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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殘補貼如何會計處理

發布時間: 2021-08-16 20:41:36

❶ 職工工傷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會計分錄怎麼

一、會計分錄
首先要區別補助來源,一般來說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由社保出;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由單位出。根據需計提人員的工作性質和來源作如下分錄:
(一)由社保出
收到時: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或應付職工薪酬)
支付時:借:其他應付款(或應付職工薪酬)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二)由企業
計提時:借:生產成本/銷售費用/管理費用
(入職工對應的相關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
支付時: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二、傷殘就業補助金定義及計算
(一)含義:是指工傷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五、六級傷殘,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以及工傷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七至十級傷殘,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一次性支付的傷殘就業補助金額。
(二)公式: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賠償基數×月數
賠償基數為:本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三、各傷殘等級補貼分類
(一)一級至四級
不享受。
因為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要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工崗位,享受傷殘津貼,所以就不存在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問題。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還應當參照當地的相關規定)。
(二)五級至六級:
五級30個月、六級25個月。
條件之一:①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職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②用人單位依據《勞動法》第25條第(二)、(三)、(四)項規定解除勞動關系的。③用人單位依法破產、解散的。
支付責任:工傷職工所在單位。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4條第二款(還應當參照當地的相關規定)。
(三)七級至十級:
七級20個月,八級15個月,九級10個月,十級5個月。條件之一:①勞動合同期滿終止;②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③用人單位依據《勞動法》第25條第(二)、(三)、(四)項規定解除勞動關系的;④用人單位依法破產、解散的。
支付責任:工傷職工所在單位。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5條(還應當參照當地的相關規定)。
四、其他有關規定
工傷職工距法定退休年齡超過5年(含5年)的,應當支付全額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不足5年的,每減少一年扣除全額的20%,但最高扣除額不得超過全額的90%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或辦理退休手續的,不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公司收到社保局打入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做什麼會計分錄

會計分錄

首先要區別補助來源,一般來說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由社保出;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由單位出。根據需計提人員的工作性質和來源作如下分錄:

由社保出收到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或應付職工薪酬)

支付時:

借:其他應付款(或應付職工薪酬)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2)傷殘補貼如何會計處理擴展閱讀:

關於傷殘補助金的規定《工傷保險條例》

第33條第1項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一級傷殘補助金為24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補助金為22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補助金為20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

第34條第1款第1項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五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的為14個月的本人工資。

第35條第1項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七級傷殘補助金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補助金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補助金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補助金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

❸ 每月按時支付的傷殘津貼計入什麼會計科目

計提時:
借:生產成本/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入職工對應的相關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
支付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❹ 支付工傷賠償款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具體入賬方式

據准則和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依法進行財務核算。

一、如果你單位為職工上保險了,帳務處理如下:

1、發生工傷事故後,向職工墊付醫葯費:

借: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或社保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2、保險公司或社保賠付公司墊付的葯費時(如果全額賠付)

借:銀行存款或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或社保

3、如果不是全額賠付

借:銀行存款

管理費用或應付福利費(公司負擔部分)

貸: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或社保

註:內資企業公司負擔的葯費計入「應付福利費」科目;外資企業公司負擔的葯費計入「管理費用--福利費」科目。

二、如果你單位沒上保險,全額報銷工人的葯費時

借:管理費用(或應付福利費)

貸:銀行存款

註:內資企業計入「應付福利費」科目;外資企業計入「管理費用--福利費」科目。

關於工傷分類的相關規定

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對入賬和出賬是每個公司財務必須做的事情,這樣公司賬務清楚,不會進行逃稅、漏稅。這也是每個企業的一定的義務,如果工傷賠償的話一般是由保險公司打入到公司賬戶,再由公司統一將相關賠償賠償到個人手上,所以保險公司的入賬我們一般會計入到非營業收入賬內。

❺ 企業職工工傷賠付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據准則和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依法進行財務核算。

一、如果你單位為職工上保險了,帳務處理如下:

1、工傷事故後,向員工預付醫療費用。

借款:其他應收賬款--保險公司或社會保險。

貸款:現金/銀行存款

2,如果全額付款。

銀行存款或現金

貸款:其他應收賬款--保險公司或社會保險

3,不能全額支付。

借款:銀行存款管理費或應付福利費(公司負擔的一部分)

貸款:其他應收賬款--保險公司或社會保險

二是全面報銷勞務費。

借款:行政費用(或應付福利)

貸款:銀行存款

(5)傷殘補貼如何會計處理擴展閱讀

工傷賠償標准

一、一級至四級傷殘待遇標准

按月享受傷殘津貼(按月支付)

1、一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90%

2、二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5%

3、三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0%

4、四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5%

❻ 企業給職工支付的一次性傷殘補助怎麼記賬

一、會計分錄
首先要區別補助來源,一般來說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由社保出;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由單位出。根據需計提人員的工作性質和來源作如下分錄:
(一)由社保出
收到時: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或應付職工薪酬)
支付時:借:其他應付款(或應付職工薪酬)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二)由企業出
計提時:借:生產成本/銷售費用/管理費用 (入職工對應的相關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
支付時: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❼ 企業發放傷殘補助金會計如何核算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所以,請你咨詢你所在地的政府部門

❽ 工傷員工生活補貼怎樣做會計分錄

工傷的停工留薪期的工資和福利待遇是維持不變的,沒有生活補貼一說。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專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原工資含義:
(一)、發生工傷前在本單位工作已滿12個月的,按工傷前12個月應發工資的月平均工資(含基本工資、獎金和津補貼以及加班工資)計算屬其原工資標准;
(二)、發生工傷前在本單位工作未滿12個月的,按工傷前實際工作月數應發工資的月平均工資計算其原工資標准。
(三)、發生工傷前工作未滿1個月的,按合同約定的月工資計算其原工資標准;尚未約定或無法確定原工資額度的,按不低於本市職工上年度社會月平均工資的60%計算其原工資標准。

❾ 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如何做會計分錄

一、會計分錄
首先要區別補助來源,一般來說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由社保出;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由單位出。根據需計提人員的工作性質和來源作如下分錄:
(一)由社保出
收到時: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或應付職工薪酬)
支付時:借:其他應付款(或應付職工薪酬)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二)由企業出
計提時:借:生產成本/銷售費用/管理費用 (入職工對應的相關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
支付時: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二、傷殘就業補助金定義及計算
(一)含義:是指工傷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五、六級傷殘,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以及工傷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七至十級傷殘,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一次性支付的傷殘就業補助金額。
(二)公式: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賠償基數×月數
賠償基數為:本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三、各傷殘等級補貼分類
(一)一級至四級
不享受。
因為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要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工崗位,享受傷殘津貼,所以就不存在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問題。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還應當參照當地的相關規定)。
(二)五級至六級:
五級30個月、六級25個月。
條件之一:①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職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②用人單位依據《勞動法》第25條第(二)、(三)、(四)項規定解除勞動關系的。③用人單位依法破產、解散的。
支付責任:工傷職工所在單位。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4條第二款(還應當參照當地的相關規定)。
(三)七級至十級:
七級20個月,八級15個月,九級10個月,十級5個月。條件之一:①勞動合同期滿終止;②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③用人單位依據《勞動法》第25條第(二)、(三)、(四)項規定解除勞動關系的;④用人單位依法破產、解散的。
支付責任:工傷職工所在單位。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5條(還應當參照當地的相關規定)。
四、其他有關規定
工傷職工距法定退休年齡超過5年(含5年)的,應當支付全額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不足5年的,每減少一年扣除全額的20%,但最高扣除額不得超過全額的90%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或辦理退休手續的,不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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