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送家電會計分錄怎麼做
❶ 買房贈家電怎麼上稅
房地產企業為了達到很好的營銷效果,常常會推出各種促銷手段,比如常見的有買房贈送車位、買房贈送家電、買房贈送裝修等。最近,有一位房地產企業的財務人員就在咨詢這樣的問題:「我們公司近期推出買房贈送家電的活動,這種情況下,要不要視同銷售呢?該如何進行財稅處理?」
一、視同銷售在各個稅種的相關規定:
(一)視同銷售在增值稅上的相關規定: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規定: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貨物:
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由此得出,增值稅上的視同銷售概念必須是無償的,也就意味著客戶沒有支付任何對價就取得了贈品,當然應當視同銷售。所以,所有的無償贈送都必須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
本案例中的買房送家電是無償贈送嗎?很顯然,它不是一種真正意義上的無償贈送,其實是以客戶買房成交為前提,將贈送附加在銷售產品之上的「有償贈送」。這種情況,可以理解為是一種組合銷售,是一種附買贈方式的商品銷售。贈送的家電成本其實已經考慮在銷售房屋定價內隨同銷售的房屋一並收回了,所以,贈送的家電做為促銷品就不能再按視同銷售處理。同時,如果購買家電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還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二)視同銷售在企業所得稅上的相關規定:
1、《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企業發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以及將貨物、財產、勞務用於捐贈、償債、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或者利潤分配等用途的,應當視同銷售貨物、轉讓財產或者提供勞務,但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2、《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處置資產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28號)規定:企業將資產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資產所有權屬已發生改變而不屬於內部處置資產,應按規定視同銷售確定收入。(1)用於市場推廣或銷售;(2)用於交際應酬;(3)用於職工獎勵或福利;(4)用於股息分配;(5)用於對外捐贈;(6)其他改變資產所有權屬的用途。
本案例中買房贈送的家電,不屬於房地產企業的資產,是外購的促銷品,需要按促銷費用處理,所以,促銷品雖然所有權已發生轉移,但不需要視同銷售繳納企業所得稅。
二、房地產企業買房贈送家電該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有償贈送」的會計處理應區分屬於促銷品還是捆綁銷售。區分促銷品和捆綁銷售的關鍵是判斷贈品是否是公司自主經營的產品。對於房地產企業來說,家電屬於外購並不是公司經營的產品,所以買房送家電不能按捆綁銷售來進行賬務處理,這種贈送屬於促銷品,會計上計入「銷售費用」處理。
三、房地產企業買房贈送家電,需要代征購房者個人所得稅嗎?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促銷展業贈送禮品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50號)第一條規定:
企業在銷售商品(產品)和提供服務過程中向個人贈送禮品,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徵收個人所得稅:企業在向個人銷售商品(產品)和提供服務的同時給予贈品,如通信企業對個人購買手機贈話費、入網費,或者購話費贈手機等。
因此,房地產企業推出的「買房贈送家電」活動,是在向個人銷售房產的同時給予的贈品,不需要代征個人所得稅。
❷ 買房送家電,家電的稅費該如何繳納
房送家電,家電的稅費該如何繳納 一些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售房過程中,經常採取售房贈送家電的方式搞促銷。對於這些贈送的家電,有人認為應該繳納增值稅,有人認為應該繳納營業稅。那麼,企業究竟該不該為這些贈送出去的家電繳稅?如果該繳,是繳增值稅還是營業稅? 要回答上面的問題,還得從賣方贈送家電的實質以及增值稅、營業稅相關法規說起。房地產企業售房附送家電的行為,實質是在銷售產品(即房屋)的同時贈送家電的促銷活動。如果說贈送的家電需要納稅,經初步分析及對照現行相關稅收法規,最具爭議的應該是以下兩種可能:第一,被認定為視同銷售,需繳納增值稅;第二,被認定為混合銷售,需按家電的公允價值與售房款一並繳納營業稅。 先說第一種可能。在增值稅方面,關於「視同銷售」,《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規定,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貨物:(1)將貨物交付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代銷;(2)銷售代銷貨物;(3)設有兩個以上機構並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於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4)將自產或者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非增值稅應稅項目;(5)將自產、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6)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7)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者投資者;(8)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很顯然,對於售房贈送家電的行為是否構成視同銷售,只有第八款「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規定可作判斷依據,其核心條件是「無償贈送」。那麼,售房贈送家電到底是不是將「貨物無償贈送」呢?筆者的答案是否定的。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條規定,本細則所稱有償,是指從購買方取得貨幣、貨物或者其他經濟利益。在售房贈送家電過程中,很明顯房地產公司從購房人手中取得了家電對應的貨幣、貨物或其他經濟利益,因此這些家電不屬於「無償贈送」。第一,房地產公司贈送家電是有前提的,這個前提就是受贈人必須購買房屋。第二,企業的本質是經濟組織,追求利潤是根本宗旨,房地產公司也不例外。在進行附送家電的決策時,房地產公司必然測算過相關成本與帶來的效果,因此附送家電的價值就構成了房屋銷售的成本,相應的也會從房屋的售價中回收。第三,作為一個企業,所有贈送活動都有目的,房地產公司售房同時贈送家電的目的非常明確,就是促進顧客購買公司的產品——房屋,贈送家電的行為可以與某一筆明確的銷售收入掛鉤,所以房屋的售價中不可能不包含所附送家電的價值,這也是售房贈送家電與一般贈送的本質區別。 因此,房地產公司售房贈送的家電並非是無償地把家電贈送給購房人,而是收取了貨幣的,只不過收取的貨幣已被包含在房屋的售價中,沒有被直接反映出來。也就是說,房地產公司售房贈送家電的行為不符合《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第八款的規定,無需繳納增值稅。 再說第二種可能。《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五條規定,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應稅勞務又涉及貨物,為混合銷售行為。從這項規定可以看出,構成混合銷售必須同時符合以下3個條件:一是混合的行為中有提供應稅勞務;二是其中的貨物被銷售了;三是提供勞務和銷售貨物發生在同一筆銷售行為中,就是發生的時間一樣、客戶一樣。 房地產公司售房贈送家電的混合行為包括了銷售房屋也即不動產和贈送家電。暫且不論贈送家電是否是銷售行為,單就這一混合行為中沒有提供應稅勞務一項,就可以斷定售房贈送家電行為就不符合上述第一個條件。就算回歸到制定混合銷售有關稅收政策的出發點——基於一項銷售行為涉及兩個不同稅種,本案中贈送的家電也不應該等同於銷售。因為它是在銷售房屋同時採取的促銷手段,並非企業的常態行為。如果是常態行為,企業每銷售一套房屋就得贈送一套相應的家電。另外,贈送家電也不是銷售房屋所必須提供的,不是企業產品的組成部分,所以也不能簡單理解為銷售。據此可以斷定,售房贈送家電行為不符合上述第二個條件。也就是說,售房贈送家電不屬於混合銷售,其中的贈送家電無需繳納營業稅。退一步說,即便屬於混合銷售,如前文所述家電的價值已包含在房屋的銷售款中,也不應該再按其公允價值計算繳納營業稅。 綜合上述分析,筆者認為,對於售房贈送的家電,房地產公司既無需為之繳納增值稅,也無需繳納營業稅。其實,對於類似問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國移動有限公司內地子公司業務銷售附帶贈送行為徵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1278號)已從一個側面作出規定。電信企業開展電信業務而贈送一定實物行為與房地產公司售房贈送家電的行為本質都是一樣,因此後者完全可以參照前者處理
❸ 房地產企業購買家電,供已買房客戶抽獎,這個怎麼做賬
期房的樓盤規劃和配套基本都是看開發商的設計圖和規劃圖。但是開發商在建設過程中為了節省成本從而實現利潤化,到實際交房時,不少規劃都變成了空的,配套設施要麼沒有,要麼質量和數量大縮水,很多購房者以為這70年就是從自己簽合同的那一天開始算,其實這個70年是從開發商從政府手中簽下土地使用合同的時候開始算,而土地使用年限開發商都會刻意隱瞞。
❹ 用於贈送的商品,該怎麼做會計分錄
一、贈送的商品應當視同銷售: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二、結轉成本:
解: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無償贈送,會計上不符合收入確認的五個條件,不確認收入,但是增值稅及所得稅要視同銷售,以公允價確認增值稅項稅額,同時也以公允價確認所得稅收入。
(4)購房送家電會計分錄怎麼做擴展閱讀
視同銷售行為無銷售額,按照下列順序確定銷售額:
⑴當月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
⑵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
⑶組成計稅價格: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消費稅稅額
❺ 贈送的會計分錄該怎麼做
假定給出的金額是售價:
《關於自產自用的產品視同銷售如何進行會計處理的復函》的相關規定:企業將自已生產的產品用於在建工程、管理部門、非生產性機構、捐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等方面,是一種內部結轉關系,不存在銷售行為,不符合銷售成立的條件。因此,會計上不作銷售處理,而按成本轉帳;《企業會計制度》規定:企業將自產或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非應稅項目、作為投資、集體福利消費、贈送他人等,應視同銷售物資計算應交增值稅,借記「在建工程」、「應付職工薪酬」「營業外支出」等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贈送xx公司B產品,做會計處理為:
借:銷售費用
585
貸:庫存商品—B產品
5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85
向xx公司出售20000元A產品,做會計處理為: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234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2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3400
根據商品銷售成本的結轉,有隨銷售隨結轉和定期結轉兩種做法。隨銷售隨結轉即在商品銷售的同時結轉成本,定期結轉一般在月終一次結轉成本。不知道你公司運用的是哪一種商品銷售成本的結轉方法。
商品銷售成本的結轉,做會計處理為: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A
庫存商品-B
❻ 房地產賣房送家電會計賬務如何處理
房地產賣房送家電,所送的家電是賣房金額的組成部分,購買家電可以做到開發成本中。
供參考。
❼ 買房子贈家電如何做賬務處理
按稅法買贈類要視同銷售來處理。
❽ 贈送商品會計分錄怎麼做
如果是作為福利發放給職工等,就應該視同銷售,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借:生產成本 管理費用 製造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
❾ 單位購買家電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公司購買的家電如何入賬與電器金額是否達到固定資產標准有關。
1、如果電器金額沒有達到固定資產標准購進時
借:低值易耗品--xx電器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增值稅一般納稅取得專票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2、如果電器達到固定資產標准購進時
借:固定資產---xx電器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增值稅一般納稅取得專票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