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免三减半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Ⅰ 企业在两免三减半的过程中收到以前年度所得税退税,该如何做会计科目
享受所得税退税优惠,按“政府补助”处理即可。
根据收到的退税入账票据: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所得税退税
Ⅱ 关于合资企业如何享受两免三减半享受两免三减半时如何做帐
企业符合两免三减半政策要求的,要书面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审批后,就可以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
享受税收优惠期间的帐务处理,两免期间不需要计提所得税,三减半期间按照优惠税率计提缴纳所得税。
Ⅲ 企业所得税享受两免三减半时,如何做帐务处理
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不需要做帐务处理,直接将减免的税金计算为税后利润就可以了。
Ⅳ 两免三减半”期间递延所得税如何作会计处理
对“两免三减半”期间的递延所得税会计税务处理梳理如下。
税收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规定,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规定,我国境内新办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规定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第十条规定,本通知所称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或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是指以集成电路设计或软件产品开发为主营业务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2011年1月1日后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并经认定取得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资质或软件企业资质的法人企业;
(二)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三)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且当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四)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集成电路设计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其中集成电路自主设计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软件企业的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
(五)主营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其中软件产品拥有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和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六)具有保证设计产品质量的手段和能力,并建立符合集成电路或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提供有效运行的过程文档记录;
(七)具有与集成电路设计或者软件开发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如EDA工具、合法的开发工具等),以及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技术支撑环境。
第二十一条规定,在2010年12月31日前,依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第一条规定,经认定并可享受原定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可在本通知施行后继续享受到期满为止。
第二十三条规定,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第一条第(一)项至第(九)项自2011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
会计处理
软件企业所得税的“两免三减半”,属于所得税直接减免,会计上不作账务处理。但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18——所得税》要求,我国所得税会计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责,应当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关于所得税会计的核算,关键应理解一下关系:
“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的期末余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期末金额×未来转回时的所得税税率。
“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期末金额×未来转回时的所得税税率。
所得税费用(或收益)=当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收益)
软件企业在享受“两免三减半”期间,在资产负债表日,应按会计准则计算各项资产和负债的暂时性差异,并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此时就涉及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适用税率的问题。从理论上来讲,软件企业在享受“两免三减半”期间,预期适用税率可能存在三种:零税率、减半税率和25税率。
对于暂时性差异,有些能预计转回的时间,则可以按照预计转回时的税率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例如固定资产折旧、开办费摊销等,但有一些暂时性差异无法预计转回的时间,例如各种资产减值准备,包括应收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存货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等,则难以预计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相应的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所得税税率也难以确定的情况下,应遵循谨慎性原则,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按照最低可能的税率计算确认(前提是预计未来可以获利)。由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高度依赖于对未来情况的判断和估计,所以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下的报表中,通常要对该事项的重大不确定性予以特别提示。
Ⅳ 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账务处理
三免三减半是指符合条件的企业从取得经营收入的第一年至第三年可免交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
Ⅵ 三免三减半财务费用加利息加回怎么考虑
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及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等,可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而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又给予从事相关项目的环保企业“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仅这些税收优惠就可使企业每年的利润增加20%.”。
厦门大学经济研究所副教授靳涛认为,作为一个政策主导型产业,环保产业受国家政策影响巨大。已经正式施行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为环保产业描绘了一幅美好的蓝图。“保守估计,未来15年内,我国环保产业将保持20%的年增长速度,前景广阔”。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将于2008年1月1日正式施行。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就条例的相关重点内容进行了解读。
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
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
现行税则对内资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扣除实行计税工资制度,对外资企业实行据实扣除制度,这是造成内、外资企业税负不均的重要原因之一。实施条例的规定统一了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有利于构建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在职工福利费和工会经费方面,实施条例继续维持了以前的扣除标准,但将“计税工资总额”调整为“工资薪金总额”,扣除额也就相应提高了。在职工教育经费方面,为鼓励企业加强职工教育投入,实施条例规定,除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农林牧渔业有税收优惠
谷物等项目可免所得税
为扶持农、林、牧、渔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法对其实行税收优惠,该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进行了明细。
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远洋捕捞。
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引导企业投资基础设施
环保项目“三免三减半”
为引导企业投资基础设施和环境保护项目,企业所得税法对相关项目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从事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投资经营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给予“三免三减半”的优惠。企业从事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给予“三免三减半”的优惠。
促进技术创新科技进步
税收优惠涉及多个方面
为了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多个方面的税收优惠,实施条例分别作了具体规定:
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规定,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实施条例据此明确,企业的上述研究开发费用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加计扣除50%。
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强化研发
优惠向自主创新型企业倾斜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借鉴国际通行做法,按照便于征管的原则,实施条例规定了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与现行优惠政策(内资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以下的减按18%的税率征税,3万元至10万元的减按27%的税率征税)相比,优惠范围扩大,优惠力度有较大幅度提高。实施条例将高新技术企业的界定范围,由现行按高新技术产品划分改为按高新技术领域划分,规定产品(服务)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范围。同时,实施条例还在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上强化以研发比例为核心,以确保税收优惠重点向自主创新型企业倾斜。
Ⅶ 软件企业两免三减半 所得税返还的会计处理
预交时,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退回时(注意不叫返还),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