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如何買房
『壹』 如何貸款買房最合適(最好是銀行、會計或是辦公積金的朋友回答)
怎麼說呢,貸款時間越短越好,錢數越少越好。要看自己個人能力,例如:你房款是41萬,貸款20年20萬利息是8.7萬,首付13萬,這樣第一次就支付21萬,剩下的才能20年20萬,月供1200元,這樣月供不辛苦,但第一次交前比較多。如果手頭不充裕,你就可以選擇只交首付13萬,剩下的28萬全貸款,如果月供有能力就年限短點,如果月供不想有壓力可以選擇30年,但是利息會很高!
總之,看自己經濟能力而定!
『貳』 公司購買的房屋如何做賬務處理
1、支付購房價款時
借:在建工程
貸:銀行存款
2、支付契稅、印花稅、工本費、維修基金時
借:在建工程
貸:貨幣資金(銀行存款或現金)
3、交付使用時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
4、交付使用後的次月提取折舊
借:成本或費用等科目
貸:折舊
(2)會計如何買房擴展閱讀:
用公司名義買房的注意事項
1、公司分為注冊在境內的公司和注冊在境外的公司,前一種公司在購買房屋類型和套數不受限制,後一種公司不能購買住宅,如果有辦事處,可以辦事處的名義購買一套非住宅。
2、公司購買不能商業貸款,只能待房產證出具後辦理持證抵押,年限、利率都和商業貸款不一樣。
3、公司產權的房子要想變更為個人名下必須要通過買賣,從交易中心進行產權變更登記。
4、公司產權的房子可以通過股權轉讓方式進行轉讓,不需要經過交易中心,但是這種只是變更股權及實際控制人,最適合做這種交易的是公司名下無其他不動產以及資產,否則不現實。
『叄』 公司老闆買車買房如何做會計分錄
如果是公司老闆出錢為公司買車買房,會計分錄:
借:固定資產-房屋
借:固定資產-汽車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其他應付款xxⅹ老闆
『肆』 會計工資太低了 男會計奮斗到什麼時候才能買房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混到財務經理,財務總監的時候,那時候就容易了,也是高薪了!
『伍』 買房交首付款會計分錄怎麼寫
買房交了首付款的會計分錄是:
借:固定資產
貸:銀行存款(首付款)
長期應付款
『陸』 不想做會計了,想轉行,想賺錢買房……有什麼好的建議嗎想多賺錢,轉啥行業呢
最近聽到這樣一句話「只懂得上班的年輕人,還有什麼錢途」,在物價日益上漲的今天,和工資死活不漲的明天,你不通過搞副業來賺錢,似乎是很難養活自己的,當然你也不能只是因為賺錢就想著做副業,錢是賺不完的,要有所成長才是硬道理,還有就是能多學一些本領,畢竟多技能傍身。總之不管你是想發展那一類副業,都希望你可以好好的利用時間,做一些有意義的事,你不能因為副業不是主業,所以不用心經營,這樣是完全沒有意義的。今天來分享最賺錢的八大項目,還沒有找到適合自己副業的朋友,可以看看!
自媒體平台
現在是自媒體時代,它有很多賺錢方式,主流的自媒體平台有今日頭條、百家號、企鵝號、大魚號、微信公眾號等等,現在很多人都在上面發布文章,只要你的文章有閱讀,那麼就會有收益,如果你有這方面的愛好,那也是不錯的選擇。
『柒』 買房款在會計帳上應該怎麼記
你好,會計老鄭·一點通網校回答您的問題:
借:固定資產
貸:銀行存款等
『捌』 公司給員工買房 該怎麼入賬啊
可以走公司賬戶或個人賬戶,這主要取決於公司獎勵的形式,以及你是否有包括資產的想法。
公司投資買房,會計屬於公司購買固定資產。購買發票和房地產證應顯示公司的名稱,而不是個人的姓名,否則不能記入賬戶。如果這是對員工的獎勵,他們可以直接繳納個人所得稅。
員工從公司借款買房,如果錢是通過銀行轉賬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 其他應收款-張三
貸 銀行存款
員工歸還時,會計分錄如下:
借 銀行存款
貸 其他應收款-張三
如果收付款都是現金,只要把「銀行存款」科目改成「現金」科目即可。
(8)會計如何買房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第十五條會計賬簿登記,必須以經過審核的會計憑證為依據,並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會計賬簿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和其他輔助性賬簿。
會計賬簿應當按照連續編號的頁碼順序登記。會計賬簿記錄發生錯誤或者隔頁、缺號、跳行的,應當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方法更正,並由會計人員和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在更正處蓋章。
使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會計核算的,其會計賬簿的登記、更正,應當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六條 各單位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事項應當在依法設置的會計賬簿上統一登記、核算,不得違反本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私設會計賬簿登記、核算。
第十七條 各單位應當定期將會計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及有關資料相互核對,保證會計賬簿記錄與實物及款項的實有數額相符、會計賬簿記錄與會計憑證的有關內容相符、會計賬簿之間相對應的記錄相符、會計賬簿記錄與會計報表的有關內容相符。
第十八條 各單位採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後各期應當一致,不得隨意變更;確有必要變更的,應當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變更,並將變更的原因、情況及影響在財務會計報告中說明。
第十九條 單位提供的擔保、未決訴訟等或有事項,應當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在財務會計報告中予以說明。
第二十條 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根據經過審核的會計賬簿記錄和有關資料編制,並符合本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關於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要求、提供對象和提供期限的規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