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能入股会计师事务所
① 开会计师事务所需要什么条件
这是权威规定哦:
《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05]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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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设立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2名以上的合伙人;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四)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第八条 设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5名以上的股东;
(二)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从业人员;
(三)有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的注册资本;
(四)有股东共同制定的章程;
(五)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六)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第九条 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股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证书(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证书”);
(二)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
(三)成为合伙人或者股东前3年内没有因为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四)有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最近连续5年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下列审计业务的经历,其中在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经历不少于3年:
1、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五)成为合伙人或者股东前1年内没有因采取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而被省级财政部门作出不予受理、不予批准或者撤销会计师事务所的决定。
第十条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设立主任会计师。
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的主任会计师由执行会计师事务所事务的合伙人担任。
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主任会计师由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由股东担任。
第十一条 注册会计师在成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股东之前,应当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完从原会计师事务所转出的手续。若为原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还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合伙协议或者章程办理完退伙或者股权转让手续。
第十二条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未经同意,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使用包含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字号的名称。
第十三条 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或者全体股东提出申请,由拟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批准。
第十四条 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向省级财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表(附表1);
(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情况汇总表(附表2);
(三)注册会计师情况汇总表(附表3);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五)全体合伙人或者全体股东现所在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为其出具的从事本办法第九条第(四)项规定的审计业务情况的证明、已转出原会计师事务所证明,若合伙人或者股东为原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的,还应提交退伙或者股权转让证明;
(六)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的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
(七)书面合伙协议或者股东共同制定的章程;
(八)办公场所的产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设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还应当提交验资证明。
因合并或者分立新设会计师事务所的,还应当提交合并协议或者分立协议。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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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你可以向省级财政部门咨询。
② 我想成立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有什么条件吗
四大的待遇从市场薪资来说是比较高的,相较于其他大公司的刚入职的时候要高出一些。本科生6800,研究生7100,新入职的人就可以拿到6800~7100的薪资。
薪酬福利方面。加班费、差补、医疗保险等等补贴都是有丰厚的制度。由于这个行业是女性化的行业,因此在员工福利方面,四大非常重视女性在财经领域和公司内部的发展,像德勤都有提升女性员工的计划和名额。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对于新入职的同学,公司会为每一位新入职的同学指派两位师傅。第一位主要负责帮助你业务方面的提升。另一位是较早一到两年入职的同事,在生活、企业文化方面帮助让他更快的适应环境。
以下是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不同级别的薪酬情况,仅供参考。
第一年的起薪目前大概在7200元/月的水平,春节当月可领取13薪,无其他项目奖金;
第二年的平均薪酬在8500元/月的水平,春节当月可领取13薪,无其他项目奖金;
初级审计师级别中,同样KPI评分的研究生比本科生每月多拿300元工资,直至升任高级审计师。
高级审计师:
第一年的平均薪酬在10000元/月的水平,春节当月可领取13薪,无其他项目奖金;
第二年的平均薪酬在14000元/月的水平,春节当月可领取13薪,无其他项目奖金;
第三年的平均薪酬在17000-18000元/月的水平,春节当月可领取13薪,无其他项目奖金;
初/高级审计师可以按照各自工资水平对应的时薪领取加班工资,出差时有200元/天左右的补助,每年有10天(初级审计师)或15天(高级审计师)年假,10天带薪病假,基本无其他福利。
经理、高级经理:
第一年的经理的起薪大概在30000元/月,无13薪,每年根据KPI打分给予0.5月-2月工资作为奖金。
第一年的高级经理的起薪大概在50000元/月,无13薪,每年根据KPI打分给予0.5月-2月工资作为奖金。
经理及以上级别无加班工资。每年有20天年假,10天带薪病假,基本无其他福利。
合伙人:
做到“四大”的合伙人,说明你已经走到了事务所职业生涯的金字塔尖,成为塔顶上最优秀的5%,需要多年的打拼和积累,合伙人拥有高学历、高薪水,但也承担着更大的风险。Partner(合伙人)赚钱比较多,通常,他们拥有分红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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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注册会计师可以作为技术入股入股会计师事务所吗
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分两种情况:
1、设立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4个条件:①有2名以上的合伙人,有3名以上执业注册会计师;②有书面合伙协议,③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④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相应的工作人员。合伙人必须是执业五年以上的执业注册会计师。
2、设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也应具备4个条件:①有5名以上的股东,②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从业人员;③有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的注册资本;④有股东共同制定的章程。所有股东必须是执业五年以上的执业注册会计师。
根据这个:
财政部令第24号
《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已经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金人庆
二○○五年一月十八日
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批,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相关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财政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审批和监督会计师事务所,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依法审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活动。
第四条 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恪守职业道德,遵循执业规范。
第五条 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依法独立、客观、公正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干预。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
第六条 注册会计师可以申请设立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第七条 设立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2名以上的合伙人;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四)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第八条 设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5名以上的股东;
(二)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从业人员;
(三)有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的注册资本;
(四)有股东共同制定的章程;
(五)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六)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第九条 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股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证书(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证书”);
(二)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
(三)成为合伙人或者股东前3年内没有因为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四)有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最近连续5年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下列审计业务的经历,其中在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经历不少于3年:
1、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五)成为合伙人或者股东前1年内没有因采取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而被省级财政部门作出不予受理、不予批准或者撤销会计师事务所的决定。
第十条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设立主任会计师。
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的主任会计师由执行会计师事务所事务的合伙人担任。
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主任会计师由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由股东担任。
第十一条 注册会计师在成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股东之前,应当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完从原会计师事务所转出的手续。若为原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还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合伙协议或者章程办理完退伙或者股权转让手续。
第十二条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未经同意,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使用包含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字号的名称。
第十三条 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或者全体股东提出申请,由拟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批准。
第十四条 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向省级财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表(附表1);
(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情况汇总表(附表2);
(三)注册会计师情况汇总表(附表3);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五)全体合伙人或者全体股东现所在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为其出具的从事本办法第九条第(四)项规定的审计业务情况的证明、已转出原会计师事务所证明,若合伙人或者股东为原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的,还应提交退伙或者股权转让证明;
(六)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的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
(七)书面合伙协议或者股东共同制定的章程;
(八)办公场所的产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设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还应当提交验资证明。
因合并或者分立新设会计师事务所的,还应当提交合并协议或者分立协议。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五条 省级财政部门批准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核对有关复印件与原件是否相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受理申请或者不予受理申请,应当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二)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审查,并将申请材料中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以及合伙人或者股东执业资格及执业时间等情况予以公示。
(三)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的决定。
(四)作出批准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决定的,应当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下达批准文件、颁发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予以公告。批准文件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和组织形式;
2、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的姓名;
3、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的姓名;
4、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资本;
5、会计师事务所的办公场所;
6、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
省级财政部门下达的批准文件应当抄送所在地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
省级财政部门作出不予批准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决定的,应当自作出不予批准决定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书面通知中应当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六条 省级财政部门作出批准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决定的,应当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批准文件连同下列材料报送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一)批准设立会计师事务所有关情况表(附表4);
(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情况汇总表(附表2)。
财政部发现批准不当的,应当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省级财政部门重新审查。
第十七条 经省级财政部门批准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第十八条 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股东应当自会计师事务所办理完工商登记手续之日起60日内办理完转入该会计师事务所的手续。
注册会计师在未办理完转入手续以前,不得在新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第十九条 因合并或者分立新设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本办法设立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章 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的设立
第二十条 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设立分所。
第二十一条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在人事、财务、执业标准、质量控制等方面对其设立的分所进行统一管理,并对分所的业务活动和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分所,应当由分所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批准。
第二十三条 设立分所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成立3年以上,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二)注册会计师数量(不包括拟到分所执业的注册会计师)不低于50名;
(三)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上年末的净资产和职业风险基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上年末的净资产和职业风险基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万元;
(四)申请设立分所前3年内该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已设立的分所没有因为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因合并或者分立新设的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设立分所的,其成立时间可以合并或者分立前会计师事务所的成立时间为准。
第二十四条 会计师事务所设立的分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分所负责人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股东;
(二)至少有5名注册会计师(含分所负责人);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第二十五条 分所的名称应当采用“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分所所在行政区划名+分所”的形式。
第二十六条 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设立分所,应当向拟设立分所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分所申请表(附表5);
(二)会计师事务所全体合伙人或者股东会作出的设立分所的决议;
(三)注册会计师情况汇总表(附表3);
(四)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资产负债表;
(五)会计师事务所拟设立的分所注册会计师的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分所的管理办法;
(七)分所办公场所的产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合并后的会计师事务所于合并当年提出设立分所的,不需要提交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材料,但应当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
第二十七条 省级财政部门批准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分所的程序比照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办理。
跨省级行政区划设立分所的,分所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就设立该分所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征求该会计师事务所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的意见。该会计师事务所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在10日内回复意见。
省级财政部门应当自受理设立分所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批准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的,应当向申请人下达批准文件、颁发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并将批准文件抄报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会计师事务所跨省级行政区划设立分所的,批准设立分所的省级财政部门还应当将批准文件抄送会计师事务所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及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
第二十八条 会计师事务所设立的分所经省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应当依法办理分所工商登记手续。
第四章 会计师事务所的变更、终止
第二十九条 会计师事务所发生下列事项之一的,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20日内向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备案: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办公场所(在省级行政区划内)、主任会计师;
(二)变更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三)变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注册资本、股东。
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分所名称、负责人、办公场所,或者撤销已设立的分所,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20日内同时向会计师事务所和分所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备案。
第三十条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发生本办法第二十九条所列变更事项之一的,应当向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报送下列备案材料:
(一)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项情况表(附表6)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变更事项情况表(附表7);
(二)变更后的情况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至第十二条、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证明材料。
第三十一条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设立的分所变更名称的,应当同时向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备案,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交回原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者原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换取新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
会计师事务所撤销已设立的分所,应当向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报送会计师事务所撤销分所情况表(附表8),并交回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
省级财政部门收到会计师事务所撤销分所情况表或者换发执业证书后,应当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
第三十二条 因合并或者分立存续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向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备案。
第三十三条 会计师事务所跨省级行政区划迁移办公场所,应当由迁入地的省级财政部门批准。
第三十四条 会计师事务所跨省级行政区划迁移办公场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法定设立条件;
(二)申请迁移时未正在接受财政部或省级财政部门检查,或者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或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调查。
第三十五条 会计师事务所跨省级行政区划迁移办公场所, 应当向迁入地省级财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会计师事务所跨省级行政区划迁移申请表(附表9);
(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情况汇总表(附表2);
(三)注册会计师情况汇总表(附表3);
(四)书面合伙协议或者股东共同制定的章程;
(五)全体合伙人或者股东的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
(六)迁入地办公场所的产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七)全体合伙人或者股东会作出的迁移办公场所决议。
迁移同时需要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的,还应当提交迁入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第三十六条 省级财政部门批准会计师事务所跨省级行政区划迁移办公场所的程序比照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办理。
迁入地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就该会计师事务所是否符合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征求迁出地的省级财政部门的意见。迁出地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在10日内回复意见。
省级财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批准会计师事务所迁入的,应当向申请人下达批准文件、换发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在30日内与迁出地的省级财政部门办理该会计师事务所档案材料的移交手续。
省级财政部门下达的批准文件还应当抄报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抄送迁出地的省级财政部门和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
第三十七条 经批准跨省级行政区划迁移办公场所的会计师事务所设有分所的,应当向其分所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备案,并交回原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省级财政部门应当为其换发新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
第三十八条 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的办公场所将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和跨省级行政区划迁移办公场所的条件、应当提交的材料目录及要求、批准的程序及期限予以公示。
第三十九条 会计师事务所与境外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协议,建立成员所或者联系所关系的,应当自签订协议之日起20日内,通过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向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报送会计师事务所与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合作关系情况表(附表10 )以及会计师事务所与境外会计师事务所签定的协议复印件。
第四十条 会计师事务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合伙协议或者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自愿解散;
(二)全体合伙人或者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合并或者分立解散;
(四)被依法宣告破产;
(五)被依法注销、撤销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六)被依法撤销或者撤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终止情形。
④ 怎么能进会计师事务所工作
其实只要你能考过注册会计师的五门课程(注册会计师会计,税法,财务与成本管理,经济法,审计)中的一门或几门就绰绰有余了,不管学的是什么专业,所以如果你不是会计学专业的还想进四大,那就学这五本书。虽然说英语强对进四大来说是必须的,但是如果能考下来注册会计师,那也绝对是有很强的优势的。
缩称四大的普华永道(PWG)、安永(EY)、德勤(DDT)、毕马威(KPMG)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其实原来应该是五大,五大中的安达信(审计部分)已经与安然大厦一起轰然倒塌,2002年最后一届招收人员也大多为他人作了嫁衣裳,转入现今的普华。
四大对人才要求上非常统一的一点兴趣、沟通和团队合作,这些都是四大所坚持的企业文化和价值观。当然,四大的企业理念也各有侧重:比如KPMG强调以身作则、为人表率、上下一心、团队精神,高薪背后希望有你认真的工作态度、吃苦耐劳的勇气和团队合作的精神;安永则倡导以人为本,尽量为员工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同事关系,提供成长性的培训计划;德勤在行业中一向展现的是视人为最大的财富,重视人,关心人的企业文化。
不限专业:四大不识专业对口
对于招聘职位,四大一如继往地不限专业。我们从德勤的招聘要求本科或以上学历,对事务所工作具高度热忱,具有强烈的学习意愿及学习能力、英语熟练、具备良好的交流沟通能力、出色的分析、计划和组织技巧、团队合作的能力中可以看出,学校各个文理工科专业的学生都可以申请。当然不可否认,与金融会计有关的专业学生申请四大,会有相当的优势(一般每年相关专业的学生录取比例达50左右)。
毕马威招聘经理Crystal认为,从历届招聘员工来看,很多理科学生同样受到公司的欢迎。比如在复旦,录取的学生专业跨度最大,又如交大通信电子专业、同济的汽车等专业的毕业生也工作得非常出色。审计和税务虽然是专业课程,但其实这些专业知识本身并不难学,一般有良好能力和素质的毕业生,即使非相关专业,通过培训,也会很容易上手。因此各专业的学生只要有兴趣的,都可以摆脱顾虑大胆尝试
⑤ 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股东,应具备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股东,应当具备的下列条件:
第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证
第二,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
第三,成为合伙人或者股东前三年内没有因为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第四,有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最近连续五年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的经历,其中在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经历不少于三年
第五,成为合伙人或者股东前一年内没有因采取隐藏或提供虚假材料,欺骗,贿硌等不正当手段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而被省级财政部门作出不予批准或者撤销会计师事务所的决定。
⑥ 怎样才能进会计师事务所
事务所不是做账滴,是审计滴。听你的意思,你是想有个更好的发展,不想局限于做出纳。我的建议是,首先你要解决的问题不是找个新的单位,而是看到自己的位置和不足。在现在的单位多学习,看看其他岗位怎么工作的,你们领导怎么做的,多问多学。以一个领导的标准要求自己,你才能够胜任那个职位。这样能为你下次跳槽做充分的准备。否则你一定经验没有,别人问你相关的东西你又不懂,别人凭什么聘任你做主办会计哦。
其次,多给自己充电,学习新的财务知识,比如新的会计准则、税法规定等,为自己的履历加加分。另外向长辈多学些为人处世东西,做领导不光靠专业技能的。
财务是个越老越吃香的职业,多积累些经验,去哪都有好处的。
⑦ 怎样才能进入会计师事务所工作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进入会计师事务所最好是考取了注册会计师资格,不过你只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就可以进入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
我觉得你还是先在单位锻炼一段时间,对会计工作有了更深入、全面的了解,再进入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为好。现在正是会计师事务所需要人员较多,事务又不是最忙的时候,进入会计师事务所可以适应一段,这样比较从容。
以上意见,供你参考。祝你成功!
⑧ 开会计师事务所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会计事务所组织形式分为:有限责任和有限合伙型。
申请设立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a、有2名以上合伙人;b、有书面合伙协议;c、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d、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a、有5名以上的股东;b、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从业人员;c、有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的注册资本;d、有股东共同制定的章程;e、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f、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股东,应当具备的条件:
a、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b、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c、成为合伙人或股东前3年内没有因为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d、有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最近连续5年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法定审计业务的经历,其中在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经历不少于3年;e、成为合伙人或股东1年内没有因采取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而被省级财政部门作出不予受理、不予批准或者撤销会计师事务所的决定。
⑨ 如何成为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我只想知道你哪个大学的,好大学一样有能力一般的人,这只能说高考分数高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