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上年度獎金如何做會計分錄
1. 年終獎會計分錄怎麼做
年終獎金會計分錄如下:
計提年終獎金的分錄:
借:銷售費用/管理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獎金
發放年終獎金時的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獎金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銀行存款
2. 請教:每月計提年終獎金該如何做會計分錄
借:生產成本/製造/管理費用等
貸:預提費用-年終獎
年終時結轉到應付工資科目中
借:預提費用-年終獎
貸:應付工資
發放時
借:應付工資/應付職工薪酬
貸:現金/銀存
3. 支付獎金怎樣做會計分錄
那個不是營業外支出,營業外支出包括固定資產盤虧、報廢、毀損、非常損失、公益救濟性的捐贈、賠償金、違約金等。
借:應付職工薪酬- 獎金
貸:庫存現金(如果從銀行取錢就是 銀行存款)
4. 關於年終獎金的會計分錄
一月份計提2011年年終獎金時: 借:生產成本-年終獎金 製造費用-年終獎金 管理費用-年終獎金 貸:應付職工薪酬實際支付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庫存現金
5. 年終公司給員工發放年終獎金,怎麼做帳,分錄如何做
發放時:
借:管理費用-福利費
貸:現金
如果某人的獎金工資超過個所稅扣除標準的話,應計提該員工的應交個人所得稅:
借:其他應收款-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XX員工)
貸:應交稅金-應交個所稅
結轉時:
借:本年利潤
貸:管理費用-福利費 下個月再發工資的時候
應該向該員工扣除掉上個月已經代扣代繳的個所稅:
借:應付工資
貸:現金 其他應收款-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XX員工)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規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並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換算後的綜合所得稅率表(以下簡稱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並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並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6. 獎金如何做會計分錄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營業費用)
貸:應交稅金——應交個人所得稅
應付工資
給錢的時候
借:現金
貸:其他應付款——總公司
發放的時候
借:應付工資
貸:現金
繳稅的時候
借:應交稅金——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