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代理記賬審批如何進行事中事後監管
Ⅰ 事中事後監管怎麼管
1、好處:有利於提高登記審批效率;降低市場准入門檻;推動監管方式創新;促使監管重心由事前向事中事後轉移;全面提高市場監管效能。
2、「先照後證」顧名思義就是先申領營業執照後再辦理有關許可證。根據《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4〕27號),公共場所衛生許可、娛樂場所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等31項前置許可審批改為後置許可審批,各地工商部門一律不再將其作為登記前置,申請人可以直接申請相關經營范圍登記,辦理營業執照,取得營業執照後再到相關審批部門辦理許可手續。
1)選擇信譽好的代記賬公司,減少會計賬務處理風險;
2)定期審核或抽查記賬憑證與會計報表,減少盲目信任的風險;
3)將交付記賬公司的原始憑證進行登記,減少憑據丟失的風險,也便於分清責任;
4)與記賬公司簽訂代理合同,明確責任和權利,防止扯皮現象;
5)每個會計報告期(月度、季度、年度),對會計報表進行簽交,減少問題積累;
6)不定期雙方溝通,交流意見,增加了解,便於賬務處理的規范性與納稅處理。
大致就這些吧,做好了上述工作,基本能避免由於代記賬中出現的誤會和錯誤。
Ⅲ 新《代理記賬管理辦法》修訂了哪些內容
一是放寬市場准入門檻,簡化資格申請要求。
2014年11月24日,國務院發布了《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4〕50號),明確將「中介機構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審批」由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調整為後置審批事項。
新《管理辦法》對代理記賬資格的申請條件相應進行了調整,同時進一步放寬市場准入,刪除了「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有健全的財務會計管理制度」兩項准入條件,並將申請代理記賬資格應提交的六項材料簡化為四項。
此外,為方便申請人開展業務,新《管理辦法》規定,代理記賬機構新設分支機構開展代理記賬業務,向其審批機關辦理備案即可,其新設分支機構無需申請代理記賬許可證書。
二是建立信用約束機制,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2014年8月7日,國務院發布了《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654號),規定企業應當自行政許可取得、變更、延續信息形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為加強代理記賬機構的信用管理,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新《管理辦法》要求申請人取得代理記賬許可證書、代理記賬機構完成變更登記後,在規定時間內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同時,要求審批機關在批准代理記賬資格後,在規定時間內向社會公示;代理記賬機構有違法違規行為的,審批機關也應及時向社會公示。
三是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加大違規處罰力度。
按照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寬進嚴管」的要求,新《管理辦法》加強了與其他法律法規的有效銜接,強化了對代理記賬機構的後續監管,加大了對無證經營、違規經營的處罰力度。
對於無證經營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查處。
對於違規經營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列入重點關注名單,並向社會公示,提醒其履行有關義務;情節嚴重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罰,並向社會公示。
四是加強行業自我約束,發揮行業組織作用。
行業自律是實現社會共同治理,推動市場主體自我約束、誠信經營的重要途徑,是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有序發展的必要補充。
為更好地提升行業組織參與市場監管能力,充分發揮行業組織在行業管理、監督、約束和職業道德建設等方面的作用,新《管理辦法》規定,代理記賬機構依法成立的行業組織,應當維護會員合法權益,建立會員誠信檔案,規范會員代理記賬行為,推動代理記賬信息化建設;代理記賬行業組織應當接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Ⅳ 會計領域中,事前、事後、事中監督如何舉例說明
事前就是經濟活動發生前的會計監督,事後就是經濟活動發生後的會計監督,以此類推就比如你在做成本會計的時候。
事前控制包括:成本預測、成本決策、成本計劃;
事中控制包括:成本控制、成本核算;
事後控制包括:成本分析、成本考核;
這些環節按成本發生的時間先後分為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後控制。
事前控制進行成本預測和成本計劃,對成本控制和成本核算提出要求;的成本決策;
事中控制進行成本的過程式控制制和成本核算,為分析、考核提供依據;
事後控制進行成本考核和成本分析。
Ⅳ 2015會計繼續教育考試題 新《代理記賬管理辦法》的答案
7.下列各項中,屬於代理記賬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如有)應當向審批機關報送《代理記賬機構基本情況表》和《專職從業人員變動情況表》的時間是( )。
Ⅵ 如何有效進行行政審批事中,事後監管
進行行政審批事中,事後監管,關鍵還在事前的工作。通常要做好這樣幾項工作,一是對審批事項的依據、收費、辦理時限等進行公示。二是對審批事項的運轉流程進行梳理,對流程節點,明確辦理人、時間、風險點,防範措施。三是積極推行網上審批。四是開展辦件人回訪,網上評議等,加強對工作人員的監督。
Ⅶ 什麼叫"事中事後監管
事中監督是對正在發生的經濟活動進行會計監督,事後監督是對已經發生的經濟活動進行會計監督。分析如下:
1、事前監督是為防患於未然,在行政機關和國家公務員的行政行為實施之前,對其抽象行政行為或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實施的監督。
2、事中監督是為了及時發現問題,糾正偏差,在行政機關和國家公務員實施行政行為的過程中,對其行為的正確性和規范性實施的監督。
3、事後監督是為了總結經驗教訓,在行政機關和國家公務員的行政行為實施完畢以後,對其行為的正確性和有效性實施的監督。
政策措施
1、夯實監管責任。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三定」規定明確的監管職責和監管事項,依法對市場主體進行監管,做到監管全覆蓋,杜絕監管盲區和真空。
釐清監管事權,各部門要發揮在規則和標准制定、統籌協調等方面的作用,指導本系統開展事中事後監管,地方政府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加強公正監管上。
2、健全監管規則和標准。分領域制訂全國統一、簡明易行的監管規則和標准,並向社會公開。加強標准體系建設,加快建立完善各領域國家標准和行業標准,明確市場主體應當執行的管理標准、技術標准、安全標准、產品標准,嚴格依照標准開展監管。
3、創新和完善監管方式。原則上所有日常涉企行政檢查都應通過「雙隨機、一公開」的方式進行。
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等特殊重點領域,依法依規實行全覆蓋的重點監管。深入推進「互聯網 監管」,提升監管精準化、智能化水平。推行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對失信主體在行業准入、項目審批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對新興產業實施包容審慎監管。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事中監督
Ⅷ 從事前審批向事中事後監管轉變什麼意思
比如你們執行一個業務,在流程中,一開始的崗位職責是對業務進行審批程序,
現在准備對崗位職責進行調整,從以前的職責慢慢過渡到業務的發展中過程監管,
事後一般不是監管,要麼是歸檔,要麼是處置
Ⅸ 什麼叫事前監督、事中監督和事後監督
1、事前監督是對將要發生的經濟活動進行會計監督,
2、事中監督是對正在發生的經濟活動進行會計監督,
3、事後監督是對已經發生的經濟活動進行會計監督。
事前監督是為防患於未然,在行政機關和國家公務員的行政行為實施之前,對其抽象行政行為或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實施的監督。
事中監督是為了及時發現問題,糾正偏差,在行政機關和國家公務員實施行政行為的過程中,對其行為的正確性和規范性實施的監督。
事後監督是為了總結經驗教訓,在行政機關和國家公務員的行政行為實施完畢以後,對其行為的正確性和有效性實施的監督。
(9)會計代理記賬審批如何進行事中事後監管擴展閱讀:
會計人員進行會計監督的對象和內容是本單位的經濟活動。具體內容包括:
1.對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會計報表等會計資料的進行監督,以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准確、完整、合法;
2.對各種財產和資金進行監督,以保證財產、資金的安全完整與合理使用;
3.對財務收支進行監督,以保證財務收支符合財務制度的規定;
4.對經濟合同、經濟計劃及其他重要經營管理活動進行監督,以保證經濟管理活動的科學、合理;
5.對成本費用進行監督,以保證用盡可能少的投入,獲得盡可能多的產出;
6.對利潤的實現與分配進行監督,以保證按時上交稅金和進行利潤分配,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