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收的定金怎麼做會計分錄
⑴ 請收到定金怎麼做會計分錄
定金和訂金是兩個概念。定金如果反悔不退還;訂金要退還。
如果是定金,可直接做預收
借:庫存現金 / 銀行存款
貸:預收賬款—定金
如果反悔,把定金轉營業外收入
借:預收賬款—定金
貸:營業外收入
如果繼續交易,轉收入
借:預收賬款—定金
貸:主營業務收入
但是訂金應做其他應付款,收到時
借:庫存現金 / 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訂金
交易繼續轉收入,交易反悔退還
借:其他應付款—訂金
貸:庫存現金 / 銀行存款
⑵ 收到定金時會計分錄應該怎麼做
收到定金會計分錄
預收定金時,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貸:預收賬款
收到餘款,並且貨款全部結清時:
借:銀行存款
預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定金是指當事人雙方為了保證債務的履行,約定由當事人方先行支付給對方定數額的貨幣作為擔保,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定金合同要採用書面形式,並在合同中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散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⑶ 酒店收到了旅客的押金如何做帳務處理呢
1、酒店收到了旅客的押金的帳務處理是:
借:現金
貸:其他應付款-押金
2、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企業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如應付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的租金,存入保證金、應付、暫收所屬單位、個人的款項、管轄區內業主和物業管戶裝修存入保證金;應付職工統籌退休金,以及應收暫付上級單位、所屬單位的款項。
⑷ 酒店押金怎麼做會計分錄
如果你用的是酒店管理系統,所有這些問題都是由系統設置好了的;如果你不用系統,手工做帳的話,會計分錄應該這樣:
入住時,收押金:
借:現金/銀行存款 1000
貸:應收帳款—客帳1000
確認收入時:
借:應收帳款—客帳200
貸:營業收入—客房200退房時:借:應收帳款—客帳800
貸:現金/銀行存款800
原始憑證用客人退回的押金單入賬。
⑸ 酒店收到房屋租金及押金怎麼做會計分錄
收到租金:
借:庫存現金
貸:主營業務收入
收到的押金:
借: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付款--XXX
⑹ 收定金怎麼做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貸:預收賬款/應收賬款
⑺ 先預付酒店訂金,後付餘款,怎麼做會計分錄
預付訂金時 借:預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後付餘款是如果收到發票 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 和預付賬款
後付餘款是如果沒有收到發票 借:預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收到發票後借:管理費用 貸:預付賬款
⑻ 收定金怎麼做會計分錄
定金是在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用來保證雙方執行合同的,定金隨著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隨著合同的消滅而消滅,是由合同當事人約定的,但只有當事人關於定金的約定,而無定金的實際交付,定金擔保並不能成立,只有合同當事人將定金實際交付給對方,定金才能成立。《擔保法》第
89
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務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雙倍返還定金。就是說給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義務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義務的,雙倍返還定金。當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按照未履行部分所佔合同約定內容的比例,適用定金罰則。
實務中,接受定金企業收到定金,一般財務上作為預收款項入賬,待合同執行時計入合同價款中。
借: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
貸:預收賬款
待合同履行時,接受定金方提供勞務或發出貨物並收到餘款時再做以下分錄;
借:銀行存款
預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如果因支付定金方原因,造成最終未履行合同,定金作為違約金由接受定金方沒收時:
借:預收賬款
貸:營業外收入
如果因接受定金方原因未能履行合同,接受定金方要雙倍返還定金,實質上的是退回定金並支付同樣金額的違約金:
借:預收賬款
營業外支出
貸: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