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處理代銷產品會計業務
㈠ 關於代銷品如何做會計處理!
不知道貴公司平時代銷商品業務是收取手續費的還是視同買斷方式的,我覺得樓上講的有點專業,怕你聽不懂,可以給你刪減下
按照受託方是否能夠有權利自行決定代銷商品售價,代銷商品存在著兩種方式:第一種為視同買斷方式,第二種為收取手續費方式。
(一)視同買斷方式代銷商品,就是別人給你貨,你給別人錢,然後你把貨賣出,賺取差價。根據代銷商品的風險和報酬是否轉移,視同買斷方式又包括兩種情況,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受託方(委託方發出貨物時確認收入)與主要風險和報酬未轉移給受託方(委託方發出貨物時不確認收入)。
(二)收取手續費方式代銷商品。在這種方式下,只有委託方才確認商品確認收入,受託方不確認商品銷售收入,只按照代銷數量收取一定的手續費收入(主營業務或其他業務收入)。受託方應在商品銷售後,按合同或協議約定的方法計算確定的手續費確認收入。
二、代銷商品的會計處理
(一)視同買斷,受託方在收到代銷商品時作為購進商品處理,將商品銷售出去時,再確認收入並結轉相應的成本。
(二)收取手續費方式代銷商品的會計處理在該方式下,只有委託方確認商品銷售收入,受託方按照銷售商品的數量或價款確認一定的手續費收入。
受託方在收到代銷商品時,不作為購進處理,代銷商品銷售出去後,也不確認商品銷售收入。在收到代銷商品時,
具體的 (1)收到受託代銷商品
借:受託代銷商品(協議價款)
貸:受託代銷商品款
(2) 銷售貨物收到貨款
借:銀行存款
貸:應付賬款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代銷清單交給委託方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
(4)對沖已售出代銷商品款
借:受託代銷商品款
貸:受託代銷商品
(5)支付貨款
借:應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其他業務收入
㈡ 代銷商品賣出如何做會計分錄
分兩種情況:
第一種:收取手續費的委託代銷。
1.收到代銷商品時:
借:受託代銷商品(可做為「存貨」理解記憶)
貸:受託代銷商品款(可作為「應付欠款」理解記憶)
2.銷售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付賬款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甲企業
借:受託代銷商品款(此筆分錄可作為「銷售成本」結轉理解記憶)
貸:受託代銷商品
3.歸還貨款並扣收手續費時:
借:應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主營業務收入(手續費收入)
第二種:視同買斷方式的委託代銷(指委託方將商品銷售給受託方,商品是否賣出與委託方無關,委託方不承擔賣不出去的責任)。(委託方:按正常銷售商品處理;受託方:按照采購商品處理。)此時銷售委託代銷商品按照企業正常銷售業務處理即可。
㈢ 關於受託代銷商品的會計分錄如何做賬
一、委託方的賬務處理如下:
(1)發出商品時:
借:委託代銷商品
貸:庫存商品
(2)收到代銷清單時: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委託代銷商品
借:銷售費用
貸:應收賬款
(3)收到支付的貸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二、受託方的賬務處理如下:
(1)收到商品時:
借:受託代銷商品
貸:受託代銷商品款
(2)銷售時:借:銀行存款
貸:應付賬款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收到增值稅專用發票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
借:受託代銷商品款10 000
貸:受託代銷商品 10 000
(4)支付貨款並計算代銷手續費時:
借:應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主營業務收入
(3)如何處理代銷產品會計業務擴展閱讀
受託代銷商品的核算:
1、受託代銷商品採用進價核算
(1)發行企業收到受託代銷出版物驗收入庫時,按進價,借記本科目(按受託代銷出版物類別設置的明細科目),貸記「代銷商品款」科目。
(2)發行企業將受託代銷出版物委託外單位代銷,出版物發出時,借記本科目(按委託代銷單位設置的明細科目),貸記本科目(按受託代銷出版物類別設置的二級科目)。
(3)結轉當月銷售成本時,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本科目(按受託代銷出版物類別或委託代銷單位設置的明細科目)。
2、受託代銷採用售價(或碼價)核算
(1)發行企業收到受託代銷出版物驗收入庫時,按售價(或碼價)。
(2)貸記本科目(按受託代銷出版物類別設置的明細科目)。
(3)結轉當月銷售成本時,借記「主營業務成本」及「商品進銷差價」科目。
㈣ 委託代銷商品怎麼做賬
委託代銷商品的賬務處理是:
例如:A企業委託B企業銷售甲商品100件,按協議價200元/件結算。該商品成本120元/件,增值稅稅率17%。B企業實際售價為240元/件,不再另外收取手續費。B企業銷售了全部甲商品,並向A企業開具了代銷清單(營業稅稅率5%)。
(一)A企業的稅務及會計處理
1.將甲商品交付B企業並開具增值稅發票時:
借:應收賬款——B企業 23 400
貸:主營業務收入2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3 400(20 000×17%)
借:主營業務成本12 000
貸:庫存商品12 000
2.收到B企業匯來的價款時:
借:銀行存款23 400
貸:應收賬款——B企業 23 400
(二)B企業的稅務及會計處理。
1.收到甲商品並取得A企業開具的專用發票時:
借:庫存商品2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3 400
貸:應付賬款——A企業 23 400
2.實際銷售商品時:
借:銀行存款28 080
貸:主營業務收入(或其他業務收入)24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4 080(24 000×17%)
借:主營業務成本(或其他業務支出)20 000
貸:庫存商品20 000
3.按協議將款項付給A企業時:
借:應付賬款——A企業 23 400
貸:銀行存款23 400
4.計算應交納的營業稅時: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或其他業務支出) 200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200(4 000×5%)
㈤ 會計實務:銷售代銷貨物雙方如何做賬
【答】甲公司賬務處理:
(1)發出商品時:
借:應收賬款 234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2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400
(2)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12000
貸:庫存商品 12000
乙公司賬務處理:
(1)收到代銷商品時:
借:受託代銷商品 20000
貸:受託代銷商品款 20000
(2)售出代銷商品時:
借:銀行存款 29250
貸:主營業務收入 25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 4250
同時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20000
貸:受託代銷商品 20000
(3)收到委託方開具的增值稅發票時:
借:受託代銷商品款 2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 3400
貸:應付賬款 23400
(4)支付給委託單位代銷商品款時:
借:應付賬款 23400
貸:銀行存款 23400
㈥ 你好,請問受託代銷商品的會計賬務如何處理
你們這種情況屬於採用進價核算的受託代銷商品。
1.總公司發貨給我們時(按接收價)
借:受託代銷商品
貸:代銷商品款
2.銷售商品時(按委託方規定的售價)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收到貨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4.將銷售收入匯回總公司時(按接收價)
借:應付賬款—××(委託代銷單位)
貸:銀行存款
5.結轉成本時(接收價)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受託代銷商品
同時
借:代銷商品款 (接收價)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委託代銷單位
6.收到公司提成時
採用進價核算的受託代銷商品不用提成轉回,售價與轉給委託方(接收價)的差價就是你的提成。
你的增值稅是售價(銷項)與收價(進項)的差額。
㈦ 代銷業務的會計處理方法是怎樣的
一、委託代銷單位的會計處理
(一)企業將委託代銷的商品發給受託代銷單位時,核實際成本(或進價,採用計劃成本或售價核算的按計劃成本或售價):
借:委託代銷商品
貸:庫存商品
(二)收到代銷單位報來的代銷清單時,按應收金額和應確認的收入及應交的增值稅額:
借:應收賬款-××代銷單位
貸:主營業務收入(或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㈧ 代銷商品應如何做會計分錄
收到商品時:
借:受託代銷商品
貸:受託代銷商品款
實際銷售時:
借:銀行存款
貸:受託代銷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交付給A企業代銷清單及貨款並收到增值稅專用發票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受託代銷商品款——A企業
借:受託代銷商品款—A企業
貸:銀行存款
其他業務收入(假設是不含稅貨款)
㈨ 受託代銷商品的會計處理方法以收取手續費的方式代銷
你好!如你所說,在收到代銷商品時,借:受託代銷商品 貸:受託代銷商品款(銷售價格)當你對外銷售時,借:銀行存款等 貸:受託代銷商品 應繳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而你收到委託方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後借:應繳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最後等支付貨款時借:受託代銷商品款 應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等 其他業務收入(取得的手續費收入)而在月末的報表中剩餘的受託代銷商品不能作為你公司的存貨處理,因為跟這批存貨相關的風險沒有轉移到你公司,所以你們不能確認為存貨的。我個人認為應該是計入其他流動資產中處理比較好。僅供參考!
㈩ 代銷商品的會計處理
(一)視同買斷,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的會計處理如果雙方在代銷協議中約定,商品是否賣出,與委託方沒有任何關系,則委託方在交付商品時確認收入,同時結轉成本;受託方在收到代銷商品時作為購進商品處理,將商品銷售出去時,再確認收入並結轉相應的成本。
(二)視同買斷,主要風險和報酬未轉移的會計處理該情況下,委託方和受託方如何處理,在14號准則及其講解、應用指南中均沒有明確的處理規定,但根據收入確認的條件,與該商品相關的主要風險和報酬並未轉移,因此委託方不能在發出商品時確認收入。對於不符合收入確認條件發出商品的成本,在「發出商品」中核算,因此委託方在發出代銷商品時,借記「發出商品」科目,貸記「庫存商品」科目,收到受託方的代銷清單時,再確認收入並結轉相應的成本。
由於代銷商品的主要風險和報酬並未轉移給受託方,因此受託方不應作為購進存貨處理。根據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針對收取手續費方式代銷的商品,受託方可以設置一些會計科目,在會計科目表中的「代理業務資產」 科目,可以改成「受託代銷商品」科目;
「代理業務負債」科目,可以改成「受託代銷商品款」科目。由於在收取手續費方式下代銷商品時,收到商品時受託方也不作為購進商品處理,因此在視同買斷、商品主要風險和報酬並未轉移的情況下,受託方應當採用類似的會計處理。在收到受託代銷的商品時,按照協議價,借記「受託代銷商品」科目,貸記「受託代銷商品款」科目;
在將代銷商品銷售出去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實際銷售的價格,貸記「主營業務收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等科目,同時結轉成本,借記「主營業務成本」 科目,貸記「受託代銷商品」科目;
支付代銷商品款時,借記「受託代銷商品款」、「應交稅費—一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根據會計科目的設置,在收取手續費方式下,「發出商品」科目可以改為「委託代銷商品」科目,因此,委託方在發出商品時,也可以借鑒收取手續費方式下的做法,借記「委託代銷商品」科目,貸記「庫存商品」科目。
(三)收取手續費方式
代銷商品的會計處理在該方式下,只有委託方確認商品銷售收入,受託方按照銷售商品的數量或價款確認一定的手續費收入。委託方的會計處理為:
發出商品時,借記「委託代銷商品」科目,貸記「庫存商品」科目;
收到受託方轉來的代銷清單時,借記「應收賬款」、「銷售費用」科目,按照協議價格,貸記「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
收到代銷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賬款」科目。
受託方在收到代銷商品時,不作為購進處理,代銷商品銷售出去後,也不確認商品銷售收入。在收到代銷商品時,按照協議價,借記「受託代銷商品」 科目,貸記「受託代銷商品款」科目;
將商品銷售出去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受託代銷商品」、「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
確認手續費收入時,借記「受託代銷商品款」科目(其金額為計算的手續費收入),貸記「其他業務收入」或「主營業務收入」科目;
收到委託方開來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時,借記「受託代銷商品款」(扣除掉手續費收入的金額)、「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