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許可使用會計分錄怎麼做
『壹』 商標注冊費會計分錄
商標注冊費可走到管理費用,借:管理費用。代:現金或銀行存款
『貳』 商標注冊會計分錄怎麼做
1、如果商標權認定為無形資產了,會計分錄:
借:無形資產--商標權
貸:銀行存款等
2、如果商標權沒有認定無形資產,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其他
貸:銀行存款等
『叄』 請問支付了商標注冊費應放什麼科目,怎麼寫分錄
一、如果費用較小,計入管理費用,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商標注冊費
貸:銀行存款/現金
二、如果費用較大,計入無形資產,分錄如下:
借:無形資產
貸:銀行存款/現金
三、某企業試製成功並申請取得了商標權,在申請商標權的過程中發生商標權注冊費10000元,律師費2000元。應編制如下會計分錄:
借:無形資產--商標權 12000
貸:銀行存款 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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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證明
商標注冊證明是為了方便商標注冊人使用而出具的書面證明,與《商標注冊證》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出具商標注冊證明的申請人必須是注冊商標的所有人。
辦理途徑
申請出具商標注冊證明有兩條途徑:
(一)委託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注冊大廳辦理(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園區內申請人也可到商標局駐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辦事處辦理,辦事處地址為:北京市海淀區倒座廟9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區分局二樓行政辦公大廳)。
辦理步驟
(一)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可以自願選擇任何一家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所有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都公布在「代理機構」一欄中。
(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注冊大廳來辦理的,申請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驟辦理:
准備申請書件→在商標注冊大廳受理窗口提交申請書件→在打碼窗口打碼→在交費窗口繳納申請規費
『肆』 我司授權別的公司使用我司商標權,收到的收入應該怎麼做會計分錄,要繳納什麼稅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要繳納營業稅
『伍』 企業收到投入商標權怎麼做會計分錄
企業收到投入商標權,會計分錄為:
借:無形資產
貸:實收資本
無形資產是指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無形資產具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無形資產包括貨幣資金、應收帳款、金融資產、長期股權投資、專利權、商標權等,因為它們沒有物質實體,而是表現為某種法定權利或技術。但是,會計上通常將無形資產作狹義的理解,即將專利權、商標權等稱為無形資產。
『陸』 品牌商標授權費應該如何會會計分錄
這個,屬於「特許使用權」的范疇,應該計入「無形資產」科目。
借:無形資產 500000
貸:銀行存款 500000
然後,按其授權的期限對其進行攤銷:
借:銷售費用(或管理費用)
貸:累計攤銷
『柒』 轉讓一項商標使用權,取得收入200000的會計分錄
一、轉讓商標使用權,取得收入的會計分錄是:
確認轉讓時:
借:銀行存款 200000
貸:其他業務收入 200000
二、無形資產所有權的轉讓即為出售無形資產,按實際取得的轉讓收入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該無形資產已計提的減值准備借記"無形資產減值准備"科目,按無形資產的賬面余額貸記"無形資產"科目。
按應支付的相關稅費貸記"應交稅金"等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營業外收入-出售無形資產收益"或"營業外支出-出售無形資產損失"科目。
(7)商標許可使用會計分錄怎麼做擴展閱讀:
無形資產轉讓的稅務處理舉例:
在轉讓過程中,除了按轉讓合同金額雙方計交印花稅外,轉讓方還要按轉讓金額計算繳納營業稅。如果是以無形資產交換其他非貨幣性資產,則雙方都是購銷雙重身份,印花稅要按兩份合同計稅。
資產轉讓方除了按轉讓金額計交營業稅外,作為換回的貨物,其入帳金額中可能含有消費稅,並視存貨或固定資產,在價外或價內反映增值稅。
對無形資產轉讓收入,在扣除無形資產轉讓過程中發生的相關稅費及被轉讓無形資產所有權時的無形資產帳面凈值後,要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在轉讓之前,應充分考慮在各種轉讓方式、轉讓價格下。企業要納的稅種,以求整體稅負最輕、轉讓凈收益最大。
確定何時轉銷無形資產需要進行判斷。我國會計准則規定,當無形資產預期不能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時,企業應將該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予以轉銷。
無形資產預期不能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情形主要包括:該無形資產已被其他新技術等所替代,且已不能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該無形資產不再受法律的保護,且不能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
例:三源株式會社2003年5月20日對外轉讓無形資產,收取價款48萬元,無形資產賬面攤余價值6萬元,不考慮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解答:按照《營業稅暫行條例》的規定,轉讓無形資產應按照5%的稅率繳納營業稅,上述業務應納營業稅2.4萬元(48×5%)。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企業轉讓無形資產的方式有兩種:一是轉讓其所有權,二是轉讓其使用權,兩者的會計處理有所區別。
轉讓無形資產使用權,僅僅是將部分使用權讓渡給其他單位或個人,出讓方仍保留對該項無形資產的所有權,因而仍擁有使用、收益和處置的權利。
受讓方只能取得無形資產的使用權,在合同規定的范圍內合理使用而無權轉讓。在轉讓無形資產使用權的情況下,由於轉讓企業仍擁有無形資產的所有權,因此,不應注銷無形資產的賬面攤余價值。
三源株式會社無形資產轉讓應分無形資產所有權轉讓和使用權轉讓兩種情況,分別做會計處理如下:
1.三源株式會社轉讓無形資產所有權
借:銀行存款480000貸:無形資產60000應交稅金24000營業外收入———出售無形資產收益396000。
2.三源株式會社轉讓無形資產使用權
借:銀行存款480000貸:其他業務收入480000借:其他業務支出24000貸: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24000。
『捌』 企業支付的1600元商標許可費會計分錄
企業支付的1600元商標許可費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商標許可費1600
貸:銀行存款1600
『玖』 請作出出售商標權的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借:累計攤銷
貸:無形資產—商標權
貸:營業外收入
營業外收入在「利潤」或「利潤或虧損」賬戶核算。在企業的「利潤表」中,營業外收入需單獨列示。屬於企業營業外收入的款項應及時入賬,不準留作小家當或其他不符合制度規定的開支。
企業營業外收入的核算在「營業外收入」賬戶下進行,也可在該賬戶下按各種不同的收入設置明細賬戶進行明細核算。
(9)商標許可使用會計分錄怎麼做擴展閱讀:
商標權取得的原則有以下三種:
(1)使用原則
使用原則,即使用取得商標權原則,是指商標權因商標的使用而自然產生,商標權根據商標使用事實而得以成立。
(2)注冊原則
注冊原則,即注冊取得商標權原則,是指商標權因注冊事實而成立,只有注冊商標才能取得商標權。
(3)混合原則
混合原則,即折衷原則,是指在確定商標權的成立時,兼顧使用與注冊兩種事實,商標權既可因注冊而產生,也可因使用而成立。
商標權取得的方式分為兩種:
(1)原始取得與繼受取得。商標權的原始取得,也稱為商標權的直接取得,是指商標權由創設而來,其產生並非基於他人既存之商標權,也不以他的意志為根據。
(2)商標權的繼受取得,也稱為商標權的傳來取得,是指以他人既存的商標權及他人意志為基礎而取得商標權。
『拾』 收到出租商標權收入會計分錄怎麼做
出租商標權收入屬於出租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收取的租金記入其他業務收入賬戶。
借:其他業務收入
貸:銀行存款
編制格式
第一:應是先借後貸,借貸分行,借方在上,貸方在下;
第二:貸方記賬符號、賬戶、金額都要比借方退後一格,表明借方在左,貸方在右。
會計分錄的種類包括簡單分錄和復合分錄兩種,其中簡單分錄即一借一貸的分錄;復合分錄則是一借多貸分錄、多借一貸以及多借多貸分錄。
需要指出的是,為了保持賬戶對應關系的清楚,一般不宜把不同經濟業務合並在一起,編制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為了反映經濟業務的全貌,也可以編制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
(10)商標許可使用會計分錄怎麼做擴展閱讀
初學者在編制會計分錄時,可以按以下步驟進行:
第一:涉及的賬戶,分析經濟業務涉及到哪些賬戶發生變化;
第二:賬戶的性質,分析涉及的這些賬戶的性質,即它們各屬於什麼會計要素,位於會計等式的左邊還是右邊;
第三:增減變化情況,分析確定這些賬戶是增加了還是減少了,增減金額是多少;
第四:記賬方向,根據賬戶的性質及其增減變化情況,確定分別記入賬戶的借方或貸方;
第五:根據會計分錄的格式要求,編制完整的會計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