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用樣品怎麼做會計分錄
① 購進產品樣品怎麼進行賬務處理
購進樣品的賬務處理方法
從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的角度看,無論是否實際入庫以及後續如何處理,在收到樣品時都應當辦理入庫手續。至於賬務處理,要看具體情況而定。我們先從主導該行為的企業(假定為該樣品的生產廠家)的業務處理開始分析,通常可能存在以下情況。
(1)將自產、委託加工產品或者購入的商品(以下簡稱產品)作為樣品,無論是用於長期展示,還是短期促銷,要視其最終處理途徑確定會計處理:
①變價銷售,這種情況下會計處理類似於正常銷售業務。在發出樣品時借記「發出商品——樣品」,貸記「庫存商品」等;實際銷售時按變價收入借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等,貸記「主營業務收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同時借記「主營業務成本」,貸記「發出商品——樣品」等;如果變價收入過低,稅務機關認為應當調整的,其調整增加的流轉稅額計入銷售費用為宜。如果變價收入(不含稅金額)低於貨物賬面成本的,考慮管理方面的要求,將其差額部分計入銷售費用為宜。
②無償贈送,這種情況在稅務上屬於視同銷售。按其成本及應計稅額借記「銷售費用」,貸記「發出商品——樣品」、「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③回收報廢,按其回收入庫折價金額借記「原材料」「庫存商品」等,貸記「發出商品——樣品」,按其差額借記「銷售費用」。
增值稅方面,對於第①②兩種情況,無疑是要計征增值稅。而對於第三種情況,應該不需計征增值稅。所得稅方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以及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處置資產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28號)規定精神,企業將資產移送他人用於市場推廣或銷售的,因資產所有權屬已發生改變而不屬於內部處置資產,所得稅方面應按規定視同銷售確定收入。企業發生本前述情形時,屬於企業自製的資產,應按企業同類資產同期對外銷售價格確定銷售收入;屬於外購的資產,可按購入時的價格確定銷售收入。從原理上看,這一規定同樣是針對第①②兩種情況。
(2)名為樣品,實際是具有折扣性質,即按經銷商、客戶采購量供給一定數量的樣品,這具有供其展銷和鼓勵增加采購量的雙重意義,這種情況下,會計上可按商業折扣進行處理。
增值稅方面,雖然有觀點認為,相關規范中所稱折扣銷售僅限於價格折扣,如果銷貨者將自產、委託加工和購買的貨物用於實物折扣的,則該實物款額不能從貨物銷售額中減除,而應做視同銷售處理。但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外合資南京中萃食品有限公司飲料折扣銷售額徵收增值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1996]598號)中曾明確,對於該公司採用數量折扣方式銷售貨物的情況,可依折扣後的銷售額徵收增值稅。而通常在不違反相關規定的前提下,如果實物折扣以合理方式轉換為價格折扣並體現在同一張發票上,則可以按折扣後金額計繳增值稅。
所得稅方面,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銷售折扣在計征所得稅時如何處理問題的批復》(國稅函[1997]472號)曾明確,納稅人銷售貨物給購貨方的銷售折扣,如果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銷售發票上註明的,可按折扣後的銷售額計算徵收所得稅;如果將折扣額另開發票,則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折扣額。《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發布實施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確認企業所得稅收入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75號)規定,企業為促進商品銷售而在商品價格上給予的價格扣除屬於商業折扣,商品銷售涉及商業折扣的,應當按照扣除商業折扣後的金額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另外,還有一些特殊情況,如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確認企業所得稅收入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75號)規定,企業以買一贈一等方式組合銷售本企業商品的,不屬於捐贈,應將總的銷售金額按各項商品的公允價值的比例來分攤確認各項的銷售收入。
② 樣品費會計分錄
不合理
個人認為應該這樣做:
借: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供參考!
③ 購進樣品怎麼進行賬務處理
【問題】 我公司進了200套產品,准備全部用作樣品,請問是否入庫?怎麼入賬和出賬? 【解答】 從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的角度看,無論是否實際入庫以及後續如何處理,在收到樣品時都應當辦理入庫手續。至於賬務處理,要看具體情況而定。我們先從主導該行為的企業(假定為該樣品的生產廠家)的業務處理開始分析,通常可能存在以下情況。 (1)將自產、委託加工產品或者購入的商品(以下簡稱產品)作為樣品,無論是用於長期展示,還是短期促銷,要視其最終處理途徑確定會計處理: ①變價銷售,這種情況下會計處理類似於正常銷售業務。在發出樣品時借記「發出商品——樣品」,貸記「庫存商品」等;實際銷售時按變價收入借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等,貸記「主營業務收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同時借記「主營業務成本」,貸記「發出商品——樣品」等;如果變價收入過低,稅務機關認為應當調整的,其調整增加的流轉稅額計入銷售費用為宜。如果變價收入(不含稅金額)低於貨物賬面成本的,考慮管理方面的要求,將其差額部分計入銷售費用為宜。 ②無償贈送,這種情況在稅務上屬於視同銷售。按其成本及應計稅額借記「銷售費用」,貸記「發出商品——樣品」、「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③回收報廢,按其回收入庫折價金額借記「原材料」「庫存商品」等,貸記「發出商品——樣品」,按其差額借記「銷售費用」。 增值稅方面,對於第①②兩種情況,無疑是要計征增值稅。而對於第三種情況,應該不需計征增值稅。所得稅方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以及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處置資產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28號)規定精神,企業將資產移送他人用於市場推廣或銷售的,因資產所有權屬已發生改變而不屬於內部處置資產,所得稅方面應按規定視同銷售確定收入。企業發生本前述情形時,屬於企業自製的資產,應按企業同類資產同期對外銷售價格確定銷售收入;屬於外購的資產,可按購入時的價格確定銷售收入。從原理上看,這一規定同樣是針對第①②兩種情況。 (2)名為樣品,實際是具有折扣性質,即按經銷商、客戶采購量供給一定數量的樣品,這具有供其展銷和鼓勵增加采購量的雙重意義,這種情況下,會計上可按商業折扣進行處理。 增值稅方面,雖然有觀點認為,相關規范中所稱折扣銷售僅限於價格折扣,如果銷貨者將自產、委託加工和購買的貨物用於實物折扣的,則該實物款額不能從貨物銷售額中減除,而應做視同銷售處理。但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外合資南京中萃食品有限公司飲料折扣銷售額徵收增值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1996]598號)中曾明確,對於該公司採用數量折扣方式銷售貨物的情況,可依折扣後的銷售額徵收增值稅。而通常在不違反相關規定的前提下,如果實物折扣以合理方式轉換為價格折扣並體現在同一張發票上,則可以按折扣後金額計繳增值稅。 所得稅方面,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銷售折扣在計征所得稅時如何處理問題的批復》(國稅函[1997]472號)曾明確,納稅人銷售貨物給購貨方的銷售折扣,如果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銷售發票上註明的,可按折扣後的銷售額計算徵收所得稅;如果將折扣額另開發票,則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折扣額。《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發布實施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確認企業所得稅收入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75號)規定,企業為促進商品銷售而在商品價格上給予的價格扣除屬於商業折扣,商品銷售涉及商業折扣的,應當按照扣除商業折扣後的金額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另外,還有一些特殊情況,如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確認企業所得稅收入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75號)規定,企業以買一贈一等方式組合銷售本企業商品的,不屬於捐贈,應將總的銷售金額按各項商品的公允價值的比例來分攤確認各項的銷售收入。 貴公司可比照分析確定自身業務屬於上述哪種情況,從而確定相應的會計及稅務處理。
④ 請問公司購買樣品怎樣會計處理
1、先進庫存。
2、如果後來銷售了,那就結轉營業成本。如果是用來展銷、學習、或其他什麼用途的,那就轉營業費用、研發支出或管理費用。
⑤ 公司做樣品的一些貨物會計該怎樣做賬務處理
列做營業費用或銷售費用
借:營業費用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金-銷項稅
如果以後再把這部分樣品賣掉了,再處理:
沖回營業費用的記錄,再做正常銷售處理。
⑥ 用自己工廠產品,做樣品,會計分錄怎麼做
會計上的處理很簡單:
借
低值易耗品(或固定資產)-樣品
貸
庫存商品-XX產品
但是稅務一定會調整:
借
低值易耗品(或固定資產)-樣品
貸
主營業務收入
⑦ 樣品收入怎麼記賬
你們樣品成本有沒有單獨計算?
如果單獨計算了,就正常計入「主營業務收入」,並正常結轉樣品成本至「主營業務成本」。
如果沒有單獨計算,樣品相關成本費用計入了哪個科目,就從哪個科目扣除。如計入了製造費用,則:
借:應收賬款
借:製造費用 (紅字負數)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⑧ 公司貨物送客戶做樣品會計分錄怎麼做
樣品無償送給銷售客戶按現行售價視同銷售收入做會計分錄:
借:銷售費用—樣品費
貸:主營業務收入—類別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月終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類別
貸:庫存商品—類別—商品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