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會計准則現金流量表
① 新會計准則的現金流量表怎麼填列
是的
是4月到6月的累計數。
上期金額是去年的同期數據。
② 《企業會計准則》下,進項稅額與現金流量表
一、增值稅等價外稅,在收取和支付時(不是指繳納給國家,而是隨貨款一起收付),在現金流量表中按對應的采購或銷售計入現金流量項目(銷售商品或勞務收到的現金以及采購商品和勞務支付的現金等)
用銷項減進項的金額申報繳納給國家時才計入支付的相關稅費項目
二、社保費屬於為職工支付的,個人負擔的社保費屬於支付給職工工資里的一部分,所以社保費總體還是屬於支付給職工和為職工支付的現金支出項目
③ 執行企業會計制度企業,現金流量表必須每月申報嗎
首先說明,小企業執行《小企業會計准則》而非《小企業會計制度》。
《小企業會計准則附錄(科目、賬務處理、報表)》規定,小企業的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和附註。財務報表種類和格式如下:
編 號 報表名稱 編報期
會小企 01 表 資產負債表 月報、年報
會小企 02 表 利潤表 月報、年報
會小企 03 表 現金流量表 月報、年報
從上述規定可知,現金流量表要求每月編報。
④ 企業會計准則——現金流量表的編制
現金流量表應分別經營活動、投資活動和籌資活動報告企業的現金流量。
現金流量一般應分別按現金流入和現金流出總額反映。但代客戶收取或支付的現金以及周轉快、金額大、期限短的項目的現金收入和現金支出,應以凈額列示。
金融企業下列項目應以凈額列示:
(1)短期貸款發放與收回的貸款本金;
(2)活期存款和存放同業款項的存取;
(3)同業存款和存放同業款項的存取;
(4)向其他金融企業拆借資金;
(5)委託存款與委託貸款;
(6)經營證券業務的企業,證券的買入與賣出。
企業外幣現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現金流量,應以現金流量發生日的匯率或平均匯率折算。匯率變動對現金的影響,應作為調節項目,在現金流量表中單獨列示。
有些特殊項目,如自然災害損失、保險索賠等,應根據其性質,分別歸並到前述現金流量類別中,並分別列示。
企業應採用直接法報告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即,通過現金收入和現金支出的主要類別反映來自企業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
採用直接法時,有關經營活動現金流量的信息,可通過以下途徑之一取得:
(1)企業的會計記錄;
(2)根據以下項目對利潤表中的營業收入、營業成本以及其他項目進行調整:
①當期存貨及經營性應收和應付項目的變動;
②固定資產折舊、無形資產攤銷等其他非現金項目;
③其現金影響屬於投資或籌資活動現金流量的其他項目。
企業還應在會計報表附註中披露將凈利潤調節為經營活動現金流量的信息。
對凈利潤進行調節的項目主要包括:
(1)資產損失准備;
(2)固定資產折舊;
(3)無形資產攤銷;
(4)長期待攤費用攤銷;
(5)待攤費用;
(6)預提費用;
(7)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的損益;
(8)固定資產報廢損失;
(9)財務費用;
(10)投資損益;
(11)遞延稅款;
(12)存貨;
(13)經營性應收項目;
(14)經營性應付項目。
⑤ 小企業會計准則 現金流量表(自動生成)模板
製作過程:
填寫製表人,公司基本信息。例;
⑥ 求回答企業會計准則月報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的本期金額和上期金額填什麼
本期數就是9月份數字,上期就是8月份數字。
《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的本期金額:按當年企業1月1日至本月末累計數填列,以2013年3月份月報為例,填寫企業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的累計數,依此類推。上期金額即上年同期金額,以2013年3月份月報為例,填寫企業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的累計數,依此類推。
(6)企業會計准則現金流量表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會計准則體系必須適應經濟市場化程度的要求。經過將近30 年的改革開放,我國經濟的市場化程度已經大大提高,相信今後幾年我國經濟市場化程度還會有進一步的提高。
另一方面經濟全球化也對會計准則體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年來,尤其是我國加入 WTO 以來,我國經濟無論是在廣度還是深度上都快速地融入到了世界經濟體系,進出口貿易保持快速增長,國際貿易總量穩居世界第三位。
⑦ 國際與中國會計准則現金流量表有什麼不同
關於編制基礎差異
我國以現金和現金等價物作為現金流量表的編制基礎。我國《企業會計准則-現金流量表》第3條第一到第三款將現金定義為企業的庫存現金及可以隨時用於支付的存款。這一定義與世界上多數國家對現金的定義基本相似。國際會計准則最簡潔明確:「庫存現金和活期存款」;中國是:「指企業庫存現金及可以隨時用於支付的存款」;將現金等價物定義為企業持有的期限短(沒有明確定義具體期限,但在現金流量表指南中解釋了「期限短」以三個月為限)流動性強、易於轉換為已知金額現金、價值變動風險很小的投資。以上定義與國際會計准則第6、7條對現金及其現金等價物的定義基本一致。具體來講,國際會計准則定義為期限短(不大於三個月)、流動性強、易於轉化為已知金額的現金、且價值變動風險較小的投資。
現金流量表的核心是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對現金定義的用詞建議用更加清晰可辨的,目前准則中使用的「現金」概念,至少有三種含義:1)指貨幣現金;2)貨幣現金等價物;3)貨幣資金或庫存現金。這樣一詞多義現象不利於會計人員學習、掌握和運用,甚至給會計舞弊留下可狡辯理由。故最好將「現金」一詞明晰為:1)貨幣現金2)現金等價物3)貨幣資金或庫存現金。對於現金等價物的定義,國際會計准則委員會(IASC)除贊同一般公認的「期限短、流動性強的投資」外,還認為其應是「易於轉換為已知金額現金且價值變動風險小的投資」。我國對現金等價物的定義雖與IASC基本一致,但只在准則的現金流量表指南中對「期限短」作了明確解釋,對其他三個條件只是要求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職業判斷,這很可能導致企業或銀行主觀臆斷或無所適從,甚至通過「適當判斷」來謀求對自己有利的結果,從而帶來新的報表粉飾問題。
4.關於編制方法差異
我國《企業會計准則-現金流量表》要求編制現金流量表必須採用直接法,同時要求在現金流量表附註中披露將凈利潤調節為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但是沒有在准則第25條中明確規定和定義間接法,在現金流量表指南中解釋用間接法。國際會計准則在第18條中明確定義了直接法和間接法,企業可以按照兩個方法之一「報告源於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在第19條中明確鼓勵採用直接法,沒有提及反對採用間接法,但提及「直接法提供了有助於估計未來現金流量但不能通過間接法獲得的信息」。
⑧ 現金流量表以專門的會計准則給予規范
現金流量表有專門的會計准則予以規范。可詳見《企業會計准則第31號-現金流量表》
⑨ 企業會計准則第31號——現金流量表的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現金流量表的編制和列報,根據《企業會計准則——基本准則》,制定本准則。
第二條 現金流量表,是指反映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現金和現金等價物流入和流出的報表。
現金,是指企業庫存現金以及可以隨時用於支付的存款。
現金等價物,是指企業持有的期限短、流動性強、易於轉換為已知金額現金、價值變動風險很小的投資。
本准則提及現金時,除非同時提及現金等價物,均包括現金和現金等價物。
第三條 合並現金流量表的編制和列報,適用《企業會計准則第33號——合並財務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