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會計從業 » 會計離職如何變更辦稅員

會計離職如何變更辦稅員

發布時間: 2021-08-14 16:26:52

Ⅰ 換工作單位,會計證和辦稅員證怎麼轉移關系

會計證轉移關系:

(一)提供材料:
1.身份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與復印件;
2.《會計從業資格調入登記表》(有工作單位的需加蓋單位公章)
3. 調入後從事會計工作的,須提供現工作單位開具的從事會計工作的證明和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4.調入後不從事會計工作的,須提供戶籍證明(居住地證明或暫住地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5.委託代理的,須提供委託書和代理人身份證原件與復印件。
(註:以上材料未加說明的均需提供原件,復印件及表格統一使用A4紙。)
(二)辦理程序及地點:
按屬地管理原則填表—審核—辦理:
1. 持證在崗人員,到現工作單位所在地的區(縣)財政部門辦理。
2. 持證不在崗人員,到戶籍或暫住證所在地的區(縣)財政部門辦理。

辦稅員證轉移關系:
新服務單位與原服務單位的主管地方稅務機關一致的,須由辦稅員本人填寫《辦稅員變更表》一式二份,主管地稅機關審核後予以確認並簽署意見,留存一份,返還辦稅員一份。新服務單位與原服務單位的主管地稅機關不一致的,則按原服務單位填寫《辦稅員注銷表》、按新服務單位填寫《辦稅員認定申請審批表》,連同擬定申請的辦稅員的有關證件報請資格認定,並交回原《辦稅員證》。

如何變更辦稅員

現在還不能網上變更辦稅人員。接替你的人本人帶著身份證原件,到稅務大廳採集人像,就可以變更了。

財務負責人和辦稅員的變更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應於變更之日起30日內辦理身份信息變更和採集:

1、出示稅務登記證件(稅務登記證或載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登記證照);

2、辦稅人員是法定代表人的,出示本人身份證件原件;

3、辦稅人員是財務負責人、辦稅員或被授權的其他人員的,出示本人身份證件原件、《授權委託書》原件;

4、辦稅人員是稅務代理人的,出示本人身份證件原件、《授權委託書》原件、稅務代理協議(合同)原件。

(3)會計離職如何變更辦稅員擴展閱讀:

需要變更的情形:

1、辦稅人員變更或《授權委託書》到期的,應於變更之日起30日內辦理身份信息變更和採集;

2、辦稅人員的行動電話號碼等已採集身份信息發生變化的,應於實際變化之日起30日內辦理信息變更。稅務機關採集辦稅人員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行動電話號碼、人像信息等。

有效身份證件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外國公民護照。

參考資料來源: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關於推行辦稅人員實名辦稅的公告

Ⅳ 要離職了辦稅員及開票員怎麼變更

您好!您要離職了,領導會安排新的辦稅員和開票員接替您的工作的,您只要准備好辦理移交工作即可。謝謝閱讀!

Ⅳ 怎麼變更稅務登記證上的辦稅人員信息

變更稅務登記的辦稅員信息,需要攜帶營業執照和公章及新的辦稅人員身份證和本人去稅務局進行辦理。

根據《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第十八條 納稅人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應當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變更稅務登記。

第十九條 納稅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的,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原稅務登記機關如實提供下列證件、資料,申報辦理變更稅務登記:

(一)工商登記變更表及工商營業執照;

(二)納稅人變更登記內容的有關證明文件;

(三)稅務機關發放的原稅務登記證件(登記證正、副本和登記表等);

(四)其他有關資料。

(5)會計離職如何變更辦稅員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十六條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三十日內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辦理注銷登記之前,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稅務登記。

第六十條納稅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申報辦理稅務登記、變更或者注銷登記的;

(二)未按照規定設置、保管帳簿或者保管記帳憑證和有關資料的;

(三)未按照規定將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和會計核算軟體報送稅務機關備查的;

(四)未按照規定將其全部銀行帳號向稅務機關報告的;

(五)未按照規定安裝、使用稅控裝置,或者損毀或者擅自改動稅控裝置的。

納稅人不辦理稅務登記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經稅務機關提請,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其營業執照。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使用稅務登記證件,或者轉借、塗改、損毀、買賣、偽造稅務登記證件的,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Ⅵ 財務負責人怎麼在電子稅務局變更辦稅員

公司財務制度沒有去稅務局備案會被罰款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件之日起15日內,將其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報送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否則,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Ⅶ 會計人員離職後,如何變更稅務備案登記姓名

去稅務大廳變更會計人員聯系方式以及姓名,還有去專管員變更,大廳填表蓋公章

Ⅷ 會計或者辦稅員,離職公司不配合變更該怎麼辦

協商不成的可以收集證據向當地仲裁委申請仲裁維權的。

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明確規定,企業稅務登記的內容發生變化的,應當自發生變化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變更稅務登記。

如果沒有在規定的期限申報辦理變更,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從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可以看到,企業不辦變更財務負責人,那是屬於行政違法行為,是要受到行政處罰的。

(8)會計離職如何變更辦稅員擴展閱讀:

(一) 納稅人改變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業主姓名、經濟類型、經濟性質、住所或者經營地點(指不涉及改變主管國家稅務機關)、生產經營范圍、經營方式、開戶銀行及帳號等內容的,

納稅人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三十日內,持下列有關證件向原主管國家稅務機關提出變更登記書面申請報告。

1、營業執照;

2、變更登記的有關證明文件;

3、國家稅務機關發放的原稅務登記證件(包括稅務登記證及其副本、稅務登記表等);

4、其他有關證件。 納稅人按照規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注冊登記的,應當自有關機關批准或者宣布變更之日起三十日內,持有關證件向原主管國家稅務機關提出變更登記書面申請報告。

(二) 納稅人辦理變更登記時,應當向主管國家稅務機關領取變更稅務登記表,一式三份,按照表式內容逐項如實填寫,加蓋企業或業主印章後,於領取變更稅務登記表之日起十日內報送主管國家稅務機關,

經主管國家稅務機關核准後,報有關國家稅務機關批准予以變更的,應當按照規定的期限到主管國家稅務機關領取填發的稅務登記證等有關證件,並按規定繳付工本管理費。

熱點內容
小企業會計准則養老保險 發布:2021-08-17 15:48:04 瀏覽:965
會計活頁賬本怎麼裝訂 發布:2021-08-17 15:48:01 瀏覽:558
會計繼續教育90分是多少學時 發布:2021-08-17 15:47:58 瀏覽:632
民辦非企業培訓機構會計分錄 發布:2021-08-17 15:47:53 瀏覽:149
初級會計報名發票丟了怎麼辦 發布:2021-08-17 15:47:13 瀏覽:80
會計樂財務軟體 發布:2021-08-17 15:47:10 瀏覽:277
內蒙古初級會計考試從哪裡報名 發布:2021-08-17 15:46:03 瀏覽:370
會計專業技能競賽運營怎麼做 發布:2021-08-17 15:44:53 瀏覽:683
如何應對基礎會計學考試 發布:2021-08-17 15:43:49 瀏覽:782
物流公司會計外賬處理 發布:2021-08-17 15:43:47 瀏覽: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