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審計總預算會計
① 如何對管理費用進行審計
管理費用的核算與審計
管理費用是指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為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活動而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該部門的工資和福利費、折舊費、工會經費、業務招待費、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及印花稅,技術轉讓費、無形資產攤銷,職工教育經費,勞動保險費、待業保險費、研究開發費、壞賬損失,公司經費、董事會費等。
在會計上,通常設置"管理費用"科目,並按費用項目進行明細賬戶核算。企業發生的各項管理費用借記該科目明細賬戶,貸記的對應科目有"銀行存款"、"現金"、"應付款項"、"其他應付款"、"應付工資"、"原材料"、"累計折舊"、"壞賬准備"等科目。期末將"管理費用"賬戶的借方余額轉入"本年利潤"賬戶,進行企業當期損益核算,結轉後該科目無余額。
"管理費用"賬戶的審計,主要在於判定企業費用開支范圍是否正常,列支標準是否符合規定,列支的項目是否真實、有無虛假行為。由於管理費用項目多,金額較大,又涉及企業內部管理制度的設置,因此在審計中會遇到很大的困難。在審計過程中,仍然應採取明細賬、總賬的核對以及分析近幾年來管理費用是否有重大波動和異常情況的方法進行審計。
在管理費用的審計中業務招待費是十分重要的,按照稅法規定企業的業務招待費應控制在全年銷售凈額(銷售收入-銷貨折扣與折讓)與其他業務收入之和的規定比例限額內(業務招待費用可列支比例參照有關稅法規定)。
檢查業務招待費用時,可依據"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賬戶的發生額,查閱業務招待費列支的原始憑證,核實其開支的數額是否真實、合法,有無超過限額標准。
其次在管理費用的審計過程中,壞賬准備的審計也是十分重要的。按照我國稅法與會計制度規定,壞賬准備金採用應收賬款余額百分比法,即按照會計期末應收賬款(包括應收票據)余額乘以壞賬率,壞賬率定為5‰,但企業發生非購銷活動的應收債權以及關聯方之間的任何往來款項,不得計提壞賬准備金,關聯方之間的往來款項也不得確認為壞賬。
在審計中主要檢查計提標準是否符合規定,以及核銷壞賬損失時,是否存在在"壞賬准備"中列支後,又繼續在"管理費用"中列支的現象。
第三,技術開發費的審計也是管理費用審計的重點。
由於國家對技術開發費的扣除有著種種優惠,許多企業在此最容易鑽空子、偷逃稅款,因此在審計中必須特別留意。常見的偷稅作法是偽造技改文件,將普通技術開發列為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開發;將本應列入企業固定資產通過折舊列支的辦公設備作為技改的測試儀器,-次性於稅前扣除;將其他項目領用的物資或支出的費用擠入技術開發費,從而使企業技術開發費的增長達到一定比例,享受稅收優惠。
因此在審計時,要調閱企業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的專項批文並證實項目的合法性。另外還應調閱原始憑證、記賬憑證,以及管理費用明細賬,逐一對照核實。
第四,固定資產租賃費用的審計也是管理費用審計的重點之一。根據稅法規定,納稅人因生產、經營需要租入固定資產所支付的租賃費可以於稅前扣除。但是這里所指的固定資產租賃費用是指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而發生的可以列入成本、費用賬戶核算的租賃費。因此在審計成本、費用賬戶時,對其中的固定資產租賃費用項目,首先要區分是否有將融資性租賃支出列入其中的情況。由於現行會計制度規定,對以融資租賃形式租入的固定資產應視同承租企業自有的固定資產進行管理,並按規定計提折舊計入成本,所以如果計入成本費用中的固定資產租賃費中包括了融資性租賃支出,那麼可以肯定,是企業擴大了當期期間費用,偷逃稅款。
另外,對該費用的審計,還應審查企業的實際支出是否同合同金額相符,以及記賬的原始憑證是否完整。
工程財務決算審計的步驟和方法如下:
1、建設安裝投資審計、審查施工預算是否真實、可靠、有沒有高估、冒算多計工程量、高套定額、增加取費系數、自行抬高材料、人工單價等個種多算工程造價情況;
2、設備投資審計、審查設備規格、型號是否與發票相符、並且與市場同類設備價格比較,是否有以次充好、設備的性能是否先進等;
3、待攤投資、是指一個建設項目共同發生的投資(例如:土地徵用費、青苗補償費、設計費、建設單位管理費等),審查該項投資發生的是否合理、有沒有亂攤亂占、虛列支出、無中生有、現象,是否有「不可告人」的費用在其中混繞;
4、轉出投資的審計、該項審計業務是指有的建設項目,完工後要劃撥給其他單位投資共建的項目(或統建單位),審查該項投資轉出的是否合理、真實,有沒有將投資額人為的少算,把「應攤銷的投資留在原投資帳內留作他用」;
5、應核銷投資審計,該項業務審計是指建設項目建設過程中,發生的各種稅金、罰款等,按規定,這部分投資不能計入工程成本,必須做核銷處理,這部分審計主要審查投資的合規、真實、尤其罰款的票據是否屬於本工程應該發生的,有沒有其他罰款計入本投資內,有沒有虛假因素等。
③ 經濟責任審計 預算決算審計怎麼審
舉一
預算執行與決算審計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學院預算執行與決算管理,規范學院預算執行與決算審計工作,保證審計工作質量,根據《教育部關於加強高等學校預算執行與決算審計工作的意見》(教財[2008]12號)、《內部審計實務指南第4號—高校內部審計》及《淄博職業學院內部審計工作規定》等,結合學院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預算執行審計,是指審計處對學院預算編制及執行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進行審查和評價的行為。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決算審計,是指審計處以預算執行審計為基礎,對學院年度財務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查和評價的行為。
第四條 預算執行和決算審計的目的是規范學院預算管理、提高學院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准確性,促進學院資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第五條 本辦法適用於學院各預算單位。
第二章 預算執行審計的內容
第六條 預算執行審計的內容主要包括:預算管理、收入預算執行、支出預算執行和預算執行結果。
第七條 對預算管理進行審計的主要內容
(一)是否有效執行學院預算管理規定的預算管理職責。
(二)預算編制是否遵循「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收入預算是否貫徹積極穩妥的原則,支出預算是否貫徹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預算編制方法是否符合上級主管部門及學院的相關規定。
(三)預算方案的編制是否真實、合法,是否編制超越學院財力的赤字預算,預算是否按照規定程序審批,預算經費是否按規定時間足額下達。
(四)預算調整有無確需調整的原因及明確的調整項目、數額等說明,預算調整是否編制調整方案,並經規定程序審批後執行。
(五)預算下達後是否存在不經規定程序隨意調整的現象,預算支出有無隨意增減項目或項目之間隨意調劑使用的情況。
第八條 對收入預算執行進行審計的主要內容
(一)各項收入是否全部納入預算,實行統一管理。
(二)各項收入是否真實、合法、完整,有無隱瞞、少列收入,推遲或提前確認收入行為;各項收入的款項是否及時足額到位。
(三)是否按預算目標積極組織收入,有上繳任務的單位或部門是否將應上繳的預算收入按規定及時上繳學院,有無截留、挪用預算收入或私設「小金庫」行為。
(四)各項收入,包括教育經費撥款、科研經費撥款、其他經費撥款、上級補助收入、教育事業收入、科研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和其它收入,是否准確分類。
(五)收費的項目、標准和范圍是否報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有無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准等問題。
(六)收入的會計處理是否合規、准確,有無利用往來賬戶等過渡性會計科目掛賬隱瞞收入或在代管款項中直接列收列支等問題。
第九條 對支出預算執行進行審計的主要內容
(一)支出預算是否嚴格按照預算確定的經費項目、支出標准和支出用途進行開支或撥付經費,是否嚴格執行上級主管部門和學院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是否存在擅自擴大支出范圍和提高開支標準的行為。
(二)各項支出是否真實、合法,有無隨意改變支出的確認標准或計價方法,多列、少列或不列支出等行為;有無虛列支出、以領代報、以購代支,擠占,挪用,損失浪費,濫發錢物,變相對外投資等行為。
(三)各項支出,包括事業支出、經營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上繳上級支出和自籌基本建設支出是否准確分類;是否嚴格按預算執行。
(四)專項資金是否按特定項目或用途專款專用。
(五)支出的會計核算是否合規、准確,有無利用往來賬戶等過渡性會計科目掛賬隱瞞支出或在代管款項中直接列收列支等問題。
第十條 對預算執行結果進行審計的主要內容
(一)學院是否制定了保證收入預算及支出預算目標實現的控制措施和方法,這些措施和方法是否合法、有效。
(二)分析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的執行情況與預算之間的差異及原因。
(三)分析、評價支出預算執行的效果和效益,計算並分析經費自給率、預算收支完成率、人員支出與公用支出分別占事業支出的比率、資產負債率、生均支出增減率等指標。
第三章 決算審計的內容
第十一條 決算審計應在預算執行審計的基礎上,重點對學院年度財務報告反映的年末財務狀況、年度收支結果和事業發展計劃完成情況進行審查。其主要內容包括:決算報表的全面性、完整性、正確性以及資產、負債、凈資產和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
第十二條 對決算報表進行審計的主要內容
(一)審查財務決算報表是否完整,並進行復核性檢查。包括:財務決算報表是否齊全,符合上級主管部門的統一要求;報表內容的填列是否完整、正確;項目填列是否齊全,表內對應項目之間的數據勾稽關系是否正確;應當填寫的「報表附註」是否填列;對應報表之間的數據勾稽關系是否正確;是否有年度財務情況說明;是否按有關規定簽名蓋章。
(二)核對報表項目填列的數據與對應的賬戶余額或發生額是否一致,檢查表、賬是否相符。按照報表所列項目,逐一與會計賬簿進行核對。
(三)對報表項目內容的真實性進行檢查驗證。應用預算執行審計成果對收入、支出類項目進行分析性復核;檢查各項資產的實有數與報表填列數是否一致;審查各項凈資產的形成過程,分別進行驗算。
(四)檢查會計核算是否符合《會計法》和《高校會計制度》的規定。是否定期將會計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貨幣資金、有價證券等)及有關報表、資料相互核對,賬實、賬賬、賬表是否相符;採用的會計處理方法是否前後期一致,是否隨意變更;確有必要變更的,是否將變更的原因及影響在年度決算報表情況說明中反映;學院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的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五)審查財務分析指標,包括經費自給率、預算收支完成率、人員支出與公用支出分別占事業支出的比率、資產負債率、生均支出增減率以及其他財務指標等是否真實、准確,能否恰當地反映學院的財務狀況、收支結果和事業發展情況。
第十三條 對資產進行審計的主要內容
(一)資產的存在是否真實,管理是否安全,變動是否合法,計價是否合理、正確,是否隨意改變資產的確認標准或計價方法,有無虛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資產的行為。
(二)貨幣資金和有價證券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規定,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銀行開戶是否合規,有無出租、出借或轉讓銀行賬戶等問題;有無公款私存、挪用、白條頂庫、非法融資、舞弊盜用等情況;定期存款是否合規合理,貨幣資金是否安全完整。
(三)應收及暫付款項、借出款的發生、增減變化是否真實、合法,是否及時清理結算,有無長期掛賬、虛掛賬等問題,有無呆賬、壞賬;對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及暫付款、借出款,是否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按規定程序批准後核銷。
(四)財產物資的收發、管理和使用是否真實、合法、安全;不相容崗位是否分離;購置有無計劃和審批手續;有無無償佔用、流失、損失浪費等問題;大宗物資的采購是否建立招標制度和集中采購制度;會計核算是否符合規定;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對固定資產、材料是否進行定期的清查盤點,做到賬實相符;盤盈、盤虧是否及時調整和處理。
(五)對外投資是否進行可行性研究,是否履行了法定審批程序;以實物對外投資是否按規定進行資產評估;投資款項的發生和增減變化是否真實、合法;是否責成有關部門或專人對投資項目進行監控、管理;是否及時對投資本金和投資收益進行回收,有無投資失誤和損失問題;是否建立經濟效益目標責任制;投資及其收益的會計核算是否恰當、合規。
(六)無形資產的取得、管理、核算、轉讓是否符合規定。
第十四條 對負債進行審計的主要內容
(一)負債的形成、存在是否真實、合法,有無虛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負債的行為。
(二)對各項負債包括借入款、應付及暫存款、應繳款項、代管款項等的分類和會計核算是否合理、合規,是否按規定許可權對各項負債進行處理。
(三)各項負債是否及時清理,按照規定辦理結算,並在規定期限內歸還或上繳應繳款項;有無長期掛賬現象。
(四)學院為發展建設形成的債務是否有償還能力,有無潛在的財務危機。
(五)是否存在未決訴訟案或有關事項。
第十五條 對凈資產進行審計的主要內容
(一)凈資產的存在、發生是否真實、合法,有無隨意調節收支結余的現象;有無編造虛假或隱瞞事業基金、專用基金、固定基金的余額和增減變化等情況;收支結余的計算是否正確。
(二)各項結余的分類是否合理、合規,經營收支結余是否單獨反映,會計核算與處理是否符合規定,結余分配及分配比例是否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
(三)事業基金和專用基金的設置、分類、結余、增減變化是否准確、合規,會計核算與處理是否符合規定;是否嚴格按規定的用途使用,使用效果如何,有無擠占、挪用或虛列的行為;各項專用基金的計入、提取及提取比例是否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是否及時足額到位。
第十六條 對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的主要內容
(一)各項收入、支出是否真實、全面地反映了學院年度收支情況。
(二)收入與支出會計科目的核算內容是否符合高等學院會計制度的規定,數據計算是否正確。
(三)是否存在未入賬的收入與支出,或在往來賬戶掛賬而未在決算報表中反映的收入與支出。
第四章 審計實施
第十七條 學院預算執行和決算審計工作在院長的領導下,由審計處負責組織實施。
第十八條 學院將預算執行與決算審計作為常規工作安排,建立健全相關制度,保障審計處履行職責。
第十九條 審計處根據學院管理的需要可採取事前審計、事中審計和事終審計相結合的方式,及時了解學院預算編制和調整情況,對學院本級和所屬單位年度預算執行和決算進行經常性審計,對決算進行審查與確認。
第二十條 預算執行與決算審計按照《淄博職業學院內部審計工作規定》進行。學院各部門應當按照有關法規和內部審計制度的要求,支持、配合內部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開展預算執行和決算審計工作,財務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要及時向審計組提供相關資料。
學院應當通過計算機網路實現信息資源共享,應用計算機進行審計。
第二十一條 在預算執行與決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可以採用調查、審核、監盤、觀察、函證、計算、分析性復核、抽樣和詢問等方法。
第二十二條 審計處應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相關政策、學院的具體情況,在預算執行和決算審計中確定重點審計內容,根據管理的需要對學院各預算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
第五章 審計報告與審計結果利用
第二十三條 審計處完成預算執行與決算審計後,要按規定及時出具審計報告。審計報告要依據國家財政財務政策法規和學院內部財務預算管理制度,對審計事項做出客觀的審計評價;對預算執行和決算中存在的管理問題,要從制度、機制等多方面進行分析,提出具有管理實用價值的審計意見和建議。
審計報告正式報送前,要按規定徵求有關部門和當事人的意見,審計報告由審計處審定後,報送院長。
第二十四條 院長審閱審計處提交的審計報告後,對審計報告中提出的審計意見和管理建議做出批示,安排學院有關部門和人員落實相關審計建議和意見。
學院有關部門和人員要根據院長批示和審計報告所提出的審計意見和建議,認真進行落實和處理,並將落實和處理情況及時反饋審計處。對預算執行與決算審計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糾正,並採取切實措施,防止問題再次發生。對重大違規事項,要依照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二十五條 部門經費預算執行審計報告,作為學院對相關部門和負責人履行經濟責任情況考核的重要參考依據。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預算執行情況審計實施暫行辦法》(淄職院政辦字[2004]70號)、《部門經費審計實施暫行辦法》(淄職院政辦字[2004]70號)同時廢止。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六日
反三,來個例子:
④ 會計最重要的是編制預算還是審計
審計不是會計的工作,會計是審計的審查對象之一。一般的中小企業,會計的主要工作是核算,預算也不是會計的主要工作。在一些大公司,有一個計劃部,計劃部是負責編制預算的。
也有的財務部下設會計科和預算科,嚴格講預算與核算關系不大。
⑤ 如何對學校的財務進行審計
學校屬於行政事業單位,對行政事業單位審計監督是《審計法》賦予審計機關的重要職責。近年來,審計部門通過對行政事業單位的監督,有效促進了行政事業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行為日趨規范。
從審計實踐看,當前開展對行政事業單位的審計監督,應重點把握好「三個環節」。
一、把握審前調查和審中內控制度測試環節。
行政事業單位一般內設機構多、人員編制復雜。審計組應從被審計單位的機構設置、人員編制、職責分工及財務事項審批手續等控制點入手。通過審前調查、召開進點會議、現場觀察、交流詢問等方式,深入調查了解被審計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財產物資、會計資料及內控制度建立、完善等情況。以確定內控制度的可信程度,從中發現財務、經費管理的薄弱環節,從而掌握審計重點。
二、把握行政事業單位的收費環節。
行政事業單位的各項收費是其業務收入的主要來源,而且大多還實行預算外資金管理,存在的問題較多。因此,在審計工作中要從收費票據的領、用、管等環節入手,尋求審計工作的突破口。
比如:審計前到有關財政、稅務、物價等部門摸清被審計單位收費項目、標准以及收費票據領用、核銷等基本情況。審計中做到「三查三看」,即認真查閱文件、收費許可證,使用中的票據和票據的存根等有關資料,看其收費的合法性;認真查閱賬表、會計憑證等有關財務資料,看其票款是否一致。此外,通過查資產,看其預算外收支的真實性等。從而有效查出收費及管理過程中的問題,特別是「賬外賬」、私設「小金庫」及「三亂」的問題。
三、把握對所屬單位的延伸審計環節。
行政主管部門一般設有二、三級預算單位,一些事業單位還創辦了經濟實體,其上下之間在資金、資產、收支業務活動中存在著密切的聯系。平時一級預算部門接受檢查相對比較多,他們為了逃避監督,往往將違紀違規問題「下沉」,採取上下聯手,虛列支出,或轉移截留收入和專項資金等。
因此,在審計中要做到「兩個結合」,即在審計一級預算單位時要與延伸審計二、三級預算單位相結合;在審計事業單位時要與延伸審計其經濟實體相結合。只有這樣才能發現和查出隱慝的違紀違規問題,有效地強化行政事業監督。
在審計處理處罰上,要擺正「三個關系:
一是宏觀與微觀的關系。做到立足微觀審計監督,著眼宏觀服務。要善於解剖麻雀,對問題產生的直接原因和深層次原因全面進行分析,提出針對性強、操作性強的建議,促進單位完善制度,加強資金管理,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應加強對審計發現的普遍性、傾向性情況進行匯總、歸納、提煉,整理成審計信息,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二是手段與目的的關系。審計工作是手段,目的是促進行政事業單位增收節支,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
三是監督與政策的關系。
要處理好強化監督與執行政策的關系,一方面不斷加大監督力度,另一方面堅持「三個有利於」標准,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處理問題做到慎重、適當、實事求是。
⑥ 如何審計執行國家預算單位
方法:
一、預算編制常見問題及查證方法
(一)少報、瞞報和漏報收入項目。一是未將上年的公用經費、項目結余資金納入年初預算管理,編制入當年的部門預算。此類問題應審查上年經常性結余、專項結余賬戶賬面余額和年終預算收支調入往來賬戶金額,採用比較法對比賬面金額與預算收入編制、批復表中的上年結余金額的一致性,確定判斷上年結余納入年初預算的完整性。二是未將預算外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納入預算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收入全部納入收入預算編制。查閱部門收費許可文件、許可證及經營業務,掌握部門的收費項目及經營項目,並查閱上年度部門收入決算報表;將上述資料反映的部門收入項目、金額與編制的收入預算對比,查找出是否少報、瞞報和漏報收入。
(二)項目預算編制不細化、不具體。年初項目預算未編制到具體項目和用款單位,項目設立統籠、流於形式,如某區教委在部門預算編制中以「中小學校危房整治」項目名義申報項目資金,但未落實到具體的學校和危房上。此類問題主要查證方法:查閱部門項目編制說明、預算編製表、項目設立依據、立項審批和財政預算批復文件等資料,對比部門預算編制與財政批復資料,查找出預算不細化的項目與金額,並重點審查此類項目資金安排、撥付和項目完成情況,若存在撥付不及時、資金大額結余或項目進度遲緩等問題,來進一步印證此項目預算編制的不細化。
(三)多報部門預算。部門在編制預算時,將部門的超編人員、所屬非預算單位人員、已報廢的車輛數量編入部門基本經費預算,形成多報公用經費。應審查部門上年末編制、實有人數,查閱編委人員編制文件和上年12月人員工資發放表,審查固定資產登記簿和卡片及資產清查資料,抽查車輛、實物數量;與預算編制、批復表中人員、實物數量是否多計,確定多報預算金額。
二、預算執行常見問題及查證方法
(一)向下屬單位批復預算不及時、截留二級部門預算資金。部門預算經人大審查、財政批復後,主管部門未按規定及時向所屬二級單位批復預算,本級預留、截留二級部門預算資金;隨意調整預算科目與項目,擅自改變預算資金用途,特別是專項資金用途等問題。按照財政批復的部門預算要求,對比向下屬單位批復預算文件,審查特定和非特定項目數量、金額兩批復的一致性,批復時間是否超過規定時間;若故意延誤批復時間,向下批復項目數量、金額少於財政批復項目及金額,可判定為批復不及時和故意截留預算資金。
(二)向下屬單位撥付預算資金不及時、不合理,無預算撥款。預算資金分配撥付不合理,未按照預算管理許可權和所屬單位職責任務等分配預算資金,未細化落實到具體單位和項目,或將資金安排撥付給非預算單位等不屬於部門預算范圍的事項,撥付不及時影響項目進度和事業發展。審查與下級單位往來、銀行存款等賬戶,查閱資金撥付、入賬時間,對照項目完成計劃和實施進度資料,確定資金撥付金額與項目完成量是否一致;項目性質、資金額度的分配與所屬部門單位的職責相關聯程度,是否具有正相關,確定分配是否合理;審查撥出經費賬戶記錄,檢查撥給單位是否屬於本部門所屬預算單位,審查單位設立的批復文件等資料,確定是否屬於非預算單位。
(三)違規收費、罰款。未經國家批准擅自設立收費項目,徵收國家明令禁止的項目,無證收費,以及亂收費、亂罰款、超標准、超范圍或應征未征、隨意減免非稅收入等。審查部門收費項目的審批文件和收費許可證,抽取部分收費票據和收費台賬,對照部門執行標准和范圍,審查是否存在多收費、亂收費;全年應收額與實收額對比,並抽查部分繳費單位及個人繳費金額與收費標准對比,確定是否存在應征未征或隨意減免的問題。
(四)未執行「收繳分離」和「收支兩條線」規定。執收執罰收入未嚴格執行收繳分離、票款分離和收支兩條線的規定,納入財政預算內外管理的收入未全額及時繳入國庫和財政專戶,違規開設過渡戶隱瞞拖欠、坐收坐支、轉移、截留財政收入。審查收入過渡戶開設的審批依據,過渡戶資金解繳與規定按時間比較,是否存在拖欠;查閱收費票據月報表和票據領銷登記簿,對比報表收費金額與暫存款賬戶、收入過渡戶收入金額是否相等,判斷收費與入賬金額的一致性;審查暫存款賬戶核算的支出,查閱支出會計憑證,是屬於款項解繳或直接列支費用,審查暫存款賬戶月(年)末余額,對長期掛賬的資金進行詢問了解相關人員,判別是否違反收支兩條線規定或截留財政收入。
(五)收費票據管理及使用不合規。財政票據領用發放未實行領銷存登記,票據管理內控制度不健全,存在漏洞,未做到月清月結和票款同行,用自購、自製或其他票據亂收費。查閱票據核算管理電子數據或領銷存登記簿台賬等資料,盤點票據實存數與賬存數是否相等,查閱票據管理制度,對制度的執行進行實行實質性測試,判斷制度控制、執行的有效性。
(六)擠占挪用項目資金或專項資金。將與本項目無關和不應由本項目承擔的事項費用等在該項目資金中列支,形成擠占項目資金;將本項目(專項)資金挪用於其他項目、基本建設或職工福利等,形成挪用項目(專項)資金。查閱項目資金、專項資金的使用范圍和用途等文件資料,審查項目(專項)支出明細賬戶,調查核實列支的會計記錄與實際事實,追蹤資金流向和使用,核實支出的真實合規性;核實項目完成程度並與年初計劃比較,分析項目未完成的原因;判斷是否存在擠占或挪用項目(專項)資金。
(七)違反政府采購規定列支。部門自行購置屬於政府采購目錄規定的辦公設備、建設工程、貨物及服務,未按規定實行政府采購。查閱年度政府采購目錄及限額和相關集中統一采購規定,審查支出賬戶購置設備、貨物等會計憑證記錄事項,查閱相應的購銷合同、購置審批、驗收記錄及付款方式等財會、文書資料,累加自行購置設備支付金額,確定違規采購行為和金額。
(八)轉移、截留財政資金。將項目資金撥付給下屬單位或非預算單位用於與本項目無關的事項上,轉移財政資金使用范圍和用途;通過虛假的業務往來,將部門資金支付給經濟業務提供單位,再由對方將資金陸續轉回並用於其他非正常支出或留作他用,達到轉移、截留目的。審查撥出經費賬戶記錄,查閱撥款的依據及預算批復,調查收款單位的入賬記錄;查閱經濟業務的合同、簽證、驗收、入庫等資料,調查對方的入賬記錄,審查異常的往來款項,釐清資金的流出流入,判斷經濟業務的真實性。
(九)私設「小金庫」和「賬外賬」。年終將預算結余資金,通過編制虛假的經濟事項和項目,進行虛報費用及列支,將預算資金報出後存入單位其他及個人賬戶;或將行政性收費、其他收入隱瞞不入賬,存入私設的「小金庫」;並在其中列支非正常支出。跟蹤資金流向,查閱業務資料,詢問相關人員,查詢開戶情況。
(十)侵吞、私分預算資金。單位或個人採取虛假的手段將預算資金套出後,進行個人侵吞或集體私分,造成嚴重違法。對在經費支出和往來賬戶核算的異常、大額支出進行調查,詢問經辦人員,查閱業務檔案、支付方式等資料。
⑦ 求:預算分析、會計與審計三者的有什麼區別和聯系
從預算分析師的職位名稱,就不難知道,分析師永遠是跟邏輯分析分不開的,只是對象換成了預算而已,他們需要能夠按時、按質、按需提供內部管理報表,分析公司的經營狀況和預算執行情況,協助編制公司的全面經營預算,對各部門編制的預算草案進行匯編,根據預算監控日常支出,協助預算經理建立完善預算管理體系等等,做好一個預算分析師,只有理論是不夠的哦,還是需要有相關經驗 工作內容: 協助建立、改進、完善預算管理體系,建立相應的執行、控制機制,起草修改配套的制度、規章; 根據預算體系及管理的需要設計修改內部管理報表,整理分析預算表格,理清數據關系,改進改善管理制度及表格; 協助編制公司全面經營預算,對各部門編制的預算草案進行匯編; 根據預算監控日常支出,並定期進行反饋; 按時、按質、按需提供內部管理報表,分析公司的經營狀況及預算執行情況。 ˉ 職業要求: 教育培訓: 財務會計類本科以上學歷。具有中級會計師以上職稱,受過預算管理、管理學、企業運營流程、產品知識等方面的培訓。 工作經驗: 3年以上財務工作經驗。了解行業、企業的運作,熟悉公司財務管理、預算管理流程;具備預算、分析能力,會撰寫財務分析報告;能夠熟練操作財務軟體。 ˉ 薪資行情: 一般預算分析師的年薪為3-6萬元,高的年薪可達10萬。根據企業的大小,個人工作經驗的豐富程度以及所持會計證的等級,薪資有較大差距。 ˉ 職業發展路徑: 預算分析師的工作已經上升到財務管理的層次上,且經常有和管理者接觸的機會,提升成為管理者的機會很大。隨著經濟的增長,財務工作的復雜化,加之市場競爭的加劇,財務的預算工作顯得日漸重要,預算分析師的前景很好。預算分析師的從業領域很廣泛,可以在企事業單位、建築公司和施工單位等的財務預算部門就業。 會計是以貨幣為主要計量單位,以提高經濟效益為主要目標,運用專門方法對企業,機關,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打經濟活動進行全面,綜合,連續,系統地核算和監督,提供會計信息,並隨著社會經濟的日益發展,逐步開著預測、決策、控制和分析的一種經濟管理活動,是經濟管理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 工作范圍 一、按照國家財務制度的規定,認真編制並嚴格執行財務計劃、預算,遵守各項收入制度,費用開支范圍和開支標准,分清資金渠道,合理使用資金,保證完成財政上繳任務。 二、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算帳、報賬,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准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按期報帳。 三、按照銀行制度的規定,合理使用貸款,加強現金管理,做好結算工作。 四、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財務計劃、預算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的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揭露經濟管理中的問題,及時向領導提出建議。 五、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妥善保管會計憑證、賬簿、報表等檔案資料。 六、遵守宣傳、維護國家財政制度和財政紀律,向一切違法亂紀行為作斗爭。 會計信息系統論:認為會計本質是一個以提供會計信息為主的經濟信息系統。這種觀點認為,會計目標是提供經濟決策所需的會計信息,會計職能是反映(包括分析、預測)和控制(包括計劃、監督、提供決策有用的信息),會計的處理對象是關於價值運動的信息。即認為會計(包括財務會計、管理會計)是採用一系列程序和方法,處理和控制價值運動信息的完整系統。「會計信息系統論」承認會計的社會性和技術性,但更強調技術性,認為會計在企、出經營管理中只處於參謀或顧問的地位,並不直接履行管理職能。我國「會計信息系統論」的代表人是葛家澍、余緒纓教授等。其主要觀點與美國等西方國家對會計本質的認識較為一致。 審計指由專設機關依照法律對國家各級政府及金融機構、企業事業組織的重大項目和財務收支進行事前和事後的審查。 審計人員 常常是由有經驗的會計人員在進行補充審計專業必需知識和技能後轉行而來。僅有財務會計知識的人員只能從事審計發展初級階段的財務基礎審計,無法適應現代審計的內控基礎審計和風險基礎審計。審計人員必需具有財務核算知識、理財知識、經營知識、管理知識、心理學知識、人際交往公關知識、計算機知識、偵查知識、外語知識等。 審計和會計的關系是非常密切的,先有會計工作,才派生出審計的需要。從理論的角度上說,會計是企業經濟活動信息的反映和輸出,而審計卻是對這些信息進行審查,以驗證和核實這些信息的真實性。中國財政部門和學術界一般認為,審計和會計的關系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審計和會計都必須藉助會計方法和會計技巧。很難想像,連存貨計價方法、固定資產折舊方法、產品成本計算方法、壞賬准備計提方法、利潤結算方法等基本會計方法都不懂得的人,可以勝任審計工作。會計利用(或稱運用)各種會計方法去完成會計工作,而審計則運用會計方法去復核和審查會計工作。因而會計方法,同時是審計和會計的工具。二、審計與會計的工作對象都是會計資料。《企業會計准則》和《會計法》規定會計核算是由原始憑證到編制會計報表,構成企業會計工作的對象是一系列的會計資料。而審計的直接對象是企業編制的會計報表,同樣要審查相關的由原始憑證到賬冊反映的經濟和會計數據,所以審計和會計的工作對象都是會計資料。三、工作范圍同樣涉及企業內部管理制度。中國企業和單位的會計工作,必須遵照《會計法》和《會計准則》的規定。而這就必須按這些會計法例的規范,在企業內制定相關的內部管理制度,以保證會計核算工作的有效運作和會計信息的准確無誤,防止或及時發現有關人員的舞弊、貪污及其他違紀、違法活動,從而保證企業各項資產的完整和安全。而審計員在審計過程中,同樣要涉及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與企業財務會計相同的是,審計人員關心並進行研究、評價的也主要是與企業會計信息形成和輸出相關的各項內部控制制度。四、同樣對企業經營管理活動進行監督。在會計核算工作中,不僅是反映已發生的經濟活動,還要對這些經濟活動進行是否符合會計制度和企業經營目標的監督。在中國,這叫會計監督,是會計工作中極重要的一環,是企業的主動的監督。而審計工作,也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內部管理制度,檢查企業的會計資料及其反映的經濟活動。這是被動的監督,也實際是對企業財務會計監督的內容進行再監督。五、同樣要求提高經濟效益。在一定程度上說,會計核算的監督是第一監督(主要是事前監督),而審計監督是第二監督(主要是事後監督,要求糾正)。在這些監督工作過程中,對已發現的經濟業務及其涉及的相關內部控制制度所出現的各種問題,需要及時向企業管理部門提出改進意見,以改善企業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從上述可見,中國審計和會計關系極為密切,從保護國家財產的目標下,實行對企業經濟活動的雙重監督。 審計與會計是兩種不同的但又有聯系的社會活動.審計與會計的聯系主要表現在:審計主要是對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會計報表等財務會計資料及其所反映的財政,財務收支活動的真實,合法,效益進行審查和評價.審計需要以會計資料為前提和基礎,離開了財務會計資料,審計工作很難進行.會計活動是經濟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本身是審計監督的主要對象.在審計產生之初,審計人員主要從審查會計資料入手,對會計資料中反映的問題進行審查.從審計的產生可以看出,審計和會計不是一回事,審計也不是從會計中派生出來的.檢查會計資料只是審計的一種手段和方式.隨著審計的發展,審計和會計的區別越來越突出地表現出來.這種區別主要表現在: (一) 產生的基礎不同. (二) 性質不同 (三) 對象不同方法和程序不同 (四) 職能不 可見,會計系統和審計系統均是反映代理關系中經濟責任履行情況的信息系統,兩系統的目的都是為了向信息使用者提供准確無誤的信息;但兩系統又是有區別的。其區別表現在,會計系統是信息加工系統,即按照的准一系列則要求,對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進行加工反映;而審計系統則是信息驗證系統,即按照一系列的准則要求,以會計系統為基礎,對會計信息的確認進行再確認。
⑧ 如何對集團總部的財務進行內部審計
1.制度建設方面,包括資金稅務制度、計劃預算制度、財務管理制度、會計核算制度等;
2.會計核算方面,包括統一集團會計政策、內部管理報表統一、內部交易規定、部分主要會計分錄處理、對下屬公司的巡查稽核機制等;
3.對下屬單位財務人員績效考核管理;
4.資金管理審計,包括:資金收復管理、財務人員內部控制、收據管理、貸款融資、資金計劃等;
5.資產管理審計,包括應收賬款、庫存、固定資產、資金等集團控制措施;
6、報表和分析機制,包括:季度/年度經營分析會議、專項分析會、報表報送機制等;
7.工作計劃和總結管理機制有無建立;
8.稅務管理,包括統一的納稅政策和籌劃管理等、發票管理、稅務人員管理等;
9.內部專業培訓機制、輪崗機制、不相容職務分離等機制的建立;
10.財務信息化管理。
差不多就這些了,具體要看你們公司集團財務現狀和公司的特點,有針對性的開展審計項目,不能面面俱到,但主要審計架構還是要的,畢竟對象是集團財務部的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