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月發工資要怎麼跟會計說
1. 關於計提工資,發工資的會計分錄
應付工資=實發工資+個稅+個人社保=27000+1000+2000=30000
分錄:
借:成本費用科目 30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30000
二、計提單位負擔的社保
借:成本費用科目 3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3000
三、代扣個稅、社保費用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3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2000
貸:應付稅費-個人所得稅 1000
四、發放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7000
貸:銀行存款 27000
五、代繳個稅、社保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5000(個人的與單位支付的一起交給社保局)
借:應付稅費-個人所得稅 1000
貸:銀行存款
(1)到月發工資要怎麼跟會計說擴展閱讀:
工資費用工資費用指稅務人員按照簽訂勞動合同的人員來發工資的情況。要企業列出人員的工資表,繳個人所得稅等。
分配原則
(1)分清應計入產品成本的費用與不應計入產品成本的費用。工資費用一般都應計入產品成本,但醫務、福利人員的工資則應由福利費開支,離退休人員的工資應由管理費開支,專設銷售機構人員的工資應由銷售費負擔。
(2)分清直接計入成本的工資費用與間接計入相應的產品成本。而生產單位管理人員的工資應先按不同的車間進行歸集,計入製造費用,然後與其他製造費用匯總以後分配計入產品成本。
計提科目
要視具體的企業性質:
一、生產型企業
生產工人的工資一般計入「產成品」,隨產品銷售轉入「主營業務成本」
管理人員工資計入「管理費用」月未轉入「本年利潤」
二、非生產型企業
工資計入「管理費用」月未轉入「本年利潤」
擴展文件;《會計資料大全》
2. 請問企業發放上個月工資,預提下月工資,如何做會計處理
上個月計提工資數和這個月實際的應發工資不一樣的賬務處理有:1、上個月的工資多計提了,需要沖回多計提的部分:上個月計提時:借:管理費用-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沖回多計提的工資時: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管理費用-工資2、實際應發工資比計提的工資數大,需要補回少計提的部分:借:管理費用-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
3. 公司都三個多月沒發工資了,快到年底了,我又是會計,怎麼委婉的跟老闆要工資呢
就跟老闆說啊 同事們都在問工資的事情, 3個多月沒發了,要不先發一個月的,穩定下人心。其餘年後再發。
4. 會計發放工資,次月初拿到工資表,該怎麼計提工資,還計提嗎
這種情況 不必計提。
所謂計提工資,為的是 體現 權責發生制原則。也就是 當 承擔某項費用 的會計期間 與 支付該費用 的會計期間 不同 時,才需要 計提該費用。
反之,當 承擔費用的會計期間 與 支付費用的會計期間 一致時, 計提 就沒有任何必要了。
不要為了 計提 而 計提。「計提」不是「因」。
應該說 「權責發生制原則」是「因」,而 「計提」是 「果」。
5. 一般企業這個月的工資都要到下個月中旬才發,請問會計上應如何處理原始憑證是什麼
樓上說法不對,這種情況不適用預提費用科目,應該使用應付工資科目。
首先,本月的工資在本月計提,如果沒有計算出來,可以按照上月水平預估,
借 費用類科目/生產成本
貸 應付工資
下個月計算出工資之後,紅字沖銷預估憑證,同時按上面的分錄做一份正確的憑證。
發放工資的時候
借 應付工資
貸 現金/銀行存款等
6. 財務算工資把我的落下了,說下個月補發,怎麼才能讓財務這個月發
錯發、漏發工資冊屬於財務工作失誤,當然是越少人知道越好,他這么告訴你,下個月一起發也是想隱藏這件事情。
你可以去財務面前哭哭窮和他好好,說爭取這個月拿到錢,不然直接告訴領導。
7. 請教:我們公司都是次月發放上月的工資,但是會計說12月份的工資不能跨年度發,必須當月發,是這樣嗎
本年12月份預提在明年發放的工資,本年這筆工資在本年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不允許稅前扣除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條的規定,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權責發生制為原則。即屬於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均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屬於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經在當期收付,均不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在明年發放的工資,雖於本年年12月份預提,但按權責發生制原則,不作為本年的費用,所以不能在本年年度稅前扣除。
8. 一般財務是怎麼發工資的
所以員工都在同一個銀行開戶
讓後把名單和賬號寫好,還有金額
錢存到公司的戶頭,要銀行往所有員工賬上轉就可以了
很容易的
9. 當月預提工資,,發放上月工資,會計分錄要怎麼做
我覺得可以這樣記錄:(格式如下)
借: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生產成本/銷售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管理/財務/銷售/生產)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管理/財務/銷售/生產)
貸: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