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作會計賬簿
『壹』 如何建立一個會計賬簿
會計賬簿簡稱賬簿,是由具有—定格式、相互聯系的賬頁所組成,用來序時、分類地全面記錄一個企業、單位經濟業務事項的會計簿籍。設置和登記會計賬簿,是重要的會計核算基礎工作,是連接會計憑證和會計報表的中間環節,做好這項工作,對於加強經濟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啟用會計賬簿時,應當在賬簿的有關位置記錄以下相關信息:
(1)設置賬簿的封面。除訂本賬不另設封面以外,各種活頁帳都應設置封面和封底,並登記單位名稱、賬簿名稱和所屬會計年度。
(2)登記賬簿啟用及經管人員一覽表。在啟用新會計賬簿時,應首先填寫在扉頁上印製的「賬簿啟用及交接表」中的啟用說明,其中包括單位名稱、賬簿名稱、賬簿編號、起止日期、單位負責人、主管會計、審計人員和記賬人員等項目,並加蓋單位公章。在會計人員發生變更時,應辦理交接手續並填寫「賬簿啟用及交接表」中的交接說明。
(3)填寫賬戶目錄。總賬應按照會計科目的編號順序填寫科目名稱及啟用頁碼。在啟用活頁式明細分類賬時,應按照所屬會計科目填寫科目名稱和頁碼,在年度結賬後,撤去空白帳頁,填寫使用頁碼。
(4)粘貼印花稅票。印花稅票應粘貼在賬簿的右上角,並且劃線注銷。在使用繳款書繳納印花稅時,應在右上角註明「印花稅已繳」及繳款金額。
『貳』 怎麼登記會計賬簿
依據《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第六十條規定(以下簡稱《規范》),登記會計賬簿的基本要求是:
(1)准確完整。「登記會計賬簿時,應當將會計憑證日期、編號、業務內容摘要、金額和其他有關資料逐項記入賬內,做到數字准確、摘要清楚、登記及時、字跡工整。」
(2)註明記賬符號。「登記完畢後,要在記賬憑證上簽名或者蓋章,並註明已經登賬的符號,表示已經記賬。」在記賬憑證上設有專門的欄目供註明記賬的符號,以免發生重記或漏記。
(3)文字和數字必須整潔清晰,准確無誤。在登記書寫時,不要濫造簡化字,不得使用同音異義字,不得寫怪字體;摘要文字緊靠左線;數字要寫在金額欄內,不得越格錯位、參差不齊;
(4)正常記賬使用藍黑墨水。「登記賬簿要用藍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書寫,不得使用圓珠筆(銀行的復寫賬簿除外)或者鉛筆書寫。
(5)特殊記賬使用紅墨水。「下列情況,可以用紅色墨水記賬:
①按照紅字沖賬的記賬憑證,沖銷錯誤記錄;
②在不設借貸等欄的多欄式賬頁中,登記減少數;
③在三欄式賬戶的余額欄前,如未印明余額方向的,在余額欄內登記負數余額;④根據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可以用紅字登記的其他會計記錄。」
(6)順序連續登記。「各種賬簿按頁次順序連續登記,不得跳行、隔頁。
(7)結出余額。「凡需要結出余額的賬戶,結出余額後,應當在『借或貸』等欄內寫明『借』或者『貸』等字樣。沒有餘額的賬戶,應當在『借或貸』等欄內寫『平』字,並在余額欄內用『0』表示。
(8)過次承前。「每一賬頁登記完畢結轉下頁時,應當結出本頁合計數及余額,寫在本頁最後一行和下頁第一行有關欄內,井在摘要欄內註明『過次頁』和『承前頁』字樣;也可以將本頁合計數及金額只寫在下頁第一行有關欄內,並在摘要欄內註明『承前頁』字樣。」
(9)登記發生錯誤時,必須按規定方法更正,嚴禁刮、擦、挖、補,或使用化學葯物清除字跡。發現差錯必須根據差錯的具體情況採用劃線更下、紅字更正、補充登記等方法更正。
(10)定期列印。《規范》第六十一條對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提出了列印上的要求:「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總賬和明細賬應當定期列印」;「
(2)如何作會計賬簿擴展閱讀
1、兩欄式賬薄。只有借方和貸方。普通日記賬通常採用此種。
2、三欄式賬薄。設有借方、貸方和余額。適用於只進行金額核算的資本、債權、債務明細賬。如「應收賬款」、「應付賬款」、「實收資本」等賬戶的,明細分類核算。
3、多欄式賬薄。是在賬薄的兩個基本欄目借方和貸方按照需要分設若干個專欄的賬薄。適用於收入、成本、費用、利潤和利潤分配明細賬。如「生產成本」、「管理費用」、「營業外收入」、「本年利潤」等賬戶的明細分類核算。
4、數量金額式。這種賬薄的借方、貸方和余額三個欄目內,都分設數量、單價和金額三小欄,以反映財產物資的實物數量和價值量。如:原材料、庫存商品、產成品、固定資產明細賬。橫線登記式賬簿:在同一張帳頁的同一行,記錄某一項經濟業務從發生到結束的相關內容。
『叄』 如何做好會計賬簿
你對問題描述不清楚,當然可能這家公司是有些問題,但每家公司都會不同程度的存在問題,等你熟練了,你才會對這些問題逐個有效地解決,現在你自己連問題都描述不清楚,更別說找出問題的關鍵所在,怎麼去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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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會計賬簿的如何建立
(一)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十五日內按照規定設置總帳、明細帳、日記帳以及其他輔助性帳簿,其中總帳、日記帳必須採用訂本式。
生產經營規模小又確無建帳能力的個體工商業戶,恆信思遠財務北京代理記帳中心認為可以聘請注冊會計師或者經主管國家稅務機關認可的財會人員代為建帳和辦理帳務;聘請注冊會計師或者經主管國家稅務機關認可的財會人員有實際困難的,經縣(市)以上國家稅務局批准,可以按照國家稅務機關的規定,建立收支憑證粘貼簿、進貨銷貨登記簿等扣繳義務人應當自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扣繳義務發生之日起十日內,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稅種,分別設置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帳簿。
(二)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採用電子計算機記帳的,對於會計制度健全,能夠通過電子計算機正確、完整計算其收入、所得的,其電子計算機儲存和輸出的會計記錄,可視同會計帳簿,但應按期列印成書面記錄並完整保存;在北京代理記賬中對於會計制度不健全,不能通過電子計算機正確、完整反映其收入、所得的,應當建立總帳和與納稅或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有關的其他帳簿。
(三)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件之日起十五日內,將其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報送主管國家稅務機關備案。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採用計算機記帳的,應當在使用前將其記帳軟體、程序和使用說明書及有關資料報送主管國家稅務機關備案。
『伍』 怎樣登記會計賬簿
會計賬簿的登記如下所示:
為了保證賬簿記錄的正確性,必須根據審核無誤的憑證登記。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填寫項目齊全,內容完整。登記賬簿時,需將賬頁中的日期、憑證編號、摘要、金額等項目填寫齊全,摘要簡明扼要,書寫規范整齊,數字清晰無誤。賬簿中的月、日應填寫記賬憑證的日期,每一筆記賬憑證中的業務登記完畢,都應在記賬憑證「過賬」欄內劃「√」,表示記賬完畢,避免重記、漏記。在登記賬簿時,賬簿登記人員在登記賬簿前,應根據崗位責任制和內部牽制要求對審核過的記賬憑證再復核一遍,如發現記賬憑證有錯誤,可暫停登記,報告會計主管人員,由他做出修改或照登決定。在任何情況下,凡不兼任填制記賬憑證工作的記賬人員都不得自行更改記賬憑證。
2、各種賬簿的登記要求。
A.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一般由出納員根據辦理完畢的收款憑證、付款憑證,隨時進行逐筆登記,如不能隨時登記,也應保證每天登記一次,並每天結出余額。
B.總分類賬。總分類賬由於各企業賬務處理程序不同,可以根據記賬憑證直接登記,也可以根據科目匯總表或其他方式登記,所以可以三五天登記一次,也可以根據匯總記賬憑證的時間按旬或月中、月末進行總分類賬登記。
C.明細分類賬。明細分類賬是根據原始憑證或記賬憑證直接登記的,應根據業務發生情況及時進行登記,以掌握企業財務經營動態。
3、書寫要求。為了保持賬簿記錄的持久性,防止塗改,記賬必須使用藍黑墨水或碳素墨水,並用鋼筆書寫,不得使用圓珠筆或鉛筆書寫,除結賬、改錯、沖賬、登記減少數可以使用紅筆登記外,其餘賬簿記錄均不得使用紅色墨水。在書寫文字和數字時,不要寫滿格,一般應占格距的1/2,這樣就可以在發現錯誤時,在該文字和數字的上面進行更正。
4、連續登記。記賬時,必須按賬戶頁次逐頁逐行登記,不得跳頁、隔行,如無意發生隔行、跳頁現象,應在空頁、空行處用紅色墨水畫對角線注銷,加蓋「此頁空白」或「此行空白」的戳記,並由記賬人員簽章。每一賬頁記錄完畢結轉下頁時,為表現賬目的連續性,應當結出本頁合計數及余額,並在本頁最後一行摘要欄註明「過次頁」,在下頁第一行摘要欄「承前頁」,並將上頁余額及發生額過入次頁;也可以上頁最後一行不結計發生額合計及余額,而直接在次頁第一行承前頁寫出發生額合計數及余額。
財政部《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對於「過次頁」的本頁合計數的結計方法做了如下具體規定:
第一,對現金、銀行存款和收入、費用明細賬等需要按月結計發生額賬戶,結計「過次頁」的本頁合計數應當是自本月初起至本頁末止的發生額合計數。
第二,對需要結計本年累計發生額的某些明細賬戶,結計「過次頁」的本頁合計數應當是自年初起至本頁末止的累計發生額。
第三,對不需按月和按年結計發生額的賬戶,可以只將每頁末的余額結轉次頁。
5、余額結計要求。
凡需要結出余額的賬戶,結出余額後,應在「借或貸」欄內寫明「借」、「貸」表明余額方向,並在「余額」欄內寫清余額金額。沒有餘額的賬戶,應當在「借或貸」欄內寫「平」字,並在余額欄內「元」字的位置用「0」表示。
6、定期列印。
對於實行會計電算化的企業,為了便於審計和加強會計信息的安全與完整性,財政部(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提出了列印要求, 「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總賬和明細賬應當定期列印」,「發生收款和付款業務的,在輸入收款憑證和付款憑證的當天,必須列印出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並與庫存現金核對無誤。」
『陸』 會計明細賬怎麼做
一. 會計明細賬也稱明細分類賬,是指按照明細分類賬戶進行分類登記的賬簿,是根據單位開展經濟管理的需要,對經濟業務的詳細內容進行的核算,是對總分類賬進行的補充反映。
1.明細分類賬是按照明細科目開設的用來分類登記某一類經濟業務,提供明細核算資料的分類賬戶。
2.明細賬的格式應根據各單位經營業務的特點和管理需要來確定,常用的格式主要有:
1)、「三欄式」明細分類賬
「三欄式」明細分類賬的賬頁格式同總分類賬的格式基本相同,它只設「借方」、「貸方」和「余額」三個金額欄。其適用於「應收賬款」、「應付賬款」等只需進行金額核算的明細賬。
2)、「數量金額式」明細分類賬
「數量金額式」明細分類賬 的賬頁,其基本結構為「收入」、「發出」和「結存」三欄,在這些欄內再分別設有「數量」、「單價」、「金額」等項目,以分別登記實物的數量和金額。
這種格式的明細賬適用於既要進行金額明細核算,又要進行數量明細核算的財產物資項目。如「原材料」、「產成品」等賬戶的明細核算。它能提供各種財產物資收入、發出、結存等的數量和金額資料,便於開展業務和加強管理的需要。
3)、「多欄式」明細賬
「多欄式」明細賬的格式視管理需要而呈多種多樣,它在一張賬頁上,按照明細科目分設若干專欄,集中反映有關明細項目的核算資料。
這種格式的明細賬適用於費用成本、收入成果類的明細核算。如「生產成本明細賬」,它只設一欄借方,下按成本設置專欄,貸方發生額用紅字在有關專欄內登記。
4)、「橫線登記法」明細賬
「橫線登記法」明細賬是在賬頁的同一行內,逐筆逐項登記每筆經濟業務的「借方」和與其相對應的「貸方」。其適用於材料采購業務的付款和收料,備用金業務的支出和報銷收回等情況。
『柒』 會計賬簿如何設置
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賬簿。會計賬簿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和其他輔助性賬簿。每一項會計事項,一方面要記入有關的總賬,另一方面要記入該總賬所屬的明細賬。
總賬的形式,法規未作統一規定,可以採用「三欄式」的訂本賬或者活頁賬,也可以採用棋盤式總賬,還可以採用具有期初余額、本期發生額和期末余額的科目匯總表代替總賬,但只有本期發生額的科目匯總表不能代替總賬。各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選擇總賬。
明細賬可以有多種形式,如訂本式、活頁式、三欄式、多欄式等。各單位可以自行選擇。
日記賬是一種特殊的明細賬,如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為了加強現金和銀行存款的管理,手工記賬的單位,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必須採用訂本式賬簿,不得用銀行對賬單或者其他方法代替日記賬。
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用計算機列印的會計賬簿必須連續編號,經審核無誤後裝訂成冊,並由記賬人員和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字或者蓋章,以防止賬頁的散失及被抽換,保證會計資料的完整。
『捌』 怎麼建立一套完整的會計賬薄
1.首先有三本賬是必須的,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款,總分類賬,採用訂本式的。三欄式的賬簿,適用於現金,銀行存款,應收賬款,應付賬款。各種日記賬,總分類賬以及資本,債權,債務明細賬都採用三欄式賬簿。
2.明細賬分類賬,一般採用活頁賬形式。多欄式賬簿可以提供某類經濟業務的詳細情況,一般適用於收入,成本,費用,利潤和利潤分配等賬戶,如產品銷售收入,生產成本,製造費用等。
3.數量金額式賬簿。數量金額式賬簿的借方,貸方和余額三個欄目內,都分設數量,單價和金額三個小欄,藉以反映財產物資的實物數量和價值量。如:原材料,庫存商品,產成品等存貨明細賬一般都採用數量金額式賬簿。
4.備查賬簿,又稱輔助賬簿,簡稱備查簿,主要包括各種租借設備,物資的備查簿,有關應收,應付款項的備查簿,擔保,抵押備查簿等。如租入固定資產備查賬,是用來登記那些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不屬於本企業財產,不能記入本企業固定資產賬戶的機器設備。登記的內容主要包括出租固定資產單位,設備名稱,規格,編號,設備原值,凈值,租用時間,租金數額及支付方式,期滿退租方式及退租時間等,也不需編制記賬憑證。
各種賬簿的形式和格式多種多樣,但均應具備下列組成內容:
1、封面:主要標明賬簿的名稱,如總分類帳簿、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
2、扉頁:標明會計賬簿的使用信息,如科目索引、賬簿啟用和經管人員一覽表等
3、賬頁:賬簿用來記錄經濟業務事項的載體,其格式反映經濟業務內容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但其內容應當包括:
1)賬戶的名稱,以及科目、二級或明細科目
2)登記賬簿的日期欄
3)記賬憑證的種類和號數欄
4)摘要欄,所記錄經濟業務內容的簡要說明。
5)金額欄,記錄經濟業務的增減變動和余額
6)總頁次和分戶頁次欄。
建立會計賬簿的方法:
(一)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十五日內按照規定設置總帳、明細帳、日記帳以及其他輔助性帳簿,其中總帳、日記帳必須採用訂本式。
生產經營規模小又確無建帳能力的個體工商業戶,恆信思遠財務北京代理記帳中心認為可以聘請注冊會計師或者經主管國家稅務機關認可的財會人員代為建帳和辦理帳務;聘請注冊會計師或者經主管國家稅務機關認可的財會人員有實際困難的,經縣(市)以上國家稅務局批准,可以按照國家稅務機關的規定,建立收支憑證粘貼簿、進貨銷貨登記簿等扣繳義務人應當自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扣繳義務發生之日起十日內,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稅種,分別設置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帳簿。
(二)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採用電子計算機記帳的,對於會計制度健全,能夠通過電子計算機正確、完整計算其收入、所得的,其電子計算機儲存和輸出的會計記錄,可視同會計帳簿,但應按期列印成書面記錄並完整保存;在北京代理記賬中對於會計制度不健全,不能通過電子計算機正確、完整反映其收入、所得的,應當建立總帳和與納稅或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有關的其他帳簿。
(三)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件之日起十五日內,將其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報送主管國家稅務機關備案。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採用計算機記帳的,應當在使用前將其記帳軟體、程序和使用說明書及有關資料報送主管國家稅務機關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