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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或有债务会计上应如何披露

发布时间: 2021-08-17 01:59:19

㈠ 对或有负债信息应如何披露

企业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如下或有负债:
(1)已贴现商业承兑汇票形成的或有负债
(2)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
(3)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
(4)其他或有负债(不包括极小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或有负债)。
企业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如下或有负债:
(1)已贴现商业承兑汇票形成的或有负债
(2)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
(3)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
(4)其他或有负债(不包括极小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或有负债)。
参考资料:.com//http://www.dongao.com/zckjs/kj/201407/172274.shtml

㈡ 简述或有负债的披露方法

《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第9条规定,企业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如下或有负债:
(1)已贴现商业承兑汇票形成的或有负债
(2)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
(3)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
(4)其他或有负债(不包括极小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或有负债)。
对于第四条也有特殊情况:如果涉及金额巨大,即使极小可能,也要披露!

对或有负债披露的具体内容如下:
1.或有负债形成的原因;
2.或有负债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如无法预计,应说明理由);
3.获得补偿的可能性。

最后,如果企业披露全部或部分信息预期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则企业无需披露这些信息。但企业至少应披露未决诉讼、仲裁的形成原因。

㈢ 或有资产和或有负债的披露

一、应披露的或有负债有哪些

或有负债不符合负债的确认标准,会计上不应确认或有负债。但是,如果或有负债符合某些条件,则应予以披露。哪些或有负债应披露呢?或有负债披露的基本原则是,极小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或有负债一般不予披露。但是,对其经常发生或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较大影响的或有负债,即使其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可能性极小,也应以披露,以确保会计信息使用者获得足够充分和详细的信息。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按规定披露的或有负债主要包括:

1、已贴现商业承兑汇票所形成的或有负债;

2、未决诉讼、仲裁所形成的或有负债;

3、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

4、其他或有负债(不包括极小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或有负债)。

二、或有负债应披露哪些内容

对于应予披露的或有负债,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如下内容:

1、或有负债形成的原因;

2、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如无法预计,应当说明理由);

3、获得补偿的可能性。

需要注意的是,在涉及未决诉讼、仲裁的情况下,如果披露全部或部分信息预期会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则企业无需这些信息,但应披露未决诉讼、仲裁的形成原因。

或有负债的披露

******或有负债不需确认。

1、披露原则:极小可能的,一般不披露;经常发生或有较大影响的,即使可能性小,也要披露。

2、常见应披露的:票据贴现、未决诉讼、未决仲裁、债务担保

3、披露内容:1、形成原因2、预计财务影响(无法估计时说明理由)3、获偿的可能性

4、例外情况:涉及未决诉讼时,如披露,可能对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无需披露,但要披露诉讼的形成原因。(审计中也用到披露等)

或有资产的披露

1、一般不确认,也不披露,只有很可能(50% 2、披露的内容只限于其成因、预计财务影响(如无法对此作出估计,应说明理由)。

http://www.51kj.com.cn/news/20060906/n81256.shtml

㈣ 会计上对或有负债如何进行处理

或有负债因为没有满足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所以尽在附注中披露而不确认(极小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例外,可以不用披露)。披露内容包括:或有负债的种类及其形成原因;经济利益流出不确定性的说明;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以及获得补偿的可能性(无法预计的,应说明原因)。如果披露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则无需披露,但应当披露性质,以及没有披露这些信息的事实和原因。

㈤ 如何规范或有负债对会计信息披露

对于或有负债(发生概率为5%-95%之间,不包括极小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或有负债),企业无需做会计处理,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下列信息:
1、或有负债的种类及其形成原因、包括已贴现商业承兑汇票、未决诉讼、未决仲裁、对外提供债务担保等形成的或有负债;
2、经济利益流出不确定性的说明;
3、或有负债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以及获得补偿的可能性;无法预计的,应当说明原因。
对于发生可能性概率大于95%的或有负债,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㈥ 新的会计准则在或有负债的会计处理和披露上有何变化

对修正后的或有事项新准则可从以下几点加以理解:
1新旧会计准则差异比较
1.1规范的范围不同
新准则较旧准则涉及了建造合同,所得税,企业合并,租赁,原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等形成的或有事项,并试用于其他会计准则。
1.2预计负债的计量
新旧准则关于或有事项的概念和确认条件一致,但对预计负债的计量不同。旧准则对计负债的计量只有初始计量,即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而新准则对预计负债的计量则分为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初始计量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并考虑了货币的时间价值。后续计量则指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客观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应作相应调整。且新准则规定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待执行亏损合同和企业承担的重组义务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而这一点在旧准则中并未做出明确规定。
2新旧会计准则衔接规定
新准则有后续计量问题,因此新旧会计准则衔接时,需对预计负债进行检查,如有客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应作相应调整,如账面数偏低,差额计入损益,如账面数偏高,差额也计入权益。

来源于网络

什么是或有事项《会计法》对或有事项的披露是如何要求的

《会计法》第十九条规定:"单位提供的担保、未决诉讼等或有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说明。"或有事项,在会计上是指过去交易或过去事项形成的一种状况,其结果须通过不完全由单位控制的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常见的或有事项,包括已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未决诉讼、仲裁,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等等。对于已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是持票人出于资金运用方面的考虑,将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到银行贴现。贴现后,如果出票人到期无力还款给贴现银行,银行将向贴现人(原持票人)收取款项;未决诉讼、仲裁,是指单位作为原告或者被告正在进行未作最后判决的民事诉讼程序;单位提供的担保,是指担保人以其资产作为履行债务、承担责任的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担保人将承担清偿责任。可见,单位的已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未决诉讼、仲裁,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均给本单位带来财务风险,进而影响单位将来的经营活动及单位的声誉。因此,需要及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至于或有事项的具体内容、披露程序、披露方式等,《会计法》没有作出规定,而是授权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予以明确。

㈧ 或有负债在会计上是怎么来进行处理的

或有负债的会计处理
为大家进行了讲解。
或有负债的会计处理:对于或有负债,会计上只作披露。
(1)披露的范围
除可能性极小的或有负债不作披露外,其余或有负债均作披露。(但对于未决诉讼担保责任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所产生的或有负债未决仲裁则不论其可能性大小,均需披露)。
(2)披露内容
①或有负债形成的原因
②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如无法预计应说明理由)
③获得补偿的可能性
(3)例外情况
如果披露未决诉讼或仲裁的全部或部分信息预期会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则企业无需披露这些信息,但是企业至少应披露未决诉讼、仲裁的形成原因。
或有负债披露的基本原则是,极小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或有负债企业一般不予披露,但是,对某些经常发生或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较大影响的或有负债,即使其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可能性小,也应予以披露,以确保会计信息使用者获得足够充分和详细的信息。这些或有负债包括:已贴现商业承兑汇票形成的或有负债、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以及为其他单位提供的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
以上就是中级会计职称
重点,或有负债的会计处理的精华知识点,涉及到的内容也并不是很多,希望大家都能够明白。此外,或有负债无论作为潜在义务还是现时义务,均不符合负债的条件,因而不予确认。

㈨ 对或有负债,会计上应如何披露

哇,今天会计考试 。《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第9条规定,企业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如下或有负债:
(1)已贴现商业承兑汇票形成的或有负债
(2)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
(3)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
(4)其他或有负债(不包括极小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或有负债)。
对于第四条也有特殊情况:如果涉及金额巨大,即使极小可能,也要披露!

对或有负债披露的具体内容如下:
1.或有负债形成的原因;
2.或有负债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如无法预计,应说明理由);
3.获得补偿的可能性。

最后,如果企业披露全部或部分信息预期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则企业无需披露这些信息。但企业至少应披露未决诉讼、仲裁的形成原因。

㈩ 或有负债的披露原则有哪些

①极小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或有负债一般不予披露。
②对经常发生或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较大影响的或有负债,即使其导致经济 利益流出企业的可能性极小,也应予披露,以确保会计信息使用者获得足够、充分和详细的信息。披露的内容包括形成的原因、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如无法预计,应说明理由)、获得补偿的可能性。
③在渺及未决诉讼、仲裁的情况下,如果披露全部或部分信息预期会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则企业无需披露这些信息,但应披露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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