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如何確定會計
一、以控制為基礎確定合並財務報表的合並范圍
《企業會計准則第33號——合並財務報表》第二章第六條規定,合並財務報表的合並范圍應當以控制為基礎加以確定。控制是指一個企業能夠決定另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並能據以從另一個企業的經營活動中獲取利益的權力。第七條規定,母公司直接或通過子公司間接擁有被投資單位半數以上的表決權,表明母公司能夠控制被投資單位,應當將該被投資單位認定為子公司,納入合並財務報表的合並范圍。但是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資單位的除外。第八條規定,母公司擁有被投資單位半數或以下的表決權,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視為母公司能夠控制被投資單位,應當將該被投資單位認定為子公司,納入合並財務報表的合並范圍;但是,有證據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資單位的除外:
(一)通過與被投資單位其他投資者之間的協議,擁有被投資單位半數以上的表決權;
(二)根據公司章程或協議,有權決定被投資單位的財務和經營政策;
(三)有權任免被投資單位的董事會或類似機構的多數成員;
(四)在被投資單位的董事會或類似機構佔多數表決權。第九條規定,在確定能否控制被投資單位時,應當考慮企業和其他企業持有的被投資單位的當期可轉換公司債券、當期可執行的認股權證等。
新准則在確定合並報表范圍時,既重視數量標准(半數以上),包括直接擁有、間接擁有、直接加間接擁有;又強調質量標准(實質控制)。無論是量的標准還是質的標准,其實質都是「控制」。但這種雙重標準的存在,產生了一個弊端,即在對間接控股和交叉控股的處理上,造成了一種混淆不清的局面,直接影響了可理解性和可操作性。下面通過舉例加以說明。
(一)多層控股
(二)交叉控股
在確定合並會計報表的合並范圍時應根據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優先考慮加法原則,即實際擁有一個企業經營、財務決策及獲益的權力,無須計算有效的持股比例,就可以直接將子公司納入母公司的合並范圍。對持股比例的計算,由於乘法原則得出的實際持股比例體現的是擁有子公司凈資產的比例,比加法原則的結果更為科學合理,所以應該採用乘法原則編制合並報表,計算合並數額,即在確定合並范圍時應運用加法原則,在編制合並報表確定持股比例時應運用乘法原則。
二、母公司控制的特殊目的主體也應納入合並財務報表的合並范圍
判斷母公司能否控制特殊目的主體應當考慮如下主要因素:
1、母公司為融資、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等特定經營業務的需要直接或間接設立特殊目的主體。
2、母公司具有控制或獲得控制特殊目的主體或其資產的決策權。比如,母公司擁有單方面終止特殊目的主體的權力、變更特殊目的主體章程的權力、對變更特殊目的主體章程的否決權等。
3、母公司通過章程、合同、協議等具有獲取特殊目的主體大部分利益的權力。
4、母公司通過章程、合同、協議等承擔了特殊目的主體的大部分風險。
❷ 反向購買中,會計上母公司的合並成本如何確認理解
其他資料:
(1)20×7年9月30日,A公司通過定向增發本企業普通股,以2股換1股的比例自B企業原股東甲公司處取得了B企業全部股權。A公司共發行了1 800萬股普通股以取得B企業全部900萬股普通股。
(2)A公司每股普通股在20×7年9月30日的公允價值為20元,B企業每股普通股當日的公允價值為40元。A公司、B企業每股普通股的面值均為1元。
(3)20×7年9月30日,A公司(會計上的子公司)除非流動資產公允價值較賬面價值高4 500萬元以外,其他資產、負債項目的公允價值與其賬面價值相同。
(4)假定A公司與B企業在合並前不存在任何關聯方關系。
A公司在該項合並中向B企業原股東(甲公司)增發了1 800萬股普通股,合並後B企業原股東(甲公司)持有A公司的股權比例為54.55%[甲公司持有的1 800/(原股數1 500+新發1 800)]。對於該項企業合並,雖然在合並中發行權益性證券的一方為A公司,但因其生產經營決策的控制權在合並後由B企業原股東甲公司控制,B企業應為購買方(會計上的母公司),A公司為被購買方。
(2)如果購買方為A公司,則計算A公司的合並成本;如果購買方為B公司,則計算B公司的合並成本。
【思考題】誰需要計算合並成本?→母公司;會計上的母公司還是法律上的母公司?→會計上的母公司→購買方為B公司。
反向購買中,法律上的子公司(B公司,會計上的母公司)的企業合並成本是指其如果以發行權益性證券的方式為獲取在合並後報告主體的股權比例,應向法律上母公司(A公司,會計上的子公司)的股東發行的權益性證券數量與權益性證券的公允價值計算的結果。
如果假定B企業發行本企業普通股在合並後主體享有同樣的股權比例,則B企業應當發行的普通股股數為750萬股(900/54.55%-900),其公允價值為30 000萬元(750×40),B企業合並成本為30 000萬元。
❸ 母公司財務如何監管子公司的財務
總賬讓母公司做,子公司由出納做日常現金支付和保管單據票據,月末把一個月的單據交到母公司
❹ 母公司投資一個子公司,母公司會計分錄如何做
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出50佔100的40%,借:長投(成本法無明細科目)40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10
貸:銀行存款50
同控合並永遠看的是最終合並方所有者權益的賬面價值,外購子公司達到控制才可能有商譽)
❺ 母公司是否是會計主體
母公司和分公司都可以做作為會計主體的。
會計主體是指會計所核算和監督的特定單位或者組織,是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的空間范圍。
一般來說,只要是獨立核算的經濟組織都可成為會計主體。比如:一個經濟上獨立核算的車間可以確認為一個會計主體,設置會計核算體系描述屬於該空間范圍的資金運動。除此之外,可成為會計主體的經濟組織還包括:企業、企業集團(即由母公司和子公司組成的企業聯合體)、事業單位等。
❻ 母公司與子公司有關財務問題
1我想問下母公司的資產包括子公司的資產嗎 如果包括是2000W*80%=1600W
不對,母公司資產就是母公司資產單戶表,對子公司投資體現在長期股權投資這個科目中。該科目只有在合並時抵銷,單戶表是資產的組成部分。
2、母公司的凈資產包括子公司的凈資產嗎 如果包括是(1000+100+100+100)*80*=1040W 對嗎
不對,母公司的凈資產也是單戶表中的凈資產,和子公司凈資產沒有關系。
3、母公司與子公司合並報表的利潤是要看交易性質,完全不能用凈利潤簡單相加減。
4、80%控股,應該是成本法核算。100%也是成本法核算,合並過程一樣,僅僅只是合並財務報表中歸屬母公司權益,以及利潤表中歸屬母公司損益不一致。
樓主對合並報表感覺完全不理解,建議好好看看教程。母公司是母公司、子公司是子公司,均為獨立法人,單獨出報表,所以母公司所有者權益和子公司所有者損益均應該根據單戶表中顯示。只有合並報表才需要考慮抵銷分錄。
❼ 會計中,怎麼判斷母公司對子公司有沒有significant influance
重大影響,是指對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有參與決策的權力,但並不決定這些政策。企業能夠對被投資單位施加重大影響的,被投資單位為本企業的聯營企業。當投資企業直接擁有或通過子公司間接擁有被投資單位20%以上但低於50%的表決權股份時,一般認為對被投資單位具有重大影響。此外,雖然投資企業擁有被投資單位20%以下的表決權資本,但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也應確認為對被投資單位具有重大影響:
(1)在被投資單位的董事會或類似的權力機構中派有代表。
(2)參與被投資單位的政策制定過程。
(3)與被投資單位之間發生重要交易。
(4)向被投資單位派出管理人員。
(5)向被投資單位提供關鍵性技術資料。
控股權20.2%,就說明了有重大影響。 investment is undertaken purely for cash flow reasons,說明不是為了去影響被投資公司的經營決策,只是為了現金流,就沒有體現重大影響。
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方法有兩種:一是成本法(Cost Method);二是權益法(Equity Method)。
(1) 成本法核算的范圍
①企業能夠對被投資的單位實施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即企業對子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
②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
(2)權益法核算的范圍
①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共同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即企業對其合營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
②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重大影響(占股權的20%-50%)的長期股權投資。即企業對其聯營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
希望幫助到你。
❽ 如果母公司給子公司撥款,子公司應該如何做會計分錄謝謝!
收到母公司撥款:
借:銀行存款
貸:往來科目-母公司
為了核算和反映企業存入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各種存款,企業會計制度規定,應設置"銀行存款"科目,該科目的借方反映企業存款的增加,貸方反映企業存款的減少,期末借方余額。
反映企業期末存款的余額。企業應嚴格按照制度的規定進行核算和管理,企業將款項存入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現金"等有關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時,借記"現金"等有關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8)母公司如何確定會計擴展閱讀:
由於企業購銷業務頻繁,銀行存款的數額 也隨之頻繁變動。企業應及時與銀行核對賬目,具體方法是將銀行提供的對賬單與企業銀行存款日記賬逐筆進行核對。銀行對賬單上的余額,常與企業銀行存款日記賬余額不一致,其原因如下:
1、記賬錯誤。企業或銀行記賬錯誤,如企業在幾家銀行同時開戶,記賬時可能發生銀行之間串戶錯誤,同樣銀行也可能把各種存款企業賬目相互混淆。
2、未達賬項。未達賬項是指企業與銀行之間由於雙方記賬時間不同而發生的一方已入賬,另一方尚未入賬的事項。
與其他存款不同,活期存款利息按存入日的對應月對應日進行計算日期,其中,按每月30日,每年360日計算利息。例如:
1月1日存入,2月1日計算利息天數為30日,利息=活期存款利率×30/360
1月15日存入,2月18日計算利息天數為33日,利息=活期存款利率×33/360
1月15日存入,2月10日計算利息天數為25日,利息=活期存款利率×25/360
同時,與其他存款不同,是根據支取日的利率水平計算利息,活期存款利息隨央行利率調整而及時調整。
❾ 母公司將全資子公司改為分公司,母公司怎麼進行會計處理
依據財政部關於印發《企業會計准則解釋第7號》的通知(財會[2015]19號)的規定:「四、母公司直接控股的全資子公司改為分公司的,該母公司應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答:母公司直接控股的全資子公司改為分公司的(不包括反向購買形成的子公司改為分公司的情況),應按以下規定進行會計處理:
(一)原母公司(即子公司改為分公司後的總公司)應當對原子公司(即子公司改為分公司後的分公司)的相關資產、負債,按照原母公司自購買日所取得的該原子公司各項資產、負債的公允價值(如為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並取得的原子公司則為合並日賬面價值)以及購買日(或合並日)計算的遞延所得稅負債或遞延所得稅資產持續計算至改為分公司日的各項資產、負債的賬面價值確認。在此基礎上,抵銷原母公司與原子公司內部交易形成的未實現損益,並調整相關資產、負債,以及相應的遞延所得稅負債或遞延所得稅資產。此外,某些特殊項目按如下原則處理:
1.原為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並取得的子公司改為分公司的,原母公司購買原子公司時產生的合並成本小於合並中取得的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應計入留存收益;原母公司購買原子公司時產生的合並成本大於合並中取得的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應按照原母公司合並該原子公司的合並財務報表中商譽的賬面價值轉入原母公司的商譽。原為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並取得的子公司改為分公司的,原母公司在合並財務報表中確認的最終控制方收購原子公司時形成的商譽,按其在合並財務報表中的賬面價值轉入原母公司的商譽。
2.原子公司提取但尚未使用的安全生產費或一般風險准備,分別情況處理:原為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並取得的子公司改為分公司的,按照購買日起開始持續計算至改為分公司日的原子公司安全生產費或一般風險准備的賬面價值,轉入原母公司的專項儲備或一般風險准備;原為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並取得的子公司改為分公司的,按照合並日原子公司安全生產費或一般風險准備賬面價值持續計算至改為分公司日的賬面價值,轉入原母公司的專項儲備或一般風險准備。
3.原為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並取得的子公司改為分公司的,應將購買日至改為分公司日原子公司實現的凈損益,轉入原母公司留存收益;原為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並取得的子公司改為分公司的,應將合並日至改為分公司日原子公司實現的凈損益,轉入原母公司留存收益。這里,將原子公司實現的凈損益轉入原母公司留存收益時,應當按購買日(或合並日)所取得的原子公司各項資產、負債公允價值(或賬面價值)為基礎計算,並且抵銷原母子公司內部交易形成的未實現損益。
原子公司實現的其他綜合收益和權益法下核算的其他所有者權益變動等,應參照上述原則計算調整,並相應轉入原母公司權益項下其他綜合收益和資本公積等項目。
4.原母公司對該原子公司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與按上述原則將原子公司的各項資產、負債等轉入原母公司後形成的差額,應調整資本公積;資本公積不足沖減的,調整留存收益。
(二)除上述情況外,原子公司改為分公司過程中,由於其他原因產生的各項資產、負債的入賬價值與其計稅基礎不同所產生的暫時性差異,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18號——所得稅》的有關規定進行會計處理。
(三)其他方式取得的子公司改為分公司的,應比照上述(一)和(二)原則進行會計處理。」
❿ 子公司與母公司財務如何核算,如何劃定稅收海外公司與國內關聯公司如何做賬
子公司、母公司、海外公司,
其都是獨立法人單位,
所以財務要獨立核算,各自納稅。
作為母公司,其財務報表,
除本部財務報表外,需做合並報表。
個人觀點,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