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罰款怎麼做會計分錄
Ⅰ 在發工資時扣員工違章罰款怎麼做會計分錄
1.如果是直接收員工的現金
借:現金
貸:營業外收入-罰款凈收入
2、如果是從工資中扣除
借:應付工資-員工工資
貸:營業外收入-罰款凈收入
Ⅱ 員工罰款從工資中扣除,開罰單時的會計分錄怎麼做呢
如果開罰單時沒發工資扣款:借:其他應收款貸:營業外收入在發工資時扣回:借:應付職工薪酬貸:其他應收款
Ⅲ 員工的罰款怎麼做賬務處理!
員工在工作中出現錯誤,公司要進行處罰做賬務處理
1.如果是直接收員工的現金
借:現金
貸:營業外收入-罰款凈收入
2、如果是從工資中扣除
借:應付工資-員工工資
貸:營業外收入-罰款凈收入
3、收取了職工押金之類
借:其他應付款
貸:營業外收入-罰款凈收入
如果有公司的罰款制度,或者處罰決定,就復印了附上,然後就是你的收據
Ⅳ 關於稅務罰款怎麼做會計分錄
一、單位追究其個人責任
借:其他應收款——xx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如果沒有,就是單位承擔責任
借:營業外支出-XX稅務局罰款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結轉損益類賬戶
借:本年利潤
貸:營業外支出
二、包括非流動資產處置損失、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損失、債務重組損失、公益性捐贈支出、非常損失、盤虧損失等。主要核算:非流動資產處置損失、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損失、債務重組損失、公益性捐贈支出、非常損失、盤虧損失等。
三、營業外支出的稅法規定:
1、各種贊助支出不得稅前扣除。
2、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而交納的罰款、滯納金不得稅前扣除。
3、納稅人按照經濟合同規定支付的違約金(包括銀行罰息)、罰款和訴訟費可以稅前扣除。
(4)扣罰款怎麼做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營業外支出的稅法規定:
1、各種贊助支出不得稅前扣除。
2、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而交納的罰款、滯納金不得稅前扣除。
3、納稅人按照經濟合同規定支付的違約金(包括銀行罰息)、罰款和訴訟費可以稅前扣除。
4、損贈支出又具體分為以下情況:
(1)納稅人直接向受贈人的捐贈不允許稅前扣除。
(2)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年度利潤總額,是指企業依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計算的大於零的數額。所得款將捐給貧困人民。
在《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一條明確定義:《企業所得稅法》第九條所稱公益性捐贈,是指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規定的公益事業的捐贈。
5、財產損失。
6、國家稅法規定可提取的准備金之外的任何形式的准備金,均不得作為應納稅所得額的扣除項目。即企業計提的八項准備金,除經稅務機關批準的計提不超過年末按《企業會計制度》計提基數0.5%的壞賬准備可在稅前扣除,其他不得在稅前扣除。
7、債權人發生的債務重組損失,符合壞賬的條件下,報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後,可以稅前扣除,債務人發生的債務重組損失,不得稅前扣除。
Ⅳ 員工罰款直接在工資中扣除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企業無罰款權!罰款是行政處罰的種類之一,是只能由行使國家行政權力的行政管理機關或者法律授權行使行政權力的機構來行使的行政處罰措施。
對應員工的罰款屬於剋扣工資,在會計分錄時應錄入「應付職工薪酬」,屬於企業負債。
1982年4月10日國務院發布的《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第12條規定:「對職工的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察看,開除。在給予上述行政處分的同時,可以給予一次性罰款。」第16條規定:「對職工罰款的金額由企業決定,一般不要超過本人月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二十。」該條例的上述兩條規定適用於全民所有制企業和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的全體職工。這是我國勞動法律中對企業職工罰款的直接法律淵源,現實中很多用人單位也是參照了這兩條規定在其規章制度中賦予自己對員工罰款的權利,甚至在以前一些仲裁機構的裁決、法院的裁判中也有支持全民所有制企業和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對違法、違紀職工採取罰款的判例存在。
然而,國務院2008年1月15日發布的《關於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國務院令第516號)明確規定:《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已被1995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2008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所代替,《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已經廢止。
那麼,《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中是否有罰款這一處罰措施的相關規定?無此規定也未授權單位可制定相應規定。
這兩部法律均規定:用人單位對於勞動者嚴重違反法律、規章制度以及嚴重失職、營私舞弊造成用人單位重大損害的行為,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90條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第22條和第23條規定: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也就是說,現實中某些單位在規章制度規定或員工手冊中約定,對於員工的違章行為採取罰款的措施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對於勞動者違反規章制度和勞動合同的行為,用人單位只能採取解除勞動合同、要求勞動者賠償損失以及按約定支付違約金等措施,而並不能採取罰款的處罰。
【法律依據】
《行政處罰法》
第三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並由行政機關依照本法規定的程序實施。
沒有法定依據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處罰無效。
第八條行政處罰的種類:
(一)警告;
(二)罰款;
(三)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四)責令停產停業;
(五)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勞動法》
第二十五條【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情形】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一百零二條【勞動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和違反保密約定的法律責任】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事項,對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十一條【侵犯勞動者經濟權益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服務期】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商業秘密及競業禁止】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競業限制適用范圍和期限】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范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第二十五條【違約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第三十九條【用人單位單方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八十五條【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企業會計准則第9號——職工薪酬》
第一條 為了規范職工薪酬的確認、計量和相關信息的披露,根據《企業會計准則——基本准則》,制定本准則。
第二條 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而給予各種形式的報酬以及其他相關支出。職工薪酬包括:
(一)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二)職工福利費;
(三)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
(四)住房公積金;
(五)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
(六)非貨幣性福利;
(七)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
(八)其他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
第四條 企業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將應付的職工薪酬確認為負債,除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外,應當根據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對象,分別下列情況處理:
(一)應由生產產品、提供勞務負擔的職工薪酬,計入產品成本或勞務成本。
(二)應由在建工程、無形資產負擔的職工薪酬,計入建造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成本。
(三)上述(一)和(二)之外的其他職工薪酬,計入當期損益。
第五條 企業為職工繳納的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根據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計算,並按照本准則第四條的規定處理。
第六條 企業在職工勞動合同到期之前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或者為鼓勵職工自願接受裁減而提出給予補償的建議,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當確認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補償而產生的預計負債,同時計入當期損益:
(一)企業已經制定正式的解除勞動關系計劃或提出自願裁減建議,並即將實施。
該計劃或建議應當包括擬解除勞動關系或裁減的職工所在部門、職位及數量;根據有關規定按工作類別或職位確定的解除勞動關系或裁減補償金額;擬解除勞動關系或裁減的時間。
Ⅵ 從工程款中扣除的罰款如何做會計分錄
罰款應該在營業外支出賬戶中核算,罰款的會計分錄:
借:營業外支出——XX罰款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根據會計分錄涉及賬戶的多少,可以分為簡單分錄和復合分錄。
簡單分錄是指只涉及兩個賬戶的會計分錄,即一借一貸的會計分錄;
復合分錄是指涉及兩個(不包括兩個)以上賬戶的會計分錄。
(6)扣罰款怎麼做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會計分錄格式
第一:應是先借後貸,借貸分行,借方在上,貸方在下;
第二:貸方記賬符號、賬戶、金額都要比借方退後一格,表明借方在左,貸方在右。
會計分錄的種類包括簡單分錄和復合分錄兩種,其中簡單分錄即一借一貸的分錄;復合分錄則是一借多貸分錄、多借一貸以及多借多貸分錄。
需要指出的是,為了保持賬戶對應關系的清楚,一般不宜把不同經濟業務合並在一起,編制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為了反映經濟業務的全貌,也可以編制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
Ⅶ 關於罰款的會計分錄怎麼做啊
根據罰款原因不同而分別考慮
我方原因
借:營業外支出
貸:現金
工程隊原因
但是我方墊付
借:其他應收款
貸:現金
收到工程隊的罰款
做相反分錄即可
Ⅷ 行政單位罰款如何做會計分錄
所有的罰款、滯納金均需通過營業外支出,會計分錄如下:
借:營業外支出-罰款
滯納金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各級執收、執罰部門和單位取得的收費收入、罰沒收入,應在3日內上繳國庫。對零星收入,賬面余額不足1000元的,經本級財政部門同意,可每15日上繳一次;達到1000元的,應即時上繳國庫。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拖欠、截留、坐支、挪用、私分。
(8)扣罰款怎麼做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企業應通過「營業外支出」科目,核算營業外支出的發生及結轉情況。該科目可按營業外支出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確認處置非流動資產損失時,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貸記「固定資產清理」、「無形資產」、「原材料」等科目。
確認盤虧、非常損失計入營業外支出時,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庫存現金」等科目。
期末,應將「營業外支出」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借記「本年利潤」科目,貸記「營業外支出」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余額。
營業外支出反映企業發生的與其經營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支出,包括處置非流動資產損失、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損失、債務重組損失、盤虧損失、公益性捐贈支出、非常損失等,是企業財務中很重要的一個指標。
Ⅸ 罰款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根據罰款原因不同而分別考慮我方原因
借:營業外支出
貸:現金
工程隊原因 但是我方墊付
借:其他應收款
貸:現金
收到工程隊的罰款 做相反分錄即可。
(9)扣罰款怎麼做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會計分錄
會計分錄亦稱「記帳公式」。簡稱「分錄」。它根據復式記帳原理的要求,對每筆經濟業務列出相對應的雙方帳戶及其金額的一種記錄。
在登記帳戶前,通過記帳憑證編制會計分錄,能夠清楚地反映經濟業務的歸類情況,有利於保證帳戶記錄的正確和便於事後檢查。每項會計分錄主要包括記帳符號,有關帳戶名稱、摘要和金額。會計分錄分為簡單分錄和復合分錄兩種。
簡單分錄也稱「單項分錄」。是指以一個帳戶的借方和另一個帳戶的貸方相對應的會計分錄。復合分錄亦稱「多項分錄」。是指以一個帳戶的借方與幾個帳戶的貸方,或者以一個帳戶的貸方與幾個帳戶的借方相對應的會計分錄。
為了保證帳戶對應關系的正確、清晰、便於了解經濟業務的內容,會計分錄必須嚴格掌握一借多貸或一貸多借的基本原則,不允許多借多貸。
三要素
一,記賬方向(借方或貸方)
二,賬戶名稱(會計科目)
三,金額
種類
根據會計分錄涉及賬戶的多少,可以分為簡單分錄和復合分錄。
簡單分錄是指只涉及兩個賬戶的會計分錄,即一借一貸的會計分錄;
復合分錄是指涉及兩個(不包括兩個)以上賬戶的會計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