擔保余值等資產的減值,分別適用《企業會計准則第15號——建造合同》、《企業會計准則第18號——所得稅》和《企業會計准則第21號——租賃》;採用公允價值後續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和由《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所規范的金融資產的減值,分別適用《企業會計准則第3號——投資性房地產》和《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這些資產減值的會計處理由相關具體准則規范。《企業會計准則第8號——資產減值》主要適用於企業的非流動資產,其具體包括:(1)對子公司、聯營企業和合營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2)採用成本模式進行後續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3)固定資產;(4)生產性生物資產;(5)無形資產;(6)商譽;(7)探明石油天然氣礦區權益和井及相關設施。二、資產可收回金額的計量若企業資產存在減值跡象,應當估計其可收回金額,然後將估計的資產可收回金額與其賬面價值相比較,以確定資產是否發生了減值,以及是否需要計提資產減值准備並確認相應的減值損失。在估計資產可收回金額時,原則上應當以單項資產為基礎,如果企業難以對單項資產的可收回金額進行估計,應當以該資產所屬的資產組為基礎確定資產組的可收回金額。資產可收回金額的估計,應當根據其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後的凈額與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之間的較高者確定。因此,要估計資產的可回收金額,通常需要同時估計該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後的凈額和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但是,在下列情況下,可以有例外或者作特殊考慮:1、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後的凈額與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只要有一項超過了資產的賬面價值,就表明資產沒有發生減值,不需再估計另一項金額。2、沒有確鑿證據或者理由表明,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顯著高於其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後的凈額的,可以將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後的凈額視為資產的可收回金額。對於企業持有待售的資產往往屬於這種情況,即該資產在持有期間(處置之前)所產生的現金流量可能很少,其最終取得的未來現金流量往往就是資產的處置凈收入,因此,在這種情況下,以資產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後的凈額作為其可收回金額是適宜的,因為資產的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不大會顯著高於其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後的凈額。3、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後的凈額如果無法可靠估計的,應當以該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作為其可收回金額。三、資產減值損失的確認與計量,及相關處理(一)單項資產減值損失的確認與計量企業在對資產進行減值測試後,如果可收回金額的計量結果表明,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低於其賬面價值的,應當將資產的賬面價值減記至可收回金額,減記的金額確認為資產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計提相應的資產減值准備。這樣,企業當期確認的減值損失應當反映在其利潤表中,而計提的資產減值准備應當作為資產的備抵項目,反映於資產負債表中,從而夯實企業資產價值,避免利潤虛增,如實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資產減值損失確認後,減值資產的折舊或者攤銷費用應當在未來期間作相應調整,以使該資產在剩餘使用壽命內,系統地分攤調整後的資產賬面價值(扣除預計凈殘值)。比如,固定資產計提了減值准備後,固定資產賬面價值將根據計提的減值准備相應抵減,因此,固定資產在未來計提折舊時,應當按照新的固定資產賬面價值為基礎計提每期折舊。考慮到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商譽等資產發生減值後,一方面價值回升的可能性較小,通常屬於永久性減值;另一方面從會計信息穩健性要求考慮,為了避免確認資產重估增值和操縱利潤,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認,在以後會計期間不得轉回。以前期間計提的減值准備,需要等到資產處置時才可轉出。(二)資產組的認定及資產組減值損失的處理根據規定,如果有跡象表明一項資產可能發生減值的,企業應當以單項資產為基礎估計其可收回金額。但是,在企業難以對單項資產的可收回金額進行估計的情況下,應當以該資產所屬的資產組為基礎確定資產組的可收回金額。資產組是指企業可以認定的最小資產組合,其產生的現金流入應當基本上獨立於其他資產或資產組。資產組應當由創造現金流入的相關資產組成。資產組(包括資產組組合)的可收回金額如低於其賬面價值的,應當確認相應的資產減值損失。資產減值損失金額應當按照以下順序進行分攤:首先,抵減分攤至資產組中商譽的賬面價值;然後,根據資產組中除商譽之外的其他各項資產的賬面價值所佔比重,按比例抵減其他各項資產的賬面價值。以上資產賬面價值的抵減,應當作為各單項資產的資產減值損失處理,計入當期損益。抵減後的各資產賬面價值不得低於以下三者之中最高者:該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後的凈額(如可確定)、該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如可確定)和零。因此而導致的未能分攤的資產減值損失金額,應當按照相關資產組中其他各項資產的賬面價值所佔比重進行分攤。(三)總部資產減值損失的處理總部資產的顯著特徵是難以脫離其他資產或者資產組產生獨立的現金流入,而且其賬面價值難以完全歸屬於某一資產組。因此,總部資產通常難以單獨進行減值測試,需要結合其他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進行。資產組組合,是指由若干個資產組組成的最小資產組組合,包括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以及按合理方法分攤的總部資產部分。在資產負債表日,如果有跡象表明某項總部資產可能發生減值的,企業應當計算確定該總部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的可收回金額,然後將其與相應的賬面價值相比較,具以判斷是否需要確認減值損失。基於此,企業對某一資產組進行減值測試時,應當先認定所有與該資產組相關的總部資產,再根據相關總部資產能否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礎分攤至該資產組分別下列情況處理:1、對於相關總部資產能夠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礎分攤至該資產組的部分,應當將該部分總部資產的賬面價值分攤至該資產組,再據以比較該資產組的賬面價值(包括已分攤的總部資產的賬面價值部分)和可收回金額,並按照有關資產組減值測試的順序和方法處理。2、對於相關總部資產中有部分資產難以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礎分攤至該資產組的,應當按照下列步驟處理:首先,在不考慮相關總部資產的情況下,估計和比較資產組的賬面價值和可收回金額,並按照有關資產組減值測試的順序和方法處理。其次,認定由若干個資產組組成的最小的資產組組合,該資產組組合應當包括所測試的資產組與可以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礎將該部分總部資產的賬面價值分攤其上的部分。最後,比較所認定的資產組組合的賬面價值(包括已分攤的總部資產的賬面價值部分)和可收回金額,並按照有關資產組減值測試的順序和方法處理。(四)商譽減值損失的處理企業合並所形成的商譽,至少應當在年終進行減值測試。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20號——企業合並》的規定,因企業合並所形成的商譽是母公司根據其在子公司所擁有的權益而確定的商譽,子公司中歸屬於少數股東的商譽並沒有在合並財務報表中予以確認。因此,在對與商譽相關的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進行減值測試時,其可收回金額的預計包括歸屬於少數股東的商譽價值部分,為了使合並財務報表減值測試建立在一致的基礎上,企業應當調整資產組的賬面價值,將歸屬於少數股東權益的商譽包括在內,然後根據調整後的資產組賬面價值與收回金額進行比較,以確定資產組(包括商譽)是否發生了減值。資產組如發生減值的,應當首先抵減商譽的賬面價值。但由於計算的商譽減值損失包括了應由少數股東權益承當的部分,而少數股東權益擁有的商譽及其減值損失並不在合並財務報表中反映,合並財務報表只反映歸屬於母公司商譽減值損失,因此,應當將商譽減值損失在可歸屬於母公司和少數股東之間進行分攤,以確認歸屬於母公司商譽減值損失。四、資產減值損失的披露企業應當在附註中披露與資產減值有關的下列信息:(一)當期確認的各項資產減值損失金額。(二)計提的各項資產減值准備累計金額。(三)提供分部報告信息的,應當披露每個報告分部當期確認的減值損失金額。

㈧ 企業會計准則

企業會計准則——基本准則
企業會計准則第1號——存貨
企業會計准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
企業會計准則第3號——投資性房地產
企業會計准則第4號——固定資產
企業會計准則第5號——生物資產
企業會計准則第6號——無形資產
企業會計准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
企業會計准則第8號——資產減值
企業會計准則第9號——職工薪酬
企業會計准則第10號——企業年金基金
企業會計准則第11號——股份支付
企業會計准則第12號——債務重組
企業會計准則第13號——或有事項
企業會計准則第14號——收入
企業會計准則第15號——建造合同
企業會計准則第16號——政府補助
企業會計准則第17號——借款費用
企業會計准則第18號——所得稅
企業會計准則第19號——外幣折算
企業會計准則第20號——企業合並
企業會計准則第21號——租賃
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
企業會計准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
企業會計准則第24號——套期保值
企業會計准則第25號——原保險合同
企業會計准則第26號——再保險合同
企業會計准則第27號——石油天然氣開采
企業會計准則第2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
企業會計准則第29號——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
企業會計准則第30號——財務報表列報
企業會計准則第31號——現金流量表
企業會計准則第32號——中期財務報告
企業會計准則第33號——合並財務報表
企業會計准則第34號——每股收益
企業會計准則第35號——分部報告
企業會計准則第36號——關聯方披露
企業會計准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
企業會計准則第38號——首次執行企業會計准則
內容太多,樓主自己到下面的網扯里看吧。

㈨ 企業會計准則解釋第8號發布的時間是什麼時候

2015年12月16日
關於印發《企業會計准則解釋第8號》的通知財會[2015]23號
國務院有關部委、有關直屬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有關中央管理企業:
為了深入貫徹實施企業會計准則,解決執行中出現的問題,同時,實現企業會計准則持續趨同和等效,我部制定了《企業會計准則解釋第8號》,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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