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會計如何確認成本
Ⅰ 會計工作中,怎麼樣確定收入和成本
收入的確認有很多種,有一般銷售、商業折扣、現金折扣、委託代銷、附退回條件的銷售、售後回購、提供勞務、建造合同、軟體開發、獎勵積分等等,以上確認收入的時點和方式都不一樣
一般的銷售,在企業貨物所有權上的風險和報酬都轉移給對方時確認收入,確認收入的金額一般按協議價或開票金額確認
外購存貨的成本,主要由購買價款、相關稅費、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倉儲費用、包裝費、運輸途中合理損耗、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用等組成
其中:相關稅費指的是進口關稅、消費稅、資源稅、不能抵扣的增值稅
Ⅱ 急!!!!關於怎樣確認成本的問題
成本是由銷售的某種貨物的數量和實際成本決定的。跟售價沒有關系。
庫存商品帳是以成本為依據的,每種貨物的進價可能經常有變化,可以用加權平均單價計算。
你不是售價核算制吧。
如果你是商品零售行業,並且成本不容易核算,就用售價核算制。
進貨時,借:存貨(售價)
貸:銀行存款
進銷差價
假設小規模納稅人,沒有進項稅。
Ⅲ 新加坡會計
因為會計制度、語言、經濟制度等方面的不同,新加坡是不認可中國的CPA,承認的只有本國的ACT或者國際認可的ACCA
Ⅳ 會計中成本如何確認
你的問題是一本書,太寬泛。
成本包括物資、人力、銀錢(人、財、物),還可以從流動資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及金融衍生產品等分類,從流通角度有采購成本、加工成本、商品成本、銷售成本等,同時還可以從成本計量、成本結轉、成本核銷等角度考察。
上述都是會計范疇。你問的是成本計量還是成本結轉?
Ⅳ 怎麼區分會計中的費用和成本
成本和費用的概念
1.成本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而發生的各種耗費;
2.費用是指企業為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日常活動所發生的經濟利益的流出。
·成本和費用的聯系
1.成本和費用都是企業除償債性支出和分配性支出以外的支出的構成部分;
2.成本和費用都是企業經濟資源的耗費;
3.期末應將當期已銷產品的成本結轉進入當期的費用。
·成本和費用的區別
1.成本是對象化的費用,其所針對的是一定的成本計算對象;
2.費用則是針對一定的期間而言的。
費用的確認應遵循以下兩條基本標准:
1.劃分資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這一原則限定了費用確認的時間界限。
2.權責發生制。這一原則限定費用應當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在確認有關收入的
同一期間予以確認,從而為費用的確認提供了進一步的指南。確認費用的標准一般
劃分收益性支出(效果在本年)和資本性支出(效果在以後若干年)
Ⅵ 新加坡會計如何做賬的,
在大陸還是新加坡當地,做帳基本上都一樣,報稅的有兩種方法,一種是你進入當地的稅務局裡面肯定有申報流程的,二,要麼就加入當地的會計QQ群,遇上什麼就問什麼,這樣也是比較容易解決問題的。。
Ⅶ 新加坡會計報表有什麼准則
一、新加坡會計准則的制定和實施
在2003年之前,新加坡會計准則的制定是由注冊會計師協會(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of Singapore簡稱ICPAS)負責的,ICPAS是1987年在會計法下成立的會計職業團體,不隸屬於任何部門。成員中有八名來自其會員,其他三名代表則是由財政部指定。ICPAS制定的會計准則稱為「會計准則說明書」(Statement of Accounting Standard,簡稱SAS)和解釋公告(INT),分別基於國際會計准則理事會(IASB)發布的國際會計准則(IAS) 和解釋公告(SIC),只對部分准則稍加改動。
目前新加坡公司使用的是公司披露與治理委員會(CCDG) 發布的新加坡財務報告准則(FRS),CCDG建立的背景是為了使新加坡成為重要的商業和金融中心,政府感到需要提高公眾投資者對新加坡上市公司財務報表信息的真實性和公允性的信心,而同時期其他法規的發展也突顯出公司治理和財務報表披露的重要性。於是,在2002年7月《》修訂後,CCDG 由財政部在2002年8月16日發起成立,其所有成員均由財政部委任,分別是來自商界、職業界,學術界和政府的代表,成員較前具有更大的廣泛性。
從2003年1月1日起,CCDG開始代替ICPAS制定新加坡會計准則,而ICPAS由一個法定的團體改組為一個非法定的會計職業協會,只是提供技術支持和處理反饋意見。會計准則制定的責任脫離私人的機構而由政府控制,這個變化產生的重要影響就是——會計准則由法律強制執行,這也是FRS和 SAS的最大區別。事實上,由CCDG制定的會計准則已體現在公司法中並且成為其一部分。通過立法來規定公司遵守會計准則確立了准則的權威性,也是與國際慣例接軌的體現。
CCDG所制定的FRS仍基本採用了IASB發布的IFRS, 但IASB的每個准則都要在仔細考慮後才能應用為新加坡的准則。比如IFRS中的「關於惡性通貨膨脹經濟」、「退休福利」,「物價變動」等在新加坡並沒有對應的准則。自製定以後,FRS及其解釋經過了多次修訂。經過2006年的修訂,目前有效的FRS有38條,INT FRS有19條。其中26條FRS與IFRS完全一致,而其餘12條則在范圍、條件、有效日期和披露方面與IFRS有少許出入,這12條為:FRS16 ———財產、廠房和設備(Property,Plant and Equipment );FRS17———租賃(Leases);FRS27———合並報表和個別報表(Consolidated and Separate Financial Statements);FRS28 ———聯屬公司投資(Investment in Associates);FRS31 ———合營公司權益(Interests in Joint Venture);FRS36 ———資產減損(Impairment of Assets) ; FRS 38 ———無形資產(Intangible Assets);FRS 39———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Financial Instruments: Recognition and Measurement);FRS 40 ———投資實體 (Investment Property);FRS 102———股權支付方式交易(Share-based Payment);FRS 103———企業合並(Business Combination);FRS 107———金融工具:披露(Financial Instruments: Disclosure),但是所有的FRS解釋公告都與相應的IFRIC解釋公告保持一致。
二、新加坡2007年會計准則的修訂
新加坡在2007年對16條FRS進行了修訂,並新增了FRS108———經營部分(Operating Segments),主要是有關財務報表中實體經營活動部分的信息披露。在今年2月22日CCDG先修訂了10條FRS, 接著在7月20日又修訂了8條FRS,變動的范圍佔到3/4。CCDG在財務報告准則的引言部分指明了其修訂FRS的目標:一種是作為提高FRS質量的一部分,這種提高的目標是為了減少准則中的選擇、冗餘和沖突,以及解決一些國際協調問題。這個目標體現在對「財務報表披露」、「存貨」、「合並報表和個別報表」准則的修訂中。
例如,《FRS2——存貨》去除了「在歷史成本系統下擁有」的表述(held under the historical cost system),明確了存貨的范圍,並不再使用「後進先出法」來計算成本。修訂的目的就是為了減小存貨計量的可選擇性。
而另一種修訂是作為企業合並項目的一部分,目的是為了提高對有關企業合並及合並中產生的商譽和無形資產的會計處理的質量,並尋求准則的國際協調。
例如修訂後的《FRS36——資產減值》規定:公司應每年計量沒有固定使用年限和未投入使用的無形資產的可回收金額(recoverable amount),無論其是否有減值現象;對於企業合並中獲得的商譽要每年進行減值測試;此外,對現金產出單元(cash-generating unit)的范圍、商譽減值測試的時間和測試時將商譽歸集到現金產出單元等問題都採用了與國際慣例接軌的方式。
Ⅷ 如何確認成本
增值稅發票未到,材料做暫估入帳;
借:原材料
貸:應付帳款
發票到後,
做沖出原暫估分錄的分錄,
借:原材料(負數)
貸:應付帳款(負數)
再做有發票的分錄:
借:原材料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應付帳款
材料已領用,按暫估價確認成本,等發票到後,如果與暫估價有差額,再調整領用材料的成本,借:主營業務成本(或負數),貸:原材料(或負數),然後,結轉本年 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