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檔案如何處理
❶ 會計檔案怎麼轉
你好,1、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會計證)的人員因工作調動等原因,離開原工作單位到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或中央有關部 門繼續從事會計工作的,應當按照《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第四款的規定辦理從業檔案調轉手續,並於辦理調轉手續後30個工作日內到新工作單位所在地區或中央有關部門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重新辦理注冊登記手續。
2、需提供資料(由申請人處理):
(1)、需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
(2)、調入方單位出具工作介紹信 (3)、身份證原件、會計從業證原件。
(4)、如果委託他人辦理還需提供委託書一份。
3、調轉程序(由財政部門處理): 調出方會計從業資格管理部門接到會計從業資格檔案調轉申請後,經逐級審核後由省會計從業資格管理部門填寫《會計從業資格變更登記表》一式三份,二份交由當事人攜帶給調入方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一份留存備查。《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從業資格注冊、變更、調轉登記表》中應記載持證人員的基本情況、年檢有效截止日期、繼續教育情況、調轉時間等內容。請你備齊資料到當地會計從業資格證發證機關(財政局)辦理轉出手續。
4、沒有參加繼續教育的人員調出本地請與調入方財政部門聯系,是否同意接收。
5、辦理工作時間:即時辦理完畢.
外地會計從業資格證遷入當地流程
一、 遷入注冊條件:必須在當地有工作單位且從事財務會計工作(戶口不限)。
二、調轉程序
1、先咨詢原發證財政局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檔案調轉手續,由當地財政局填寫《會計從業資格變更登記表》一式三份並蓋公章,交由當事人攜帶,並於辦理調轉手續後90日內到工作單位所在區的財政部門辦理重新注冊登記手續(超過90天不予接收)。
2、以上手續辦好後到當地工作單位轄區財政局會計科領取《××市會計從業資格管理信息表》填寫好後並加蓋當地工作的單位公章,按表格說明填寫,備齊有關資料到單位所屬轄區財政局會計科辦理有關手續。
辦理轉入手續請帶齊如下資料:
①1寸紅底彩色照片2張;
②身份證、畢業證、電算化證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③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④有職稱證的須提供原件、復印件,
⑤《XX市會計從業資格管理信息表》一份,
⑥原財政局提供的表格,
⑦會計從業證原件。
三、其他規定:
1、會計從業證按工作單位屬地管理原則,即工作單位在哪個區必須到所在區財政局辦理注冊手續。
2、經審核,符合我們規定的外地遷入會計從業證將會更換成當地頒發的會計從業資格證。
然後,具體咨詢下當地的財政局哦。。。最好是自己去呢
❷ 會計檔案的管理
會計檔案管理規定
1 總則
1.1 為加強公司會計檔案管理,更好地發揮會計檔案的史實、證據作用,為公司經濟工作服務根據財政部有關規定,特製訂本制度。
1.2 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帳冊,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專業資料,具體歸檔內容見《文件材料歸檔及保管期限的規定》。
1.3 股份公司、分廠(分公司)、後勤部門(含職工醫院、食堂)和工會等核算單位均適用本制度。
2 整理與移交歸檔
2.1 財務部門應按照歸檔要求,負責將會計檔案整理、立卷、裝訂成冊。
2.1.1 會計報表,歸檔前需進行整理,制包封面,裝訂成冊。封面上需寫明案卷名稱、類別、所屬年、月和編號(註明本捲起訖頁數)。
2.1.2 會計帳冊,在歸檔前,經整理後加上牛皮紙封面,並貼上寫明帳冊名稱、所屬年月、記帳員姓名以及帳冊起迄頁數的標簽。
2.1.3 會計憑證,在歸檔前經整理後包上封面,裝訂成冊,做到整齊、牢固,並在封面上進行編號,逐項填妥有關內容。工資結算單的整理按月裝訂,標明年、月。
2.2 當年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後,可暫由財務部門自行保管l—3年,期滿後(一般在二季度)按上述要求整理,由財務部門負責一式二份編造移交清單,一次性向檔案室移交。檔案室經清點無誤後方能接收,並在移交清單上簽注後,與財務部門各執一份。
2.3 移交檔案室保管的會計檔案,必須符合會計檔案立卷、裝訂要求,否則檔案室有權拒收。需重新整理直至符合要求後才可接收歸檔。
2.4 檔案室接收保管的會計檔案,原則上應保持原卷冊的封裝,個別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應同原辦人員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責任。
3 借閱與利用
3.1 公司或外單位人員需查閱會計檔案材料,對三年內由財務部門保管的檔案,由兼職檔案員負責接待和查閱。對已歸檔案室的檔案,則由檔案室會計檔案員負責接待和查閱。
3.2 公司人員查閱會計檔案,需持所在部門領導簽證,並經財務部門負責人批准,外單位查閱會計檔案,需持單位介紹信,並註明查閱內容和利用目的,經財務部門負責人批准。
3.3 查閱檔案只限在閱檔室進行。會計檔案原件不外借,確因工作需要復制,須經財務部門負責人批准。
3.4 借閱人應切實負責所借檔案材料安全,不得損壞、塗改、拆卷。
3.5 案卷借閱和歸還時,必須嚴格履行登記手續,當面點交清楚。歸還時應檢查案卷有否損壞、遺缺情況,並在登記簿上簽收注銷。
4 保管與鑒定銷毀
4.1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根據其特點,分為永久、定期二種,具體內容內見《文件材料歸檔及保管期限的規定》。
4.2 各種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後的第一天算起。
4.3 涉及到落實政策的憑證,其保管期限應從處理結束後的第一天算起,到期按規定銷毀。
4.4 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由檔案室提出銷毀意見,會同財務部門,審計部門等共同進行鑒定,嚴格審查,編造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查,報請上級主管單位批准後方能銷毀。
4.5 對期滿需銷毀檔案中未了結的債權債務原始憑證,應單獨抽出另行立卷,由檔案室保管到結清債權債務時為止。
4.6 會計檔案的銷毀必須到指定的地點進行,並由檔案管理部門和財務部門,雙方共同派員監銷。
4.7 監銷人在銷毀會計檔案前,應認真進行清點核對,銷毀後,在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交檔案室保管。
4.8 嚴格按「七防」要求,做好庫房管理和檔案的保護工作,維護檔案安全,防止泄密。
❸ 違反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如何處理
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如果賣的多的話,情節嚴重了,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❹ 會計檔案如何保管、銷毀、調閱和利用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原則上按《辦法》和省(區)、市實施細則的規定執行。屬於定期保管期限的檔案如因特殊需要,可以延長保管期限。凡是在本單位會計核算中形成的記錄和反映會計核算的,對工作總結和考查及研究經濟活動有長遠利用價值的會計資料作為永久保存。如年度會計報表(決算)、財政總預算、行政和事業單位的決算、稅收年報、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等。
根據《辦法》的規定,
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應由單位檔案機構會同會計機構提出銷毀意見,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銷毀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該檔案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銷毀時間等內容,並由單位負責人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署意見。銷毀會計檔案時,應當由檔案管理和會計機構共同派員監銷,監銷人在銷毀會計檔案前,逐項對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所列內容清點核對所要銷毀的會計檔案無誤後,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並將監銷情況報告本單位領導。在銷毀會計檔案前,對於其中未了結的債權債務的原始憑證,涉及到林、地房產權轉讓契約、證券、圖紙;有關的貨幣收支憑證;涉及到外事的憑證以及處理歷史遺留問題有重要參考價值的原始憑證,均應單獨抽出,另行立卷,由檔案部門保管到確無保管必要時銷毀。建設單位在建設期間的會計檔案,不得銷毀。
會計檔案應為本單位積極提供利用,也可以為上級單位提供利用。調閱時,要嚴格辦理手續。本單位人員調閱,要經會計主管人員同意;外單位人員借閱,要有調閱單位的正式介紹信,並註明調閱會計檔案的內容,經單位領導人和會計主管人員批准後,辦理調閱手續。在調閱過程中,只能調閱與調閱內容有關的資料,不能調閱與調閱內容無關的資料。原則上檔案原件不得借出,也不得拆散原卷(宗)冊。外單位調閱會計檔案,要抄錄和復制的由會計主管人員簽署意見,經本單位領導批准。如有特殊需要,經本單位負責人批准後,提供查閱或者復制,並辦理登記手續。各單位應當建立會計檔案查閱、復制登記制度,為會計檔案的利用提供依據。
❺ 會計檔案的銷毀規定
(1)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由本單位檔案機構會同會計機構共同提出銷毀意見,會同財務會計部門共同鑒定、嚴格審查,編造會計檔案銷毀清冊。
(2)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和非國有企業會計檔案要銷毀時,報本單位領導批准後銷毀;國有企業經企業領導審查,報請上級主管單位批准後銷毀。
(3)會計檔案保管期滿,但其中未了結的債權債務的原始憑證,應單獨抽出,另行立卷,由檔案部門保管到結清債權債務時為止;建設單位在建設期間的會計檔案,不得銷毀。
(4)銷毀檔案前,應按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所列的項目逐一清查核對;各單位銷毀會計檔案時應由檔案部門和財會部門共同派員監銷;各級主管部門銷毀會計檔案時,應由同級財政部門、審計部門派員參加監銷;財務部門銷毀會計檔案時,應由同級審計部門派員才加監銷;會計檔案銷毀後經辦人在「銷毀清冊」上簽章,註明「已銷毀」字樣和銷毀日期,以示負責,同時將監銷情況寫出書面報告一式兩份,一份報本單位領導,一份歸入檔案備查。
❻ 企業清算後的會計檔案怎麼處理
原來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財會字(1998)第32號,1998年8月21日財政部、國家檔案局發布)
第十三條 單位因撤銷、解散、破產或者其他原因而終止的,在終止和辦理注銷登記手續之前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當由終止單位的業務主管部門或財產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關檔案館代管。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新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2015年財政部、國家檔案局令第79號)
第二十條 單位因撤銷、解散、破產或其他原因而終止的,在終止或辦理注銷登記手續之前形成的會計檔案,按照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處置。
第二十一條 單位分立後原單位存續的,其會計檔案應當由分立後的存續方統一保管,其他方可以查閱、復制與其業務相關的會計檔案。
單位分立後原單位解散的,其會計檔案應當經各方協商後由其中一方代管或按照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處置,各方可以查閱、復制與其業務相關的會計檔案。
單位分立中未結清的會計事項所涉及的會計憑證,應當單獨抽出由業務相關方保存,並按照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單位因業務移交其他單位辦理所涉及的會計檔案,應當由原單位保管,承接業務單位可以查閱、復制與其業務相關的會計檔案。對其中未結清的會計事項所涉及的會計憑證,應當單獨抽出由承接業務單位保存,並按照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二條 單位合並後原各單位解散或者一方存續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單位的會計檔案應當由合並後的單位統一保管。單位合並後原各單位仍存續的,其會計檔案仍應當由原各單位保管。
❼ 單位應當定期保管的會計檔案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國家檔案局令第79號——會計檔案管理辦法
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六條 下列會計資料應當進行歸檔:
(一)會計憑證,包括原始憑證、記賬憑證;
(二)會計賬簿,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卡片及其他輔助性賬簿;
(三)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財務會計報告;
(四)其他會計資料,包括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納稅申報表、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會計檔案鑒定意見書及其他具有保存價值的會計資料。
第十四條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為10年和30年。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後的第一天算起。
第十六條 單位應當定期對已到保管期限的會計檔案進行鑒定,並形成會計檔案鑒定意見書。經鑒定,仍需繼續保存的會計檔案,應當重新劃定保管期限;對保管期滿,確無保存價值的會計檔案,可以銷毀。
第十八條 經鑒定可以銷毀的會計檔案,應當按照以下程序銷毀:
(一)單位檔案管理機構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擬銷毀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和銷毀時間等內容。
(二)單位負責人、檔案管理機構負責人、會計管理機構負責人、檔案管理機構經辦人、會計管理機構經辦人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署意見。
(三)單位檔案管理機構負責組織會計檔案銷毀工作,並與會計管理機構共同派員監銷。監銷人在會計檔案銷毀前,應當按照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所列內容進行清點核對;在會計檔案銷毀後,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名或蓋章。
電子會計檔案的銷毀還應當符合國家有關電子檔案的規定,並由單位檔案管理機構、會計管理機構和信息系統管理機構共同派員監銷。
❽ 會計檔案轉移
1,會計檔案轉移調轉的次數並沒有限制,如果您已經從廣州市調到潮陽市,又因為工作關系,需調到惠州市,這是完全可以辦理的。 2,會計檔案轉移調轉的具體手續如下: (1)持證人員在同一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管轄范圍內調轉工作單位,且繼續從事會計工作的,應當自離開原工作單位之日起90日內,填寫調轉登記表,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及調入單位開具的從事會計工作的證明,辦理調轉登記。
(2)持證人員在不同會計做作業資格管理機構管轄范圍調轉工作單位,且繼續從事會計工作的,應當填寫調轉登記表,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及時向原注冊登記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調出手續;並自辦理調出手續之日起90日內,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調轉登記表和調入單位開具的從事會計工作證明,到調入單位所在地區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調入手續。 3,申請資料
調出會計從業資格檔案須提供以下資料:
1、《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2、當年接受繼續教育情況;
3、3.5英寸空白軟盤一張;
4、申請人填寫《會計從業資格注冊、變更、調轉登記表》一式二份(跨省調轉須經省級財政部門簽章)。
4,申請表格
申請人需提交《會計從業資格注冊、變更、調轉登記表》,表格可在財政局會計管理服務窗口免費領取,也可在惠州當地的財政網和會計網上下載。
❾ 會計檔案如何處理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2009-5-15 8:39【大 中 小】【列印】【我要糾錯】
第一章總則 為了加強會計檔案管理,保證會計檔案的安全、完整、及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及財政部《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會計檔案管理部門 1.公司檔案主管部門和財務部門共同負責會計檔案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會計檔案的具體管理工作由財務部門負責,由財務部門指定專人負責在專門地點保管。保管地點應具備完善的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盜等條件。 2.財務部門及公司內部有關的分公司、子公司,必須建立會計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查閱和銷毀等管理制度,保證會計檔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閱、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第三章會計檔案歸檔的范圍 1.會計憑證。包括外來的和自製的各種原始憑證、原始憑證匯總表、記賬憑證、記賬憑證匯總表,涉及對外對私改造資料,銀行存款(借款)對賬單及余額調節表等。年度終了都必須按照規定歸檔。 2.會計賬簿。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各種輔助登記簿等。 3.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制度》規定和主管部門臨時通知編報的主要財務指標快報,月、季、年度會計報表,報表附註及財務情況說明書。上級主管部門對報告的批復及社會審計的審計報告。 4.其它會計核算資料。凡與會計核算緊密相關的,由會計部門負責辦理的有參考價值的數據資料。 5.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 第四章會計檔案的整理 會計年度終了後,應將裝訂成冊的會計檔案進行整理立卷。各種會計檔案應按會計檔案材料的關聯性,分門別類地組成幾個類型的案卷,將各卷按順序編號。 1.會計憑證。 (1)按月立卷:每月末將裝訂成冊的憑證,統一登記案卷目錄,每月立卷一份。 (2)分散裝訂:根據憑證的多少,分散裝訂,做到整齊、牢固、美觀。 (3)裝訂封面的所有內容要填寫齊全,包括:單位名稱、年度、月份、起止日期、號碼、裝訂人簽章等。 2.會計賬簿。 各種會計賬簿辦理完年度結賬後,除跨年使用的賬簿外,其它均需整理妥善保管。 (1)會計賬簿在辦理完年度結賬後,只在下一行的摘要欄填寫「結轉下年」字樣,不填其它內容。 (2)會計賬簿在裝訂前,應按賬簿啟用表的使用頁數,核對各個賬戶賬面是否齊全,是否按順序排列。 (3)活頁賬簿去空白頁後,將本賬面數項填寫齊全,撤去賬尺,用堅固耐磨的紙張做封面、封底,裝訂成冊。不同規格的活頁賬不得裝訂在一起。 (4)會計賬簿的裝訂順序: 會計賬簿裝訂封面→賬簿啟用表→賬戶目錄→按本賬簿頁數順序裝訂賬頁→會計賬簿裝訂封底。 (5)裝訂後的會計賬簿應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掉頁現象。 (6)賬簿裝訂的封口處,應加蓋裝訂人印章。 (7)裝訂後,會計賬簿的脊背應平整,並註明所屬年度及賬簿名稱和編號。 (8)會計賬簿的編號為一年一編,編號順序為總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借)款日記賬、分戶明細賬、輔助賬。 3.會計報表。 會計報表編制完成並按時報送後,留存報表均應按月裝訂成冊,年度終了統一歸檔保管。 第五章 會計檔案的歸檔保管 1.當年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後,可暫由財務部門保管一年,期滿後存入檔案並由專人保管。 2.會計檔案管理人員負責全部會計檔案的整理、立卷、保管、調閱、銷毀等一系列工作。 3.機構變動或檔案管理人員調動時,應辦理交接手續,由原管理人員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將全部案卷逐一點交,接管人員逐一接收。 第六章會計檔案的借閱使用 1.財務部建立會計檔案清冊和借閱登記清冊。 2.凡需借會計檔案人員,須經財務負責人或單位領導批准後,方可辦理調閱手續。 3.借閱會計檔案人員,不得在案卷中標畫,不得拆散原卷冊,更不得抽換。 4.借閱會計檔案人員,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出外,特殊情況,須經單位領導批准需 需要復制會計檔案的,須經財務負責人或單位領導批准後方可復制。 第七章 各種會計檔案保管期限 1.會計憑證保管15年。 2.會計賬簿保存15年,其中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保存25年。 3.會計報表保存10年,其中年度決算表永久保存。 4.發貨票保管5年。 第八章 會計檔案的銷毀 1.會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由檔案部門提出銷毀清單,匯同財務部門共同鑒定後,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報經主管經理和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銷毀。對其中未了結的債權、債務的原始憑證,應單獨抽出,另行立卷,由檔案部門保管到結清債權、債務時為止。 2.按規定銷毀會計檔案時,應由檔案部門和財會部門、審計部門共同派人監銷,監銷人在銷毀會計檔案以前要認真清點、核對,銷毀後,在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並將監銷情況以書面形式報告有關領導。 第九章 附則 1.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未涉及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2.附表:《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表》﹙見下表﹚。 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表序號檔案名稱保管期限備注一會計憑證類1原始憑證15年2記賬憑證15年3匯總憑證15年二會計賬簿類4總賬15包括日記賬5明細賬156日記賬15年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保管25年7固定資產卡片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後保管5年8輔助賬簿15年三財務報告類包括各級主管部門匯總財務報告9月、季度財務報告3年包括文字分析10年度財務報告(決算)永久包括文字分析四其他類11會計移交清冊15年12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永久13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永久14銀行余額調節表5年15銀行對賬單5年
❿ 怎麼整理會計檔案
財務部負責檔案管理的人員按照歸檔范圍和歸檔要求,負責定期將應當歸檔的會計資料整理立卷,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後,由財務部臨時保管兩年,再移交檔案管理部保管。因工作需要確需推遲移交的,應當經檔案管理部同意。
財務部臨時保管會計檔案最長不超過三年。臨時保管期間,會計檔案的保管應當符合公司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
1.會計核算電子賬套應設置自動備份功能,每天在伺服器上進行自動備份,並且一周最少一次將備份帳套拷貝至移動硬碟。年度賬套應刻製成光碟,以利於長期保存;
2.會計憑證需在次月20日前完善附件,整理裝訂完畢;會計賬簿需在會計年度結束1個月內列印完畢,裝訂成冊,整理歸檔;
單位以電子會計憑證的紙質列印件作為報銷入賬歸檔依據的,必須同時保存列印該紙質件的電子會計憑證。
3.財務報告、管理性報表等會計核算資料的保管分紙質和電子文檔兩種,紙質部分需在次月20日前整理歸檔,電子文檔需妥善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