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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上應如何披露或有負債相關信息

發布時間: 2021-08-16 14:23:44

1. 對或有負債,會計上應如何披露

哇,今天會計考試 。《企業會計准則——或有事項》第9條規定,企業應在會計報表附註中披露如下或有負債:
(1)已貼現商業承兌匯票形成的或有負債
(2)未決訴訟、仲裁形成的或有負債
(3)為其他單位提供債務擔保形成的或有負債;
(4)其他或有負債(不包括極小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或有負債)。
對於第四條也有特殊情況:如果涉及金額巨大,即使極小可能,也要披露!

對或有負債披露的具體內容如下:
1.或有負債形成的原因;
2.或有負債預計產生的財務影響(如無法預計,應說明理由);
3.獲得補償的可能性。

最後,如果企業披露全部或部分信息預期對企業造成重大不利影響,則企業無需披露這些信息。但企業至少應披露未決訴訟、仲裁的形成原因。

2. 對或有負債信息應如何披露

企業應在會計報表附註中披露如下或有負債:
(1)已貼現商業承兌匯票形成的或有負債
(2)未決訴訟、仲裁形成的或有負債
(3)為其他單位提供債務擔保形成的或有負債;
(4)其他或有負債(不包括極小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或有負債)。
企業應在會計報表附註中披露如下或有負債:
(1)已貼現商業承兌匯票形成的或有負債
(2)未決訴訟、仲裁形成的或有負債
(3)為其他單位提供債務擔保形成的或有負債;
(4)其他或有負債(不包括極小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或有負債)。
參考資料:.com//http://www.dongao.com/zckjs/kj/201407/172274.shtml

3. 或有資產和或有負債的披露

一、應披露的或有負債有哪些

或有負債不符合負債的確認標准,會計上不應確認或有負債。但是,如果或有負債符合某些條件,則應予以披露。哪些或有負債應披露呢?或有負債披露的基本原則是,極小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或有負債一般不予披露。但是,對其經常發生或對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有較大影響的或有負債,即使其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可能性極小,也應以披露,以確保會計信息使用者獲得足夠充分和詳細的信息。應在會計報表附註中按規定披露的或有負債主要包括:

1、已貼現商業承兌匯票所形成的或有負債;

2、未決訴訟、仲裁所形成的或有負債;

3、為其他單位提供債務擔保形成的或有負債;

4、其他或有負債(不包括極小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或有負債)。

二、或有負債應披露哪些內容

對於應予披露的或有負債,應在會計報表附註中披露如下內容:

1、或有負債形成的原因;

2、預計產生的財務影響(如無法預計,應當說明理由);

3、獲得補償的可能性。

需要注意的是,在涉及未決訴訟、仲裁的情況下,如果披露全部或部分信息預期會對企業造成重大不利影響,則企業無需這些信息,但應披露未決訴訟、仲裁的形成原因。

或有負債的披露

******或有負債不需確認。

1、披露原則:極小可能的,一般不披露;經常發生或有較大影響的,即使可能性小,也要披露。

2、常見應披露的:票據貼現、未決訴訟、未決仲裁、債務擔保

3、披露內容:1、形成原因2、預計財務影響(無法估計時說明理由)3、獲償的可能性

4、例外情況:涉及未決訴訟時,如披露,可能對生產經營造成重大不利影響的,無需披露,但要披露訴訟的形成原因。(審計中也用到披露等)

或有資產的披露

1、一般不確認,也不披露,只有很可能(50% 2、披露的內容只限於其成因、預計財務影響(如無法對此作出估計,應說明理由)。

http://www.51kj.com.cn/news/20060906/n81256.shtml

4. 會計上對或有負債如何進行處理

或有負債因為沒有滿足預計負債的確認條件,所以盡在附註中披露而不確認(極小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例外,可以不用披露)。披露內容包括:或有負債的種類及其形成原因;經濟利益流出不確定性的說明;預計產生的財務影響以及獲得補償的可能性(無法預計的,應說明原因)。如果披露會造成重大不利影響,則無需披露,但應當披露性質,以及沒有披露這些信息的事實和原因。

5. 以下項目中應當在會計報表附註中進行披露的或有負債項目有:

【答案】BCE
因為銷售退回、預收賬款並不是或有負債,所以AD不選。

6. 如何規范或有負債對會計信息披露

對於或有負債(發生概率為5%-95%之間,不包括極小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或有負債),企業無需做會計處理,應當在附註中披露下列信息:
1、或有負債的種類及其形成原因、包括已貼現商業承兌匯票、未決訴訟、未決仲裁、對外提供債務擔保等形成的或有負債;
2、經濟利益流出不確定性的說明;
3、或有負債預計產生的財務影響,以及獲得補償的可能性;無法預計的,應當說明原因。
對於發生可能性概率大於95%的或有負債,確認為預計負債:
1、該義務是企業承擔的現時義務;
2、履行該義務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
3、該義務的金額能夠可靠計量。

7. 財務會計報告應披露的信息有哪些

必須重點增加披露以下幾個方面的會計信息。
一、知識資本信息
知識經濟最基本、最重要、最核心的要素就是知識。未來企業的競爭將不再單純是企業物質財富、企業規模大小的競爭,而是擁有的知識資本在質與量方面的全面競爭。把信息披露重點放在存貨、機器設備等實物資產上的現行財務報告的局限性已日益顯示出來,這主要表現在實物性資產價值量的大小與企業創造未來現金流量的能力之間的相關性減弱,甚至與企業現行市場價值之間的相關性也減少。由於知識資本在企業的生存與發展中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財務報告中應該反映知識資本信息。知識資本信息主要包括企業無形資產信息和人力資本信息、人力資源信息等。企業無形資產指企業擁有的知識產權、先進技術、專利、品牌價值、商譽等,在不能准確計量列入報表的情況下,應通過其他方式披露有關信息。傳統財務報告既不反映人力資源的價值,也不反映人力資本,從而低估了企業資產總額, 忽視了勞動者對企業的經濟貢獻。因而未來財務報告中應充分揭示和披露人力資源這項企業十分重要的資產及其有關的權益和費用。解決對人力資源信息的披露,除了需要深入研究人力資源計量的理論和方法,還要進一步涉及到人力資本的確認問題,以及由此而產生的利益分配等問題,具有很大的難度。
二、衍生金融工具所產生的收益和風險信息
國家了解企業對社會的真實貢獻,有利於國家科學地制訂宏觀調控措施,促進經濟的發展。隨著金融創新,諸如期貨、期權等的衍生金融工具種類日益增多,一些銀行、證券公司近年來推出了一批新「組合」的衍生工具,像「封頂、保底」、「加固」、「互換期權」、「匯價幅度期匯」等。這類衍生金融工具可能會引起企業未來財務狀況、盈利能力的劇變,如不對這類衍生金融工具的風險加以披露,將對財務報告使用者構成潛在風險,極有可能導致財務報告使用者在投資和信貸方面的決策失誤。雖然我國現階段資本市場尚不成熟,衍生金融工具尚不多見,對企業的影響還不大,但我們也應該及早著手進行這方面的研究,以配合我國資本市場的發展和完善。反映企業衍生金融工具的數量、價值、風險、未來收益可能性,將是財務報告反映的重要內容之一。
三、股東權益稀釋方面的信息
隨著證券市場的發展,股東十分關心股票的市場價值。由於公司股票的賬面價值往往與股票的市場價值存在著較大差異,且都是股票市價高於股票賬面價值(這種情況在我國的A股市場上特別明顯),這就給公司經營者提供了通過權益交換方式來增加利潤的機會。比如公司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通過降低轉換價格的方式來降低債券利息,因利息率降低而減少的利息費用就轉化為企業利潤,使企業利潤增加,但另一方面轉換價格低於股票市價的差額則會導致原股東權益的稀釋,使原股東蒙受損失。因此,公司這種利潤增加是建立在對原股東權益稀釋基礎上的,這究竟是對公司原股東有利還是無利,在現行財務會計中並沒有反映,它所反映的只是因利息費用減少而增加的利潤,而將原股東權益稀釋的核算排除在外,這必然會誤導投資者對公司發行可轉換債券的行為加以肯定,從而容易做出有損自身經濟利益的決策。因此,財務報告在這方面有必要加以改進,提供股東權益稀釋方面的信息。
四、企業全面收益的信息
會計收益是指來自於企業報告期間交易的已實現收入和相應費用間的差額,其確認必須遵循實現原則。傳統收益對那些由於市場價格或預期價格發生變化而引起的未實現收益不予確認,這使收益表無法如實反映企業本期間的全部收益;而且將未實現增值置於收益計算之外,使收益計算缺乏邏輯上的一致性,導致以後出售資產所獲得的收益與相關成本進行了錯誤的配比。
在經濟活動相對簡單、幣值變化不大的情況下,傳統的會計收益與全面收益差異不大,財務報告的使用者用傳統收益也可做出較為正確的決策。但隨著經濟活動的復雜化,幣值變化頻繁,以上兩種收益的差異日益擴大。這樣,如用傳統的會計收益作為基礎進行決策,就有可能做出錯誤的決策。全面收益定義為:某一主體在報告期間內,除與業主間的交易(股東投資、股利分配)外,由於一切原因所導致的權益(凈資產)的增減變動。由此全面收益應分為兩部分:已確認且已實現的凈收益和已確認但未實現的其他利得及損失,如未實現的財產重估盈餘、未實現商業投資利得(損失)等。
在我國,企業披露全面收益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這是因為:(1)我國的資產市值變化大,一些企業,特別是老企業,持有資產的現實價值與會計資產賬面價值相差甚為懸殊,這種差異必然是一種預期損益,將它揭示出來可以更全面、真實地反映企業的收益狀況,有利於投資者和信貸人的決策。(2)可以有效地遏制企業操縱利潤。將未確認的利得或損失通過諸如資產置換等方法轉變為本期損益是最常見的操縱利潤的方法,如果採用了全面收益報告,就能從根本上杜絕用這種方法操縱利潤的可能性,從而使會計信息更真實。全面業績報告對企業尤其是上市公司來說,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內容,我們可以借鑒國外的先進經驗,選擇以下處理方法:(1)擴充收益表,以包括財務業績的所有項目;(2)單獨編制全面收益表,作為傳統收益表的補充;(3)同權益變動表合並,共同報告全面收益的各項組成部分。
五、企業對社會貢獻的信息
現行企業財務報告的服務主體主要是投資者和債權人,所披露的內容主要是與投資者和債權人的投資和信貸決策相關的盈利能力與財務狀況,在這些報表中不能反映企業對社會的真實貢獻額,即企業所提供的增值額或增加值,更不能反映貢獻額的分配狀況。在政治經濟日趨民主化的今天,傳統財務報告在這方面的不足之處,日益凸現,貨幣資本的支配力逐漸減弱,人力、知識資本的貢獻比例卻日趨增長,這就要求財務報告要為這些信息使用者服務, 政治經濟民主化的趨勢要求貨幣資本的支配者公布企業對社會的貢獻額以及貢獻額的分配,以利於社會對企業的監督。公布企業對社會的真實貢獻額及其分配狀況,有利於協調勞資雙方、各種資本供應者,以及企業與社會、政府的關系,從而在化解利益分配中的矛盾、增加利益創造中的合力等方面起到積極的作用。因此,世界各國相繼把增值表作為繼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之後的第四會計報表。我國應抓緊研究「增值表」的理論及其編制方法,出台相關准則,盡早將「增值表」納入我國財務報告體系之內。
六、企業消耗自然資源和對環境影響的信息
企業既是社會財富的創造者,又是自然資源的消耗者和環境的主要污染者,它與環境存在著密切的關系。財務報告應披露公司的運營對資源的消耗和對自然環境造成影響的有關信息。現在有相當多的激勵措施,鼓勵公司採取控制污染、使用再生資源、選用可更新物質,以及發展循環經濟和生產環保產品等保護環境方式。研究表明,公眾對於環境保護的熱情主要從以下兩個方面影響公司經營:一方面,公司可能會為自己的行為遭受直接的損失,比如他們可能受法律規定性或推定性的強迫而支付彌補環境損失的費用;或者當他們引起污染時,他們不得不支付額外的稅收或遭受財務懲罰。另一方面,如果一個實體被確信引起了環境污染或有其他不道德的行為,它一定會引起相當多的公眾敵意,這將導致顧客的減少。一個實體如果有「綠色」的形象,就有可能吸引更多的顧客,這也就是現在為什麼會有很多商品都打上環保品牌的原因。了解因環境因素而產生的或有負債、治理污染的成本、資產價值的貶值和其他環境風險損失等影響企業發展方面的信息,有利於投資者、債權人、管理者等做出正確的決策。現行財務會計報告忽視了對這方面信息的披露,已不適應環保要求日益提高、措施日益嚴格的社會經濟形勢的要求。因此,披露企業環境影響方面的信息應做為改進財務報告的內容。
七、影響公司未來價值的預測信息
隨著我國資本市場的日益發展和完善,投資者和潛在投資者都急需了解企業未來的經營發展情況。同時,由於報表使用者自身在經驗、技術和對企業的了解程度上存在某些欠缺,無法對企業的未來情況做出合理的預計,企業應當向財務報告的使用者提供企業未來價值趨勢的預測信息。預測信息雖然缺乏可靠的保證,但畢竟能克服歷史信息的不足, 增強用戶決策與評價相關性,成為信息披露的一個重要方面。目前,我國只要求上市公司在招股說明書和上市公告中公布盈利預測信息。如何披露預測信息,目前有不同的認識和做法。從理論上講,最佳的披露形式是完整的預測財務報告,但從實際上來看,要編制准確完整的預測財務報告難度很大,可行性差。從實踐上看,世界上許多國家僅要求上市公司提供每股收益的預測數據。編制完整的預測財務報告不但從技術上存在困難,更重要的是沒有使用價值,人們從自身利益角度去考察一家公司,必然會因其對收益和風險的態度不同而得出不同的價值,既然如此,企業也就不必要編制全面的預測財務報告。披露企業未來價值趨勢信息,應是在表外盡可能詳細地披露和預測與企業未來價值相關的一些信息,包括企業發展前景、盈利性預測、管理當局的遠景規劃、企業面臨的機會與風險、企業投資、產品市場佔有率等方面的企業內部條件和外部環境的信息,為財務報告使用者預測企業未來價值趨勢提供有用的信息服務。當然,預測信息的提供也應當注意成本與效益,並加強規范和監督,提高其規范性、准確性和及時性。
八、其他非財務信息的披露
非財務信息的披露可以幫助信息使用者更全面地理解企業的經營思想,彌補財務數據信息的不足。這些信息一般包括:(1)企業經營業績信息,如市場份額、用戶滿意程度、新產品開發和服務等;(2)企業管理當局的分析評價;(3)前瞻性信息,即企業面臨的機會和風險以及管理部門的計劃等;(4)有關股東和主要管理人員的信息;(5)背景信息,包括企業經營業務、資產范圍與內容、企業關聯方、主要競爭對手以及企業發展目標等。非財務信息的披露,有利於會計信息使用者對企業的綜合分析評價及對企業前景的判斷。非財務信息披露方式比較靈活,可用文字或數據形式在報表附註、招股說明書、年度財務報告等處加以說明。

8. 或有負債在會計上是怎麼來進行處理的

或有負債的會計處理
為大家進行了講解。
或有負債的會計處理:對於或有負債,會計上只作披露。
(1)披露的范圍
除可能性極小的或有負債不作披露外,其餘或有負債均作披露。(但對於未決訴訟擔保責任商業承兌匯票貼現所產生的或有負債未決仲裁則不論其可能性大小,均需披露)。
(2)披露內容
①或有負債形成的原因
②預計產生的財務影響(如無法預計應說明理由)
③獲得補償的可能性
(3)例外情況
如果披露未決訴訟或仲裁的全部或部分信息預期會對企業造成重大不利影響,則企業無需披露這些信息,但是企業至少應披露未決訴訟、仲裁的形成原因。
或有負債披露的基本原則是,極小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或有負債企業一般不予披露,但是,對某些經常發生或對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有較大影響的或有負債,即使其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可能性小,也應予以披露,以確保會計信息使用者獲得足夠充分和詳細的信息。這些或有負債包括:已貼現商業承兌匯票形成的或有負債、未決訴訟、仲裁形成的或有負債以及為其他單位提供的債務擔保形成的或有負債。
以上就是中級會計職稱
重點,或有負債的會計處理的精華知識點,涉及到的內容也並不是很多,希望大家都能夠明白。此外,或有負債無論作為潛在義務還是現時義務,均不符合負債的條件,因而不予確認。

9. 簡述或有負債的披露方法

《企業會計准則——或有事項》第9條規定,企業應在會計報表附註中披露如下或有負債:
(1)已貼現商業承兌匯票形成的或有負債
(2)未決訴訟、仲裁形成的或有負債
(3)為其他單位提供債務擔保形成的或有負債;
(4)其他或有負債(不包括極小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或有負債)。
對於第四條也有特殊情況:如果涉及金額巨大,即使極小可能,也要披露!

對或有負債披露的具體內容如下:
1.或有負債形成的原因;
2.或有負債預計產生的財務影響(如無法預計,應說明理由);
3.獲得補償的可能性。

最後,如果企業披露全部或部分信息預期對企業造成重大不利影響,則企業無需披露這些信息。但企業至少應披露未決訴訟、仲裁的形成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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