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如何算年限
1. 会计年限如何计算
会计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会计年限确定
(1)根据200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38条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此,自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施行后,无证上岗属违法行为,不能作为合法的会计工作年限。
(2)根据财政部2000年11月21日《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学历与会计工作年限问题的通知》(财会〔2000〕16号)规定,有关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因此,有效会计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
(3)一般的地方报名按取得会计证的年限,有的地方是按实际从事会计工作的年限,有主管部门出个证明就行,具体规定要咨询当地财政局会计部门了。
2. 会计的工作年限怎么计算的啊
考会计职称的话,是根据你的毕业年限来推工作年限的,比如说是2008年1月毕业的,到面前就是工作了三年。
3. 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从什么时候算起
一、“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从有会计上岗证开始算起的”,此话正确。
二、解释
1、《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单位不得任用(聘用)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所以没有会计证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不算工作年限。
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不得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不得申请取得会计人员荣誉证书。
2、(1)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①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②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③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②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③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④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⑤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
4. 会计工作年限怎么算
中级职称报名条件:
1、具备从业资格证书
2、统招院校毕业,大专毕业满五年,本科毕业满四年
3. 非统招院校,看你从业资格的拿证时间,必须拿证5年后才有资格去考
5. 会计工作年限怎么算
会计中级职称报名条件中写得很清楚:取得相关学历前后的年限可以合并计算。因此年限的计算和你何时毕业无关,从取得会计证当年开始计算(个别地方要求从注册当期开始计算)。根据你的条件,大专学历者从业须满5年,从07年起计算,最早2012年方可报名参加2013年的中级考试。如果报名点问起,就说在校期间在外兼职代理记账即可
另外,你提到注册的问题。很多人把注册和登记工作单位搞混了,不知道你是否也是如此。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会计证取得后90天内需要办理注册,逾期不注册的会计证作废。如果你这里所说的“注册”指的是前者的话,那么很遗憾,你目前的会计证是无效的,从业也是违 规的,需要重新考取会计证后才能再从事财务工作并重新计算中级要求的年限。当然,很多会计证发下来的时候已经注册过了,你翻翻你的会计证,如果写着“已注册”或注册日期,那么实际已经注册过了,无需你再办理什么手续。
如果你这里所说的“注册”指的是登记工作单位,那么没关系,登记与否都没有影响。目前跳槽的现象非常普遍,而会计证上的信息变更很麻烦,因此会计证上的信息本身记载的就有滞后性,并不以会计证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准。
6. 会计工作年限如何确定
12月份上岗并且注册时间也是12月份的话,那么这一年算不算是我一年的工作年限呢?
按规定算工龄
7. 会计从业年限是怎么计算的
计算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以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颁发时间开始。
例如: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但要减去在这段时间内考生参加全日制在校就学期间的时间。对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没有再参加全日制在校学习的考生,报考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大专毕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011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
2.本科毕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012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
3.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01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
4.硕士学位,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
5.博士学位并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主要依据以下四个文件规定:
1.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因此,参加2016年度考试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2.根据《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学历与会计工作年限问题的通知》(财会〔2000〕16号)规定,有关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因此,有效会计工作年限可以累计计算。
3.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中关于“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因此,报考人员全日制在校就学期间的时间要除去。
4.根据200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38条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此,自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施行后,无证上岗属违法行为,不能作为合法的会计工作年限。因此,会计工作年限以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颁发时间开始算起。
8. 会计工作年限到底怎么计算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根据《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学历与会计工作年限问题的通知》(财会〔2000〕16号)规定,有关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中关于“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