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稅如何驚醒會計核算
㈠ 環境成本如何進行會計核算
環境成本的會計核算
對環境成本的核算,筆者建議應採用分攤計入成本費用的方法。凡是與產品生產有關並能分清成本對象的,直接記入「生產成本」科目,然後分配轉入產品成本中去。與產品生產無關的,可計入「管理費用」項下「污染費用」二級科目。
1.對向環境排放廢氣、廢水等有害物質或超標熱量、噪音等應收取排污費,應收排污費=排污量×排污收費的標准單價。根據排污量與生產量的關系,可以分為兩種情況作會計處理:
(1)生產量與排污量成正比或近似成正比,這時的排污成本是一種直接費用,應該與企業生產過程中實際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資、其他直接支出和製造費用一起歸入「污染費用」成本項目,計入產品的製造成本。核算時,在產品生產完工後,借記「生產成本-污染費用」科目,貸記「應付環保費-排污費」科目;實際支付時,借記「應付環保費-排污費」科目,貸記「現金(或銀行存款)」科目。
(2)當生產量與污染量不成正比、排污量小、不易確定排污主體,或者排污主體發生在產品固定成本范圍之內時,可將其歸入「製造費用」科目,然後採取適當的方法在各產品之間進行分配。發生時,借記「製造費用-排污費」科目,貸記「應付環保費-排污費」科目;實際交納時,借記「應付環保費-排污費」科目,貸記「現金(或銀行存款)」科目;分配結轉時,借記「生產成本-污染費用」科目,貸記「製造費用-排污費」科目。
2.對於固體廢棄物應收取的環保費,按照其有害程度來確定,應收取某種固體廢棄物污染費=固體廢棄物的重量(或體積)×該種固體廢棄物收費標准。
固體廢棄物主要分工業廢棄物和生活廢棄物兩種。工業廢棄物中凡是能確定承擔費用對象的,可直接計入其成本;凡是不易確定承擔費用對象的,可先計入「製造費用」科目,然後採用適當的方法進行費用分攤。生活廢棄物主要指居民在生活中產生的固體廢棄物,目前主要是收取垃圾傾倒費。由於垃圾費與生產無關,故應計入交費單位的「管理費用」科目,即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應付環保費-廢棄物污染費」科目。上述應付環保費實際支付時,借記「應付環保費-廢棄物污染費」科目,貸記「現金(或銀行存款)」科目。
㈡ 環保局罰款繳環保稅如何做會計分錄呢
答: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環保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環保稅 貸:銀行存款 支付罰款時借: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
㈢ 環保稅應計入什麼會計科目
環保稅計提的時候借方計入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貸方計入應交稅費—環境保護稅科目核算。計提的時候,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環境保護稅。
繳納的時候,
借:應交稅費—環境保護稅,
貸:銀行存款。
㈣ 環境保護稅的計稅依據是如何確定的
按照環境保護稅法的規定,應稅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摺合的污染當量數確定計稅依據,應稅固體廢物按照固體廢物的排放量確定計稅依據,應稅雜訊按照超過國家規定標準的分貝數確定計稅依據。
二是為體現對納稅人相關違法行為的懲處,實施條例規定,納稅人有非法傾倒應稅固體廢物,未依法安裝使用污染物自動監測設備或者未將污染物自動監測設備與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損毀或者擅自移動、改變污染物自動監測設備,篡改、偽造污染物監測數據以及進行虛假納稅申報等情形的,以其當期應稅污染物的產生量作為污染物的排放量。
㈤ 計提環保稅的會計分錄怎樣做
根據老制度,列支「管理費用-稅費」:
借:管理費用-稅費
貸:應交稅金-應交環境保護稅
新規定,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金-應交環境保護稅
㈥ 2018年環境保護稅稅計入什麼科目
環境保護稅發生時,分錄為: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環境保護稅
實際上繳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環境保護稅
貸:銀行存款
㈦ 環保稅是該計入「稅金與附加」還是「管理費用」
計入稅金與附加。
《環境保護稅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六條環境保護稅的稅目、稅額,依照本法所附《環境保護稅稅目稅額表》執行。應稅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體適用稅額的確定和調整,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籌考慮本地區環境承載能力、污染物排放現狀和經濟社會生態發展目標要求。
在本法所附《環境保護稅稅目稅額表》規定的稅額幅度內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
(7)環境保護稅如何驚醒會計核算擴展閱讀:
《環境保護稅法》相關法條:
第七條應稅污染物的計稅依據,按照下列方法確定:
(一)應稅大氣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摺合的污染當量數確定;
(二)應稅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摺合的污染當量數確定;
(三)應稅固體廢物按照固體廢物的排放量確定;
(四)應稅雜訊按照超過國家規定標準的分貝數確定。
第八條應稅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污染當量數,以該污染物的排放量除以該污染物的污染當量值計算。每種應稅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的具體污染當量值,依照本法所附《應稅污染物和當量值表》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