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做假賬最高判多少年
❶ 會計做假賬 判處死刑
做假帳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是違反刑法,涉嫌構成犯罪的行為。因為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國家嚴格管制的,任何偽造、變造都是不允許的。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不管是虛開真的發票還是虛開假的發票,都會構成犯罪。而且這種犯罪是一種重罪,最多甚至可以判處死刑。
下面我把條文給你列出來供你參考:
《刑法》
第二百零五條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有前款行為騙取國家稅款,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給國家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單位犯本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另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手段大體有以下幾種,你自己比對一下,如果你的行為占其之一,我勸你立馬收手:
一是開具「大頭小尾」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這種手段是在開票方存根聯、記帳聯上填寫較小數額,在收票方發票聯、抵扣聯上填寫較大數額,利用二者之差,少記銷項稅額。開票方在納稅時出示記帳聯,數額較小,因而應納稅額也較少;收票方在抵扣稅款時,出示抵扣聯,數額較大,因而抵扣的稅額也較多。這樣開票方和收票方都侵蝕國家稅款。
二是「拆本使用,單聯填開」發票。開票方把整本發票拆開使用,在自己使用時,存根聯和記帳聯按照商品的實際交易額填寫,開給對方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填寫較大數額,從而使收票方達到多抵扣稅款,不繳或少繳稅款的目的,滿足了收票方的犯罪需要,促進了自己的銷售。
三是「撕聯填開」發票,即「鴛鴦票」。蓄意抬高出口貨物的進項金額和進項稅額。
四是「對開」,即開票方與受票方互相為對方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互為開票方和受票方。
五是「環開」,即幾家單位或個人串開,形同環狀。
❷ 會計因受領導指示做假賬,請問會如何判刑
1、會判多久,只能由法官根據具體情況來判決,他人無法給你准確判斷,只能給你一個量刑的規定做參考:
(1)《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 對犯貪污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個人貪污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2)會計做為共犯的貪污數額,不是分得的2萬,而應以30萬計。
2、如果他或辯護律師能提供證據證明確實是「受領導安排做了筆假賬」,有可能做為從犯酌情從輕處理。
3、「感覺很冤枉,在單位不聽領導的會失業,聽領導的結果成了共犯」:一點也不冤枉,雖然是單位會計,但只要是中國公民,就應當知道遵守法律規定:領導不等於法律,而且《會計法》明確規定會計有權利拒絕領導的違法要求。
失業和成為共犯,哪一個更合適,在出事前是沒人會考慮的。當然,大家都明白,現在的會計難做,做2套賬的太多,可這不等於可以讓他脫罪的理由呀。
4、他將那2萬退回給領導家屬的做法欠妥,不如直接交給檢察院呢,還可以落一個積極退賠的態度認定,交給他家屬,他家屬再給個不承認,就沒多大作用了。
5、建議:請律師幫助找證據證明他是受領導脅迫、而且已經積極退賠吧,爭取輕判,說別的都沒用。
❸ 會計做假賬了犯什麼罪
會計人員做假賬屬於違法犯罪行為,構成犯罪的,依照我國刑法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四十三條: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前款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予以通報,可以對單位並處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對其中的會計人員,並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3)會計做假賬最高判多少年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六十二條【妨害清算罪】公司、企業進行清算時,隱匿財產,對資產負債表或者財產清單作虛偽記載或者在未清償債務前分配公司、企業財產,嚴重損害債權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一百六十二條之一【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罪】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❹ 會計做假賬要承擔什麼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四十條規定,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佔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再從事會計工作。
❺ 會計做假賬可以判什麼刑
在我國傳統儒家倫理中,誠信是被視為治國平天下的條件和必須遵守的重要道德規范。《論語·為政》篇中說:「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西方早期的倫理規范也把誠信原則作為神聖的職業觀和經營倫理觀。如《舊約·箴言》說:「行事誠實的,為上帝所喜悅。」盡管中西方對誠信的理解有不同之處,但就「人」本身而言,並無道德上的差異。從古到今,人們這么重視誠信原則,其原因就是誠信是立身處世之本,是自我修養的境界。這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表現的尤為突出,因為市場經濟就是一種信用經濟。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要求市場交易雙方必須遵守誠實信用原則,使競爭作用正常發揮,維持一切公平交易的秩序,使市場行為字平等的基礎上進行。由於會計工作是向國家、社會和企業的各個方面提供信息的工作,因此其「誠信」水平顯得尤為重要。所謂會計誠信,包含兩個方面的含義,一是行為人在進行會計處理時的態度誠實,二是行為人在提供會計信息時的信守承諾,遵守會計法,會計准則和制度。會計誠信是企業法人、會計師事物所、中介機構、證券分析師和會計人員等的行為准則之一,如同社會個人的道德規范,它的作用不但是提供真實的會計信息,更在於向社會傳遞行為人的信用和聲譽,喪失誠信的企業最終將被社會拋棄。然而,目前我國會計領域的誠信問題令人堪憂。
❻ 會計做假賬可以判什麼刑
會被吊銷資格證。嚴重還會判刑;
第四十條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佔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除前款規定的人員外,因違法違紀行為被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之日起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第四十二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對單位並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不依法設置會計賬簿的;
(二)私設會計賬簿的;
(三)未按照規定填制、取得原始憑證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憑證不符合規定的;
(四)以未經審核的會計憑證為依據登記會計賬簿或者登記會計賬簿不符合規定的;
(五)隨意變更會計處理方法的;
(六)向不同的會計資料使用者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編制依據不一致的;
(七)未按照規定使用會計記錄文字或者記賬本位幣的;
(八)未按照規定保管會計資料,致使會計資料毀損、滅失的;
(九)未按照規定建立並實施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或者拒絕依法實施的監督或者不如實提供有關會計資料及有關情況的;
(十)任用會計人員不符合本法規定的。
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會計人員有第一款所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有關法律對第一款所列行為的處罰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❼ 做假賬會計的將會受到什麼處罰
會計人員做假賬屬於違法犯罪行為,構成犯罪的,依照我國刑法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四十三條: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前款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予以通報,可以對單位並處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對其中的會計人員,並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7)會計做假賬最高判多少年擴展閱讀
會計假賬(虛假財務會計記錄)是虛假財務會計信息的編制基礎,因此,會計假賬問題特別引人關注。
做假賬最終對經濟的效率造成難以挽救的損失,人們的道德觀念體系發生傾斜。所以,對企業經理層會計假賬的治理,決不能僅僅使用經濟手段的辦法,必須多考慮社會道德治理的方法,因為會計假賬不符合社會道德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