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借款多少年可以銷賬
1. 行政事業單位職工借款歸還期限或核銷期限為多少天
三個月吧,佔用公家財務三個月內不還的視同貪污,不過你這個是單位自己的職工,又不是大額款項,直接從工資里扣不就OK了
2. 有沒有人能幫忙解決一下,會計中核銷員工借款是什麼意思
比如企業中發生員工差旅等經濟業務,出差員工需要借款(借備用金以備差路費),那麼,員工按照企業制度向財務提出借支申請並經審批的,財務借出款項,會計憑以進行賬務處理,借記其他應收款,貸記庫存現金科目。
那麼,當員工差旅業務完結後,按照實際發生的費用(並取得相應發票等票據),按照公司制度填寫報銷單據,經審批後向財務部門提交相關單據進行銷賬。
會計依照相應單據核銷員工借款,借記銷售費用(差路費),貸記其他應收款科目,該操作則為核銷過程。
(2)會計借款多少年可以銷賬擴展閱讀:
核銷審查三項內容:
1、進口單位在報審表上填寫的內容與所附單據的內容是否一致無誤。
2、審核付匯單證與報關單內容是否一致。
3、手工操作時審核進口單位提供的報關單表面是否與海關的要求一致,即是否有防偽標簽、海關編號,是否有清晰的海關驗訖章等;使用報關單核查系統後用計算機核查報關單的真偽。
經審核無誤,即在報審表和報關單上加蓋報審章,將報關單和報審表(第一聯)歸檔存放,將報審表(第二聯)的內容錄入計算機;如第一項有問題,則請進口單位更正報審表的內容後再報審。
如第二項、第三項有問題,以及報關單屬於按規定應辦理二次核對的范圍之內,則留存有關報關單進行二次核對,經鑒別結果為真實者即將報關單退還進口單位留存,經證實存在問題的即按有關規定移交外匯檢查部門處理。
3. 會計法中有沒有關於應收賬款幾年可以核銷
會計中沒能這個具體的時間的規定。
只要經股東大會授權,就可以核銷掉應收賬款。
4. 會計制度或會計准則中有沒有關於應收賬款幾年可以核銷
應收賬款,賬齡3年以上的,如果可以取得確鑿證據,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核銷
5. 我是會計,財務部要請領導出面協助清理個人借款余額太多、借款太久的,讓職工盡快來銷賬,報告怎麼寫要
關於清理個人借款的請示
***總經理:
為進一步規范財務管理制度,現對個人掛支進行清理後發現如下問題:
1、截止*年*月*日止,我公司共有個人掛支**元。其中,出差掛支**元,共*人。采購掛支**元,共*人。……
2、以上掛支涉及時間長,人數多。金額最大的是***,時間最長的有**月。
鑒於我公司財務制度**條**款規定,個人借款時限不得超過**長時間,且已臨近年終,應規避個人借款的風險,財務部請示總經理批准,清理余額在**元以上、借款超過**月的個人借款,請相關員工在月末前到財務部還款銷帳,逾期未還款者,在本人下個月工資中扣除。並請**部門協助辦理。(因為總經理是不可能協助辦理這事兒的,所以得請相關的科室,比如:辦公室或是總經理助理協助辦理)
請總經理批准為盼。後附清欠明細表。
財務部
*年*月*日
6. 會計銷賬問題
出納收到現金寫收據並記現金帳借方.
會計按出納的收據.以銷售費用的發票記賬.
7. 會計法規 條例 制度
這是我們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希望有用
財務管理制度
1. 總則
1.1. 為加強公司財務工作管理,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企業財務通則》和《工業企業財務制度》特製定本制度。
公司各部門和員工在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制度。
2. 財會機構設置及財會人員崗位職責
2.1. 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
2.1.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2.1.2.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執行情況。
2.1.3.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2.1.4.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2.1.5.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2.1.6.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2.1.7.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2.2. 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出納組成。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職責可由會計兼任。
2.3. 總會計師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暫缺)
2.3.1.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2.3.2.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2.3.3.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2.3.4.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4. 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2.4.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准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2.4.2.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2.4.3.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2.4.4.完成公司領導交付的其他工作。
2.5. 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2.5.1.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2.5.2.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2.5.3.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2.5.4.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後,方可生效。
2.5.5.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2.5.6.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2.5.7.完成公司領導交付的其他工作。
3. 財務工作管理
3.1. 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3.2. 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准確、完整,並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3.3.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並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3.4. 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3.5. 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並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並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3.6.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3.7. 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書面報告,並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3.8. 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並做好內部審計。
3.9.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及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3.10. 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並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3.11. 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3.12.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監交。
4. 支票管理
4.1. 支票由出納員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准簽字,然後將支票按批准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4.2. 支票付款後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無誤,完成後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4.3. 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後可先付款後補簽。
5. 現金管理
5.1.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5.1.1.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5.1.2.個人勞務報酬;
5.1.3.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5.1.4.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5.1.5.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5.1.6.除本制度第二十四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總經理批准後支付現金。
5.1.7.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採取轉帳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5.1.8.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3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5.1.9.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准。
5.1.10.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並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總經理批准後提取。
5.1.11.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總經理批准簽字後方可借用。
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5.1.12.符合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憑發票、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總經理批准後由出納支付現金。
5.1.13.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准後,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5.1.14.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5.1.15.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門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並報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5.1.17.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6. 會計檔案管理
6.1.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6.2.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6.3.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並分類填制目錄。
6.4. 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准。
7. 處罰辦法
7.1.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並扣發本人當月月薪:
7.1.1. 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7.1.2. 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7.1.3. 未經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7.1.4. 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7.1.5. 未經批准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7.1.6. 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7.1.7. 違反本制度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7.2.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7.2.1.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7.2.2.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
7.2.3.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7.2.4.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佔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7.2.5.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7.2.6.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於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7.2.7.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8. 財務報銷制度及報銷流程
8.1. 總則
8.1.1. 本制度根據相關的財經制度及公司的實際情況,將財務報銷分為日常辦公費用、工薪福利及相關費用、稅費支出、生產和銷售相關支出及專項支出等,以下分別說明報銷相關的借款流程及各項支出具體的財務報銷制度和報銷流程。
8.1.2. 本制度適用公司全體員工。
8.2. 借支管理規定及借支流程
8.2.1. 借款管理規定
8.2.1.1. 出差借款:出差人員憑審批後的《出差申請表》按批准額度辦理借款.
出差返回5個工作日內辦理報銷還款手續。
8.2.1.2. 其他臨時借款,如業務費、周轉金等,借款人員應及時報帳,除周轉金外其他借款原則上不允許跨月借支。
8.2.1.3. 各項借款金額超過5000元應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備款。
8.2.2. 借款銷賬規定:
(1) 借款銷帳時應以借款申請單為依據,據實報銷,超出申請單范圍使用的,須經主管領導批准,
否則財務人員有權拒絕銷帳;
(2)借領支票者原則上應在5個工作日內辦理銷帳手續。
8.2.3. 借款未還者原則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還借支者轉為個人借款從工資中扣回。
8.2.4. 借款流程
8.2.4.1. 借款人按規定填寫《借款單》,註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塗改)、支票或現金。
8.2.4.2. 審批流程:主管部門經理審核簽字→財務經理復核→總經理審批。
8.2.4.3. 財務付款:借款憑審批後的借款單到財務部辦理領款手續。
8.3. 日常費用報銷制度及流程
8.3.1.日常費用主要包括差旅費、電話費、交通費、辦公費、低值易耗品及備品備件、業務招待費等。在一個預算期間內,各項費用的累計支出原則上不得超出預算。
8.3.2.費用報銷的一般規定
8.3.1.1. 報銷人必須取得相應的合法票據(相關規定見發票管理制 度),且發票背面有經辦人簽名。
8.3.1.2. 填寫報銷單應注意:根據費用性質填寫對應單據;嚴格按單據要求項目認真寫,註明附件張數;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塗改);簡述費用內容或事由。
8.3.1.3. 按規定的審批程序報批。
8.3.1.4. 報銷5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以便備款。
8.3.2.費用報銷的一般流程:報銷人整理報銷單據並填寫對應費用報銷單→ 須辦理申請或出入庫手續的應附批准後的申請單或出入庫單→部門經理審核簽字→財務部門復核→總經理審批→到出納處報銷。
8.3.3.差旅費報銷制度及流程。
8.3.3.1.費用標准:
職 務
交通工具
住宿標准
伙食標准
外埠市內
交通費用
一般員工
火車硬卧
80元/天
20元/天
20元/天
部門負責人
火車硬卧
100元/天
20元/天
20元/天
8.3.3.2.費用標準的補充說明:
(1).住宿費報銷時必須提供住宿發票,實際發生額未達到住宿標准金額,不予補償;超出住宿標准部分由員工自行承擔。
(2).實際出差天數的計算以所乘交通工具出發時間到返回時間為准,12:00以後出發(或12:00以前到達)以半天計,12:00以前出發(或12:00以後到達)以一天計。
(3).伙食標准、交通費用標准實行包干制,依據實際出差天數結算,原則上採用額度內據實報銷形式,特殊情況無相關票據時可按標准領取補貼。
(4).宴請客戶需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報銷招待費,同時按比例(早餐20%、午餐或晚餐40%)扣減出差人當天的伙食補貼。
8.3.3.3. 報銷流程:
(1).出差申請:擬出差人員首先填寫《出差申請表》,詳細註明出差地點、目的、行程安排、交通工具及預計差旅費用項目等,出差申請單由總經理批准。
(2).借支差旅費:出差人員將審批過的《出差申請表》交財務部,按借款管理規定辦理借款手續,出納按規定支付所借款項。
(3).返回報銷:出差人員應在回公司後五個工作日內辦理報銷事宜,根據差旅費用標准填寫《差旅費報銷單》,部門經理審核簽字,財務部審核簽字,總經理審批;原則上前款未清者不予辦理新的借支。
8.4. 交通費報銷制度及流程
8.4.1.費用標准:
8.4.1.1.員工因公需要用車可根據公司相關規定申請公司派車,在沒有車的情況下經行政部同意後可以乘坐計程車;
8.4.1.2.市內因公公交車費應保存相應車票報銷。
8.4.2. 報銷流程
8.4.2.1.員工整理交通車票(含因公公交車票),在車票背面簽經辦人名字,並由行政部派車人員簽字確認,按規定填好《交通費報銷單》。
8.4.2.2.審批:按日常費用審批程序審批。
8.4.2.3.員工持審批後的報銷單到財務處辦理報銷手續。
8.5. 工薪福利及相關費用支出制度及流程
8.5.1. 工薪福利等支出包括工資、崗位工資、社會保險及各項福利等,此類費用按照資金支出制度相關規定執行。
8.5.2. 工薪福利支付流程
8.5.3. 工資支付流程:
8.5.3.1.每月20日由行政部將上月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後的工資支付標准(含人員變動、額度變動、扣款、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等信息)轉交財務部;
8.5.3.2.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支付流程:(1)由行政部部將由公司總經理審批後的支付標准交財務部進行相關的財務處理;(2)社會保險金由財務部協助行政部辦理銀行托收手續,財務部收到銀行托收單據應交行政部專人簽字確認,若有差異應查明原因並按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8.5.3.3.其他福利費支出由公司人力資源部按審批後的支付標准填寫報銷單→經部門經理簽字確認→財務經理進行財務復核→報總經理審批,審批後的報銷單及支付標准交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
8.6. 專項支出財務報銷制度及流程
8.6.1.專項支出主要包括軟體及固定資產購置、咨詢顧問費用、廣告宣傳活動費及其他專項費用等。
8.6.2.軟體及固定資產購置報銷財務制度及流程。
8.6.2.1.填寫購置申請:按公司《資產管理制度》相關規定填寫《資產購置申請單》並報批。
8.6.2.2.報銷標准:相關的合同協議及批准生效的購置申請。
8.6.2.3.結賬報銷:
(1)資產驗收(軟體應安裝調試)無誤後,經辦人憑發票等資料辦理出入庫手續,按規定填寫報銷單(經辦人在發票背面簽字並附出入庫單);
(2)按資金支出規定審批程序審批;
(3)財務部根據審批後的報銷單以支票形式付款;
(4)若需提前借款,應按借款規定辦理借支手續,並在5個工作日內辦理報銷手續。
8.6.3.其他專項支出報銷制度及流程
8.6.3.1. 費用范圍:其他專項支出包括其他所有專門立項的費用(含咨詢顧問、廣告及宣傳活動費、公司員工活動費用、辦公室裝修及其他專項費用)支出。
8.6.3.2. 費用標准:此類費用一般金額較大,由主管部門經理根據實際需要向總經理提交請示報告(含項目可行性分析、費用預算及相關收益預測表等),經總經理簽署審批。
8.6.3.3. 財務報銷流程
(1).審批後的報告文件到財務部備案,以便財務備款。
(2).簽訂合同:由直接負責部門與合作方簽訂正式合作合同,(合同簽訂前由公司法律顧問的審核,合同應註明付款方式等)。
8.6.3.4.付款流程:
(1)由經辦人整理發票等資料並填寫費用報銷單(填寫規范參照日常費用報銷一般規定);
對付供應商的貨款,經辦人需整理好:采購合同,入庫單,對帳單,發票。
(2)按審批程序審批:主管部門經理審核簽字→財務復核 →總經理審批;
(3)財務部根據審批後的報銷單金額付款;
(4)若需提前借款,應按借款規定辦理借支手續,並在5個工作日內辦理報銷手續。
8.7. 其它特別說明:
8.7.1.差旅費借款、采購材料、備品、等借款在返回後一周之內到財務報銷,從第八天起每過一天加收1%佔用費,報銷時一並結清。從工資或提成中扣除。
8.7.2.填報「差旅費報銷單」時,要求把所報單位、出差人員職務、姓名、出差時間、附件張數填寫清楚,特別是要真實、准確地填報出差地點及出差任務(要填寫具體事項,不準寫辦事)。車票(火車)日期與出差日期必須相符,票價(汽車)要真實、准確。各單位主管領導要嚴格考核後再簽字,否則單位主管領導、當事人要承擔全部責任,同時給予罰款(罰款比例為報銷金額的10%)。
8.7.3. 非生產購貨及零星采購,正常情況下必須是銀行結算,特殊情況在500元以下的由總經理簽字,否則一律不得支付現金。
8.7.4. 外來的原始憑證如有丟失,應履行下列手續:
普通發票丟失,應取得原簽發單位蓋有財務公章的證明,並註明發票的號碼、單價、數量、金額等內容,可視同原始憑證入賬。
增值稅發票丟失不能補辦。
火車、輪船、飛機票等丟失後,由當事人寫出詳細經過,由本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批准後,作為原始憑證。
8.7.5. 外來發票必須有收款單位、稅務和收款人或制票人的印章,缺少任何一項發票都不生效(鐵路、郵局等發票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