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發的工資如何會計處理
1. 計提工資未發放會計分錄該怎麼做
借記成本費用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計提工資、發放工資,根據《企業會計准則附錄-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規定,應用「應付職工薪酬」科目予以歸集核算。
應付職工薪酬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等,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企業從應付職工薪酬中扣還的各種款項(代墊的家屬葯費、個人所得稅等),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等科目。
(二)企業應當根據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對象,對發生的職工薪酬(計提)分別以下情況進行處理
生產部門人員的職工薪酬,借記"生產成本"、"製造費用"、"勞務成本"科目,貸記本科目。
管理部門人員的職工薪酬,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銷售人員的職工薪酬,借記"銷售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應由在建工程、研發支出負擔的職工薪酬,借記"在建工程"、"研發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
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無償向職工提供住房等資產使用的,按應計提的折舊額,借記"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同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累計折舊"科目。
租賃住房等資產供職工無償使用的,每期應支付的租金,借記"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在等待期內每個資產負債表日,根據股份支付准則確定的金額,借記"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在可行權日之後,根據股份支付准則確定的金額,借記或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貸記或借記本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應付職工薪酬的結余,即已經計提但未發放的工資。
2. 欠發的工資如何做會計分錄
計提的時候,全額計提
借:管理費用(或生產成本、製造費用、銷售費用、在建工程等科目)-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工資
發放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工資
貸:銀行存款
(2)未發的工資如何會計處理擴展閱讀:
企業應當根據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對象,對發生的職工薪酬分別以下情況進行處理
生產部門人員的職工薪酬,借記「生產成本」、「製造費用」、「勞務成本」科目,貸記本科目。
管理部門人員的職工薪酬,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銷售人員的職工薪酬,借記「銷售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應由在建工程、研發支出負擔的職工薪酬,借記「在建工程」、「研發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
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外商投資企業按規定從凈利潤中提取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借記「利潤分配——提取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非貨幣性福利按產品或商品的市場公允價值,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
3. 計提工資未發怎麼做會計分錄
企業計提及發放工資相關分錄如下:
1計提工資
借:××費用(管理/銷售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計提社保(企業部分)
借:××費用(管理/銷售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註:計提工資未發,做以上兩步即可;計提後未發的工資在應付職工薪酬的貸方,不做任何賬務處理。等次月發放工資再做處理,如下:
3.次月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個人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4.上交杜保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企業部分+個人部分)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5.上交個人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4. 當月未領工資怎麼做會計分錄
通常計提工資和發放工資的會計分錄分兩步走,如下:
(1)計提當月工資時,
借:管理費用——管理人員薪酬
銷售費用——銷售人員薪酬
貸:應付職工薪酬
(2)發放當月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說明如下:如果當月直計提工資,下月發放工資,那就再當月只做第1步分錄,下月發放工資時做第2步分錄。
5. 本月未發的工資要不要提取,怎麼做會計分錄福利費,工會經費之類的月末要不要提取
應邀前來回答。
工資沒發也要提取。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有關科目
貸:應付職工薪酬
福利費提取,期末前沒有用掉的要沖回。工會經費的提取和福利費一樣,但要注意必須取得工會的專用收據。
房租的交納和營業稅金及附加沒有關系,如果本月有需要計入營業稅金及附加的相關稅費,則計提。
6. 工資應發的未發怎麼做賬
先按工資表的數據計提出來: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
發的時候按實際發放的入賬:
借:應付職工薪酬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6)未發的工資如何會計處理擴展閱讀:
勞動部《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第13條規定: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被再次聘用時,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動待遇等權利和義務。因此,退休人員被再次聘用勞務關系,不是勞動關系,不於勞動法的調整范圍,也不用再參加社會保險。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企業的工資、薪金扣除時間為實際發放的納稅年度。所以,即使企業計提了職工的工資,但是沒有發放,也不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1、預先計入某些已經發生但未實際支付的費用,注意這要在權責發生制的前提下來做,不能隨便預支賬款。
2、根據會計制度的相關規定,計算、提取有關的准備(比如某些貨品要留存,或者減值)。
3、預估某些應付賬款是多少,記入賬內。
4、其他符合會計制度的預計項目。
7. 尚未發放的員工工資屬於什麼會計科目
尚未發放
借:製造費用
管理費用
銷售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工資
已發放: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工資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8. 職工未領取工資的會計分錄
1、職工未領取工資的會計分錄為:
借: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付款——XXX
2、待職工來領取時,會計分錄為:
借:其他應付款——XXX
貸:庫存現金
其他應付款是指企業在商品交易業務以外發生的應付和暫收款項。指企業除應付票據、應付賬款、應付工資、應付利潤等以外的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
通常情況下,該科目核算企業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如應付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的租金,存入保證金、應付、暫收所屬單位、個人的款項、管轄區內業主和物業管戶裝修存入保證金;應付職工統籌退休金,以及應收暫付上級單位、所屬單位的款項。
其他應付款賬戶:
1、賬戶性質:負債類賬戶。
2、賬戶用途:核算企業除應付票據、應付賬款、預收賬款、應付股利、應付利息、長期應付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種應付及暫收款項。
3、賬戶結構:貸方記增加,登記實際產生的其他應付款;借方記減少,登記其他應付款的減少;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支付的其他應付款。
4、明細賬戶:按照其他應付款的項目和對方單位(或個人)進行明細核算。
9. 本月工資未發,如何做會計憑證,且後續如何做
當月計提工資就好,發放時再做發放的會計分錄
企業計提及發放工資相關分錄如下:
1計提工資
借:××費用(管理/銷售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計提社保(企業部分)
借:××費用(管理/銷售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註:計提工資未發,做以上兩步即可;計提後未發的工資在應付職工薪酬的貸方,不做任何賬務處理。等次月發放工資再做處理,如下:
3.次月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個人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4.上交杜保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企業部分+個人部分)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5.上交個人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個稅申報按照計提 的來
工資表還是要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