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提的職工教育經費沒用完的會計怎麼處理
㈠ 2007年每月計提的職工教育經費到2008年都沒用完該怎麼帳務處理
見:關於印發《關於企業職工教育經費提取與使用管理的意見》的通知
財建[2006]317號
㈡ 求問計提的職工教育經費年末有餘額應如何處理
企業期末按新稅法規定將會計利潤調整為應納稅所得額的處理,只調表不調帳,所以貴公司不須將余額進行賬務處理。
對於教育經費的期末余額,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也就是說,這部分負債計稅基礎為0,帳面價值與計稅基礎的差,產生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應相應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
需要注意的是,確認由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資產,應當以未來期間很可能取得用以抵扣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應納稅所得額為限。
㈢ 職工教育經費借方余額怎麼處理
一、會計處理:
1)職工教育經費借方有餘額代表之前該項目的支出比計提的多,應該補計提員工教育經費。(也有直接計提到本年度管理費用的,但本人認為不妥,既然是以前年度的就要做調整,要不然會使以前的事項影響本年的會計利潤)分錄如下: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1500
貸:職工教育經費 1500
把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結轉到未分配利潤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1500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1500
2)工會經費貸方余額1700元表示計提了工會經費而還有未使用完的,根據相關規定,可以不處理,以後發生工會經費支出時直接用該余額即可。
二、稅務方面:
1)您可以修改以前年度的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以獲得1500元計入成本費用,不過那比較麻煩,由於不修改報表不會使貴公司少交稅,所以可以不修改,稅務上放棄這1500元的費用。
2)不需要做處理。
㈣ 未用完的職工教育經費和福利費是不是要沖回,如何分錄
自從2007年1月1日執行新的企業財務通則時,企業就不再按照工資總額14%計提職工福利費了,2007年以後已經計提的職工福利費應當予以沖回,2007年以前的余額,繼續按照原有規定使用,待結余使用完畢後,再按照修訂後的《企業財務通則》執行。
詳見:
關於實施修訂後的《企業財務通則》有關問題的通知
財企[2007]48號
http://hi..com/lthero/blog/item/420a5223539ce6539922ed7f.html
所以你2008年計提的應付福利費應予沖回,
借:應付福利費
貸:相關成本、費用
至於職工教育經費,仍按原規定計提、上交和使用。
㈤ 以前年度計提職工教育經費未使用如何處理
根據新的企業所得稅稅法的規定,企業不需再計提職工教育經費,《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准予扣除,原已計提的不得沖銷,原餘下的金額可結轉下年繼續使用!
㈥ 新會計制度計提職工教育經費怎麼做
通常情況下不計提,實際發生時計入「管理費用-職工教育經費」科目。
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㈦ 職工教育經費的財務處理
借管理費用-職工教育經費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㈧ 職工教育經費如何記賬
修訂後的《企業財務通則》第四十四條第二款規定,職工教育經費按照國家規定的比例提取,專項用於企業職工後續職業教育和職業培訓,即可以先提後用。 未執行《企業會計准則》的企業在計提職工教育經費時,借記「管理費用」,貸記「其他應付款——職工教育經費」。實際發生時,借記「其他應付款——職工教育經費」,貸記「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年底未使用完的計提數,作為該科目的貸方余額結轉以後年度使用。實際發生數超過計提數,有些企業補提費用,將該科目結平,但匯算清繳時,這部分數額將調增應納稅所得額。有些企業為避免納稅調整,差額不進入費用,形成紅字余額結轉以後年度。 執行《企業會計准則》的企業在計提職工教育經費時,借記「管理費用」,貸記「應付職工薪酬——職工教育經費」。 實際發生時,借記「應付職工薪酬——職工教育經費」,貸記「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使用和結余數的處理與未執行企業會計准則的企業一樣。
㈨ 計提職工教育經費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計提職工教育經費的會計分錄:
1.計提時:借:管理費用--工會經費-教育經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會經費 -教育經費。2.交納時:借:應付職工薪酬--工會經費 -教育經費 貸:銀行存款-。
㈩ 職工教育經費的賬務處理
職工教育經費目前還需要計提嗎?不需要計提,不超標准可正常稅前列支
如果計得,實際小於計提數,
那麼原科目紅沖多預提數
可所得稅匯算時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