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如何处理
㈠ 从留抵税额中做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怎么做
看你进项税额转出的原因以及具体用途,计入相应科目
比如购入现在转而用于构建不动产,计入在建工程
购入用于职工福利,计入管理费用等
借:在建工程、管理费用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㈡ 当月进项税额转出怎么做会计分录
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予以转出。具体分录如下:
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账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的账务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损失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的账务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贷:在产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兼营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的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㈢ 进项税额转出如何做会计分录
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
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应付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或“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属于转作待处理财产损失的进项税额,应与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在产品或库存商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成本一并处理。
“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企业已单独确认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其事后改变用途(如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等),或发生非正常损失,原已计入进项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或待认证进项税额,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里所说的“非正常损失”,根据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㈣ 进项税转出,正确会计分录
进项税转出,正确会计分录:
非应税用于非应税项目等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转出:
例:某企业对厂房进行改建,领用本厂购进的原材料1500元,应将原材料价值加上进项税额255(17%)元计入在建工程工程成本(注:购入材料货物或应税劳务用于与增值税生产经营相关的,不用做进项税额转出)。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在建工程 1755
贷:原材料 15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55
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转出:
例:某自行车厂既生产自行车,又生产供残疾人专用的轮椅。为生产轮椅领用原材料1000元,购进原材料时支付进项税170元,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基本生产成本--轮椅 1170
贷:原材料 1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70
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进项税额转出
例:某企业维修内部职工浴室领用原材料20000元,其中购买原材料时抵扣进项税3400元,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浴池维修) 23400
贷:原材料 2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400
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进项税额转出。
如果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其价值为零,进项税额无法抵扣,应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企业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比如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和产成品,其价值同样为零,所耗用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无法抵扣,也应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例1:某零售商业企业A柜组在月末盘点时,发现短缺某种商品售价400元(不含增值税),原因待查,根据上月的该种商品进销差率15%计算,调整有关帐目: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340
商品进销差价60
贷:库存商品400
短缺商品经查属营业员的过失,营业员应负赔偿责任。经查,短缺商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为58元,其会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 4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34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8
㈤ 税务局要求做的进项税转出怎么做会计分录
1、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转出进项税
借: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进项税)
3、结转
借:转出进项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4、缴税
借: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转出的进项税又回到了原材料中,结转销售成本时,从原材料又转到了成本中,这样,月末结转利润时,也就自然转到了本年利润中
㈥ 关于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1)发生需要转出时:
借:库存商品(在建工程、原材料、销售费用) ;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2)月底进行结转时:
借:应交税法-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转出主要是出现在发生以下两种情况:
(1)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及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
(2)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在建工程)、免税项目或集体福利与个人消费等。
借:库存商品(在建工程、原材料、销售费用)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补充:退货不属于进项税额转出,而是直接凭对方开过来的"销项负数"发票直接冲减进项税额,也就是:
借:库存商品(红字)
应交增值税--应交税金--进项税额(红字)
贷:银行存款(红字)
(6)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如何处理扩展阅读:
例:某零售商业企业A柜组在月末盘点时,发现短缺某种商品售价400元(不含增值税),原因待查,根据上月的该种商品进销差率15%计算,调整有关帐目: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340
商品进销差价60
贷:库存商品400
短缺商品经查属营业员的过失,营业员应负赔偿责任。经查,短缺商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为58元,其会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 398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34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8
企业发生意外事故,损失库存外购原材料金额32.79万元(其中含运费2.79万元),进项税额转出=(32.79-2.79)*17%+2.79/(1-11%)-11%=5.31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入帐时计入原材料成本的是价款,进项税额是价款乘以增值税税率(17%或13%)。
运费发票的应抵扣的进项税额是运输费用总额(含税金额)乘以11%的抵扣率,计入原材料成本的金额为运输费用总额减去计算的应抵扣进项税额。
因此做进项税额转出时,要将计入原材料成本的金额先换算成全部的运输费用,再计算应转出的进项税额。2.79/(1-11%)就是计算全部的运输费用,再乘以11%就计算出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㈦ 关于进项税额转出的账务处理
我国增值税实行进项税额抵扣制度,但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1、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贷:在产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兼营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7)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如何处理扩展阅读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当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不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而是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情况时,其支付的进项税就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实际工作中,经常存在纳税人当期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事先并未确定将用于生产或非生产经营,但其进项税税额已在当期销项税额中进行了抵扣,当已抵扣进项税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
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在产品和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时,应将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税额中扣除,在会计处理中记入“进项税额转出”。
参考资料
网络-进项税额转出
㈧ 进项税额转出怎么进行账务处理
销货方把你公司已经认证抵扣的进项发票作废了导致你公司接收的发票不能抵扣,严格地说不是进项税转出,而是原来的已抵扣的进项税冲回,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待抵扣税款
431.54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31.54
取得对方重新开具的发票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31.54
贷:其他应收款——待抵扣税款
431.54
如无法重新取得发票:
借:管理费用——修理费
431.54
贷:其他应收款——待抵扣税款
431.54
㈨ 进项税转出如何处理
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一般进项税额转出在期末都不会有余额的,当期期末要把进项税额转出转到未交增值税科目里的,也只把增值税所有税额全部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后,才会知道当月需要缴纳多少增值税。
(9)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如何处理扩展阅读:
以下详细说明需要记入“进项税额转出”的几种情况的会计处理。
1、非应税
用于非应税项目等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转出
例:某企业对厂房进行改建,领用本厂购进的原材料1500元,应将原材料价值加上进项税额255(17%)元计入在建工程工程成本(注:购入材料货物或应税劳务用于与增值税生产经营相关的,不用做进项税额转出)。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在建工程 1755
贷:原材料 15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55
2、免税项目
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转出
例:某自行车厂既生产自行车,又生产供残疾人专用的轮椅。为生产轮椅领用原材料1000元,购进原材料时支付进项税170元,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基本生产成本--轮椅 1170
贷:原材料 1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70
3、集体福利
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进项税额转出
例:某企业维修内部职工浴室领用原材料20000元,其中购买原材料时抵扣进项税3400元,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浴池维修) 23400
贷:原材料 2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400
4、非正常损失
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进项税额转出。
如果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其价值为零,进项税额无法抵扣,应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企业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比如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和产成品,其价值同样为零,所耗用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无法抵扣,也应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