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發票出問題會計如何處理
A. 會計記賬的問題,開具發票的公司和入賬賬戶的公司不符怎麼辦
B公司開了發票,以B公司確認收入
借:應收賬款-客戶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
然後B公司寫個委託收款說明,聲明委託A公司收取客戶款項。A公司收到款後,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客戶。
然後A公司根據委託收款說明做分錄
借:其他應付款-客戶
貸:其他應付款-B公司 (本筆分錄可以和收到客戶款的對調,科目改其他應收款就可以了。)
B公司根據委託收款說明做分錄
借:其他應收款-A公司
貸:應收賬款-客戶。
上述分錄做完,如果A公司不將款項付給B公司,因為屬於關聯企業,就可以掛賬,等以後A代B公司做付款時沖銷掛賬就可以了。
至於你說的合同是和A公司簽訂的,其實沒什麼影響,簽訂合同不能作為業務已經發生的依據,開具發票的一方才能做銷售確認的依據。
我原來做的關聯企業多達5個。這種帳很簡單。
B. 會計:企業開發票問題
什麼時候開票其實沒有固定的約束,只要有真實的經濟業務發生就行,一般在發貨後,也可以在發貨前,開完票下一步就是把發票在財務上入賬,月底報稅
C. 求會計高手,企業發生的費用沒有發票怎樣作會計處理,如果企業發生業務用的現金比較多應該怎樣處理
沒有發票,只能通過合同等先將費用預提出來,然後想辦法補發票。可以到稅務局代開。交上相關流轉稅就行了。
如果到年度匯算清繳時還未開票,則該費用即使入賬,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也不得抵扣。也就是說,你這筆沒有發票的錢支出了,還得交25%的所得稅。
發生業務用的現金較多,主要是和銀行之間交涉了。銀行可能會對你的現金使用有所限制。賬務處理時,注意要取得對方的現金收據。
D. 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的企業收到增值稅專用發票怎麼進行會計處理
如果不能抵扣,則全額入賬成本費用。如果可以抵扣,則按正常抵扣處理。
是否能抵扣,並不以開具的是什麼發票來確定,而是按是一般納稅人還是按簡易徵收的小規模納稅人來判斷。一般納稅人仍然是允許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的。
判斷是否為一般納稅人,除看是否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外,還可看票面上的稅率是3%的徵收率還是全稅率,一般來說開具的是全稅率的發票,則為一般納稅人,進項允許抵扣。
E. 營改增後發票抵扣出了問題怎麼辦
首先,不能抵扣的項目也可以開具專用發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五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一)向消費者個人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二)適用免徵增值稅規定的應稅行為。除此之外,都可以開具專用發票。能否抵扣進項稅額與能否開具專用發票沒有必然關系,購進餐飲服務、娛樂服務、貸款服務等不能抵扣進項稅額,但銷售這些服務都可以開具專用發票。
其次,既然開票方可以開具專用發票,那麼受票方取得了不得抵扣的專用發票怎麼辦?小編認為,有下面三種方法可以使用。
方法一:不認證、不抵扣
企業取得了不得抵扣的專用發票,因為無法抵扣,所以不認證、不抵扣,在會計上視同取得普通發票處理:
借:相關科目
貸:銀行存款
這種方法的優點是簡便,缺點是形成滯留票。滯留票是指銷售方已開出並抄報稅,而購貨方沒進行認證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滯留票是稅務機關風險管理的重點,企業需要就形成滯留票的原因進行說明,比較麻煩。
方法二:只認證、不抵扣
企業取得了不得抵扣的專用發票,認證但不抵扣。會計處理如下:
①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時
借:相關科目
應交稅費——待認證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②借:相關科目
貸:應交稅費——待認證進項稅額
這種方法的優點也是簡便,缺點是不符合財政部關於增值稅的會計處理要求,可能會對以後不得抵扣項目改變用途變為可抵扣項目造成不利影響。
方法三:認證、抵扣、進項稅額轉出
企業取得了不得抵扣的專用發票,先正常認證、抵扣,再作進項稅額轉出。這種方法的優點是不會形成滯留票,缺點是比較麻煩。會計上,根據《財政部關於印發〈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財會〔2016〕22號)第二條第一款第二項,以及《財政部會計司關於〈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有關問題的解讀》第一條規定,一般納稅人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等,其進項稅額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會計處理如下:
①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時
借:相關科目
應交稅費——待認證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
②經稅務機關認證後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交稅費——待認證進項稅額
③按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轉出時
借:相關科目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這種方法雖然比較麻煩,但是最穩妥的做法。
F. 公司財務發票和帳目出了問題法人和財務各承擔什麼責任
參看《會計法》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二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對單位並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不依法設置會計帳簿的;
(二)私設會計帳簿的;
(三)未按照規定填制、取得原始憑證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憑證不符合規定的;
(四)以未經審核的會計憑證為依據登記會計帳簿或者登記會計帳簿不符合規定的;
(五)隨意變更會計處理方法的;
(六)向不同的會計資料使用者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編制依據不一致的;
(七)未按照規定使用會計記錄文字或者記帳本位幣的;
(八)未按照規定保管會計資料,致使會計資料毀損、滅失的;
(九)未按照規定建立並實施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或者拒絕依法實施的監督或者不如實提供有關會計資料及有關情況的;
(十)任用會計人員不符合本法規定的。
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會計人員有第一款所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有關法律對第一款所列行為的處罰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第四十三條 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前款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予以通報,可以對單位並處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對其中的會計人員,並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第四十四條 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前款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予以通報,可以對單位並處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對其中的會計人員,並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第四十五條 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及其他人員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或者隱匿、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可以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降級、撤職、開除的行政處分。
第四十六條 單位負責人對依法履行職責、抵制違反本法規定行為的會計人員以降級、撤職、調離工作崗位、解聘或者開除等方式實行打擊報復,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對受打擊報復的會計人員,應當恢復其名譽和原有職務、級別。
第四十七條 財政部門及有關行政部門的工作人員在實施監督管理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四十八條 違反本法第三十條規定,將檢舉人姓名和檢舉材料轉給被檢舉單位和被檢舉人個人的,由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四十九條 違反本法規定,同時違反其他法律規定的,由有關部門在各自職權范圍內依法進行處罰。
G. 剛接手一家公司做會計,公司就因發票有問題出事了,這樣我該怎麼辦
覺得你還算是幸運的,如果再早點進單位,現在你就不是擔心怎麼移交資料了,,反正你也不上班了,工資的事情現在沒人會關心的,如果你決定不做了,,整理一下手上的資料,寫一份移交清單,復印一份,然後移交給領導(最好是兩人),要求他們簽字(簽字不能復印的)
H. 公司給客戶開出的發票與實際回款不一致怎麼處理相關賬務
讓客戶把發票退回來重開,當月的票直接作廢重開,隔月的票開負數沖回再重開,不想麻煩的話余額先掛賬,等下次合作時一起調平。這是稅率變化引起的,作壞賬處理也問題不大。
I. 公司有兩個會計 出納和外賬會計 發票出問題後應該是誰責任
發票是銷售人員開出的,由會計蓋章,跟出納半毛錢關系木有。你就看看誰開的票,誰審核的票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