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當期如何調整所得稅
㈠ 簡答題: 前期差錯更正如何調整所得稅費
1、前期差錯直接影響所得稅的,計算前期差錯的累計影響數,影響的所得稅費用數=累計影響數*適用稅率,調整當期「所得稅費用」和「應交稅費—所得稅」,其中適用稅率為差錯期所得稅率;
2、前期差錯形成的影響數全部屬於暫時性差異,,應調整「遞延所得稅(遞延所得稅資產或遞延所得稅負債)」和「所得稅費用」
3、影響數屬於「其他綜合收益」「其他權益工具」等權益類科目的,以「其他綜合收益」「其他權益工具」等權益類科目代替「所得稅費用」科目;
4、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的,所得稅費用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盈餘公積」等代替「所得稅費用」科目;
(1)會計當期如何調整所得稅擴展閱讀:
企業會計准則第18號--所得稅
第四條
企業在取得資產、負債時,應當確定其計稅基礎。資產、負債的賬面價值與其計稅基礎存在差異的,應當按照本准則規定確認所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資產或遞延所得稅負債。
第七條
暫時性差異,是指資產或負債的賬面價值與其計稅基礎之間的差額;未作為資產和負債確認的項目,按照稅法規定可以確定其計稅基礎的,該計稅基礎與其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也屬於暫時性差異。按照暫時性差異對未來期間應稅金額的影響,分為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和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第八條
應納稅暫時性差異,是指在確定未來收回資產或清償負債期間的應納稅所得額時,將導致產生應稅金額的暫時性差異。
第九條
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是指在確定未來收回資產或清償債期間的應納稅所得額時,將導致產生可抵扣金額的暫時性差異。
參考資料來源:
企業會計准則第2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
企業會計准則第18號--所得稅
㈡ 會計所得稅費用到底怎麼算
所得稅費用是指企業經營利潤應交納的所得稅。「所得稅費用」,核算企業負擔的所得稅,是損益類科目;這一般不等於當期應交所得稅,因為可能存在「暫時性差異」。如果只有永久性差異,則等於當期應交所得稅。應對國家征稅政策,月度所得稅征繳採取月度匯算清繳的方法實現,即多退少補的政策。具體表現為:企業設立一個匯算清繳賬戶,並存入一定的金額,在核算出當期的所得稅時稅款通過匯算清繳賬戶結算,即使後期存在差異的情況下也會在下一個會計期間返還或者補全。
當期所得稅費用就是當期應交所得稅=應納稅所得*所得稅稅率(25%),其中應納稅所得=稅前會計利潤(即利潤總額)+納稅調整增加額-納稅調整減少額。
納稅調整增加額:稅法規定允許扣除項目中,企業已計入當期費用但超過稅法規定扣除標準的金額。如超過稅法規定標準的職工福利費(職工工資及薪金的14%)、工會費(2%)、職工教育經費(2.5%)、業務招待費、公益性捐贈支出、廣告費、業務宣傳費。以及企業已計入當期損失但稅法規定不允許扣除項目的金額,如稅收滯納金、罰金、罰款。
納稅調整減少額:稅法規定允許彌補的虧損和准予免稅的項目,如前五年內未彌補虧損和國債利息收入等
借:所得稅費用
(遞延所得稅資產)--(註:遞延所得稅資產增加,即發生了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遞延所得稅負債)---(註:遞延所得稅負債減少,即轉回了應納稅暫時性差異)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負債)-- (註:遞延所得稅負債增加,即發生了應納稅暫時性差異)
(遞延所得稅資產)---(註:遞延所得稅資產減少,即轉回了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結轉:
借:本年利潤
貸:所得稅費用
也可以嘗試用這種方法來計算或驗算上述方法計算結果的正確性:如果當期沒有發生稅率變化,則簡單至極,只需考慮永久性差異(即稅法根本不讓抵扣的稅會差異)的影響。
所得稅費用(包含當期和遞延)等於當期的(利潤總額對應的所得稅費用)加上(因所得稅率降低導致的期初可抵扣暫時性差異在抵扣時少抵稅的損失)減去(因所得稅率上升導至的期初可抵扣暫時性差異在抵扣時多抵稅的利益)減去(因所得稅率降低導至的期初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納稅時少納稅的利益)加上(因所得稅率上升導至的期初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在納稅時多納稅的損失)加上(其他永久性差異如罰款贊助支出對應的所得稅). 其他那些本期發生了或者轉回了的什麼東西暫時性差異都不管.
㈢ 我想問一下,會計年末如何調整所得稅我要詳細的答案
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的會計調整
一、資產類項目
(一)折舊與無形資產、遞延資產攤銷
對於折舊與攤銷,如果企業處理與稅法規定不一致,則需要就此做納稅調整,將多列支的折舊與攤銷費用加回當期應納稅所得稅額,企業評估增值(國務院規定的清產核資、股份制改造除外)和接受捐贈的資產未進行所得稅處理的不得計提折舊。稅法規定折舊一般採用直線法,殘值比例為原價的5%,允許實行加速折舊的企業可採用余額遞減法或年數總和法,符合加速折舊的應同時報稅務機關審核。
(二)各項准備金
根據會計制度,企業可以計提短期投資跌價准備、壞賬准備、存貨跌價准備、長期投資減值准備、固定資產減值准備、無形資產減值准備等各項准備金,當年計提的上述各項准備金均已計入企業當期費用。
根據稅法相關規定,企業應按計入當期費用的上述各項准備金數額調增當期應納稅所得額。納稅人發生的壞賬損失,原則上應按實際發生額據實扣除。對於經稅務機關批准除另有規定者外可以按年末應收賬款余額的5%o計提壞賬准備,納稅人發生的壞賬損失,應沖減壞賬准備金,實際發生的壞賬損失超過提取的壞賬准備的部分,可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已核銷的壞賬收回時應相應增加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年末應審查當年計入費用的准備金數額是否超過稅務機關批準的限額,對於超過限額計提的壞賬准備,應當相應調增應納稅所得稅。
二、負債類項目
(一)應付利息。根據稅法規定,納稅人在生產經營期間,向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按照實際發生數扣除,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不高於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以內的部分准予扣除,納稅人從關聯企業取得的借款金額超過其注冊資本的50%,超過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稅前扣除。
(二)長期未付的應付款。根據稅法規定,企業的應付未付款,因債權人緣故確實無法支付的,應計入當年收益,以計算繳納所得稅。
三、權益類項目
在年度企業所得稅申報時,應當關注企業當年新增資本公積的性質。對下列原因形成的資本公積,應做納稅調整:
(一)債權人放棄債權導致的應付款項
債權人放棄債權的會計處理是借記「應付賬款」科目;貸記「資本公積」科目,不會影響損益。但從稅務角度出發,應確認為收益,相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
(二)企業接受捐贈
會計處理為增加資本公積,稅務處理則應當確認為收益,相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如果受贈數額較大企業可分次申報,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做好已取消和下放管理的企業所得稅審批項目後續管理工作的通知》(國稅發12跚4]82號):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發生的非貨幣性資產投資轉讓所得、債務重組所得、捐贈收入,占應納稅所得50%及以上的,才可以在不超過5年的期間均勻計入各年度的應納稅所得。
四、收入項目
(一)國債利息收入,不計入應納所得稅額,但中途轉讓所得應計稅。
(二)折扣銷售與折讓。銷售折讓是指企業由於產品質量、品種、規格等原因而對購買者在價格上給予的優惠,銷售折讓可以沖減銷售收入。折扣銷售在稅務處理的具體掌握上,凡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的,可以沖減銷售收入,單獨支付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的,不得沖減銷售收入。因此,如果會計處理將上述未在同一發票上列明折讓、折扣而單獨支付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折扣沖減了收入,則應做納稅調整,相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
(三)企業收取的包裝物押金,凡逾期未返還買方的,應確認為收入,依法計征企業所得稅。
(四)企業將自產、委託加工和外購的原材料、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有價證券用於捐贈,應分解為按公允價值視同對外銷售和捐贈兩項業務進行所得稅處理。
(五)減免或返還的流轉稅,除國務院等有指定用途的項目不征稅外,都應並入企業利潤徵收所得稅,對直接減免和即征即退的應並入當年利潤,對先征後返後退的並入收到退稅款的年度。
五、成本與費用類項目
(一)工資、薪金支出
工資、薪金支出實行計稅工資扣除辦法的企業,按計稅工資薪金規定分段扣除, 2006年7月1日以前一般執行財政部人均月扣除最高限額800元,具體可執行省級政府在財政部規定范圍內本省標准,2006年7月1日以後執行財稅[1006]126號人均月扣除最高限額1600元,計算公式為:
企業全年計稅工資、薪金扣除標准=該企業年任職及雇員平均人數×規定的人均月計稅工資標准×12
計稅標准以內可據實扣除,超過部分調增納稅所得。實行工效掛鉤的企業,按批准提取超過實際發放的部分不得扣除,超過部分可建立工資儲備金,在以後年度發放時,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在實際發放年度企業所得稅前據實扣除。
(二)職工工會經費、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
所得稅法規定,上述三項經費分別按照計稅工資總額的2%、14%、1.5%計算扣除(電信行業等職工教育經費可按2.5%),納稅人實際發放的工資高於確定的計稅工資標準的,應按照計稅工資總額分別計算扣除三項經費;納稅人實際發放的工資低於確定的計稅工資標準的,應按照實際發放的工資總額分別計算扣除的三項經費,凡不能出具《工會經費撥繳款收據》的,其提取的職工工會經費不得在稅前扣除。
(三)業務招待費。
根據《實施細則》規定,企業發生與生產、經營有關的交際應酬費,應當有確定的記錄或單據。在下列限度內准予作為費用列支,全年銷售(營業)收入凈額在1500萬元以下的,不得超過銷售(營業)收入凈額的5‰;全年銷售(營業)收入凈額超過1500萬元的部分,不得超過該部分銷售 (營業)收入凈額的3‰。收入凈額是指納稅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扣除銷售折扣、銷售折讓、銷售退回等各項支出後的收入額,包括基本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業務招待費的扣除標准可按收入分段計算,也可用簡便方法計算,簡便計算的公式為:業務招待費扣除標准=銷售(營業)收入凈額×所屬當級扣除比例+當級速算扣除數。
(四)廣告費與業務宣傳費
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廣告費支出,除特殊行業另有規定外,不得超過銷售(營業)收入的2%,可據實扣除,超過部分可無限期向以後納稅年度結轉,糧食類白酒廣告費不得在稅前扣除;對制葯、食品、日化、家電、房地產等特殊行業的企業,每一納稅年度可在銷售(營業)收入的8%的比例內據實扣除。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業務宣傳費(包括未通過媒體的廣告性支出),在不超過銷售(營業)收入的 5%0比例內據實扣除,超過5‰的部分當年不得扣除,以後年度也不得扣除。
(五)支付給總機構的管理費
納稅人按規定支付給總機構的管理費,須提供總機構出具的管理費匯集范圍、定額、分配依據和方法等證明文件,經稅務機關審核後准予扣除,管理費提取採取比例和定額控制,提取比例一般不得超過總收入的2%。
(六)預提費用
稅法與會計對預提費用的處理原則上應當是一致的。實際操作中,部分企業根據自身的判斷在年末計提多項費用,其中許多屬於准備金的性質。因此,實際進行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調整時,應對年末預提費用對應的應付項目余額進行分析。區別正常預提費用與准備金性質的預提費用時,可以參與如下幾項標准:
1.負債是否已經產生(如賣方的貨物是否已交付,服務是否已提供等);
2.對於該項負債,是否可以確認其金額(如是否已簽訂合同,是否收到發票或付款通知);
3.期後是否已如約支付。如果對上述三個條件判斷均為「是」,則可判斷為正常預提費用。否則,相應調增應納所得稅額。例如,企業年末應付未付的房屋或場地租金、應付未付員工的工資薪金等,都屬於正常的預提費用。反之,某些企業在年末估計可能會發生商品索賠而暫借估一定金額的計提費用,則屬於計提准備金,不可在稅前扣除。
(七)企業發生的財產損失。企業發生的財產損失,會計上作成本或費用列支。但凡未經稅務機關批準的,企業一律不得自行在所得稅前扣除,具體執行《企業財產損失所得稅前扣除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13號。上述財產損失包括: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固定資產、流動資產的盤虧、毀損、報廢凈損失,壞賬損失,以及遭受自然災害、民事訴訟等意外事故造成的非常損失。
六、不得稅前扣除的費用
與會計處理不同,稅法規定,下列各項不得作為成本費用在稅前扣除:資本性支出;無形資產受讓、開發支出;違法經營的罰款和被沒收財產的損失;各種稅收的滯納金和罰款;自然災害或者意外事故損失有賠償的部分;超過國家規定允許扣除的公益、救濟性質的捐贈;以及非公益、救濟性質的捐贈。扣除標准如下:納稅人用於公益救濟性捐贈,通過非營利的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向紅十字事業、向福利性非營利性老年服務機構、農村義務教育、公益性青少年活動場所的捐贈可全額扣除;通過中華社會文化發展基金會對宣傳文化事業的捐贈在年應納所得額10%以內的部分准予扣除;其他在年應納所得額3%以內的部分准予扣除(金融保險企業1.5%),直接向受益人的捐贈不得扣除。
七、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研究開發費
企業「三新開發費」執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技術創新有關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88號,在按規定實行 100%扣除基礎上,允許再按技術開發費實際發生額的50%抵扣當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上述超額抵扣需經稅務機關審查評估,企業應事先編制技術項目開發計劃和技術開發費的預算,並設立專門機構或者配備專業人員負責實施,而且能夠對實際發生的技術開發費進行准確歸集和核算。
八、關聯企業交易
除上述各常見納稅調整項目外,對於關聯企業間的交易,如果不按獨立企業之間業務往來作價,稅務機關可以依法進行合理調整。所謂合理調整,是指:
1.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相同或者類似業務活動的價格;
2.按照再銷售給無關聯關系的第三者的價格所應取得的收入和利潤水平;
3.按成本加合理的費用和利潤。
㈣ 如何調整計算應交所得稅做會計實訓不會做啦,求助。
這樣子應該如何計算所得所呢?----題目(32)中,所得稅已經計算出來了,不用在計算了。
損益結轉以後還要不要算一次所得所?----不用再算一次所得所了。
㈤ 企業所得稅年度清繳後如何調整會計分錄
1、借: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20000(或2萬-原賬戶余額)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20000
2、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20000
貸:利潤分配 20000
3、借:其他應收款-所得稅退稅 20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20000
㈥ 會計收入與所得稅計稅收入的差異怎麼調整
因會計與稅收的目標和原則不一致,會計處理與稅法規定仍存在一定差異。
工資、薪金方面。工資、薪金支出的稅前扣除遵循實際發生原則、合理性原則及特定人員工資、薪金加計扣除等原則。實際發生原則要求企業稅前扣除的工資、薪金,是當期實際發生的工資,已計提尚未發放的應付工資不允許在稅前扣除。對於年末計提的應付未付工資、薪金,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前發放的,可作為匯算年度已發放的工資、薪金稅前扣除;如在匯算清繳期結束後仍未發放的,則應予以納稅調增。合理性原則要求企業在一定時期所發放的工資薪金是相對固定的,工資、薪金的調整是有序進行的;有關工資、薪金的安排,不以減少或逃避稅款為目的。特定人員工資、薪金加計扣除是稅法為鼓勵科技創新、促進就業出台的稅收優惠政策。如企業安置殘疾人員的,在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
新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職工薪酬納稅調整明細表》將股權激勵在工資、薪金支出項目單列出來,應關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時點的規定,即對於建立職工股權激勵計劃,且在會計處理上按照企業會計准則有關規定處理的,其股權激勵在實際行權時方可稅前扣除。
職工福利費方面。稅法強調允許稅前扣除的福利費支出,必須是實際發生的且不得超過工資總額的14%。企業在計算稅前允許扣除的福利費金額時,應將計算出的當期實際發生的福利費總額,與工資總額(稅法口徑的工資總額)的14%進行比較,超支的部分調增應納稅所得額,且該部分超支數額構成永久性差異,不得結轉到以後年度扣除。
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方面。企業超出稅法規定范圍和標准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和住房公積金,本期及以後年度均不得在稅前扣除。同時只有實際繳納的金額方可扣除,對於提而未繳的社會保險費用和住房公積金不得在稅前扣除。本期實際繳納數超過了提取數但未超過稅法規定標準的部分,允許在實際繳納的年度扣除,即前期調增的金額,允許在實際繳納年度作納稅調減。
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方面。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不得超過稅法口徑的工資、薪金總額的2%,超過部分不得扣除,提而未繳的不得扣除。不允許扣除的部分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實際上允許全額扣除,只是在扣除時間上作了相應遞延。新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職工薪酬納稅調整明細表》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項目,細化列示了「按稅收規定比例扣除的職工教育經費」和「按稅收規定全額扣除的職工培訓費用」兩個子項目,體現了國家對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集成電路設計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等類型納稅人的稅收扶持。
辭退福利方面。對企業實際發生的辭退福利可以據實扣除。對於職工有選擇權的辭退福利,通過預計負債計入費用的部分,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即本期提而未付的辭退福利,不得在稅前扣除,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待實際支付時,再作納稅調減。
㈦ 會計如何在賬面上調節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不用在賬面上調節。是指到了年底,將財務與稅務規定不一樣的地方,按稅務規定計提所得稅,不用在賬面上實際調整費用。如果你說的是外賬如何調節,我認為你應該根據你的收入和上年交的所得稅大約計算出本年要交的所得稅金額,然後根據毛利與利潤的差算出費用,再在費用總額里將工資等進行分配。
㈧ 如何調整個人所得稅賬面
每個人的處理方式不同 ,你可以按照前面的順序往下申報,如對方是8月實際發的7月工資,申報期、所得期都填的是8月,你可以理解為以前開始申報的時候是當月發放當月交稅(實際不是)。如你想調成8月發放,9月申報,就會形成一個月工資不是按實際發放數計稅的問題,如你單位每月工資發放和扣稅都不一致那就會有出入。看你自己的了。
應外,你接收後可以把工資計提月份與實際發放月份都放在一個月份裡面,免得跨月留首尾。
㈨ 年度企業所得稅如何調整急
年底匯繳時調整。
應是計到新建的在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