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辭退會計
Ⅰ 我公司會計,現在不能勝任我司工作,現在想要辭退她,需要注意些什麼
辭退最好選擇月末結完帳,納稅申報完成後再辭退,做好會計交接,明確時段,明確責任。
題外話 :會計工作是要有經驗積累過程的,以前犯過低級錯誤,不一定以後再犯,總經理能給機會改正,那說明這個人還是可以的,也許只是技術上還有待提高,不能因試制樣機未列成本成辭退理由,可能公司成本核算材料傳遞過程有些問題,會計缺少些主觀能動性,最好查問一下她未列成本的原因,已在公司工作4年啦,最後再看看吧?
Ⅱ 我公司會計,現在不能勝任我司工作,現在想要辭退她,需要注意些什麼呢
故意的吧!看上頭的意思了,同時幹掉的話做好信息管控,陰一點吧!
Ⅲ 我廠的朋友是會計,怎麼來辭退她的工作,因為是朋友關系,很為難
把你對未來的想法規劃好,然後和他溝通一下,他如果做不了肯定會說的。你的言下之意是他並不適合做這塊工作。
Ⅳ 會計怎樣辭職
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辭職有兩種形式:
1、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規定來提出,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單位批准,可以立馬走人。用人單位不但要按時支付工資還要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辭職書(最好寫成《辭職通知》)可以這樣寫:
茲有XX部門XXX,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因用人單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比如:不簽勞動合同、不按國家規定安排勞動時間、不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加班不給加班工資、收取押金、不按時為勞動者建立國家法定的社會保險等都是合法的辭職理由。列舉任意一條或兩條都行。)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有關規定,本人提出解除勞動關系,請用人單位依據勞動部頒布的《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的規定,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並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及時辦理離職手續,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如果單位不予支付,本人將保留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的權利。特此通知
2、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前30天(試用期3天)通知用人單位,不需要任何理由,也不用單位批准,到時即可要求單位辦理離職手續走人。只不過得不到經濟補償金。
基於上述規定,辭職通知可以這樣寫:
茲有XX部門XXX,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由於本人的原因,現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辭職,將於30天後離開單位,請單位做好接替工作,我會在規定時間內做好工作移交,請單位按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及時辦理離職手續。特此通知
3、注意:辭職通知必須確保送達,也就是說要單位簽收或掛號信送達,確保發生勞動爭議時留有證據。
4、你可以考慮按第一種方式辭職,如果單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責任,不支付有關費用和工資,你就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Ⅳ 想辭退會計一般提前多少時間通知
一般需要提前一個月,當然也可以即通知即辭退,但是需要補一個月的薪金(類似於香港新聞說的「代通知金」)。
與辭退其他員工沒有區別,按勞動法的要求辦理。但需注意,財務總監職位涉及諸多企業敏感信息,有較大人力資源風險,應慎重對待,做好事前的風險評估,做好風險應對方案。
Ⅶ 辭退員工補償的會計處理有哪些
辭退職工的經濟補償方式有在解除勞動關系時一次性支付的方式,也有通過提高退休後養老金或其他福利標準的方式,還有將職工工資支付至辭退後未來某一期間的方式。在我國,企業通常採取在解除勞動關系時一次性支付的方式,本文根據現行的財稅法規對此進行研究探討。
一、辭退職工經濟補償的稅務規定
1、辭退職工經濟補償個人所得稅的稅務規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178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國有企業職工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一次性補償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0]77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1]157號關於辭退職工經濟補償的個人所得稅的徵收都有規定。
(1)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徵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可視為一次取得數月的工資、薪金收入,允許在一定期限內進行平均。具體平均辦法為:以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除以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以其商數作為個人的月工資、薪金收入,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按實際工作年限數計算,超過12年的按12計算。具體免徵標准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地方稅務局規定。
(2)個人領取一次性補償收入時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實際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及失業保險費,可以在計征其一次性補償收入的個人所得稅時予以扣除。
(3)企業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宣告破產,企業職工從該破產企業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費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
(4)按照上述方法計算的個人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應納的個人所得稅稅款,由支付單位在支付時一次性代扣,並於次月7日內繳入國庫。
(5)個人在解除勞動合同後又再次任職、受雇的,對個人已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不再與再次任職、受雇的工資、薪金所得合並計算補繳個人所得稅。
2、辭退職工經濟補償企業所得稅的稅務規定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支付給職工的一次性補償金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1]918號規定:企業對已達一定工作年限、一定年齡或接近退休年齡的職工內部退養支付的一次性生活補貼,以及企業支付給解除勞動合同職工的一次性補償支出,包括買斷工齡支出等,屬於《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國稅發[2000]84號第二條規定的「與取得應納稅收入有關的所有必要和正常的支出」,原則上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各種補償性支出數額較大、一次性攤銷對當年企業所得稅收入影響較大的,可以在以後年度均勻攤銷,具體攤銷年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予以確定。
雖然國稅發[2000]84號文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在2008年1月1日的廢止而失效,但由於企業對辭退職工的經濟補償屬於「與取得應納稅收入有關的所有必要和正常的支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07]63號第八條「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之規定 .所以,對辭退職工經濟補償可以全部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例如,某市甲企業A員工,工齡15年,於2008年7月辭職取得一次性補償收入20萬元,領取一次性補償收入時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實際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共2萬元,該省地方稅務局根據2007年度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制定的免稅標准為8萬元。
A員工辭職補償收入應納個人所得稅={[(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免稅收入額-實際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齡-費用扣除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工齡={[(200000-80000-20000)÷12-2000]×20%-375}×12=10700元。本公式費用扣除額能否抵扣,需按當地地方稅務機關的規定執行。甲企業代扣代繳A員工辭職補償收入應納個人所得稅1.07萬元後,所支付的20萬元辭職補償費可以全部在企業所得稅稅前列支。
二、辭退職工經濟補償的會計處理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9號—職工薪酬》及其應用指南,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職工的經濟補償,不計入資產成本,只計入當期費用,借記「管理費用」,貸記「應付職工薪酬—辭退福利」科目。
1、職工沒有選擇權的辭退職工經濟補償
職工沒有選擇權的辭退職工經濟補償即職工勞動合同到期前,不論職工本人是否願意,企業決定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而給予的補償。企業應當根據辭退計劃條款規定的擬解除勞動關系的職工數量和每一職位的辭退補償標准等計提辭退職工經濟補償金額。
進行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辭退福利
實際支付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辭退福利
貸:銀行存款貸: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代繳個人所得稅時:
借: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2、職工有選擇權的辭退職工經濟補償職工有選擇權的辭退職工經濟補償即職工勞動合同到期前,為鼓勵職工自願接受裁減而給予的補償,職工有權選擇繼續在職或接受補償離職。根據預計的職工數量和每一職位的辭退補償標准等,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13號—或有事項》規定,計提辭退職工經濟補償金額。
進行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
貸:預計負債—辭退福利
實際支付時:
借:預計負債—辭退福利
借:管理費用(如果預計比實際多,則「貸: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辭退福利
同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辭退福利
貸: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代繳個人所得稅時:
借: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07]63號第八條「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如果辭退福利計提時間和實際支付時間屬不同期間,則產生暫時性差異,實際抵扣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的期間應為實際支付期間。
Ⅷ 新會計准則中辭退福利如何做賬務處理
企業應當確認由於辭退福利而產生的應付職工薪酬,同時計入當期損益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
企業向職工提供辭退福利時,確認辭退福利產生的職工薪酬負債,直接計入當期損益。根據准則規定,企業應當按照辭退計劃條款的規定,合理預計並確認辭退福利產生的應付職工薪酬。
企業做相應的會計處理,借記「管理費用」,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由於被辭退的職工不再為企業帶來未來經濟利益,因此,對於所有辭退福利均應於辭退計劃滿足負債確認條件的當期一次計入費用,不計入資產成本。
(8)怎麼辭退會計擴展閱讀:
新會計准則的主要影響:
新會計准則取消了後進先出法,允許部分存貨借款費用予以資本化,商品流通企業進貨費用計入存貨成本,規定低值易耗品和包裝物只能採用一次或平分攤銷法。
存貨准則的修改,更加真實地反映企業存貨的流轉,有利於企業管理層、稅務等會計信息使用者根據存貨使用和流轉情況做出決策,更側重於反映企業的長期經營情況。存貨准則的變化導致原先採用後進先出法、生產周期長、存貨多和存貨周轉率較低的企業在短期內存貨金額增加,營業利潤增長。
金融資產被重新分為四種類型,分別採用公允價值和實際利率法進行後續計量,嚴格控制其減值轉回。新會計准則在金融工具方面的變化在很大程度上改變企業當期財務報表數據,使得企業利潤在短期內發生較大變化。
對交易性金融資產而言,利潤的變動取決於股票價格的走向。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使得所有者權益大幅增加,持有投資在未來出售時也會帶來當期收益的提高。
Ⅸ 員工被辭退經濟補償金如何做會計核算
辭退員工所支付的經濟補償金先進入應付職工薪酬-辭退福利科目,然後分配進入管理費用。
辭退員工所支付的經濟補償金屬於辭退福利。
所謂辭退福利,是指在企業與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未到期之前,企業由於種種原因需要提前終止勞動合同而辭退員工,根據勞動合同,企業需要提供一筆資金作為對被辭退員工的補償。辭退福利通常採取在解除勞動關系時一次性支付補償的方式,也有通過提高退休後養老金或其他離職後福利標準的方式,或者將職工薪酬的工資部分支付到辭退後未來某一期間。
辭退福利的賬務處理如下:
一、計提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辭退福利
二、發放
借:應付職工薪酬—辭退福利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Ⅹ 咋么在個人所得稅app辭退會計
個人所得稅APP只是用來填報個人專項附加扣除,匯算清繳個人所得稅的,對於辭退會計來說是單位領導的事情。個稅APP是不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