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取暖煤會計科目怎麼寫
1. 職工報銷取暖費的會計分錄怎麼寫
取暖費,屬於辦公費
借管理費用~辦公費
貸庫存現金
如果是單獨給這個員工的是
借管理費用~福利費
貸庫存現金
供暖公司的外購煤炭建議記入原材料科目核算;
如果供暖公司外購的煤炭是直接用於銷售的建議記入:庫存商品科目核算。
3. 物業費會計分錄怎麼做
1、企業發生物業費且取得對應發票,會計分錄為:借:管理費用——物業管理費(根據費用所屬部門計入相關科目)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或應付賬款等科目)
2、若企業為物業管理方,取得物業費收入時,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等科目)
貸:主營業務收入(或其他業務收入科目)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企業發生物業費且取得對應發票的,應當通過「管理費用」科目進行核算或根據費用所屬部門計入相關科目;企業為物業管理方,取得物業費收入的,應當根據業務性質計入「主營業務收入」科目或「其他業務收入」科目。學習之前先來做一個小測試吧點擊測試我合不合適學會計
會計分錄的種類包括簡單分錄和復合分錄兩種,其中簡單分錄即一借一貸的分錄;復合分錄則是一借多貸分錄、多借一貸以及多借多貸分錄。為了保持賬戶對應關系的清楚,一般不宜把不同經濟業務合並在一起,編制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為了反映經濟業務的全貌,也可以編制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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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房地產開發發企業購進的煤用於取暖計入什麼會計科目
可以計入管理費用--辦公費
還可以計入管理費用--福利費
5. 辦公樓用煤取暖,走什麼會計科目
借:管理費用---辦公費
貸: 原材料---煤
6. 求物業公司常用會計科目及會計分錄
常用的物業會計分錄有
一、常用的會計科目:
(一)預收帳款
1.本科目核算企業按合同規定向有關單位和個人預收的款項,如企業為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的公共衛生清潔、公用設施的維修保養和保安、綠化等預收的公共性服務費等。
2.企業向有關單位和個人預收的款項, 借記「銀行存款」 科目,貸記本科目;收入實現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經營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科目。有關單位和個人補付的款項,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退回多付的款項,作相反會計分錄。
預收賬款情況不多的公司,也可以將預收的款項直接記入「應收賬款」科目的貸方,不設本科目。
3.本科目應按有關單位和個人設置明細帳。
4.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 反映企業向有關單位和個人預收的款項;期末如為借方余額,反映應由有關單位和個人補付的款項。
(二)代收款項
1.本科目核算企業因代收代交有關費用等應付給有關單位的款項,如代收的水電費、煤氣費、有線電視費、電話費等。
企業受物業產權人委託代為收取的房租等,也在本科目核算。
2.企業收到代收的各種款項時, 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貸記本科目;交給有關單位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收取代辦手續費等服務收入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經營收入」科目。
3.本科目應按代收代交費用種類設置明細賬。
4.本科目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支付的代收款項。
(三)其他應付款
1.本科目核算企業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如物業產權人、使用人入住時或入住後准備進行裝修時,企業向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收取的可能因裝修而發生的毀損修復、安全等方面費用的保證金等。
2.發生的各種應付、 暫收款項,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支付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3.本科目應按債權人或應付、 暫收款項的類別設置明細賬。
4.本科目期末余額,反映企業尚未支付的其他應付款。
(四)代管基金
1.本科目核算企業接受委託管理的房屋共用部分、 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2.企業收到代管基金時, 借記「銀行存款--代管基金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企業收到銀行計息通知,屬於代管基金存款的利息收入,借記「銀行存款--代管基金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1.本科目核算企業因代收代交有關費用等應付給有關單位的款項,如代收的水電費、煤氣費、有線電視費、電話費等。
2.企業取得的各項收入,應按下列原則確認:
企業應當在勞務已經提供,同時收訖價款或取得收取價款的憑證時確認為營業收入的實現。
物業大修收入應當經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簽證認可後,確認為營業收入的實現;企業與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雙方簽訂付款合同或協議的,應當根據合同或者協議所規定的付款日期確認為營業收入的實現。
3.企業為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公共性服務、公眾代辦性服務以及特約服務而取得的物業管理收入,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企業經營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築物和共用設施取得的物業經營收入,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企業承接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修工程,工程完工,其工程款經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簽證認可後進行轉賬,借記「代管基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7. 購入煤作為車間鍋爐用,該怎麼寫會計科目
網路搜索「魔聲」、「魔聲+官網」、「魔聲+中國+官網」,第一個結果就是魔聲在中國唯一的官方網站,全稱為「魔聲中國唯一官網」。新浪微博搜索「魔聲」或「monster」,全稱「Monster-魔聲中國」帶藍V用戶,即是唯一官方微博。
8. 企業購買燒鍋爐的鍋爐油冬季取暖用怎樣分錄
4種常見的取暖費用記賬方法
【情形1】自購自交企業購買燒鍋爐的鍋爐油冬季取暖用怎樣分錄方法
公司自己采購取暖設備,為員工統一供暖,此情形的取暖費計入「管理費用」科目,會計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或者其他相關科目)——暖氣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
【特別提醒】:
大公司的取暖費,一般各部門分攤的。管理部計入管理費用,銷售部計入銷售費用,車間計入製造費用,並且此費用的二級科目,統一記「暖氣費」。
【情形2】物業代收
公司的取暖費由物業公司代收代付,那公司的取暖費賬目處理,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付款——供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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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賬方法
【情形3】計入電費
公司在比較高檔的寫字樓,寫字樓辦公區有中央空調,公司冬天的取暖費就會計入電費分攤。會計分錄如下:
【預繳電費】會計分錄:
借:其他應付款-電費
貸: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
【收到電費發票】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或營業費用或製造費用
貸:其他應付款-電費
【情形4】現金補貼
某大型機械廠內,廠房內無取暖設備,公司為廠房內員工發放取暖補貼,此補貼屬於員工福利,此情形的取暖費計入「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新會計准則下的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福利費
貸:庫存現金
注意:應付福利費科目在新會計准則中取消了,福利費不用提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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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暖補貼應當計入福利費!
【特別提醒】:
(1)取暖補貼雖然作為福利費並入員工的當月工資發放,但不屬於免稅項目,公司需要代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2)取暖補貼既然可以作為工資一部分,是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據實扣除的。
(3)取暖補貼是一項福利,公司有權決定是否發放,不具有法律強制性。如果沒有約定,職工也無權要求公司支付取暖補貼。
9. 物業公司全套會計分錄怎麼寫
一、常用的會計科目:
(一)預收帳款
1.本科目核算企業按合同規定向有關單位和個人預收的款項,如企業為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的公共衛生清潔、公用設施的維修保養和保安、綠化等預收的公共性服務費等。
2.企業向有關單位和個人預收的款項, 借記「銀行存款」 科目,貸記本科目;收入實現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經營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科目。有關單位和個人補付的款項,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退回多付的款項,作相反會計分錄。
預收賬款情況不多的公司,也可以將預收的款項直接記入「應收賬款」科目的貸方,不設本科目。
3.本科目應按有關單位和個人設置明細帳。
4.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 反映企業向有關單位和個人預收的款項;期末如為借方余額,反映應由有關單位和個人補付的款項。
(二)代收款項
1.本科目核算企業因代收代交有關費用等應付給有關單位的款項,如代收的水電費、煤氣費、有線電視費、電話費等。
企業受物業產權人委託代為收取的房租等,也在本科目核算。
2.企業收到代收的各種款項時, 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貸記本科目;交給有關單位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收取代辦手續費等服務收入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經營收入」科目。
3.本科目應按代收代交費用種類設置明細賬。
4.本科目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支付的代收款項。
(三)其他應付款
1.本科目核算企業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如物業產權人、使用人入住時或入住後准備進行裝修時,企業向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收取的可能因裝修而發生的毀損修復、安全等方面費用的保證金等。
2.發生的各種應付、 暫收款項,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支付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3.本科目應按債權人或應付、 暫收款項的類別設置明細賬。
4.本科目期末余額,反映企業尚未支付的其他應付款。
(四)代管基金
1.本科目核算企業接受委託管理的房屋共用部分、 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2.企業收到代管基金時, 借記「銀行存款--代管基金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企業收到銀行計息通知,屬於代管基金存款的利息收入,借記「銀行存款--代管基金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1.本科目核算企業因代收代交有關費用等應付給有關單位的款項,如代收的水電費、煤氣費、有線電視費、電話費等。
2.企業取得的各項收入,應按下列原則確認:
企業應當在勞務已經提供,同時收訖價款或取得收取價款的憑證時確認為營業收入的實現。
物業大修收入應當經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簽證認可後,確認為營業收入的實現;企業與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雙方簽訂付款合同或協議的,應當根據合同或者協議所規定的付款日期確認為營業收入的實現。
3.企業為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公共性服務、公眾代辦性服務以及特約服務而取得的物業管理收入,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企業經營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築物和共用設施取得的物業經營收入,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企業承接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修工程,工程完工,其工程款經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簽證認可後進行轉賬,借記「代管基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4.本科目應按經營收入的種類設置明細賬,如「物業管理收入」、「物業經營收入」、「物業大修收入」等,其中「物業管理收入」,企業可以根據實際管理需要,按照物業管理收入的組成內容(如來源渠道等)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5.期末, 應將本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余額。
(五)經營成本
1.本科目核算企業物業管理、 物業經營、物業大修等應結轉的經營成本。
企
業所屬物業管理單位在經營中發生的管理人員的工資、獎金及職工福利費、固定資產折舊費及修理費、水電費、取暖費、辦公費、差旅費、郵電通訊費、交通運輸
費、租賃費、財產保險費、勞動保護費、保安費、綠化維護費、低值易耗品攤銷及其他費用等間接費用,記入「管理費用」科目,不在本科目核算。
2.企業為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公共性服務、公眾代辦性服務及特約服務所發生的直接費用,直接記入本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材料」、「應付賬款」等科目。
企業經營物業應付給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租賃費、承包費等,直接記入本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代管基金」或」應付賬款」科目。
月份終了,企業應及時結轉已完物業工程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物業工程」科目。
3.本科目的明細核算應與經營收入的明細核算相對應。
4.期末,應將本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余額。
(六)物業工程
1.本科目核算企業承接物業工程所發生的各項支出。
企業對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的管理用房、商業用房進行裝飾裝修發生的支出,也在本科目核算。
2.企業承接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修、更新、改造工程發生的各項支出,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材料」等科目。工程完工,其工程款經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簽證認可後進行轉帳,借記「代管基金」科目,貸記「經營收入——物業大修收入
」科目;結轉已完物業工程成本,借記「經營成本」科目,貸記本科目。
企業對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的管理用房、商業用房進行裝飾裝修發生的支出,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材料」等有關科目,工程完工結轉成本,借記「遞延資產」科目,貸記本科目。
3.本科目應按工程項目設置明細帳。
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在建工程的實際成本。
5.企業可以根據實際業務需要,增設相應的科目。
(七)經營收入
1.本科目核算企業在物業管理(主營業務)活動中,為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維修、管理和服務等勞務而取得的各項收入,包括物業管理收入、物業經營收入和物業大修收入。
物業管理收入是指企業向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收取的公共性服務費收入、公眾代辦性服務費收入和特約服務收入。
物業經營收入是指企業經營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築物和共用設施取得的收入,如房屋出租收入和經營停車場、游泳池、各類球場等共用設施收入。
物業大修收入是指企業接受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委託,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大修取得的收入。
2.企業取得的各項收入,應按下列原則確認:
企業應當在勞務已經提供,同時收訖價款或取得收取價款的憑證時確認為營業收入的實現。
物業大修收入應當經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簽證認可後,確認為營業收入的實現;企業與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雙方簽訂付款合同或協議的,應當根據合同或者協議所規定的付款日期確認為營業收入的實現。
3.企業為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公共性服務、公眾代辦性服務以及特約服務而取得的物業管理收入,借記「銀行存款」、「應收帳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企業經營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築物和共用設施取得的物業經營收入,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企業承接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修工程,工程完工,其工程款經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簽證認可後進行轉帳,借記「代管基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4.本科目應按經營收入的種類設置明細帳,如「物業管理收入」、「物業經營收入」、「物業大修收入」等,其中「物業管理收入」,企業可以根據實際管理需要,按照物業管理收入的組成內容(如來源渠道等)設置明細帳,進行明細核算。
5.期末,應將本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余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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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物業公司常用會計科目及會計分錄
常用的物業會計分錄有
一、常用的會計科目:
(一)預收帳款
1.本科目核算企業按合同規定向有關單位和個人預收的款項,如企業為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的公共衛生清潔、公用設施的維修保養和保安、綠化等預收的公共性服務費等。
2.企業向有關單位和個人預收的款項, 借記「銀行存款」 科目,貸記本科目;收入實現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經營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科目。有關單位和個人補付的款項,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退回多付的款項,作相反會計分錄。
預收賬款情況不多的公司,也可以將預收的款項直接記入「應收賬款」科目的貸方,不設本科目。
3.本科目應按有關單位和個人設置明細帳。
4.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 反映企業向有關單位和個人預收的款項;期末如為借方余額,反映應由有關單位和個人補付的款項。
(二)代收款項
1.本科目核算企業因代收代交有關費用等應付給有關單位的款項,如代收的水電費、煤氣費、有線電視費、電話費等。
企業受物業產權人委託代為收取的房租等,也在本科目核算。
2.企業收到代收的各種款項時, 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貸記本科目;交給有關單位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收取代辦手續費等服務收入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經營收入」科目。
3.本科目應按代收代交費用種類設置明細賬。
4.本科目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支付的代收款項。
(三)其他應付款
1.本科目核算企業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如物業產權人、使用人入住時或入住後准備進行裝修時,企業向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收取的可能因裝修而發生的毀損修復、安全等方面費用的保證金等。
2.發生的各種應付、 暫收款項,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支付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3.本科目應按債權人或應付、 暫收款項的類別設置明細賬。
4.本科目期末余額,反映企業尚未支付的其他應付款。
(四)代管基金
1.本科目核算企業接受委託管理的房屋共用部分、 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2.企業收到代管基金時, 借記「銀行存款--代管基金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企業收到銀行計息通知,屬於代管基金存款的利息收入,借記「銀行存款--代管基金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1.本科目核算企業因代收代交有關費用等應付給有關單位的款項,如代收的水電費、煤氣費、有線電視費、電話費等。
2.企業取得的各項收入,應按下列原則確認:
企業應當在勞務已經提供,同時收訖價款或取得收取價款的憑證時確認為營業收入的實現。
物業大修收入應當經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簽證認可後,確認為營業收入的實現;企業與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雙方簽訂付款合同或協議的,應當根據合同或者協議所規定的付款日期確認為營業收入的實現。
3.企業為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公共性服務、公眾代辦性服務以及特約服務而取得的物業管理收入,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企業經營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築物和共用設施取得的物業經營收入,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企業承接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修工程,工程完工,其工程款經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簽證認可後進行轉賬,借記「代管基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4.本科目應按經營收入的種類設置明細賬,如「物業管理收入」、「物業經營收入」、「物業大修收入」等,其中「物業管理收入」,企業可以根據實際管理需要,按照物業管理收入的組成內容(如來源渠道等)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5.期末, 應將本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余額。
(五)經營成本
1.本科目核算企業物業管理、 物業經營、物業大修等應結轉的經營成本。
企業所屬物業管理單位在經營中發生的管理人員的工資、獎金及職工福利費、固定資產折舊費及修理費、水電費、取暖費、辦公費、差旅費、郵電通訊費、交通運輸費、租賃費、財產保險費、勞動保護費、保安費、綠化維護費、低值易耗品攤銷及其他費用等間接費用,記入「管理費用」科目,不在本科目核算。
2.企業為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公共性服務、公眾代辦性服務及特約服務所發生的直接費用,直接記入本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材料」、「應付賬款」等科目。
企業經營物業應付給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租賃費、承包費等,直接記入本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代管基金」或」應付賬款」科目。
月份終了,企業應及時結轉已完物業工程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物業工程」科目。
3.本科目的明細核算應與經營收入的明細核算相對應。
4.期末,應將本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余額。
(六)物業工程
1.本科目核算企業承接物業工程所發生的各項支出。
企業對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的管理用房、商業用房進行裝飾裝修發生的支出,也在本科目核算。
2.企業承接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修、更新、改造工程發生的各項支出,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材料」等科目。工程完工,其工程款經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簽證認可後進行轉帳,借記「代管基金」科目,貸記「經營收入——物業大修收入
」科目;結轉已完物業工程成本,借記「經營成本」科目,貸記本科目。
企業對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的管理用房、商業用房進行裝飾裝修發生的支出,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材料」等有關科目,工程完工結轉成本,借記「遞延資產」科目,貸記本科目。
3.本科目應按工程項目設置明細帳。
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在建工程的實際成本。
5.企業可以根據實際業務需要,增設相應的科目。
(七)經營收入
1.本科目核算企業在物業管理(主營業務)活動中,為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維修、管理和服務等勞務而取得的各項收入,包括物業管理收入、物業經營收入和物業大修收入。
物業管理收入是指企業向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收取的公共性服務費收入、公眾代辦性服務費收入和特約服務收入。
物業經營收入是指企業經營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築物和共用設施取得的收入,如房屋出租收入和經營停車場、游泳池、各類球場等共用設施收入。
物業大修收入是指企業接受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委託,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大修取得的收入。
2.企業取得的各項收入,應按下列原則確認:
企業應當在勞務已經提供,同時收訖價款或取得收取價款的憑證時確認為營業收入的實現。
物業大修收入應當經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簽證認可後,確認為營業收入的實現;企業與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雙方簽訂付款合同或協議的,應當根據合同或者協議所規定的付款日期確認為營業收入的實現。
3.企業為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公共性服務、公眾代辦性服務以及特約服務而取得的物業管理收入,借記「銀行存款」、「應收帳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企業經營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築物和共用設施取得的物業經營收入,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企業承接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修工程,工程完工,其工程款經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簽證認可後進行轉帳,借記「代管基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4.本科目應按經營收入的種類設置明細帳,如「物業管理收入」、「物業經營收入」、「物業大修收入」等,其中「物業管理收入」,企業可以根據實際管理需要,按照物業管理收入的組成內容(如來源渠道等)設置明細帳,進行明細核算。
5.期末,應將本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余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